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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天体禁忌

自然禁忌

原始先民在艰难的生存过程中,对自然界发生的一些现象感到既无能为力又无法理解,于是就产生了神秘感,进而产生出了信仰,信仰也就带来了对种种自然现象的禁忌。

这种对自然事物的禁忌,主要表现为对天体、风、雨、雷、电、虹霓、水火、土石等方面的禁忌。

在人类与自然界的接触过程中,最直接的就是包括日、月、星辰在内的天体。这些天体,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便利,又在人类无法预知的情况下带来了不可抵抗的灾祸。由于先民自身生存能力低下,又对各类天体现象大惑不解,于是就由畏惧产生出了信仰,将天、地这种自然现象人格化,认为天、地也是有灵的,如果亵渎了它,它就会像人一样发怒生威,给人间降下灾害,所以,只有无条件地服从于“天”的意志,才能得到“天”的垂青和保佑,“天”才能既给予大地上的人类阳光雨露,又赐予百姓万民五谷丰登、风调雨顺。对天体的禁忌,主要表现为对日、月、星辰的禁忌和崇拜。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仰而骂天”、“以杖击地”、“指天画地”、“呼天地父母”、“哭天喊地”、“骂天咒地”等行为都被视为禁忌,触犯者必然会遭到凶死之祸。在民间,人们把天称为“老天爷”、“天爷”、“天老爷”等,都形象地反映出了这种崇拜、畏惧与禁忌相互交织的心理。

由于早期的先民不了解天体的运行规律,害怕太阳落山之后就不再回来,人们陷入黑暗和寒冷之中,于是就产生了“接太阳”——祭日这种古老的习俗,并且忌讳在接太阳时天阴。《尚书·尧典》中就记录了这一古老的祭日活动:

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申命羲叔,宅南交,曰明都。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氄毛。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

这段话翻译为现代汉语就是:于是尧命令羲氏与和氏,谨慎地顺应上天,观察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推算岁时,制定历法,让民众使用。分别命令羲仲到东方的旸谷去居住,在那里主持每天祭祀日出的仪式;特别察看民众的春季生产。春分这一天昼夜长短相等,南方朱雀七宿黄昏时分出现在正南方的天空,此时确定为春天的第二个月。这时农民分散在田野里耕种,鸟兽开始交配繁衍。又命令羲叔,住到南方的交趾去,那地方叫明都,辨别察看太阳从北向南转动,恭敬地主持祭祀。夏至这一天白昼最长,东方苍龙七宿中的火星黄昏时分出现在南方天空,此时确定为夏季第二个月。这时民众居住在高处,鸟兽的羽毛稀疏。又命令和仲居住到西方叫昧谷的地方去,恭敬地主持祭祀日落的仪式,辨别察看农民的秋季生产。秋分这一天昼夜长短相等,北方玄武七宿中的虚星黄昏时分出现在正西方的天空,此时确定为秋季第二个月。这时民众回到平原居住,鸟兽长着新毛。又命令和叔居住到北方一个叫幽都的地方,辨别察看太阳从南向北的运行情况。冬至这一天白昼最短,西方的白虎七星中的昴星黄昏时分出现在正北方的天空,此时确定为冬季的第二个月。这时民众居住在室内,鸟兽长着又软又密的毛。尧说:“啊!羲氏、和氏,一年有三百六十六天,你们得用置闰月的办法来确定一年的春夏秋冬四季,用于规定百官职守,各种事情就可以开始做了。”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了河北宁津一带“接太阳”的习俗:“每年六月十八日晚,各村寺庙中,锣鼓喧天,颇为热闹。村庄老年妇女,集成一会,于是晚住庙中,念经诵佛,直至天将明之时。排列供案,燃烛焚香,向东致祭,至太阳出来始止。若值天晴,清晨放出阳光,大家欢喜,倘是天阴,便云不吉,异常懊丧也。”笔者所在的陇中地区,也有这种习俗的残留。笔者小时候,生活贫穷,人们衣服都穿得很单薄,每个村子里的人都有“晒太阳”的习惯,方言称为“晒暖暖”,尤其是小孩子,早晨相当寒冷,希望太阳早早出来,送来温暖,于是就自动排成队,站在墙根底下,齐声唱:“日头爷,晒我来,我给你杀羊买酒来,娃娃哭了我哄着,牛娃儿跑了我堵着。”人们想象“太阳公公”、“日头爷”大概也是和正常人一样要在家看娃娃、放牛。在民间,一般都禁忌用手直指太阳,认为这是不恭敬的行为。

