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要办理开业手续,这就必须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交道。
对个体工商户来说,可以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开业登记。
符合规定的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递交从事工商业的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从业人员的身份和经营目的、经营范围方式等。同时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和从业人员需提交本地户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的主要项目有: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经营场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经营范围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文件受理后,应于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以上是登记开店的主要方式。如果要把该店铺申请开办成私营企业,则申请人需要向办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几种相关文件和证件:开业申请书;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场地使用证明;验资证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提交批准文件;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所有合伙人的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