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气象灾害频繁,旱灾、雹灾、暴洪灾、霜冻等皆有,尤以旱灾出现最多,威胁最大,“十年九旱”正是旱灾频繁的写照。据有关部门考证,自宋至民国35年(1946年)的931年间共发生旱灾29次,平均34年一次,其中大旱12次,清朝268年中发生旱灾16次,平均17年一次,大旱4次,1921年至1946年35年中,出现旱灾8次,平均4年一次,其中大旱4次。1959年至1974年确切气象资料记载,25年中共出现旱灾17次,每1.5年一次,其中大旱8次。1980年全区受旱面积达130.57万亩,占作物播种面积的78%。旱灾历史演变表明,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旱灾频率愈繁,间隔愈短。因而,保护自然生态平衡是全区人民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雹灾是仅次于旱灾的又一严重灾害,从1950年至1975年26年内全区降雹的就有14年,降雹年占54%。1973年受雹灾面积达21.1万亩,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13%,一般年份受雹面积占全部作物面积的3%,尽管面积小,但往往造成局部地区的毁灭性灾害,致使庄稼颗粒无收或造成人畜伤亡。
暴洪灾害居全区自然灾害的第三位,由于安定区黄土层深厚,多为直立结构,植被覆盖又差,一遇暴雨黄土大面积崩塌、泄流,最易形成暴洪灾害。
霜冻主要指晚霜,谚语“三月三的神胡麻,最怕四月八的黑霜杀”。农历四月八左右,胡麻及秋季作物大多出土,一遇霜冻作物就枯萎死亡。早霜同样对作物生长威胁甚大,大秋作物常因早霜危害而不能成熟,造成粮食严重减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低温而造成的粮食青秕,致使产量大幅度下降,也是本区自然灾害的一种,群众称之为“哑巴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