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与星雨逆着河流向上,已经走了十多天了,可是依旧没有发现恶狼盗贼团的任何线索。如今连自己所在方位、地点都不知道,又如何去追踪呢,看来得找个熟悉路的人,详细打听一下路线,最好能弄到一份详细的地图,凌天心里想着。
凌天看着星雨,本来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没想到因为自己的缘故,却失去至亲的爷爷,而且天天跟着自己到处奔波,不仅瘦了许多,脸色也有些发黄,脸上也似乎刻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沧桑表情。
“天哥哥,你怎么了?”星雨看着凌天这样看着他,眼睛充满自责,便疑虑的问道。
凌天爱怜地摸着她的头,轻声说道:
“我们现在迷路了,得找个人问问。”
“哦。那我们上哪找人问?”
“我也不知道,你看前边有烟升起,应该有人家吧。”
那里有烟升起,也的确有人住在那里,而且还不少,密密麻麻的,有一百多户人家。当他们两个走进这个村庄的时候,村里的人都很意外地看着这两个小孩。两人衣衫褴褛,头发也是乱糟糟的,要不是凌天背后还背着那把巨剑,村民几乎要把他两当做乞丐。不过,实际上,他们跟乞丐也差不多了,相差的只是一个破旧的饭碗。
其中一位中年妇女满脸同情地看着这两个孩子,一边叹息他两的命苦,一边把他们两个领进自己家里。然后在厨房里一阵忙碌,一刻钟后,便端来热乎乎的馒头以及可口的小菜,不停地劝他两多吃点。
在山林的十多天里,天天捕捉野兽,吃烤野肉,困了,就露天而睡。凌天倒是无所谓,都已经这样度过五年时间,丝毫没有影响。可是星雨的身体却受不了,一直都是在家受到爷爷的照顾,虽然家里俭朴,但家毕竟还是个家,饿了,有香喷喷的馒头,累了,有软绵绵的床。十多天的山林生活,星雨脸色也有些发黄,可是懂事的她,却没有半点怨言。也许在她小小的心里,只要跟在凌天身边,就是最好的生活。
如今又能吃到香喷喷的馒头以及可口的饭菜,星雨开始还有点羞涩,慢慢地吃,可是后来越吃越快,恨不得再多一张嘴。凌天爱怜地看着她,不停地给他夹菜,噎着了,就给她倒水。
妇女看着两个孩子,眼神充满同情、爱惜、温暖,这就是母性的本能,不仅对自己的孩子如此,对世间所有的孩子都一样。在她们心中,孩子就是孩子,就应该用来爱护、关怀,不应该出来受苦。
“阿姨,谢谢您!”星雨真诚地说道。
“傻孩子,客气什么!吃饱了吗?”
“恩。吃饱了,吃得好饱。真好吃!”星雨连忙道。
“真是好孩子!来,阿姨给你倒了水,快去洗个澡吧!”女孩天**干净,三天不洗澡,就会感到浑身不自在。星雨为了不给凌天添麻烦,一直没有开口,而凌天呢,却不知道这些,自己一月两月的不洗澡也是常有的事,从来就没注意过这样的事。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在这个村子的一间宽敞高耸房屋里,两个穿着普通武士服的人坐在主位,两个人的相貌有些相像,而且看起来年纪也相差不多,都在三十五左右。这两人不仅在佣兵界拥有极大的名气,在盗贼里也是轰动一方的人物,哥哥叫厉风、弟弟叫厉血。分别在盗贼榜排行第2位及第5位,其实力之强,自然可想而知。
下面一个穿着农民服饰的汉子,正在向他两汇报着什么,竟然引起这两人的震惊。
“厉大哥,是真的。我亲眼看见的,那个少年背着一把跟他身高一样的巨剑,而且还有个十二三岁的少女的跟在身边。现在正在络丝家里。”
“二弟,你怎么看?”
“很久没有出手了,这次自然不会放过。”
“好!那我们走一趟吧!”