如今各地对日蚀的禁忌,正是这种古老禁忌观念的体现。《周礼》的注解认为日食是阴侵阳,即大臣冒犯国君的缘故,而月食是阳侵阴,也就是国君暴虐大臣所导致的,所以当日食和月食发生时,要用弓箭射太阴或太阳。当时人们对发生日食或月食的惊恐万状,可从《诗经·小雅·十月之交》中的前三章中形象地看到:

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第一章的大致意思是:十月初一日,太阳和月亮相会,又发生了日食,凶恶得很。那个月亮昏暗不明,现在这个太阳也昏暗不明。发生这样的灾害,是天底下老百姓的悲哀啊!第二章的意思是:发生了日食和月食,日月没有遵循着正常的轨道运行。诸侯们没有善政,是因为天子不用贤良之人。发生月食其实是平常的事情。这一天发生的是日食,多么的不吉利啊!

其后作者又在第三章里,写到了当时因为日食而导致发生的地震:

爗爗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

这一章的大意是说:电闪雷鸣,百姓不宁,政教不善。众多河流中的河水奔涌溢出,山顶破碎,高岸崩塌变成了深谷,深谷隆起而成了丘陵,可怜如今的执政者啊,怎么不制止这些恶政。联系《国语·周语》所载:“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二年”可能是“六年”之误。三川即指泾河、渭河和洛河。从《诗经》中可看出这次地震相当强烈,而人们认为地震的产生是由于恶政,是因为执政者触怒了天威所致。这首诗中有关日食的记载,已被我国古代和现代学者推算为周幽王六年(公元前776)九月六日的一次日食,并已被世界上多数天文学家所承认,且断定为世界上有年代的最早的一次日食记载。正因为人们把发生日食归咎于上天用灾祸来对人间执政者进行警示,所以《风俗通义》中说:“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乐。”因此在日食或月食发生的时候,人们想尽一切办法来抢救太阳。《左传·昭公十七年》引《夏书》说:“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日月不安于它的位置,发生了日食,盲乐师一齐擂鼓,官吏们驾着车子疾驰,庶人们发疯似的狂奔,可以想象,鼓声、马蹄声、人的脚步声和各种声音的嘶喊嘈杂声,汇在一起,震耳欲聋。由此不难想象,当时这种救日方式的发生,成为中国古代最常见并且延续至今的鼓噪驱邪法的雏形,它试图用人为制造出来的各种声音形成一种巨大的气势,威逼天上的恶魔也就是天狗把太阳吐出来还给人间。与救日相同,救月也用同样的方法。在《周礼》中多处记载,如《鼓人》说:“救日月,则诏王鼓。”意思是说:遇到日食和月食时,要禀告天子击鼓抢救。《大仆》中也说:“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亦如之。”意思是说:凡是天子亲自率军征伐、田猎,天子亲自击鼓时,太仆要击鼓响应。救日食、救月食时也是这样。《庭氏》中也说:“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意思是说:如果在夜间只听见妖鸟妖兽的骇人叫声而看不到其形状,就用救日的弓和救月的箭(因为日食是月亮挡住了太阳,所以救日之弓是用来射月亮的;而月食是太阳挡住了月亮,所以救月之矢是用来射太阳的)循声射之。如果是神怪发出的声音,就用救月之弓和枉矢(矢名,因为此矢可以携带火球,飞行有光,很像天上的妖星枉矢,所以称之)循声射之。

