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婚姻习俗
婚姻生活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繁衍的方式。中国文化中,婚姻有多种形式。抢婚、偷婚、试婚、服役婚、表亲婚、交换婚、买卖婚、转房婚、夫兄弟婚、妻姐妹婚、招养婚、伙婚。
指腹婚、童养媳、典妻婚、纳妾、冥婚、包办婚、自由婚、离婚与再婚等。
一定的婚姻形态,总是与一定历史的文明发展相对应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因此每一种婚姻形式,都有其文化背景,都有与特定的风俗习惯联系在一起。
婚姻作为民俗现象,主要包括婚姻形态和婚姻礼仪两个方面。
土家族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同姓不通婚,如酉阳后溪白氏《南阳族谱》云:“同姓为婚,周礼所禁……如敢故犯,以篡宗论,除更姓外,处以重罚。”家庭一般以男性为主体,男娶女嫁是主要的婚嫁形式,当然,也有招赘婚,不过数量不大。
一、“改土归流”以前的婚俗
土家族地处僻远,较少受到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
在“改土归流”以前,在婚姻习俗方面,一直比较自由,也存在一些陋习。
以前土家族青年是以歌为媒。在土家族地区真是“十对男女九对歌,十首山歌九情歌。”土家族每年举办歌会,青年男女常常是以歌为媒,如《歌妹成婚靠歌谣》:“豆腐开浆靠石膏,纸糊灯笼靠篾条。新打木桶靠竹篾,哥妹成婚靠歌谣。”在歌会上通过对歌而相互了解、互诉衷情,如《唱支山歌试妹心》:“(男)隔河看见妹传情,人无言语水无声;捡个石头试深浅,唱支山歌试妹心。女)铜打灯笼锡打脚,久闻情歌爱唱歌;亮开金口银嗓子,唱坐彩桥架过河……”对歌时,没有固定的对象,每个青年男女都可以表达对对方的爱慕。
在这里,青年男女交往很自由。他们在各种场所,利用各种方式谈情说爱。土家族人能歌善舞,青年男女或在地头在田间,或在山坡河边,或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或在节日庆典里,通过对歌来表达自己的爱情。例如《小娇只望郎来抢》:“太阳又大风又凉,海椒又辣又佐姜。凉风绕绕天要晴。小娇只望郎来抢。”又如《枇杷树上牵牛花》:“枇杷树上牵牛花,牵牛缠树往上爬。牵牛缠树树不死,情哥缠妹要成家。”在这些民歌中,姑娘、小伙都直率大胆,感情热烈,没有礼法、禁令的影响,与教条化的生活格格不入。再如:“(男)小乖乖呀小乖乖,你会关门我会开,开门不叫门栓响,上床不叫枕头歪。女)你要来就早些来,太阳打偏你就来。你到后门学猫叫,我唤猫儿你进来。”一对青年男女经过热恋而大胆偷情,表现出对“常规的、十分严肃而紧蹙眉头的生活,服从于严格的等级秩序的生活”的否定。
吹木叶也是土家族青年交往的重要载体。土家族有木叶情歌:
“大山木叶烂成堆,只因小郎不会吹,几时吹得木叶响,只用木叶不用媒。”青年男女彼此如有情意,或者在交往过程中产生感情,则通过吹奏木叶情歌来倾诉情感。许多青年就是以木叶为媒:“大山木叶青翠翠,妹要小郎展劲吹。几时吹得凤凰调,木叶就是你红媒。”
人们通过木叶而建立感情,最后喜结良缘:“大山木叶青又青,含在口中连着心。吹出几多真情话,连起几多好婚姻。”木叶架桥,歌声为媒,情歌成为青年男女缔结婚姻的纽带。
“改土归流”以前,由于地理的闭塞、文化的落后,土家族婚姻也有一些陋习。主要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血亲婚姻、霸王婚姻等。
