登陆注册
9526000000021

第21章 校园安全典型案例评析(11)

46、学生挂窗帘导致的摔死案

案例介绍:

某小学五年级某班的教师发现班中的一个窗帘掉了,便随口提示学生课后将窗帘挂好。下课后,劳动委员史某从课桌上攀上窗台,试图挂上窗帘。因史某个子低,窗帘不好挂,其便一脚跨出窗外以方便操作。但一不小心,竟从五楼坠下。后史某虽经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不幸死亡。后经司法部门的调查与调解,学校一次性赔偿家长 8.5 万元,加上处理事故的其他费,学校实际支付了10万多元。

案例评析:

学校在这起事故中的主要责任在于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布置未成年学生从事与其年龄、能力不相适应的劳动,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只要教师在事先仔细考虑一下, 就应想到, 让一个五年级的学去登高挂窗帘是具有很大危险性的。即使是布置学生从事一些与其年龄、智力、能力相适应的劳动,也应当做好保护。假如教师能够在现场进行一下保护,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所以教育归根结底是一种人性的教育,教师做每一项工作时,不仅要考虑到教育的效果,而且也应当考虑到学生的安全以及自己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链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47、学生救火导致重大伤亡案

案例介绍:

2008年4月的一天,某小学的校长冯某、教师马某带领部分学生在学校的操场劳动。突然,有学生发现附近山坡上的林场着火了,经冯校长同意,先后共有十几名学生赶赴火场扑救,而冯校长和马老师没有一同前往组织和指挥。在救火过程中,因为火势凶猛,8 名学生被烧死,一名学生被烧成重伤,而这些学生的平均年龄还不到 13 岁。事后,冯某和马某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了公诉, 当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认为,被告冯某、马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最终法院以严重失职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判处马某拘役六个月, 缓刑一年。

案例评析:

本案中的被告冯某和马某身为教育工作者, 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他们应当顶见到,未成年人在无组织的情况下进行扑火是具有危险性的,但两人却没有加以制止,甚至未去现场指挥,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伤亡事故,给学生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痛苦。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失职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学校也应当根据自己教职工的过错,对受害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赔偿。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他人遇到危难之机,自己奋不顾身、挺身而出、视死如归是得到社会认可和赞同的行为。但近年来,一场对于未成年学生是否应当见义勇为的讨论一直在激烈地进行。笔者认为,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当然要培养他们见义勇为的品质,使其乐于助人,勇于奉献。但在对少年儿童进行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时,也应当注意正确的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观念:

(1)在人的生命与物质财产的价值比较中,生命是第一位的。以往我们教育学生, 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可以奉献自己的一 切,甚至是生命,这种价值取向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放在高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却忽略了在我们的社会中, 人恰恰是最宝贵的财产。在法律制度上也有相关的紧急、避险制度,即人们可以为了避免较大的损失而牺牲一些价值较小的损失。但对于一些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来说,不能以紧急避险为由逃脱责任。例如军人、警察、消防队员等等。

(2)未成年学生是社会上的弱者, 在发生不可抗力或敌强我弱的情况况下, 过分强调见义勇为只能做无谓的牺牲。但这并不意味着“见义不为”,而是说对于未成年学生要强调“见义巧为”。

所以, 对体力有限的未成年人,一定要强调“见义巧为”!见义勇为也应当以人为本,应当体现对人生命的重视。

在上面学生救火的案例中,学生的出发点是好的,学校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但作为校长和教师,首先应当考虑自己的学生是未成年人,不具有救火的能力,而且还会有危险,另外学校和教师让学生自行前往的行为更是错上加错。

48、学校体育器材存在危险隐患导致学生受伤案

案例介绍:

某校高中学生张某在上体育课时按照教师的布置在篮球场打篮球,运动中, 张某跃起抓住篮球筐,致使篮球架与篮球架底座出现锈蚀的部位断裂,篮球架倒塌,将张某砸伤。经法医鉴定,伤残程度为七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对于损 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学校作为篮球架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未及时对锈蚀的 篮球架进行更换,对原告的损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对篮球设施使用不当,致使篮球架倒塌,将原告砸伤,对此原告亦有一定责任。故双方对原告的损失应当均摊。依法判决被告学校赔张某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鉴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 17.35 万元。

案例评析:

