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四川盆地的东部,是我国西南内陆的门户和西南地区工业中心。重庆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3000多年的悠久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距今2万—3万年的旧石器时代末期,已有人类生活在重庆地区。公元前11世纪商周时期,巴人以重庆为首府,建立了巴国。后秦灭巴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巴郡为其一。自秦汉以来的历朝历代,这一区域多数时期为一个统一的行政辖区,其行政中心设在重庆市。经过漫长的历史沿革和发展,重庆于1997年成立直辖市,辖40个区、县(自治县、市)毗邻川、陕、鄂。
湘、黔五省,总面积8.2万平方公里。据2000年统计,重庆境内居住了汉族、土家族、苗族等55个民族,总人口3000余万,其中土家族140多万,占重庆总人口的4.6%,也是重庆市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
重庆土家族主要聚居在今黔江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这些区、县位于重庆市的东南部(东经107°47′—109°19′,北纬28°10′—30°33′)东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南接贵州省铜仁地区,西接贵州省遵义市和重庆市武隆县,北濒长江,与忠县、万州区相邻。
重庆土家族生活在武陵山脉西缘。该地区东西宽147公里,南北长264公里,面积为16936平方公里。该地区地处新华夏构造体系的川鄂湘黔隆起褶皱带和四川盆地沉降带中的川东褶皱带,武陵山、大娄山和巫山三大山脉交汇于此,地形西北高而东南低,属于中低山区。境内海拔相对高差为1820.5米,最低海拔118米,最高海拔1938.5米。该地区群山起伏,但南面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酉阳龙潭河与秀山宋农河上游也有连片的河谷地带,其余的山地中也偶有小面积的平坝,加之这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因此是重要的产粮基地。该地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区,加之国家推行“退耕还林”政策,因此现有森林覆盖率为32.1%,预计2010年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0%以上。境内河流交错,水上交通便利,龙河。
乌江、郁江、阿蓬江、酉水、梅江、龙潭河等主要河流是重要的对外交通通道。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称苗族为“白卡”,称外来的汉人为“帕卡”)史书典籍则称其为“土蛮”,在“改土归流”以后,他们为了与此一时期的外来民相区别,便称自己为“土家”,称新迁入的汉民为“客家”,称苗族为“苗家”。他们的族称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正式确认的。1957年9月6日由******批准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承认土家族为单一少数民族。20世纪80年代,******先后批准湖北的鄂西、长阳、五峰,重庆市的酉阳、秀山、彭水、黔江、石柱及贵州的沿河、印江等土家族(或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这样,湘、黔、渝、鄂三省一市边区土家族整体民族成分全部完整恢复。
重庆土家族有悠久的历史。早在距今10万年前的远古石器时代,土著先民就在武陵山区世代相守、繁衍生息。先秦时代,巴人在此地着力进行文化的创造,通过建立政权组织进行经济开发,推进民族融合,其活动范围相当广泛。秦灭巴以后,在原巴人居住的地方推行郡县制度,设立巴郡、南郡和黔中郡。汉改黔中郡为武陵郡,在武陵郡境内设迁陵县(含今湖南保靖、重庆秀山等)酉阳县(含今湖南永顺、龙山,重庆黔江、酉阳等)等,史书上也称活动在这个地区的少数民族为“巴郡蛮”、“南郡蛮”和“武陵蛮”。三国时“武陵蛮”又称为“五溪蛮”,以雄溪、樠溪、辰溪、武溪、酉溪5个水名作为族名,酉溪、辰溪就是土家族先民的聚居地。蜀曾设立“巴东属国”,后改设涪陵郡,下设丹兴(今秀山、黔江)汉葭(今彭水)等县。唐宋王朝为了对该地区进行治理,设立有不少的羁縻州县。由于建制的变化,居住在湘、黔、渝、鄂接壤地带的土家族先民被称为“夔州蛮”。