包办婚姻产生于专制时代。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只要经过媒人介绍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做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
买卖婚姻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土家族自古以来交通闭塞,商品经济不发达,封闭式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比较典型,因而风俗习惯比较古朴,封建色彩也较为浓厚。“买卖婚姻多以聘礼的形式出现,原是男子对对方丧失一个成年劳力的补偿,后来与出身门第和女子的美丑巧拙联系起来,在一些民族中聘礼达到相当大的数额,使贫困的男子终身无力娶妻。用自身劳力来偿付妻子身价的服役婚或以姐妹换妻的交换婚是他们有限的选择。”古代重庆土家族人口不多,劳动力较为缺乏,因而滋生重男轻女的思想,从而又造成男多女少现象,引起嫁女必索高价、包办买卖婚姻之风盛行。一些富豪大户为炫耀家门、显阔竞强,嫁女之时,耗费巨资,广置妆奁,由此积习相沿,互相仿效,形成嫁女重妆、婚礼奢华的陋俗。
由于买卖婚姻的相互性,女性沦落为婚姻中交换和买卖的商品,她们的人格和婚姻权利被高高地悬置起来。由于失去了自由婚姻的权利,只能听任安排,在丈夫亡故后,女性仍然是夫家的财产。
血亲婚姻是宗法制社会的产物,主要有“坐床”、“填房”、“扁担亲”、“还骨种”等俗。坐床是指如果兄长亡故,而其弟弟又没有结婚,则弟弟直接娶嫂子为妻,名为“弟坐兄床”;如果弟弟不愿意“坐床”,那么,该女子可以有权利改嫁他人。因为经济的落后,物质资料的匮乏,很多土家族人难以娶妻生子。“坐床”反映了土家族地区经济落后的社会现实。这是古老的“收继婚”的残余。收继婚是指父死子娶庶母、叔死侄娶婶母、兄死弟娶寡嫂、弟死兄娶弟媳的婚姻形式。这种婚习因其鄙陋而存在不少的诟病,在汉代以来的历代统治者均明文制止,但在民间并没有绝迹。
填房是如果姐姐在嫁人后亡故,而妹妹又没有出嫁,那么,妹妹应该嫁给姐夫为妻。男方在妻子去世以后,可以在原妻子娘家家族内找一个同辈女性为妻,而女方不得反对。这种习俗,反映了土家族重视血缘、姻亲的宗法制度思想,也折射出过去土家族男权思想的严重。
土家族婚俗中的“扁担亲”、“还骨种”等习俗,在“改土归流”后曾严加禁止,但屡禁不止,至今有的地方还存在。土家族人认为,姑表兄妹之间有嫁娶优先权,姑表结婚是“亲上加亲”,名为“扁担亲”。
“还骨种”是姑家女嫁舅家子,“凡姑家之女,必嫁舅氏之子,名曰骨种。”土家族地区至今还流传着“姑家女,伸手取;舅爷要,隔河叫”的说法。这种婚俗是原始的两合群婚的遗存。“古代氏族对外婚开始是两合群婚,既甲氏族的男子与乙氏族的女子匹配,反之亦然。”古老的两合群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文化的进步而发生变化,氏族通婚范围逐步扩大而通婚的范围逐步缩小,形成了中表婚。
中表婚即表兄弟与表姐妹之间的婚姻,在宋代以后开始禁止,《宋刑统》规定:“中表为婚,各杖一百,离之。”明代也对此进行了限制,《明律例·尊卑为婚》:“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清代也明文禁止。但民间一直存在。
霸王婚姻是法制匮乏的结果。无论何家女子,只要被男方看中后,买一串鞭炮去她家门口放了即为定亲,女方任何人不得反对。
若一女子被几个男子举行放炮定亲仪式,便惶惶然不知所措。男方则千方百计强娶婚姻,甚至歼灭婚敌,因此而有殃及女家安全的。
特别是一些强宗大姓,凭借自己的势力,横行霸道,与古老的抢夺婚没有太大的区别。有一首民歌这样唱道:“天无柄,地无环,土司有个初夜权;谁家姑娘要出嫁,他要先睡头三晚,土家妹妹哪个愿?”