这起案件属于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体育课伤害。即因学校的场地、设施、器械等不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在体育课上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张某在事故中有一定的过错,主要表现为对学校的体育设施没有正确使用。学校对于事故的发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在正常情况下,篮球架应当能够保证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安全性。学校作篮球架的管理者,没有尽到对篮球架的安全性予以保障的义务。在篮球架发生锈蚀,存在危险时,没有及时发现并进行修理,以至发生砸伤学生的事件,因此足具有明报过错的。因此法院判决学校承担了学生的部分损失。

法律链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49、学校玻璃窗破损致学生眼睛受伤案

案例介绍:

2007年3月28日上午课间操期间,聪明活泼的浩浩向往常一样与小伙伴们兴高采烈地在学校操场玩耍,此时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不幸正在向他一步涉逼近。突然,他只觉左眼被什么某西扎了进来,且流了血。撕心裂肺的痛,让他躺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嘴里也在不停地喊着“疼”、“疼”。此时操场上其他的小伙伴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震惊了,忙上前问他:“浩浩你怎么了?”,浩浩痛苦地回应:“眼睛疼,眼睛被某西扎了”。同学见状,立即扶着浩浩到办公楼的三层找老师。此时浩浩由于受伤严重,血流不止,衣服上、楼梯上、楼道间都滴上了血。到了老师办公室,老师见情况严重立即带着浩浩打车赶往医院,到医院后浩浩就被医生推进了手术室。此时浩浩的父母、爷爷、奶奶接到学校的电话后也匆忙赶到了医院,在手术室门口焦急地等着手术结果。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但这每一分每一秒,对于浩浩的亲人来说都显得那么漫长,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到底伤得怎么样,严不严重。两个小时过去了,手术室的门终于开了,医生表情凝重,遗憾地说到:“孩子的眼睛是被玻璃扎伤的,眼球必需摘除,否则会影响到另一只眼睛”。医生的话有如五雷轰顶,又如万箭穿心,孩子的母亲当即晕厥了过去。“孩子早晨上学时还好好的,不到半天的时间一只眼睛就没有了,成了一个终身残疾的人,这将影响孩子一辈子呀!”浩浩的爷爷、奶奶悲泣地说着。是的,年幼的孩子遭受这样的不幸,是任何人都不能承受的沉重打击。

得知浩浩是被玻璃扎伤的,学校也在学生当中展开了深入调查。经调查得知,课间操期间,在距浩浩不远处,几个高年级的同学也在操场上玩儿,他们在玩什么呢?——散落在操场上的碎玻璃。据目击同学讲述,当时操场上有很多碎玻璃,事发后打扫了几簸箕。扔玻璃扎伤浩浩的同学共扔了两块儿,其中一块他扔另一个同学踢,被另一个同学踢碎了,扔第二块玻璃是为了证明一下自己能扔多远的距离,不料却扎伤了浩浩。该同学家长得知自己的孩子扎伤了人,也急忙赶到医院看望,并主动承担部分医药费。那么学校操场怎么会有如此多的碎玻璃呢?据同学及家长讲,操场上的碎玻璃是教学楼玻璃窗破损所致,加之事发前又赶上刮大风,使得本就破损的玻璃窗脱落得更为严重。事件发生后,学校吸取教训对教学楼的窗户进行了更换。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造成浩浩受伤致残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学校的校舍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扔玻璃学生的过失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是受教育的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如果未成年人在不安全的校园中学习生活,则会存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应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成年学生活动的场所存在大量碎玻璃,加之未成年人好动、好奇的天性,普通人都能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伤害事故,作为专业的教育机构就更应预见到,这是作为教育机构法定的义务和职责。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应该消除而没有消除已存在的危险,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故学校应对事故承担责任。

另外,扔玻璃的学生作为小学高年级的同学,对扔玻璃有可能导致他人受伤具有认知能力,也就是说,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伤及他人,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使浩浩受伤,也应对事故承担责任。由于扔玻璃的同学是未成年人不能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其应承担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本案中浩浩依法可获得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0、学校提早放学学生被车轧死案

案例介绍:

某小学为方便统一管理学生上下学,与家长协商后每天用校车在约定的站点接送学生上下学,并收取一定费用。去年元旦前夕,学校决定12月31日下午2点半放学(比平时提前一小时),12月28日,学校将临时变动放学时间的通知提前两天写在教室的黑板上,让学生们向家长转告。当天下午2点半,校车把孩子们送到指定接送点,家长们一一将自己的孩子领走了。但7岁的陈某忘记将学校提前放学的通知告诉父母,家长不知变故,没有按照变动后的时间提前到接车点来接孩子。陈从校车中跑出来后,没有看到家长来接,就急急忙忙跑向马路,准备自己回家。在路中央时,被一辆急速驶来的大货车撞倒,当场死亡。