“信州蛮”、“酉阳蛮”、“彭水蛮”、“施州蛮”、“辰州蛮”、“溪州蛮”等。
到元明和清代初期,更是在石柱、酉阳(当时秀山未建县,属酉阳县辖地)两地建立了土司制,设石柱宣抚司和酉阳宣抚司(领长官司四:平茶、石耶、邑梅、地坝)对内推行土司制度,对外则实行“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政策,使土司统治区成了相对封闭的区域,严重地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以后,随着汉人的大量迁入,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加上汉文化的传播,重庆土家族地区的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由封建领主制进入了封建社会。这样,土家族最终纳入到中央王朝直接统治的郡县制体系,从而加速了该地区的一体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重庆土家族地区经济有了新的发展,文化也出现了新的转型,土家族人的生活发生了巨变。
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反映一个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重要窗口。民俗是由众多民俗素构成的,“任何一个民俗素,都有一组表现或鲜明或隐晦的含义的事物,这些事物的表现形成一个民俗表现形式,传达一个民俗意义或象征一个民俗意义。”由这些民俗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民俗链,形成一连串的密切相关的民俗组合关系和民俗系列,并形成民俗系统。按照一般的理解,民俗包含了物质生产、物质流通、物质消费、社会群落、人生礼仪、信仰崇拜、传统节会、民间艺术、民间游戏、口头散文、口头韵文、惯用语系统等12个系统。俗民们正是在各种民俗系统中繁衍生息,延绵不断。
人类在社会活动中创造了文化,同时也生活在文化之中。人们生活的社会环境,可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文化环境。人类社会的文化,既影响人们的思想,也制约人们的行为。文化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民俗与文化具有极强的兼容性和同一性,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在良性互动中推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土家族的民俗文化是在土家族内部产生、流传和普遍存在的,是土家族人世代传承并自觉遵守的规范。
恩格斯在论及原始宗教时说:“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像一切宗教一样,其根源在于蒙昧时代的狭隘而愚昧的观念。”古代土家族人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知识和经验不足,对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都无法理解。于是,他们根据自己原始的思维方式对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做出解释。他们赋予大自然生命力,认为宇宙万物都具有生命、具有灵性。
同时赋予他们敬畏的对象和自己无法解释的现象以神秘的色彩,作为他们崇拜的神灵。这种原始的、前逻辑的思维方式,反映出土家族民间文化信仰具有的原始性的特征。他们认为,大地是由鳌鱼背负着的,它巨大无比、力大无穷,它的4只脚就像4根柱子,把大地支撑起来。后来由于鳌鱼翻了个身,导致宇宙一片混沌。玉帝叫来张古老造天、李古老造地,于是就有了人类赖以生存的世界。
古代土家族人认为,人是衣罗阿巴女神用植物造的。衣罗娘娘用竹子做骨架、荷叶做肝肺、豇豆做肠子、葫芦做脑袋,戳了7个眼,吹了一口气,就造出了人。此外,土家族民间传说《齐天大水》的故事,还对人间的各种姓氏的由来进行了解释:土家族六兄妹准备煮雷公肉给他们的母亲吃,结果遭到上天的报复,大地涨了齐天大水,人们无处避灾。五哥甫梭和六妹冗妮心地善良,得到上天的同情。