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有一则著名的“羿射九日”故事,其实展示的深层内涵就是人们对太阳的禁忌。《淮南子·本经训》里说:“昔容成氏之时,道路雁行列处,托婴儿于巢上,置余粮于亩首,虎豹可尾,虺蛇可蹍,而不知其所由然。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九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于是天下广狭险易远近始有道里。”也许因为当时发生了大旱,人们感到实在受不了,于是就希望有一个英雄出现,去射落那天上轮流照射人类的太阳。因为按照日出月落的规律,或者天阴下雨的节气,太阳不会连续不断地照射地面这么长时间,于是在先民的想象中,自然而然地认为那是天上有好多个太阳在照,“九”只是个最大数而已。

元代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记载了发生在元代的一次日食:

至正辛丑四月朔日,日未没三四竿许,忽然无光,渐渐作蕉叶样,天且昏黑如夜,星斗粲然。饭顷,方复旧,天再明,星斗亦隐。又少时,乃没。按天官书,王隐《晋书》曰:“日无光,臣有阴谋。”京房《易传》曰:“臣专刑,兹谓分威,蒙微而日不明。”

文中提到的“至正辛丑四月朔日”,即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四月初一日。

与太阳的禁忌一样,月亮在民间也是有禁忌的。可能是因为月亮一般都是在晚上,人们不太注意它,所以相对而言较少禁忌,也缺乏记载。元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卷八中有一则记载,是关于“星入月”的,同样认为是不祥之兆:

松江孙元璘言:“至正乙未七月六日夜,自平江归,泊舟城西栅口,方掀蓬露坐,忽见一星,大如杯碗,色白而微青,尾长四五丈,光焰烛天,戛然有声,由东北方飞入月中而止。此时月如仰瓦,正乘之,无偏倚,若人以手拾置其中者。”尝记宋张端义《贵耳集》云:丁亥年,余为仪真录参,十月二十三日夜,因观天象,见一星入月。算历者邹淮绝早相别,云:昨夜星入月,恐两淮兵动,不可住。径唤渡过建康。余问之,古有此否,邹云:汉献帝时,一次星入月,今再见也。十一月十二日,刘倬举兵僇李姑,姑反戈,一城狼狈,仅以身免,继此兵祸未泯也。据此说,则松江之祸,亦非偶然。松江自丙申二月十八日军乱,越三日,苗来克复,首尾两月之间,焚杀掳掠,十里之城,悉化瓦砾之区,视它郡尤可畏。是则星入月不知此时在于何所分野,顾乃松江独应其兆与?

在天体禁忌中,有关星的禁忌最多。在汉族民间,天上的许多星宿都有一个世俗的名称,如把摩羯称为克星,把彗星称为妖星或扫帚星,把流星又称亡星。民间以为天上的星星和人间的人丁是对应着的,所谓“天上一颗星,地上一口丁”。如果天上有一颗星星陨落,那么在人间就会有一个人死亡。如果陨落的是一颗亮星,那么在人间就会有大将或名人死亡,甚至可以预兆皇帝驾崩或国家有难等。在古典小说《三国演义》中,曹操、司马懿和诸葛亮等人都是通过夜观天象来断定大将或名人的死亡的。在民间,普遍存在这种看法,认为天上的星星要是陨落下去了,就会给人间带来不祥,看见流星坠落,也是忌讳的,要用手指头蘸上自己的唾沫朝空中弹几下,或者对着空中吐几口唾沫,啐几口,或者朝地下吐几口唾沫,再用脚使劲地踩几下,就可以避免不吉利了。古人对于“星陨如雨”这种自然现象,充满了极度的恐惧,认为这是一个国家将有死丧之祸的预兆。早在《左传》中就有这样的记载。据《庄公七年》载:“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秋,大水。无麦、苗。”意思是说,庄公七年(公元前687年)四月初五日,晚上,看不见星星。半夜时分,星星坠落如雨一样。这年秋天,大水泛滥成灾,庄稼绝收。这是一次有关流星雨的记录,而且据法国天文学家俾俄在《中国流星》中的推算,这次流星雨发生的时间为公元前687年3月16日,同时断定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有关天琴座流星雨的纪事。王充在《论衡·说日篇》中也提到了对这一事件的记载,重点辨析了之所以称为“雨”的原因。我国古代关于流星雨的记载大概约一百八十次,其中天琴座流星雨约有九次。其中,汉成帝永始二年(公元前15年)发生了一次,史载“二月癸未夜,星陨如雨”;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九也记载了先后发生在北宋建隆年间(960—963年)和景祐年间(1034—1038年)的两次流星雨。