土家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土司统治时期,土司制度是最为残暴和丑恶的奴隶制度。随着“改土归流”,在封建制度的影响下,土司制度彻底瓦解,霸王婚也逐渐消失了。
童养媳在土家族地区也存在,但比例不大。重庆土家族称童养媳为“引来的”,意思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在男子家抚养长大,成人后就做这家人的儿媳。引来童养媳时,要放鞭炮表示确认婚姻关系。
童养媳长大后,要“圆房”表示正式成亲。
二、“改土归流”后的婚俗,
“改土归流”后取消了“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禁令,在汉文化的影响下,土家族的婚姻习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程序有:
1.求亲
(1)访亲。
儿女到12岁左右以后,父母就开始为儿女寻访未来儿媳和女婿的。一般有3种情况:一是男方自己寻访;二是女方觉得自己人才、品貌不错,想寻找理想的婆家;三是从事“媒人”职业的人,也随时在留意那些没有结婚的青年男女,看到有合适的双方,就向男方或者女方介绍。
寻访对象要考虑门第、身份、年龄等方面的因素,要寻访彼此相差不大的。如果彼此门第、身份、年龄相差过大,则不予考虑。土家族有“同姓不开婚”的规定,在寻访时,要查询对方父母的根源,看是否属于“不开婚”之列。同时,寻访者还有一个任务是通过亲戚、朋友、熟人打探对方的“生辰八字”,然后卜算吉凶祸福,看双方“八字。”
是否相合。如果觉得对方的“生辰八字”与自己不合,或者女方的“八字”透露出克夫、损子、贫家等信息,则不予考虑。此外,还要看对方的面相(不只是看长相的美丑,而主要是看长相透露出的命运信息)如果眉毛粗大(特别是扫帚眉)颧骨高耸等,一般认为这样面相的女性会克夫损子,不得与之婚配。因此,访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2)问话。
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人在土家族人的婚姻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探听到某家有女未曾婚配而且“生辰八字”彼此相合以后,即请媒人“问话”。媒人介绍男方如何的好,询问女方是否有意。女方根据媒人的介绍,再结合自己的明察暗访,决定是否答应双方建立联系,以便今后彼此进一步了解。
在一些地方(如酉阳)媒人到女方家说媒要用一把雨伞。媒人来到女家后,将伞倒立在门口,表示自己是来说媒,为某人“求亲”,然后进屋拜见女家父母。经过一番问话后,女方如果在原地把伞顺立,意为希望这门婚事“顺利”,媒人明白这是女方有意,双方可以继续发展了。在一些地方(如秀山)是男方准备两份礼物,主要是糖、瓜子、花生等,一份送媒人,另一份给女方。如果女方一个月之内没有退还,就表示女方有意。
(3)提亲。
媒人提亲是男方正式向女方提出缔结婚姻的要求。在探得女方有意或者态度不明显拒绝后,男方就正式聘请媒人去提亲。媒人去时,把伞同样倒立放在门口,若女方认为可以“放话”(针对前面的“问话”而同意)就把雨伞拿入屋里火塘处,意思是现在可以谈论婚事了。
(4)看家。
女方有意这门婚事后,要择机对男方家进行考察,名为“看家”。
看家活动中男女双方都在“勾心斗角”,女方想突袭检查男方的家境,看粮食有多少,家具如何,家境是否殷实,同时考察该男子的性格脾气、为人处世、能力如何;男方则在媒人的通风报信下做好准备,如果自己家里没有,也要找亲戚朋友借来东西迎接“考察”。总之,要显示自己的“实力”,引起对方的好感。土家族有“会选选儿郎,不会选选田庄”的说法,意思是更注重考察男方的人品。
