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感情还是利益,既然人际交往是讲究彼此的,是为了充分满足彼此的需要,那么人际交往的延续就有一个必要的前提——交往双方的需求和需求的满足必须要有一个度。否则,人际交往就会中止。人际交往的展开要在双方需求平衡、利益均等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人际交往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互利。我们的社会鼓励奉献和利他精神,但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人际交往的境界,很难要求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人与人之间需要交流,虽然每个人最初的交往动机不尽相同,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为了从交往对象那里满足自己的某些需求。事实上,人际交往中的互惠互利也是符合我们社会的道德规范的。
李梅刚上大一,踏入校门的时候,对学校里的一切事情都觉得新鲜。学校也像一个小小的社会,也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有目的的交往。李梅很想参加学生会,但是不知道自己如何着手。无意中她打听到学生会主席是自己的老乡,于是李梅就以老乡的名义与学生会主席结识,“十一”回家主动帮他买了返家的车票,还把家里寄来的特产送给他。没多长时间,他们就变成了朋友。在应征学生会时,得到老乡的帮助,她又做了积极的准备,自然如愿以偿。
互利互惠,指人们在彼此交往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对方的价值和利益,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使彼此都能从交往中得到一定的满足和帮助。人际交往中的互惠,是互助而非交易,是一种“只有助人,才有人助”的生活道理,是“施恩不图报”与“好心得好报”的相互统一。在交往的过程中,双方都应该有所“施”,才会有所“受”。
所谓互利原则,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层面的。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过去人们交往中更喜欢谈人情,而不喜欢谈功利。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需求是多方面的,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基本层次:一方面是以情感定向的人际交往,比如亲情、友情、爱情;另一方面是以功利定向的人际交往,换句话说,也就是为实现某种功利目的而交往。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不由自主地将这两种情况联系在一起。
有时候即便是功利目的的交往,也会使人相互产生情感的沟通和反应;有时候尽管是情感领域的交往,但也会带来彼此物质方面的互相帮助和支持。而且,在人的各种交往过程中,有时仅仅为了满足物质需求,有时就是为了满足精神的需求。不管怎么说,人际交往的最根本的动机就在于希望从交往对象那里得到自己需求的满足。
这种满足,是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因此,按照人际交往的互利原则,人们在现实中采取的策略是:感情和功利要两者兼得。
生活中常常会碰到有人抱怨人情淡漠,朋友缺乏关心,甚至忘记交情。其实话说回来,抱怨的一方通常是由于自己的某种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而这种需要在一般情况下也是非常功利的。因此,我们不能一味追求所谓的“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友情”,也不必轻易抱怨别人没有“友情”,我们只需要坦诚。互利,是人际交往的一个基本准则;感情和功利的兼得,是人际交往的一个经常使用的策略;供需平衡、利益均等,是人际交往的一个重要条件。
当然,有些必须例外,那就是圣人。但实际上我们多是凡人。就算是想做圣人,也该是自己先做,而不该希望别人先做圣人。因此,当朋友之间的交往出现不畅时,我们还是先反省自己在人际交往上哪里出现毛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