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莎感受到星辰精金浓烈到极致的金系气息,仔细回想,摇了摇头,肯定的说:“没有见过。”
古云有些失望,重新收起星辰精金。古云仅仅是顺口一问,这关系他未来修行,即使有一点可能也不会放过。
这时候元辰骨珠已经吞食完毕,白骨之力又增强了几分。
“爱莎上来,我们换一个地方修炼。”古云召回的骷髅头没有变成手链,相互连接啃咬在一起,组成了白骨榻飞行法宝。
初次在空中飞行的爱莎,激动的手舞足蹈。幸好有元辰法阵隔绝,否则早被高速行驶下的烈风吹落。兴奋的爱莎向古云讲自己以前在部落有趣的事情,不等古云笑出声,自己先乐的坐不稳。
古云看着单纯的爱莎,不知道把他引入魔道是对是错。当然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自己给予了她强大的力量,何错之有?
“师傅,刚刚那个东西好厉害,一出现就驱赶了其他气息呢。”说着说着,爱莎想起了刚刚看到,浓郁的金系元素驱赶其他元素的怪事。
古云对此毫不奇怪,金系至宝甚至能把普通山脉,同化成矿山,更何况一些微弱的气息。
“以前爱莎在部落外面玩耍的时候,也见过这样的怪事呢。”爱莎继续说道:“数量庞大的土元素,驱逐了土系以外的元素。”
正在飞行的白骨榻骤然停下,强大的惯**莎差点摔倒。古云伸手稳住爱莎,语气激动的说:“爱莎,你在哪里见到的土元素?”
爱莎认为强大如师傅都应该是稳重深沉的性格,没想到也会有这么剧烈的情绪波动。
“师傅,是在豹人领北面,差不多到了狮族领地,以前金耳部落就在那边。”
兽人族现在是五大上位种族统治,制度类似人类的奴隶制。但实质上完全不同,兽人族没有奴隶,只有依附种族,理论上双方地位是平等关系。在兽人帝国,弱势种族依附强大种族,强大种族庇护弱势种族。这正是兽人能抗衡人类的根本,团结互助。
豹族和狮族都是五大上位种族之一,金耳部落就是猫人爱莎曾经的家园,依附豹族生存。
在古云详细的询问下,爱莎讲述起了曾经的经历。那时候金耳部落还未迁移,坐落在豹人领北部。爱莎在一次和伙伴出去采集食物的时候,见到了土元素汇聚,驱赶其他元素的奇怪场景。就在那件事不久,金耳部落祭祀就决定迁移。到了豹人部落南面,结果前段时间被巴尔率领的紫金狩猎团袭击。
“祭祀说,原来的家乡很危险,必须迁移,没想到……”爱莎想到了惨死的族人,神情悲痛。整个金耳部落几乎被屠戮一空,男的猫人杀死,女的则被抓到人类世界贩卖。若不是古云在菲拉城引起巨大混乱,爱莎的命运也会很凄惨。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古云欣喜若狂,难得安慰弟子道:“爱莎只要努力修炼,强大以后既可以报仇,也可以保护其他族人。”
古云有了目的地之后,元辰骷髅飞行速度暴增。在高空划出一道云痕,向着北方飞去。
菲拉城是奥维帝国北方最后一个大城市,这只是说商业方面。在菲拉城以北,有数个小城市,再向北到了帝国边境,才是真正最后一座大城。军事堡垒式的大城,无论面积还是城墙,都是菲拉城的数倍。不过在这个城市里,长期居住的都是军人,或者军人世家。里面禁止军人世家以外的人经商,而且禁止销售一切与战争有关的商品。即使是一根铁钉,也要去军方特设的商铺购买。
这并不代表这座城市不繁华,这里充满了挑战与机遇。这里有最美丽的狐族少女,为你斟酒。也有最优雅的天鹅族,为你舞蹈。这里有强大的狩猎团,横行兽人领地。也有神秘的大法师,挥手山崩地裂。铁血的管制,频繁的战争,没有使这座城池衰落,反而在一次次尸横遍野的胜利中,越发辉煌。
这就是奥维帝国的骄傲,野蛮之治末期,整个人类对抗兽人的桥头堡,塞纳里奥。
古云听着爱莎讲述铁壁要塞的历史,当然在小猫女讲解中,这里是无数兽人勇士的埋骨之地。无论是野蛮之治的后期,还是延续到如今的种族战争,铁壁要塞都是战场绞肉机,同样绞碎了无数人类战士。
铁壁要塞的历史古云不感兴趣,问爱莎提到的野蛮之治是怎么回事。
爱莎虽然奇怪师傅居然不知道野蛮之治,还是讲解了混乱之治的由来。在神魔消失后,大陆平静了许多年。兽人族率先信仰了魔族神祗,在魔族暗中支持下,横扫大陆,统治了几万年之久。兽族在其他种族眼中代表野性与蛮横,这段历史被称为野蛮之治。
“魔族,神族,怎么像是修行界,蒙昧时期的先天种族。”古云心思急转。同样是先天拥有强大的力量,悠久的寿命,先天生灵和神魔种族极其相似。
飞行了数日后,控制法宝飞行的古云,突然感觉空中传来强大的压力,白骨榻急速降落。等到了地面,这股压力就消失不见,然而法宝只能离地半米漂浮。
“禁空法阵,如此大范围,布置之人绝对是阵法宗师!”古云本打算直接在空中穿过铁壁要塞,没想到距离百里以外,就进入禁空法阵影响范围。既然不能高空飞行,古云干脆收起元辰骨珠,和爱莎步行。
奥维帝国经营铁壁要塞一直是国策,直通要塞官路全部用土系法师加固,二十余米的宽度足够四辆战车并行。这其中投入的财力不可胜数,仅仅雇佣法师的费用就是一笔天文数字,当然这也是铁壁要塞号称永不陷落的重要保障。
远处传来轰隆隆的声音,引起地面震动,大队的骑兵从远处奔袭而来,路上的行人与马车纷纷让路。
这队骑兵有数百骑,隶属同一部队,清一色低阶魔兽混血风鬓马,身穿重铠,背负巨刀大剑重锤之类的大型武器。风鬓马是以速度著称魔兽,很快几百骑就远离而去,留下一地烟尘。
古云没想到的是,自己不想惹事,偏偏有人找自己麻烦。三名骑兵折路返回,勒马停在古云面前,骑士居高临下道:“这个猫女我买了。”说完扔了几枚银币在地上,伸手就去抓爱莎,完全不考虑古云是否同意。
“找死!”