由于人们对流星坠落现象的不解,加之星占学说的大肆宣传,强化了这一天文现象的神秘感,于是人们就将星星与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婚嫁、丧事等联系起来,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星星的禁忌。在民间,人们一般认为,如果吉星高照,也就是天象正常,那就预兆着万事顺利,可以放心地去做事;如果凶星出现,就必须设法避免这些灾星可能给自己带来的灾祸。在星占术所谓的灾星中,以彗星最为典型。

在天文学上,彗星是指在扁长轨道(极少数在近圆轨道)上绕太阳运行的一种质量较小的天体,呈云雾状的独特外貌。彗星外貌的变化,表示彗星的外貌和亮度随着它离太阳的远近而发生显著变化:当它远离太阳时,呈现为朦胧的星状小暗斑,其较亮的中心部分叫做“彗核”。彗核外围的云雾包层,称为“彗发”,它是在太阳的辐射作用下由彗核中蒸发出来的气体和微小尘粒组成的。彗核与彗发合称为“彗头”。当彗星走到离太阳相当近的时候,彗发变大,太阳风和太阳的辐射压力把彗发的气体和微尘推开形成“彗尾”。由于彗星的这种独特外貌,所以中国民间又称彗星为扫帚星,也称为拂星、扫星。“彗”就是“扫帚”的意思。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记录彗星和记录资料最为丰富的国家。在中国古代,官方修的正史和各种地方志都有成千条有关彗星的记录,其中尤其是关于哈雷彗星,有世界公认的最早最完整的记载。中国古代对彗星的记载有时称彗星,有时又用其他名称,如孛星、妖星、星孛、蓬星、长星、异星、奇星等等。《春秋》记载鲁文公十四年(公元前613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关于哈雷彗星的确切记载。哈雷彗星平均每隔七十六年行近太阳一次,人的肉眼可以看见。自此以后,凡是遇到哈雷彗星出现,我国古籍基本上都有记载,从公元前613年至清代末年两千多年间,我国出现并有记载的次数共有31次。而每出现一次,都会给人们带来一片恐慌。虽然,在我国古代也有对彗星持正确认识的观点,如《晋书·天文志》就指出:“彗体无光,傅日而为光,故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在日南北,皆随日光而指。顿挫其芒,或长或短……”对彗星发光的原因及彗尾的指向都有清晰的见解。但在古代,尤其是普通民众看来,每次彗星的出现,都被认为是不祥之兆。例如对于《春秋》鲁文公十四年的记载,《左传》解释道:“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晋代的杜预注:“后三年宋弑昭公,五年齐弑懿公,七年晋弑灵公。”《占经》中也多有这种说法,如:“彗星东出,有寇兵、旱。”认为是兵象和干旱的前兆。《唐开元占经》也说:“其状不同,为殃如一。期不过三月,必有破国乱君,便死其辜,余殃不尽,当为饥旱疾疲之灾。”《汉书·天文志》也记载:“(秦)始皇之时,十五年间彗星四见。”