有关部门做出了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要求车辆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70%),死者本人承担次要责任(30%)。家长无法接受。他们认为,这30%的责任应当由陈某所在学校承担。但校方认为,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没有关系,因为学校早就将孩子安全送达到父母的接送点,关于提前放学的决定也在黑板上写了书面通知,孩子们应当告诉家长提前来接。

案例评析:

本案的疑点在于学校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因为学校是用校车每天接送学生到固定的接送点上下学,学校变更放学时间,关系到家长能否与学校履行交接孩子的大事,应当及时通知到家长,以便学校和家长双方尽到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通知和联系的方式应当考虑到它的有效性,学校给家长发通知,必须考虑到是否能准确无误地及时让家长接到。本案中,学校将提前放学的通知写在黑板上,让学生转告家长,这是不适当的方式,因为学校的学生大多是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决定了兴趣容易转移,注意力不集中,学校写在黑板上的“重要”通知,这些学生可能看过后很快就忘在脑后了,更不用说让他们准确无误地转告家长了。学校本应当以书面形式写了通知由学生们交给家长,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让每一个家长都知道提前放学的事,但学校由于过于自信,轻信学校的通知可以以写在黑板上的方式让孩子们带回家。本案中的受害人只有7岁,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写在黑板上的通知要让7岁的孩子转告家长,有效性值得怀疑。结果由于学校过于自信的过失,酿成了学生死亡的悲剧。因此,学校对这起人身伤亡事故未能很好地尽到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类推荐
  •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以典型案例评析为重点,依据法学理论一生活实例一法律解读的线索深入细致地展开论述,以中小学校园安全法律热点及案例为阐述重点,同时涉及大学校园安全相关问题,内容涵盖法的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等法律规范。书中具体到单个法律问题或案例时,可能涉及两个以_上的法律部门,因此未对校园安全法律热点问题和案例依据部门法做章节分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侠古仙风

    侠古仙风

    风云大陆,四方五国华谕神朝,乃修炼之国,当今诸侯不轨,意欲皇权少年萧澜功法有成,自无名山而下,在这万邦崇武、修炼至上的时代中掀起一场波澜壮阔的风雨。
  • 微风吹过泛涟漪

    微风吹过泛涟漪

    此坑不是一书,是个书籍,里面的都是短篇,也不一定都是古代的,也有现代的,喜欢的亲们可以进坑看看。
  • 神荒纪元

    神荒纪元

    神荒世界,龙死凤灭,巫妖皆殁。人族大兴,三皇五帝,诸子百家各领一时风骚,然最终却都是敌不过头顶那片苍茫的存在,身化飞灰,只留下了无限的遗憾和一个个神话般的传说。而今,风禹却又是沿着先辈的道路步步前行,那等待他的是依旧身化飞灰还是闯出自己的天地,一切尽在神荒纪元!
  • 时空守护者之次元至尊

    时空守护者之次元至尊

    成为了时空的守护者,游荡在各个位面之中,与众多高手交手,身旁众多美女围绕...且看张风如何纵横时空
  • 我的魔法校园生活

    我的魔法校园生活

    我是风勇,16岁的魔法剑士。A栋601,我看了看报到单。没错,这就是我住的宿舍。真的没弄错吗?这是女生宿舍啊!读者群:35332801,欢迎大家加入“探讨”
  • 神行华夏

    神行华夏

    一个屌丝重生后的逆袭,一本太平道法,将整个世界改变了。
  • 百城百战解放战争系列:解放海口

    百城百战解放战争系列:解放海口

    本书以纪实手法描述了解放战争中,为解放海南,中国人民解放军浴血奋战,纪录了他们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再现了解放战争的悲壮场面……
  • 无上神邸

    无上神邸

    “主人,别!彩儿是好鸟,是正经的鸟,是有用的鸟,呜呜......”某鸟无节操还能吃能睡,还是话唠。此时正扒在九初上神的脚边哭诉道,真是不忍直视的画风,⊙﹏⊙b汗......
  • 青春一个梦

    青春一个梦

    木瓜新人报道,《青春一个梦》献给大家。本作品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韩龙的十八岁男孩从神秘外域回到中国。带他的妹妹上学。看他与他兄弟们在高中的生活.......
  • 平凡小修

    平凡小修

    不一样的仙侠之旅,带给您无穷的想象力与全新的感知。一次又一次的灵魂冲击,没又最好的;只有更好的。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