兄妹二人在太白金星的帮助下,钻进金瓜里逃过了劫难。后来兄妹二人奉上天之意而结为夫妻,婚后生下1个肉疙瘩。他们将它砍成120块撒出去后,变成了人。撒在大象上的姓向、撒在田里的姓田、撒在叶子上的姓叶、撒在李树上的姓李……
古代土家族人对许多自然现象同样十分关注,并因此形成了他们朴素的自然神灵崇拜。土家族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雷电能摧毁房屋、折断树木、震裂巨石等,其声响、其势猛、其力大。雷声一起,地动山摇,具有巨大的威力,凡夫俗子在它们面前显得极为渺小。于是,土家族人就认为空中的雷是雷公,它手里握着两把硕大的锤子,只要它一发怒,就会用它那巨大的锤子敲向人间,谁碰上谁倒霉。后来,他们联系到雷击人、毁树等现象,又视雷为维护人间正义的神祇。邪魔歪道(如蛇精、树精等)如果有不良企图,就会遭到它的惩罚;子孙若不孝敬长辈,就会遭天打雷劈。在酉水流域、乌江流域,都流传着许多关于雷神如何打击不孝子孙、如何斩妖除魔的故事。
与雷相伴的是风雨。古代的土家族人根据自己的观察和思考,认为龙王掌管人间的雨水,他是雨水神。在土家族人生活的地区,有许多关于龙王与大水的传说。某个地方涨大水,当地人就认为是龙王在作祟。土家族“辰日祭龙”的岁时节日习俗反映了他们对雨水神(龙)的崇拜。今天普遍流传的赛龙舟、舞龙等活动,也反映出土家族人民间信仰中对古老的雨水神(龙)的崇拜。
土家族人不仅有自己信仰的雨水神,而且他们还通过原始的巫术活动来祈雨。土家族人生活在湘、鄂、黔、渝三省一市交界的少数民族地区,“外蔽夔峡,内饶溪山,道至险阻。”山多、土多,对外交通不便,这种地理环境,决定了土家族文化属于山地农耕文化。对于农耕民族来说,雨水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当久旱不雨或雨水过多之时,人类便祈求雨水的降临或减轻水患。卡西尔说过:“对巫术的信仰是人的觉醒中的自我信赖的最早最鲜明的表现之一。在这里他不再感到自己是听凭自然力量或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他开始发挥自己的作用,开始成为自然场景的一个活动者。每一种巫术的活动都是建立在这种信心上的:自然界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的作为。”古代人相信,通过他们自身的象征性活动——仪式,可以达到干预、控制自然的目的。“……他们或以运用巫术来加速或阻拦季节的飞逝。于是他们进行各种仪式,念诵咒语,要老天降雨,太阳放晴,牲畜繁殖,果实成长。”在土家族聚居的地区,普遍流传“打洞祈雨”、“挖(拖)树祈雨”、“闹鱼祈雨”等祈雨的巫术活动。
土家族还特别崇拜太阳神,土家族人认为,太阳和月亮是兄妹,他们给人类带来光明和温暖、给大地带来生命。在巴渝地区,世代流传着农历十一月十九日为太阳的生日的说法,届时人们要举行祭祀活动。此外,土家族人也有崇拜虎和鹰等的活动,在他们看来,因为虎、鹰是他们的祖宗,所以民间普遍流传着虎图腾和鹰图腾的种种故事。土家族人还认为植物有生命力,于是民间有关于马桑树长不高的传说。
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交流。与世隔绝和自我封闭,必然导致民族文化的孤立、停滞、枯竭、退化以至消亡。土家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外来文化缓慢地渗透到土家族文化中,其民间文化信仰也受到了其他文化的影响。土家族人不仅信奉自己的、数量众多的神祇,而且还信奉其他民间的神祇。因此。土家族民间文化信仰又具有外来文化的渗透性的特征。土家族人自己本身信奉的神很多。在土家族人看来,山、树、风、雷等自然万物都有灵性。这种“万物有灵论”的观念,导致了土家族人信仰的多神性。他们不是信奉一神教,而是信奉多神教。他们崇拜白虎神、梅山神、阿密婆婆、火烟婆、火畲神婆、四官神、五谷神、土地神、灶神、门神、社巴神、毛娘神。
财神、井水神、树神、龙神、山神、雷公神、风神、麻阳神、摆子神(鬼)青草神、瘟神、地仙神、焚山神、茶神、烟神(送婆嘎)田神、牛神等等。
土家族长期与苗族比邻而居,其民间文化信仰也相互影响。同治《来凤县志·风俗志》载:“来凤地僻山深,民杂夷僚,皆缘土司旧俗,邑之西同鄙,与土、苗杂处,俗尤憨朴。”《苗防备览·险要下》云:
“山幽谷暗,土、苗杂处。”苗族文化对土家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在土家族人接受了苗族的一些信仰,如信奉竹王。《大明一统志》卷六十六载:施州卫区域内,人们信奉竹王。竹王祠在“卫城东南山下,即夜郎侯祠也。”再如祀青草鬼。乾隆《永顺府志·风俗志》卷十载:
“苗民性悍……祀青草鬼,忌带青草入室。”土家族人受到了这种观念的影响,据《苗疆风俗考》云:“其好祀青草鬼,忌带青草入室,剖竹为契,血誓为信,则蛮庙固无区别也。”这里所说的“蛮”就是土家族。
这就充分说明,土家族吸收了苗族的民间文化信仰。
汉文化对土家族文化的影响更加明显。土家族处于古代中原和西南之间的通道,东部与湖南辰、常等汉族地区相接,南部与湖南长沙、衡阳等汉族地区比邻,北部与河南、陕西等汉文化圈接壤,只有西南部与其他少数民族文化圈相邻。这样,土家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的接触很多,自然要受到汉文化的影响。特别是明代以后,随着汉人大量迁入,先进的汉族文化逐步传播到土家族地区,明政府为了加强边疆的治理,规定土司子弟必须学习汉文化,“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不入学者,不准承袭。”于是,各地开始办学。据《明太宗实录》卷七十八载:“永乐六年夏四月,甲辰,设四川重庆卫酉阳宣抚司儒学。”容美、永顺土司也相继开办学堂,吸收土司子弟入学。容美土司田舜年执掌大权时,还曾经把孔尚任的名剧《桃花扇》改变为南戏在容美地区演出。汉族的土地神在土家族人聚居的地方备受尊崇,在秀山、酉阳等地,几乎每一户人家的房屋旁边,就建有一个土地庙。另外,灶神、五谷神、财神等汉族神祇在土家族也非常重要。
“改土归流”以后,佛教、道教、基督教等传入土家族聚居的地区,这极大地影响了土家族的民间文化信仰。土家族人的堂屋专门设有神龛,神龛的中央是“天地君亲师位”,两边则是“九天司命”。
“太一府君”等牌位。众所周知,“天地君亲师”是儒家文化所倡导的人和宇宙的关系,也是儒家所推崇的神灵或尊长;“九天司命”。
“太一府君”则是道家文化所敬奉的神灵。从土家族人的神龛,可以清楚地看出,汉文化传统的儒家文化思想和道家文化对他们民间文化信仰的影响。在长阳、五峰、鹤峰等地的土家族人还信奉道教的“赫神”。在这些地方,都建有赫神庙,人们每逢初一、十五要到赫神庙烧香、求签还愿。土家族人也非常崇拜佛教的观音菩萨。
如果婚后无子,就去求观音菩萨送子;如果自己的小孩不好养,就把小孩拜寄给观音菩萨,求她保佑;生活中有什么不顺,就去求观音菩萨赐福和保佑。在土家族地区,“观音殿”“观音阁”等很多。
而历史上有名的“酉阳教案”的发生,则说明基督教在当地的影响。
土家族在繁衍生息的过程中,由于长期经历战乱和流徏的生存环境,对艰难困苦生活的体验特别深;由于山区大山阻隔,交通闭塞,加上历代封建王朝尤其是宋元以前的民族隔离政策,土家族与外界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基本处于隔绝状态,因此,土家族人安土重迁,其民间文化信仰显得保守。封建王朝在土家族地区长期实行羁縻政策,地方统治者与士民大多是同一民族群体,使民族语言、风俗习惯以及民族心理素质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变化缓慢,凡此种种,导致了土家族民间文化信仰在传承过程中变化较少,表现出守常性的特征。
反映土家族先民穴居、渔猎,“未有君长,俱事鬼神”的原始氏族社会阶段的信仰一直流传。由于土家族所经历的全封建时期较短,因此封建化的程度不太深,原始性的形态遗留较多,许多古老崇拜一直传承,如白虎崇拜、鹰崇拜、鬼神崇拜等,这种情况一直影响到今天的土家族社会生活。如土家族的白虎崇拜,就非常古老。据《后汉书·南蛮传》记载:“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晖氏、樊氏。”
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赤穴,四姓之子生于黑穴。未有君长,惧事鬼神。乃共掷剑于石穴。
“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之子务相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皆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谓凛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廪君伺其便,因谢杀之,天乃开明。廪君于是君首夷城,四姓皆工臣之。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这种古老的崇拜和祭祀白虎的活动后来发展为不再用活人祭祀,而是用人血或牲畜来祭祀。
