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经济结构必须充分重视企业领导的调整
当前,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山西省委《实施意见》开展的经济结构调整中,以“一增三优”为主攻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与国有经济战略重组相结合,解决好资金问题等固然十分重要,但必须以“人的因素第一”为指导思想,充分重视企业领导的调整。企业有没有一个称职的经营者,是企业成败的关键。这是一个谁都知道却一直未能认真重视的问题。最近,中央发出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的指示,同时“要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这足以说明中央对企业领导者的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后,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出现了滑坡,并逐渐陷入困境,在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问题更为突出,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保障,以至社会的稳定。我区列入统计范围的地方国有企业共141户,其中停产企业35户,半停产企业14户,破产企业17户,占企业总数的46.8%。国有工业企业职工总数为87019人,下岗数为18527人,占21.3%。其中县(市)营国有企业下岗率为40%。1999年实现利润盈亏相抵净亏损1526万元,亏损企业亏损额2656万元,其中煤炭行业亏损1671万元。
这种局面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与大形势有关,但人的因素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尽管这个问题在一些企业早已暴露,却无人重视,即使过问,也是轻描淡写,不了了之,根本没有追究责任。我们的工作往往是一种倾向掩盖着另一种倾向。把国有企业出现的问题全推在大形势上是片面的、不科学的。如果人的因素原因不引起充分重视,这次经济结构调整就很难彻底解决问题。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企业领导主宰着企业的整个命运,他们在台上想什么、干什么,无不关系着企业的成败。据了解,企业领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经不起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和金钱的诱惑,以权谋私日趋严重,“穷庙富和尚”现象普遍存在
80年代末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时期,有的领导就开始钻改革开放的空子,乘政府放宽政策之机,搞“公私不分,化公为私”等动作。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有的领导不从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出发,而是盲目上项目,搞重复建设,向国家要投资、争贷款,在基建项目中做手脚,发横财。在新项目半途而废,旧产品又无市场竞争能力的情况下,仍不在企业内部查原因,找出路,而是长期外出,借“找米下锅”周游四方,使企业损失更加惨重。在企业内部是“老子天下第一”,在其位,不谋其政,说了不算,定了不干,欺上瞒下,谎报成绩,千方百计保“乌纱帽”。在产品滞销、企业停产、职工下岗后,又置企业与职工利益不顾,自办企业,谋取私利。甚至为还高息借款,擅自出售企业设备和土地,通过高进低出,吃回扣等手段,发“厂难之财”,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二、企业领导产生机制存在问题
企业领导一般来自“长官意志”,有的企业领导凭其不正当手段博得了某些上级领导的“信任”或“承诺”,便可大权在握,既无才,又无德;既无群众基础,又无实践经验,更缺乏艰苦创业精神,而且是能捞则捞,不能捞则溜。
三、政府对企业的约束机制不全,监督力度不大
有的企业领导多年来已构筑成自上而下的保护网,即使有严重问题,也会有人出来说话,为其开脱罪责;还可利用金钱效应,让监督部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能够易地做官。这就更助长了他们的不法行为,以至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企业只能处于瘫痪状态,甚至到了死亡边缘。
企业领导的问题出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表面上看是党政部门某些领导的官僚主义,说穿了则是他们与个别上级领导和要害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了“看不见的战线”。这跟用人问题上的“权钱交易”是分不开的。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中共山西省委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推进企业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央首长和一些经济学家也有“企业家是关键”的指示和论述。这充分说明这次经济结构调整中调整企业领导的重要性。当前开展的经济结构调整大学习、大宣传、大调查、大讨论,就是要敢于承认十多年来企业领导的演变过程,面对现实,统一思想,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好国有企业的领导。
究竟如何调整,我们认为在目前产权改制的前提下,应采取“干部管理部门推荐、企业职工评议、党委审查、候选人竞争上岗、董事长任免”等一系列程序和办法。
一、变干部管理部门的任免权为推荐权
企业体制要改革,政企分开势在必行。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建立,政府不宜再给企业派领导,企业包袱甩掉后,某些利益关系也要彻底脱钩。干部管理部门掌握着企业家队伍的基本情况,应通过分类排队和广泛征求企业党委与职工群众的意见,初步确定企业领导的候选人;还可以代表政府到外地聘请优秀企业家,总之是把合适人选推荐给企业。
二、实行职工民主评议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领导的优劣职工最清楚,最有发言权。所以,干部管理部门推荐的领导,必须经职工民主评议。
三、企业领导人的确定应充分发扬党委委员会的作用
党委是我们党在企业的代表,对企业情况熟悉,既代表党和政府利益,又代表企业和职工利益。而且,作为党委一班人来说,党性原则较强,一般能够秉公办事,又是集体领导,政府和职工才能信得过。所以,企业领导人选应由党委委员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审定。
四、企业党委审定的候选人数应按照企业的大小来定
一般掌握在三到五人为宜。这些人选都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发表自己的竞争上岗演说,然后再经职代会和党委会讨论,确定最终人选。
五、企业董事会对最终人选进行审核
入选人要向董事会进行答辩,董事会成员对入选人的答辩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和评议后,由董事长拍板任命。
六、及时调整不称职的企业领导
企业领导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不宜继续任职时,企业职代会和党委会有权及时向董事会反映,由董事会成员集体讨论,董事长行使免职权。问题严重的,应由纪检和检察部门追究责任。
200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