两人携手,便前往络丝家。这两人一路走过,村民们都恭敬地叫声厉大哥、厉二哥好,丝毫没有勉强之意,而是发自内心的尊重。两个盗贼,居然让朴实的村民如此恭敬,的确不是一般人。
正在闭目养神的凌天突然感觉两股强大的气息朝这边而来,双眼精光一闪,背着剑,走了出去。
凌天盯着眼前的两个壮年男子,厉风厉血两兄弟也在盯着他,三股磅礴的气势谁也不让谁,互相压制、互相牵引,不断上升,在他们之间的落叶居然无风而飘起,时而左飘,时而右飘,最后居然在一瞬间粉碎,三股气势也顿时停息。
厉血两手指头稍动,动作很慢,却含着多般变化,每一个微小的动作看似随意,但是却环环相克,意境无穷。凌天两眼精光大放,突然右手中指一弹,动作迅捷无比,划过一道弧线,似乎一道弧形剑光,击碎所有一切。
两人动作嘎然而止,又归于寂静。
“哈哈哈,好!好!好!”厉血连道三个好字。第一个好,为凌天的强悍气势叫好;第二个好,为凌天那迅若闪电的一剑破掉他的连环攻击叫好;第三个好,则是真心实意为凌天年纪轻但修为之高战斗力之强而叫好。
“的确天纵奇才啊!外界传言本不可信,可是如今见面却更胜一筹。厉血的攻击连绵不绝,一环扣一环,毫无破绽,在这样的攻击下,不论如何防守,迟早都会落出破绽,失败亦是早晚之事。可是没想到你却以力破巧,以强大的气势逼他硬接这一式,这样,厉血的气势一变,意境便连接不上,破绽自然也就出来了。”厉风亦是鼓掌赞道。
凌天虽不认识两人,但是两人的豪气、胸襟却也让凌天佩服。
英雄识英雄,好汉重好汉。世间就存在那么一些人,即使是第一天认识,第一次说话,却可以成为肝胆相照生死相交的朋友。友情也是那样一件奇异的事,就像爱情一样,一见自可钟情。
“痛快,今天能交接到如此少年豪杰,必须痛快喝几杯。”厉血果然直爽。
凌天看着这两人,内心亦多了一丝触动,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两人的真性情,也相信这两人是值得信任的人,是值得托付生命的人。
“我……”凌天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只是看了看络丝的房屋,他不想单独留下星雨。
“小兄弟,不要担心,我们今天就在此地摆酒,大喝一晚。”厉风果然精通人情,看到他注意络丝房间,联想到他身边还有一位少女,自然明白他心中担忧什么。便立刻想到解决办法,就地摆酒,这样就可以解除少年的担心。
凌天点点头,也不多话,就地坐了起来。
“我叫凌天。”
凌天在大陆出尽风头,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可是如今却自报家门,可见是对厉风厉血的信任。这一行动显然很符合厉风、厉血的性格,也赢得了两人好感,两人也坐了下来。厉风指着自己说:“我叫厉风,他是我亲弟弟厉血。”
厉血对着凌天点点头,示意地笑了下。头也不回地大声叫道:
“达拉,在不?”
“在。厉二哥,有什么事?”却是先前那个在房屋禀报的男子。
“去我家地窖拿酒来,最好的酒,都拿来。”
难得看到二人这么高兴,这个叫达拉的男子,兴冲冲地跑开,显然是去拿酒了。不一会儿,抱着四坛酒和几个酒杯,又出现在视线中。
“酒来了,酒来了。厉大哥,不过我也得喝。”达拉兴奋叫道,原来跑得如此勤快,却是为了贪杯。
“哈哈…你这小子,就知道喝酒。坐下吧,一起来。”厉风丝毫没有架子,反而很是随和,难怪达拉敢这么直嚷着要喝酒。
凌天看着他们之间如此随和,就像一家人,丝毫没有隔阂,也感觉有些温馨。凌天接过酒,仰头便喝,一坛酒下去,抹了抹嘴,赞一声“好酒。”
厉风、厉血鼓掌叫好,亦是仰头直饮,丝毫不逊于凌天。这下达拉急了,没想到他们杯子不用,却这么个喝酒法,四坛已喝掉三坛,就剩下最后一坛了,他赶紧抱着这一坛酒,揭开盖子,仰头便喝,却因为喝的太急,被呛着了,酒洒的满地都是。
“哈哈……”
厉风、厉血大笑,不知道何时来的众多村民亦是大笑。达拉抱着酒坛,也是“呵呵”跟着赔笑。
“今天难得如此高兴,大家都一起来吧!凌天兄弟你看如何?”厉风问道。
“好!”凌天点点头。
“大家听到了吗?有酒的拿酒来,没有的去我家地窖去拿,今晚咱们这个村就闹上一番。哈哈…”厉血豪爽的说道。
令凌天惊讶的是,居然整个村民都来了,男女老少,偕老带幼,提着酒坛,拿着酒杯,有的甚至还带上了馒头和小菜。大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星雨洗过澡,换上新衣服,随着络丝阿姨出来后,便挨着凌天坐下。出水似芙蓉,此时的星雨虽没有闭月羞花之美,但乖巧灵动却更有一种小家碧秀、晶莹剔透的感觉。两人看着这热闹和谐的场景,心里的疲惫也消淡很多,渐渐融入这一片欢乐之中。
这一幕凌天从没见过,不过他心里清楚,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吧。同时,这一幕也深深地印在凌天的脑海,进入他心灵最深入的灵魂,引发他深深的思考,为他以后人生追求的路上刻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