土家族文化也是一种“尊神文化”。土家族人“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祀。”这种观念长期存留在民间,影响着土家族人的思想观念。泰勒指出:“神灵被认为影响或控制着物质世界的现象和人的今生和来世的生活,并且认为神灵和人是相通的,人的一举一动都可以引起神灵高兴或不悦,于是对它们存在的信仰就或早或晚自然地甚至可以说不可避免地导致对它们的实际崇拜或希望得到它们的怜悯。”鬼和神作为人的祖先和大自然虚幻的化身,在土家族人的生产和生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他们看来,宇宙有三界:神仙住在天庭,人类居住尘世,鬼魂住在地府。人由躯体和灵魂组成,如果魂魄一旦离开了躯体,人就会死亡。人死以后,灵魂还在,只不过灵魂成为鬼,生活在阴曹地府里面。他们四处活动,既可能庇佑人,也可能危害人类。土家族人对鬼神充满了敬畏。“土民每岁三月,杀白羊,击鼓吹笙以祀鬼;四月十八、七月十五夜祀祖;九月九日合寨宰牲祀重阳,以报土功;十二月二十日夜祀祖,名曰祭鬼,禁闻猫声。”出于对鬼神的敬畏,土家族人特别看重祭祀,每逢节日、红白喜事、重大活动,都必须举行祭祀活动。祭祀活动一般有土老司或年长者主持,他们点香烛、烧纸钱、献酒肉等,求祖宗或鬼神保佑,然后跳起“摆手舞”。
古老的宗教迷信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土家族人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巫术活动能解决实际问题,“有疾病则酬神愿,大击钲鼓,请巫神以咒舞”。巫术活动是原始人为了改造自然而进行的活动,但在土家族民间许多事情都离不开他们。祭祀活动、求子还愿、驱邪请神等活动都由他们来主持。如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小孩,他们认为是上天对他们的惩罚,于是请巫师来举行求子的巫术仪式。土家族人“凡遇疾病死伤,必杀牛祭鬼,抑或互争不明之事,亦杀牛饮血。”
如果在生活中被人冤枉,土家族人不是向对方耐心解释,而是点燃香烛,杀鸡滴血,当众诅咒,然后接受神灵的裁决。土家族人信风水。
他们认为无论是人的住宅还是鬼的住地,都要符合风水理论。在选择地理位置时,要考虑龙、沙、穴、水、向5个方面的因素。同时,还要求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兽各得其位:青龙要灵动、白虎有生气。
朱雀要起舞、玄武要低头。修建房屋时,如果有人的房屋挡住了前面,则不吉利,一定要高出对方的房屋,或在门前挂一面镜子,将邪气反射掉。如果要后人发迹飞升,则要请风水先生为祖宗选好墓地;如果祖宗墓地的龙脉受到影响,则会对子孙不利。如果要报复某人,最常见的方法就是破坏人家的风水。有的土家族人也信命运。小孩一出世,父母就要请“八字先生”来预测其今后的命运,看他五行是否搭配得当、是否有缺失或偏枯、看其贫贱寿夭的情况、看其财官运、看其大运流年的吉凶等。如果有什么不如意、不顺心之事,则请“八字先生”来预测是否冲犯了什么神煞,然后设法趋吉避凶,等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土家族的民俗文化系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
自然环境和经济状况的影响下发生着变异。如今的重庆土家族地区,似乎没有了过去的“言语侏俚”,也很少看到“喜鬼尚巫”的“蛮。”
风景象。相反,由于地处偏远,信息相对闭塞,经济相对落后,与南方汉族地区的一些贫困山区似乎没有两样。从现实的表象来看,土家族民族文化的特征已不明显。但土家族丰厚的传统文化积淀和顽强的自身文化适应能力,让他们在各种外来文化的渗透之中保留着自己文化的生命力。在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举止之中,仍带有土家族传统的文化基因,折射出土家族人传统民俗文化的影响。
为了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重庆土家族的民俗文化,弘扬土家族的民族精神,促进土家族与其他民族的交流,揭示土家族民族文化演变的历史状况,从而让他们认清自身文化的历史价值,我们编写了这本书。我们希望,本书能为全面发掘和保护重庆土家族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促进土家族民族文化的繁荣,推动重庆土家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