2.定亲
(1)订婚。
在双方有意后,男方就请媒人带上男方子弟和礼品到女方家,双方正式订婚。过去土家族男子结婚有年龄限制。《陶令彭水县志》:“男子二十以外者不能聘闺女。”如果过了20岁,那就不能与黄花闺女订婚,只能娶寡妇为妻。
(2)插香。
据《秀山新志》载:“择门户之相当者,媒妁既有成说,然后据礼为聘。”《黔江县新志》载:“此凭媒妁,不取聘财,如许聘,先临女家以插香为定。”“女方允婚之后,媒氏以香烛祀女家家龛,谓之插荒香。”
女方“放话”(即同意婚事)后,男方就请媒人与对方约好日子,带着一般是猪肉、白酒、面条等礼品,与男方一起到女方家,进行“插香订婚”仪式。一般是男方准备好香烛,在女方家的神龛上点燃,祭祀祖先,感谢列祖列宗的保佑,同时还有请祖先见证的意思,希望将来不要变卦。
插香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放火炮”。祭祀祖宗以后,就要燃放火炮。其用意一是表示庆贺,二是告诉人们,该女子已经许亲,其他人不要再动什么心思。
礼物中有一只鸡。这是有古代用雁求婚的痕迹。《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彩用雁。”因雁难求,后来由雁演变成为用鸡。
女方一旦同意婚事后,姑娘就要绣制褡裢、荷包之类的工艺品回赠男方。这是显示手艺的,须从选料造型、图案、配彩线以及做工等方面下工夫。要做得小巧、精致、美观,必要时还要请朋友帮忙。
插香是订婚的一个仪式,也叫“小认亲”。一般是当天来去,女方不留男方住宿。
(3)发庚。
《酉阳州新志》载:“凡两家结婚,先以媒妁之言,既允,即嘱媒妁持果盒、香烛、布帛、鸡、酒等物至女家为聘,谓之插香。女家则将女之生年月书红笺上,仍嘱媒妁持赴男家,谓之发庚。”女方同意这门婚事,就把该女子的生辰八字用红纸写好,托请媒人交给男方。
(4)谢允。
“婚礼:此凭媒证,不取聘财,如许聘,媒先临女家,以插香为定。嗣后,男家备就礼仪、服饰等件,父兄与媒率男同至妇家叩谢,名曰谢允。男女十六七岁完婚,无男小女大之风。”
在女方允婚后,男方父母与媒人及男孩一起来到女家叩谢,同时要带上酒、肉、衣服、糍粑等礼物。到女家后,首先是燃放火炮,其次是祭祀祖先,接下来是男方子弟给女方父母、叔伯等长辈磕头请安,然后还要去叔伯家送礼(礼物为一块长条猪肉,名为“条方”)放火炮等。
女方要备办“认亲酒”(也叫“订婚酒”)在酒席上女方叫女儿以敬茶为由,给婆家父母下拜请安,给长辈敬茶,名叫“见面礼”,吃茶人必须回赠茶礼(也叫“见面礼”)主要是首饰或者钱物,数额不大。
由于是未来亲家的第一次相会,所以女家必须留客住宿。次日早晨,女方仍叫女儿给昨天敬茶的长辈恭恭敬敬地各舀一盆洗脸水,洗脸人还要回赠礼物。
女家举办“订婚酒”时要请亲戚朋友聚会,喝酒吃饭,名叫“吃耳朵肉”。女家散客后,将男家送来的粑粑,按亲族每户送两个,叫“耳朵粑粑”。用意是告诉亲族都要承认这门婚事。
谢允回来,女方要赠男方一些鞋子、花带子、绣花手巾及银钱等礼物。但男方盛酒去的坛子被留下,直到男女结婚生儿育女之后,将酒坛装上食油,由娘家“望月”时送去男方。意谓养女本是养的酒坛子,而今生男育女,酒坛子变成了油坛子。
此后双方就经常来往,叫“走回回”(一般要走三回)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女方有红白喜事,男方要去送礼、帮忙做事;如果女方中途变卦,则由媒人向男方转达,女方退还男方礼物;如果男方变卦,则女方不退还礼品。