彗星出现在不同的方位,还被认为是预示着不同的灾异。《春秋运斗枢》引《古微书》说,彗星如果在东方出现,就预示着有将军要谋反,发动军事政变;如果彗星在西方出现,就预示着将有外敌入侵中国;如果彗星在南方出现,就可能预示着天下大乱,战乱要起;如果彗星在北方出现,就预示着夷狄等少数民族要入侵中原。总之,不论彗星出现在任何方位,都是灾祸将要发生的兆头。

彗星如果划过某些重要的星空或星球,也被认为是预示着灾异。如《后汉书·天文志》记载:“彗星入太微,天下易主。”意思是说,彗星如果进入了太微的领域,那么就预示着国家要更换皇帝了,即亡国之兆。又载:“彗星犯张,为兵丧。”意思是说,彗星如果侵犯了张星宿,那就是要发生战乱,要死人。如果“彗星袭月”,也就是彗星如果划过月亮,那就更是不祥的预兆。在《战国策·魏策》里,安陵国的大使唐雎对威胁他的秦王说:“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这些都是不祥之兆。

对彗星通常的禁忌是,当彗星出现时,人们应当停止一切活动,包括房屋的建造、行军打仗、歌舞娱乐,甚至于连赌博、裁衣、性交等都要暂停。若有触犯和冲撞,大至社会动乱、朝代更迭、国破家亡,小则导致个人生病以至死亡,等等灾祸,都会随时随地降临人间。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人们的生活用词里,将那些惹事招祸、给别人带来不祥的人尤其是女性称为“扫帚星”或者“丧门星”,如果那个女性天生长了一对形状像扫帚一样的眉毛,也会被人视为“扫帚星”,形象上的“倒眉”就谐音成了“倒霉”,人人唯恐躲之不及。

在中国老百姓对星星的禁忌中,太岁比之于彗星,更加普遍而广泛。那么,“太岁”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科学界一直对此有着争议,没有确切的定论。目前看来,下面这种定义比较具有科学性,太岁是一种生物的说法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新闻媒体也曾经就此做过专门报道。

太岁,又称肉灵芝,是自然界中除植物、动物和菌类之外的第四种生命形式。它的细胞结构是接近鞭毛动物的。它的进化程度介于藻类(蓝藻)和原生动物之间。它的细胞结构同原始的鞭毛细胞的结构非常相似,不同之处是这种细胞不含光合色素,按《生命起源及进化谱系图》分析,它的位置应在菌(藻)类植物和原生动物之间。民间俗称的“太岁”是介于原生物与真菌之间的粘细菌,生活于土壤之中,生命力极强,是自然界非常稀有的大型粘细菌复合体。也就是说,这种大型粘细菌复合体正处于生命演化的一个岔道口上,向左拐就会发展到植物界,而向右拐就会向动物界发展,原地不动就变成了像蘑菇、灵芝一样的真菌类。它属于“特大型罕见粘菌复合体”,既有原生生物的特点,也有真菌的特点,是活的生物体,在世界上极为罕见。太岁这种“粘菌复合体”是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的古生物活体标本。

关于“太岁”的含意,综合起来,大概有以下六个方面:

(1)太岁是自然界中的第四种生命体。

(2)太岁“肉灵芝”这个古老稀有的物种,是目前生物界除了植物、动物、微生物之外,最新发现的第四种生物,是一种目前人类未知的特殊古生物体。

(3)科学家们一般把太岁定义为:一种黏菌复合体,细胞结构接近鞭毛动物。进化程度介于藻类(蓝藻)和原生动物之间。

(4)对木星的别称,古代用它围绕太阳公转的周期来纪年,一周是十二年,即一纪。

(5)传说中的神名。古代迷信认为,太岁之神在地,与天上的岁星即木星相应而行,因此人间在兴建工程等动土时要躲开太岁的方位,否则就不吉利。

(6)一种特殊的生物。

此外,在中国古代,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太岁”就是一种吃了之后可以长生不老的仙药。