古云是什么人?是魔道巨擘,是血月魔鬼,哪能容对方如此放肆。黑发变成血红色,席卷出十万血丝。被血发笼罩的两名骑士瞬间化作干尸,连带坐骑也没逃过。最后一名骑兵被拉到古云面前,已经被吓晕过去。
“搜魂!”古云做事向来是斩草除根,奉行一人惹我诛其一族。在骑士记忆中找到了这队骑兵来历,了解到他们是铁壁要塞第三军团第七骑兵队的下属小队,奉命剿匪成功,回城报道。
古云召出白骨榻,拉上爱莎,向前方追去。虽然只能低空飞行,但是速度极快。仅仅片刻,就看到了停在前方的骑兵队,应该是在等候刚刚三名骑兵返回。古云把搜魂过后变成白痴的骑兵抛了过去,划过几十米摔在地上,成了一摊肉泥。
“你是谁?敢杀铁壁要塞的士兵?”骑兵统领对古云发出愤怒的吼声。在铁壁要塞士兵就等同于一等公民,若有人敢杀害,面对的是数十万官兵的围剿。看着被摔车肉饼的骑兵,数百士兵都怒气汹涌,纷纷发誓要把古云碎尸万段。
古云和爱莎乘坐白骨榻飞到骑兵队面前,一个血衣红发,一个猫族少女。
“是本座杀的,能奈我何?”
骑士队长见古云驾驶怪异骷髅组成的飞行器,知道对方不好惹,但是铁壁要塞的威严不容亵渎,催动胯下战马,挥舞着巨剑。
“骑士队全员听令,冲锋!”整个骑士队都是百战精英,紧随队长号令,五百骑兵汇聚成洪流,气势凶猛。
“蚍蜉撼树!”古云对此毫不在意,对方最强的队长仅仅是青铜战士,还不如紫金狩猎团普通团员。坐在白骨榻上不动,十万血发当头罩下,血云盖顶犹如决堤洪流,瞬间淹没刚刚还气势汹汹的骑兵队。五百骑兵丝毫没有反抗之力,化作五百具干尸。
血发把骑兵队长捆绑过来,语气严肃的对爱莎说:“爱莎,杀了他,修炼师傅教的功法。”
爱莎从没有杀过人,唯一一次的反抗就是从菲拉城逃跑。猫族生性善良温柔,以至于全族几乎没有出过强者。
“师傅,不杀行么?”爱莎犹豫的问道。
“可以,那就直接拿活的修炼。”古云不容拒绝的说,活人也能被吞噬血气,何况已经被完全控制,只是对方要承受噬血抽髓之痛直至死亡。
爱莎如今最尊敬崇拜的人就是师傅,既然现在无法拒绝,而且她也知道师傅是在教导自己。咬了咬嘴唇,努力的狠下心,扭断了骑兵队长的脖子。然后运转血魔经,吞食血气。爱莎自然不能和古云这曾经把血魔经修炼大成的人比,只能一点点抽取血气炼化。
古云看着强压恶心,努力修炼的爱莎,想到了曾经自己第一次修炼血魔经,也是这般模样。然而千年过去,自己吞噬血液已经像呼吸一样成为本能。
“爱莎,若不想像你的族人一样,被掠夺,被贩卖,被奴役,永远不能掌控命运。你的一生都将充满杀戮,这无关正邪!”古云感叹道。这既有对爱莎的劝告,又是在坚定自己的道心,若是想掌控命运,必须拥有强大的力量。
“如此直指的本质,真是让人振聋发聩!”
空气中泛起涟漪,一个白衣人显现出来,对着古云鞠了一躬,说道“本以为阁下是邪恶法师,没想到却是看透了世事本质的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