(5)插大香。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男女双方决定谈论结婚事宜。“逾年或将娶之年,又以香烛祀其先,谓之插大香。插大香者,视其家境之贫寒以为礼,有缎布、金银钗钏与杂色礼物。”男方准备好相应的礼物,到女家商量结婚的具体事宜。
男方要求结婚时,婚前那年农历正月初,选择吉日要到女方家拜年。拜年的礼物都要缠上红色的纸条或者丝线,表示喜庆之事。
礼物中送女方的是1只连猪尾巴的猪腿,给亲戚是条方。女方若同意该年结婚,就收下连尾巴的猪腿,若不同意,则将猪尾巴割下退回男方,表示推迟婚期。男方给女方拜年时,礼品中绝对不能送猪头,因猪头是送给媒人的,意味着这门亲事是媒人开的头。要是把猪头做礼物送给女方,意味着这门亲事是女方倒说媒,是对女家的侮辱。
达成结婚协议之后,娘家准备嫁妆,婆家准备衣服等物,双方筹办儿女喜事。
(6)择期。
女方同意考虑结婚事情后,男方就根据双方的生辰八字,结合流年情况,请人择期,选定吉日良辰。
旧时十分重视嫁娶的时日,一定要择吉避凶,选个黄道吉日。
人们往往请算命先生或星相先生“捡日子”,先生用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或加以男女双方的父母、祖父母的生辰八字,综合推算出没有相克的结婚吉日。也有翻阅皇历,参照其中宜忌所指而选择日子。
除却算命先生的玄虚论说和老皇历的宜忌戒律之外,民间还流行关于婚期吉凶的习惯说法。一些地方忌无春之年嫁娶。无春之年,指当年无立春日,人们称之为“寡年”。因“寡年”的“寡”字与“寡妇”、“寡居”、“鳏寡孤独”等词语相关,显然是大不吉利的。至于婚期所处的季节、月份,福建人普遍喜秋冬和仲春(尤以秋冬时节为多)夏季甚少。秋冬是秋收冬藏的黄金季节,又是农闲的日子,秋收之后,家境也相对宽裕,适宜于男婚女嫁。民间也有“秋收冬藏,娶妻拜堂”之说。且春节前完婚,“娶个媳妇过大年”,更加增添节庆喜气。而在夏季,天气炎热,食物易腐,人觉困倦,农事繁忙,夫妻生活不便,故尽量避免举行婚礼。在一些地方,人们多选择双日成亲,忌单日嫁娶,应“好事成双”之说。
(7)送日子。
女方同意这年出嫁后,男方就拟定结婚吉日,并取得女家同意之后,男方则请媒人带上酒肉和衣服等礼物,到女方家“送日子”,正式决定婚期。若女方不同意,男方则要另择日子,再定佳期。到了准备完娶成婚的时候,男方预先择定迎娶的吉日佳期(按阴历算)
用红纸帖写好,备上礼品,由媒人送至女家,谓之“送日子”,亦称“送日”、“送日帖”、“送日头”、“送日单”、“送日子单”。类似古代“六礼。”
中的“请期”。
对男方送去的婚娶日子,女方一般都会接受。这以后,男方要准备新房,女方要备办嫁妆。女方准备嫁妆非常复杂:请木匠做柜子、箱子、桌子、板凳、火盆等木制家具,一律漆成红色;床上用品包括被子、床单、帐子、枕头页子(方枕两端)枕套、帐檐等。嫁奁以“抬”(有的地方称“杆子”)为单位,按家庭经济实力分为三抬、五抬。
七抬、九抬,甚至十多二十抬。总抬数取单数不取双数;被子则取双数不取单数,意为好事成双。
婚嫁之际,接到请柬或口信的亲友、亲属和乡邻,纷纷赶来馈礼贺喜。女家的宾客多以衣物为贺礼,男家的宾客多以红包(钱)为贺礼。贺礼多寡视关系亲疏而定,也因贫富而有别,通常有一定的规定。
(8)纳礼。
土家族婚姻中必须要有聘礼。聘礼本来是古代婚俗中男方对女方失去一个劳动力的补偿。“将娶之先或十月七八日,纳猪、酒,与缝就衣裳于女家,谓之纳礼。”
古代婚俗中很早就有“聘礼”。早期的聘礼都是一些生活必需品,如粮食、布匹等,如《史记·补三皇本记》载:伏羲始嫁娶,以俪皮为礼。聘礼后来在品种和数量上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既有酒、米。