尽管如此,在我国各地的民间,大多数人仍然认为太岁就是岁星。岁星,也称为太岁星,就是银河系中的木星。因为木星每十二个月即一年或一岁运行一次,所以古人称之为岁星或太岁。民间又把它奉为道教的神明,称为太岁星君,或者岁君。它既是星辰,也是民间奉祀的神灵。木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行星,其他八大行星的质量总和,也在木星之下。木星的赤道直径更是地球的十一倍。因此木星对地球的引力,也居于众星宿之首,专家认为木星的巨大引力,可以保护地球,使地球避免受到彗星和小行星的碰撞。木星也是太阳系中最惹人注目的一颗行星。它的亮度仅次于金星。中国古代把它叫做“岁星”,用它来纪年,因为已经知道它的公转周期近于12年,十二生肖也就随着太岁的运转而改变。每年木星到达地球上的某个方位,便会加强这个方位的引力。太岁是随年份而改变的,例如当年是丙戌年,那么太岁的位置就在在干宫戌位,也就是西北偏西方。

中国传统以干支纪年法来纪年,即由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天干和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依次轮流搭配而成。开始于甲子,终于癸亥。一个轮回是六十年,称为一甲子。传说在这六十年里面,每一年天上都会派一位神仙来值年,他负责掌管这一年人间的福与祸,也掌管这一年出生的人一生的旦夕祸福,老百姓尊称这些神仙为值年太岁。六十年就有六十位太岁,所以统称为六十甲子神,也称为太岁神。太岁神从南北朝开始就有六十位,到了清代初期六十位太岁的名字全部更换,成了现在各地有安奉太岁的庙宇里面的六十太岁。这六十个太岁神的名字,说法不一,全国各地有很多种。以下只列举北京白云观元辰殿供奉的六十太岁神的名单:

甲子金赤 乙丑陈秦 丙寅沈兴 丁卯耿章 戊辰赵达 己巳郭灿

庚午王清 辛未李素 壬申刘旺 癸酉康志 甲戌誓广 乙亥伍保

丙子郭嘉 丁丑汪文 戊寅曾光 己卯伍仲 庚辰重德 辛巳郑祖

壬午路明 癸未魏明 甲申方公 乙酉蒋专 丙戌向般 丁亥封济

戊子郢班 己丑潘佑 庚寅邬桓 辛卯范宁 壬辰彭泰 癸巳徐舜

甲午张词 乙未杨贤 丙申管仲 丁酉唐杰 戊戌姜武 己亥谢寿

庚子卢起 辛丑汤信 壬寅贺谔 癸卯皮时 甲辰李成 乙巳吴遂

丙午文折 丁未缪丙 戊申俞志 己酉程寅 庚戌化秋 辛亥叶坚

壬子卸德 癸丑林簿 甲寅张朝 乙卯方清 丙辰辛亚 丁巳易彦

戊午妙黎 己未傅税 庚申毛幸 辛酉文政 壬戌洪范 癸亥卢程

在六十甲子中,每年各有一位岁神轮值,而当年轮值的岁神就被称为值年太岁。如果一个人想知道自己的值年太岁,只需在上表中找出自己在六十甲子所属的名称,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值年太岁。一个人的年庚,如果是和值年太岁相同,那么在民间就把这种现象称为“犯太岁”。“犯”也是“冲”的意思。年庚对冲者,则称为“冲太岁”。因此,无论是“犯太岁”还是“冲太岁”,在这一年里,必定百事不顺,事业多难,身体多病,所以务必要拜奉太岁星君以保平安。而“冲”也分为“年冲”和“对冲”两种。“年冲”就是生肖年,例如当年是蛇年,属蛇者即为年冲。而“对冲”就是指生肖之年再加上六年,所以“对冲”又叫“六冲”,即子午冲、丑未冲、寅申冲、卯酉冲、辰戌冲、己亥冲。还以辛巳蛇年为例,巳与亥为相冲,因此属猪的人若在辛巳蛇年,便是“对冲”,犯了太岁;凡是遇到“年冲”或“对冲”的生肖,就都要到庙里供拜太岁,才会诸事顺吉。还有一种“刑太岁”,又称“偏冲”,自己的出生年如与流年所属生肖相差三年,便是刑克,即与流年太岁“偏冲”。古语说:“太岁当头坐,无喜恐有祸。”例如蛇年,肖蛇为太岁,肖猪为冲太岁,而肖猴和虎为“偏冲”太岁。古语还说:“太岁当头有灾祸,刑冲破害鬼推磨,流年若还逢忌神,头破血流难躲过。”因此人们对太岁的禁忌相当多而严格,尤其是所谓的“太岁头上动土”一说。