钱、衣服等,也有鸡、鸭等。
男方准备好礼品后,请人写成礼单,连同礼品一起送到女家。
下礼后,女方要回赠男方礼物,一般是糍粑、糖果等。
(9)过门。
“将娶前期之日,女家置酒邀婿会亲友,谓之过门。”有的叫“纳礼”:“婚期,夫婿亲迎,犹存古风。”将娶前期之日,女家置酒邀婿会亲友,谓之过门。至期,男家鼓乐迎女,至家,行合卺之礼。三日,庙见。
3.结婚
(1)迎亲。
婚期那天,新郎一般不亲自去迎接,《秀山新志》云:“成婚之日,婿不亲迎,唯以鼓乐肩舆迎女至家。”另,《酉阳州新志》云:“至期,男家鼓乐迎之,至家,行合卺之礼。”只派媒人、轿夫、力夫(又叫“过礼”)鼓乐队等,由押礼先生(有文化、能说会道者)率领,与接亲夫妇、新郎(有的地方不要新郎迎接)来到女方迎亲。普通家庭迎亲的花轿一般在女方当地租赁,有身份的人家新做花轿。轿夫一般是4人,路途遥远的为8人或12人。迎亲队伍经过的桥梁、古树、庙宇。
巨石、古墓等,均要烧香烛和纸钱,祈求神灵的庇佑。
(2)拦门礼。
根据男方婚期的安排,在出嫁前夕要“开脸”。先在梳妆台前点燃香烛,然后请那些婚姻美满的妇女,用细麻线把新娘脸上的汗毛拔掉。将姑娘的长发辫绾成髻,中间插上男方送来的簪子,罩上发网,称为“上头”或“贯笄”,还要换上男方送来的新衣服。发型的改变,表示已成为妇人。然后再放鞭炮,表示开脸已经完毕了。
男方的花轿、乐队等队伍到女家迎亲时,女方早在门口摆大桌拦住门。男方至门口时,女方执事人以歌声与男方执事人讲拦门礼。女方盘问,男方回答,盘历史、盘天文、盘地理,内容丰富。男方执事人答清楚,女方才移桌开门,请接亲队伍进屋;男方若答不上即算输,得拿出“三茶”、“六礼”(皆为红包)及报晓鸡、梳头油、蒙头帕等礼品,女方才能请男方进屋喝茶。
(3)摆礼。
迎亲队伍到女家后,先由媒人点上香烛纸钱祭拜祖宗及神灵,然后由押礼先生摆礼。女方要在院坝中央、正对大门处准备好摆放礼物的桌子。押礼先生把礼物按顺序摆放好后,将礼物按“礼单”点交给女方。如果新郎去迎接,则媒人请出女方父母及亲戚朋友,新郎一一叩拜,对方回赠吉祥的话:“给我磕个头,银子装满楼。给我一杯酒,寿延九十九。”
(4)发轿。
婚礼当天凌晨,新娘在婶娘或者姑嫂的陪同下,手拿12双竹筷,脚踩着升斗,在堂屋的祖宗牌位前下跪、叩头,拜别祖宗,然后由女方“上头”人或母亲给姑娘穿上轿衣,搭上盖头,然后换鞋。换下的旧鞋由姑娘朝肩后丢去,把手巾丢到身后。还要倒点酒在铜锣里,让姑娘喝一口(表示“同乐长久”)再将姑娘牵入花轿,上好护身的围带,以免颠簸或被抛出轿外。还要把姑娘轿衣上的扣子解掉两颗,象征从此改掉一切不良习惯,然后放下轿帘,从大门内交给迎亲人。
(5)接轿。
押礼先生或者接亲夫妇(如果新郎前往,则由新郎负责)在轿门外贴好“轿封”(按男方的姓氏,写有“某某世家封”的红绸、红布或者红纸)后,轿夫就可以抬走了。与此同时,力夫也将嫁妆抬走或者挑走。一般的嫁妆有被盖、箱子、柜子、衣服、鞋袜等。柜子内一般还有其他东西(如瓜子、花生、糖等)有的还有粮食等。抬柜子的要抢在前面,表示将来第一胎生男孩,因此,安排的力夫多是强壮的青年。
(6)哭嫁。
土家族地区流传和保存了完整的哭嫁习俗。据乾隆时期的《长阳县志》云:“其嫁女上头之日,择女八九人,与女共十人为一席。是日父母、兄嫂、诸姑及九女执衣牵手,依次而歌。女亦依次酬之。”土家族姑娘出嫁前要唱哭嫁歌。“哭嫁有独唱、对唱和集体合唱3种形式,出嫁前一日始哭,一直要到‘哥哥背起进轿门’止。”这里所说的“独唱”,其实也不是个人演唱,因为出嫁姑娘在个人哭嫁时,她的父母、叔伯、哥嫂、姐妹等要应答,因此也是众人参与。“陪十姐妹歌”和“陪十兄弟歌”则更加热闹,人人均可以参与。土家族姑娘出嫁前的哭嫁时间没有严格限制,多则几个月,少则几天。哭时有一定的曲调,各地民间有手抄的《哭嫁书》,笔者在酉阳县后溪采风时,就从田大翠等民间歌手中收集到《哭嫁书》,内有大量的哭嫁歌。土家族姑娘除哭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痛苦外,还主要反映她们对娘家的留恋之情。