太岁是中国民间信仰中最有名的凶神。俗话说:“谁敢太岁头上动土?”民众对太岁最为害怕,视太岁为洪水猛兽。人们通常把那些不敢招惹的人称为恶太岁,也把一些长相十分凶恶的人叫太岁,还把一些相当凶恶的人称为赛太岁。人们深信不能触怒太岁,否则就会受到报应。在这种观念下,产生了对太岁的禁忌。

由于古代的中国人一直是从天体这个角度去认识和感知“太岁”的,因此对于“太岁”的记载全部是与岁星即木星相联系的。“太岁”的名称,最早见于《汉书》。《汉书·匈奴传》记载:“(哀帝)元寿二年,单于来朝,上以太岁厌胜所在,舍之上林苑蒲陶宫。”对太岁的信仰也就形成于汉代。人们认为在动土兴造、迁徙和婚嫁的事情中都要避忌太岁每年所行经的方向,并采用相应的方式避邪。汉代王充在《论衡·难岁篇》中,专门讨论并驳难了太岁禁忌的荒唐。在其他篇章中,他还对太岁禁忌大加议论,如:

世谓宅有吉凶,徙有岁月。实事则不然。天道难知,假令有命凶之人,当衰之家,治宅遭得不吉之地,移徙适触岁月之忌。一家犯忌,口以十数,坐而死者,必禄衰命泊之人也。(《偶会篇》)

移徙不避岁月,岁月恶其不避己之冲位,怒之也。(《时篇》)

世俗起土兴功,岁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假令太岁在子,岁食於酉,正月建寅,月食於巳,子、寅地兴功,则酉、巳之家见食矣。见食之家,作起厌胜,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假令岁月食西家,西家悬金;岁月食东家,东家悬炭。设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连相仿效,皆谓之然。如考实之,虚妄迷也。(《时篇》)

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欢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徙、祭祀、丧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逢神,忌时相害。故发病生祸,絓法入罪,至於死亡,殚家灭门,皆不重慎,犯触忌讳之所致也。如实论之,乃妄言也。(《辨祟篇》)

在中国历史上,也有和王充一样对这种禁忌既不相信也不遵守的人,王充并不是一个独例。宋代开国皇帝太祖赵匡胤就是其中之一。宋代初年,大兴土木,兴造豪宅,主管天文的司天监官员因为西北角与岁星的方向相对,禁止动土。太祖来巡视,知道了这种情况后,勃然大怒,说:“东家之西,即是西家之东,如若二家同时兴作,太岁将为害哪一家?”司天监的官员张口结舌,无法回答,于是只好动工兴建。虽然如此,但是在中国古代以至如今,大多数人包括民间老百姓及达官贵人在内都敬奉太岁,轻易不敢触犯这个神灵。人们嘴上常说的“谁敢太岁头上动土”这句话,也不是逢场作戏的玩笑之言,而是真实的禁忌反映。从元代开始,太岁就作为神,得到了最高统治者的承认,并且大加侍奉。元成宗年间,就将太岁和太阳、火星、土星同祭于司天台,同时每有兴作,又祭太岁于太史院。明朝从太祖朱元璋洪武初年开始,就设立专坛祭祀太岁,不仅仅是在兴造、迁徙和婚嫁中避忌,就连妇女分娩都要避开太岁方向而坐,在处理分娩过程中所用的水和胞衣时也要避开太岁的方向。明代冯应京撰著的《月令广义·岁令二》上就说:“太岁者,一岁之尊祖。凡吉事勿冲之,凶事勿犯之。凡修造方向等事,尤宜慎避。又如生产,最忌向太岁方坐,又忌于太岁方倾秽水及埋衣胞之类。”