(7)回轿。
押礼先生作为迎亲的头目,要走在最前面领路。花轿走的线路要与男方第一次“走回回”的线路相同,表示前后一致,婚姻稳定。
路是要尽量避免“撞轿”(与另外的迎亲花轿相遇)如果附近有同一天迎亲的,彼此要打探清楚、相互沟通,错开时间,避免“撞轿”。如果出现“撞轿”,就容易发生摩擦甚至打架斗殴。
(8)拦轿煞。
“拦轿煞”(有的叫“回车马”)是土家族婚嫁习俗的一项重要内容,至今仍在某些地方盛行。当迎亲的队伍把新娘接到男方家的时候,新娘的花轿不能马上进屋,必须停下来。巫师先点燃香烛纸钱,然后左手拿一只公鸡,右手握菜刀走到新娘的花轿前,念动咒语,杀鸡后将带血的鸡从花轿顶上扔过去,意思是用鸡血(土家族人认为公鸡具有驱邪作用)赶走沿途附在新郎新娘身上的凶神恶煞。
(9)铺床。
婚期来临,男女两家书对联、贴双喜,悬灯亮烛,披红挂彩,各将居宅装饰一新。男方须把新房布置停当,忌以曾做过新房的房间重派用场,每件家具一旦到位,忌随意更动。其间尤其重视新床的摆放。结婚前夕,男家要准备好新房,房中摆设全由女家送来,只有床铺由男家自备。床铺应安放于房子当中,曰“安床”。安床要由夫妻双全、儿孙绕膝的“好命人”来主持。安放好新床后,须请一位有“福气”、“好命”的妇女(或丈夫健在、子孙满堂的老者,或丈夫健在、上有父母下有儿女的中年人)来缝制被褥、挂帐、铺床。铺床时,先在床板上铺放12把捆好的稻草,象征一年四季永结同心(稻草结没有打开)新床上往往放置一些寓意早生贵子、富裕康乐之类的物品。
撒红枣(早)花生(生)桂圆(贵子)于床。再叫12个童儿爬上去滚闹,俗称“爬床”,时间安排于新床搭好时,或放在闹洞房期间。希冀由此获得好风水、好福气,来日将早生贵子,也反映出重男轻女的思想。若小儿滚爬时恰好撒尿,弄湿新床,主人非但不会生气,反倒视为吉兆。
(10)拜堂。
拜堂也叫“拜天地”。当花轿抬到堂屋门口的时候,由新郎揭去“轿封”。新娘打开花轿门出来后,由喜童扶持走出花轿,经过红毡或者麻袋后,直接进入堂屋。在堂屋门口,先是有一火盆,里有炭火,新娘要从火盆上迈过;其次,用筛子1个,里面有肉、豆腐、瓜果等,新娘从筛子上迈过后,才能进入堂屋。
进入堂屋后,在香火(神龛)前,举行拜堂仪式。赞礼生(相当于今主持人)主持赞礼活动:一拜天地,再拜祖先,三拜高堂(父母)然后夫妻对拜。接着,新郎新娘由司仪或媒婆引导“拜亲”,依血缘亲疏、辈分大小挨次揖拜三亲六戚,通常,对长辈要跪拜,对平辈则以鞠躬为礼,受揖拜者回敬红包,俗称“见面礼”。礼节结束后,由一个德高望重、福寿双全的老人,用桃木棍在新娘的头上敲3下。意为驱邪,因为桃木是古人眼中的镇邪之物;二是祝贺将来多福多寿儿孙满堂,且个个儿女都有所作为。有些地方,新郎或新娘在拜亲前后,还要到厨房拜灶神。拜堂完毕,新郎、新娘便有了正式的夫妻名分。随后,由媒婆或好命人把新郎、新娘一起送入洞房。
(11)抢床。
拜堂结束后,赞礼生宣布送新人进入洞房。此时,新郎、新娘要争先进入洞房,抢先坐到新床大的一边(紧靠堂屋的一边或者左边)名叫“抢床”。民间认为,谁抢到大的一边,谁就会成为日后家庭的老大,主持家庭一切事务。
(12)合卺(喝交杯酒)
“至期,男家鼓乐迎女,至家,行合卺之礼。三日,庙见。”新郎把新娘的盖头揭开,然后坐到准备好的香案前,由两个男孩斟满两杯酒,递给两个新人,两人各喝一口,然后交换杯子喝。
(13)闹洞房。
民间认为,新婚“不闹不发,越闹越发”,以此增添新婚的喜庆气氛,也为新郎新娘驱邪避凶,实现婚后吉祥如意、兴旺发达的意愿。
黔江土家族闹洞房也叫“参房”,有“新婚三日无大小”的习俗,婚后3天,宾客、亲友、乡邻不分辈分高低、男女老幼,都汇聚在新房“闹。”
上一通。
撒帐是闹房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人们将五谷种和铜钱等物,成把成把地撒向床铺,让床头的一群童子争抢,以象征子孙昌盛。同时高唱撒帐诗:“撒帐撒帐东,花烛庆洞房,今宵鹊桥会,洞门今夜通。撒帐撒帐西,一对好夫妻,佳偶成凤缔,鸾凤碧梧栖。撒帐撒帐南,三更齐笑谈,一刻千金里,花好月圆间。撒帐撒帐北,新娘喜聪聪,大家齐笑说,淑女配才郎。”
夜深人散后,新郎、新娘上床安寝,此时忌吹灭洞房内点燃的一对大红花烛。相传新婚夫妇谁若先把烛火吹灭,谁就先死。所以要让这对红花烛一夜长明,至点完为止。民间还有“左烛尽新郎先亡,右烛尽新娘先亡”的说法。就寝时,新娘忌讳踩新郎的鞋或者把衣服压在新郎的衣服上面。否则,丈夫将被妻子挟持一辈子。
(14)敬茶。
新婚的第二天早上,新郎、新娘给长辈敬茶。敬茶也叫“拜早茶”。要请家公舅爷上座,然后依次拜长辈并敬茶水。长辈要给红包,表示祝福。
(15)见亲。
见亲又叫“拜客”。新婚的第二天,新郎、新娘一起,到家族的宗庙或者祠堂参拜祖先。届时准备好香烛、纸钱及酒、肉、果实等,献上祭品,行叩拜之礼。然后,依次拜见父母、长辈、亲戚及朋友等,叫“拜客”(在黔江一些地方,新娘要用盒子装着“书子”并且写上“请。”
字名曰“拜客”)被介绍的长辈要给新人礼物,名叫“抠后颈窝”,一边将礼物放在盒子里,一边说吉祥话。礼物的多寡视亲近的程度而定。
新娘出嫁第一天不吃饭,只有“出拜”(“拜客”结束)后,才能入席吃饭。吃饭时,每种菜都要剩余一点,意思是“有吃有余”,表示吉祥。
(16)回门。
女子出嫁后的第三天,要与新婚丈夫一起回到娘家看望父母,名为“回门”,亦称“归宁”、“回鸾”、“翻马”、“头返倒”等。新娘是回娘家省亲,新郎此行是首次正式作为女婿登门拜见岳父岳母及女家其余亲眷,所以民间也有把“回门”称做“上门”、“回礼”等,此俗早在春秋时期就有文字记载。
土家族新婚夫妇回门必须在当天回来,不能在那里过夜。民间认为新婚夫妇在娘家同房,会带走娘家风水;婆家给新娘糍粑,叫“回脚粑”;娘家给女儿糍粑,叫“粘脚粑”。回门后3个月内不能回娘家。
4.离婚与再婚
土家族注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因此,即使夫妻之间有矛盾,女子也不会离婚。但男子如果觉得自己的妻子人品不好、外貌不好等,可以采用“嫁活人妻”的方式,把妻子卖给别人。
土家族如果丈夫去世后,土家族妇女的再婚也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女子只能“坐床”或者嫁给年纪比较大的人。当然,男子可以在妻子去世或者离婚后,可以娶年轻的,也可以娶寡居的女子。
土家族离婚与再婚习俗,反映了过去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也反映了过去人们观念的保守与落后。
5.婚姻禁忌
(1)同姓不能结婚。
土家族规定同姓不能结婚,叫“同姓不开婚”。如果违背了这个规定,要受到家族的重罚。
(2)联宗不联姻。
重庆土家族地区因地处山区,为了抵抗外族的入侵,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他们当中的一些姓氏往往联宗,即祠堂供奉同一个祖先,表示彼此是同一个宗族。因此,规定联宗不联姻,他们为“联宗不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