关于对“太岁”这种神秘东西的记载,早在我国几千年前的古籍《山海经》中就有。在《山海经》中太岁被称为“视肉”、“聚肉”或“肉芝”。晋代著名学者郭璞在注释《山海经》时,对“视肉”作的解释是:“聚肉形,如牛肝,有两目。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故。”说明可以食用。据《山海经》记载,“视肉”最早是作为古代帝王生前喜欢食用的物品出现在古帝陵前的。具有“食之尽,寻复更生如故”,“食一片复一片”的特点,也就是说吃一片,它自己可以再次生长。至于吃了以后长生不老延年益寿的说法,在明代著名医学家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确有记载。据《本草纲目》记载:“肉芝状如肉,乃生物也。白者如截肪,黄者如紫金,皆光明洞彻如坚冰也。”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把它叫做肉芝,收入“菜”部“芝”类,与我们现在见到的灵芝,并称为“本经上品”。《本草纲目》里还列举了几部以“芝”为主的药方,说明对一些疑难病症有着特殊疗效,其共同的特点是:“久食,轻身不老,延年神仙。”而且正因为它具有自生自长的特点,就显得更加珍贵。历史上许多帝王都在千方百计地寻求它,以期长生不老。在这些古代帝王将相寻找肉灵芝的故事中,以秦始皇派遣徐福率领三千童男童女东渡寻药最为著名。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作为一国之君的皇帝,听说东方有一种仙药,食用以后能长生不老,得道成仙,于是在秦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亲自率领将领东行寻找仙药,来到山东省的琅琊镇,寻访到了当地非常有名的方士名医徐福,命令徐福为他寻找长生不老的仙药,并赐给徐福大量的人力、物力。徐福随即率领五百童男童女东行,来到了山东蓬莱,没有寻找到仙药。于是徐福又修造船只,率三千童男童女东渡扶桑,到达了古代瀛洲、方丈,也就是现在的日本列岛一带,继续寻找仙药。据说秦始皇让徐福寻找的仙药当中就有肉灵芝。

唐代著名学者虞世南的《北堂书钞》中也有一条关于“土肉”的记载,这条史料被转录于《临海异物志》,文中说:“土肉,正黑,大如小儿,臂长五寸,中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大如钗股,浚克食。”这种叫“土肉”的东西,其实就是肉灵芝,也就是太岁。

唐人戴孚撰著的《广异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晁某性情刚烈,有关鬼神的传说或是禁忌,他从来不相信,也不觉得害怕。他经常故意在冲犯太岁的方位随意动土,有一天,竟然在太岁方位上挖出了一块蠕动的白色肉团。他将这块蠕动的肉,鞭打了数百下后,便丢到马路边,之后派人偷偷地在旁边观察周围的动静。就在半夜三更时分,街上不知从何处出现了大队车马,围绕聚集在那块肉团的四周。车上有个人问太岁:“你为什么甘愿受到这种屈辱,却不报仇呢?”太岁回答说:“他的气势正旺,血气方刚,我也拿他没办法呀!”

藏族人认为,天上所有的星星都是天神的住所,所以禁忌用手指数星星。据说我们数星星,星星反过来也会数人们,一具死尸、二具死尸、三具……如此数下去。但如果人们伸开手掌数星星,同时称一位神,二位神,三位……星星会回敬人们,一个人,两个人,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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