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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神虚

“这是在何方?”

一个少年在自言自语,游离徘徊。

神墟!

无边无际,浩瀚无垠,广袤不知几里,一眼望不到尽头。

自有史以来,典籍记载,神墟便是一块无垠的不毛之地,遍地是黄沙烟尘弥漫,没有任何动植物生存。

每当大风骤起,神墟之地便会烟尘漫天,黄沙席卷三万里,当这时,神墟中便会出现一道数万丈高大由黄沙组成的恐怖龙卷,这股龙卷,席卷天地之间,立在万里之遥,亦可清晰看到,就如同一个史前巨兽,露出狰狞的爪牙。

这股大风,更是将神墟之地摧残的遍地狼藉。

大风吹过,神墟中的地貌便会发生改变,许许多多由黄沙堆积而成的千百丈高丘消逝,随之亦会有许多深渊和丘陵出现。

这种改变,称得上是天地伟力,称得上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在这块神墟废土之中,没有水源,没有山石,更加没有生灵,真正是狗不拉屎、鸟不掠过的不毛之地,从来都是人不涉足,兽不经过的禁忌之地。

神墟之地,谣传乃是废弃的神祗居所,因神的消逝,而落败,因神的离去,而变得荒芜,如今更是变成沙漠,人走在其中,无一不迷失,无一能生还。

然而,在这一片金黄的沙子中,一个渺小的身影却穿行其中,缓慢而行。

这是一件奇事!

即便是人类中的大能者,也不敢轻撄其锋,踏步其中,因为踏入其中的大能者,根本无一生还,能够踏出这片黄沙一般的炼狱!

然而这个少年却是做到了,至于能不能活着出去,但他现在至少却在这神墟中如履平步。

“我..真他娘的倒霉!!”

达奚默怒声骂道,声音有些嘶哑无力,这是他多天未曾吃食的后果。

达奚默,达奚这个姓氏,可能很少有人听过,有的甚至闻所未闻,达奚其实是个复姓,出自于南北朝时期,是鲜卑族的汉化姓氏,达奚默便是因为这点,上学期间被那些幼稚儿取笑,也因默与魔有谐音,被别人取了个外号——魔头。

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关系好,才会取外号的缘故,然而达奚默却清晰知道,这只是他们对于自己的嘲笑,对于自己的讥讽,是在看自己的笑话。

因为自己的姓氏,非常稀少,是少数民族的一份子,他们便冠以达奚默茹毛饮血、不通教化、是从弹丸之地走出的落魄之人。

尽管达奚默不相信,可事实如此,经历了几十年的改革开放,这世界依然在戴着有色眼镜看人。

达奚默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孤独而又坚强的长大,直到高中时期遇见了命中的那个女孩。

青春、阳光、活泼、开朗、大方、漂亮..

她就像是春天里的一徐清风,夏天里的凉荫,秋天甘洌的果实,冬天里的一抹旭日,让他整个天空都变得璀璨,变得生机盎然。

就像是一徐清泉,让他饱尝甘冽、凉爽的气息..

那时的她,让他整个冰封的世界,得到溶解,让他久封的心田,得到释怀,是他生命的希望,绝望中的生光,是他的整个生命全部!

初恋总是美好的!可惜,现实总是让人无奈。

毕业季那年,她消逝在了这片世界,永远在他的世界逝去,达奚默心如刀割,疼痛难绞!

但,活着总归是最重要的,他痛苦了一阵,重拾心情,迈入了大学殿堂。

在大学里,他徜徉在书籍的海洋,徘徊于知识的桥梁,孜孜不倦的汲取着先人的智慧,凭借着状元之姿,他同时学习于哲学、物理、历史、文学系,并取得不菲的成就,成为史上名副其实的学霸。

尤其对于哲学、文学,他更是情有独钟,双料博士的文凭,更是使他颇为自豪!

然而就当他斩获喜悦,事业爱情开始双丰收时,天空降下一道霹雳,他霎时化作飞灰,抛下了那个人生第二恋,就此离开了那方世界。

再次醒来,就出现在了这个鬼地方。

遍地黄沙,整个一撒哈拉沙漠,或许比撒哈拉还要差些,因为这里连只蜥蜴和响尾蛇都没有,不过,幸好的是,这儿的沙漠温度恒定,不像前世一样,昼夜温差巨大,否则,达奚默能否度过当天都还是个问题。

不过冻不死,达奚默却还是遇到了一个难题,沙漠中本就缺少水源和食物,达奚默又是一个外来户,这种情况就更加的恶劣了。

三天不食粒米,不喝口水,一个生物都未曾见到,白天黑夜就他一人,这种感觉,饥饿交迫,恐慌孤独纠缠,如不是他从小锻炼的坚强性格,他恐早已无力坚持。

是他凭借着无上的毅力,生生坚持!所以才能坚持住这三天,但若无意外,达奚默的生命,也就在这几天了。

生死间有大恐怖,这种恐怖让人无一不惊惶!

达奚默也不例外,坐等着生命最终日子的降临,默默等待。

这是一种煎熬,让人如在火中炙烤,如在冰中挨冻,让人心神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将近崩溃边缘。

这是死亡前的考验,让人心神备受鞭笞,与折磨!

神虚中!

漫天黄沙,寸草不生,鸡毛不现,白天空旷旷一人,夜晚大风呼啸,飞沙弥漫,那种既嘈杂却又特别寂静的感觉,让人毛骨悚然,这是真真正正的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每当一觉醒来,达奚默周围的环境都会发生剧烈变化,时刻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有时甚至突然出现在高山上,有时又处于深渊中,这种神奇的一幕,让他瞠目结舌,但万幸的是,他没有被埋入黄沙深处。

时刻处于死亡的威胁中,也许下一刻达奚默就会在悄然中死去,经历了最初的惊慌、恐惧,现在达奚默更是多了一种看破生死的领悟。

对于生死,他已经能够坦然接受,有一种云淡风轻、淡然处之的泰然。

“三天没有喝口水,没有吃口饭,在这样下去,我撑不了两天,大概就会陷入昏迷了吧!”

达奚默沉默不语,神色非常平静。

他脚步缓慢无力,却异常坚定,每移动一步,他的身躯都摇摇晃晃,似乎下一刻就会栽倒在地面,从此一睡不起。

三天前,他降临这方世界,没有想象中的樱花烂漫、世外桃源,也没有炼狱般的妖魔鬼怪、恐怖怪异,有的只是一片荒芜,一片没有任何生机的荒漠,如同深海死潭一样的死寂,让人虽活着,却更像是处于一种寂寞和对于孤寂的炙烤中。

这种孤寂,像是一条无法力抗的巨蟒,用它那硬实虬结的肌肉将达奚默紧紧裹住,使他感到窒息,感到绝望。

一觉醒来,身上黄沙三尺后,鼻孔喉咙里都是满满的黄沙,若非达奚默知晓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用自身的衣物遮挡口鼻,达奚默睡觉中就会窒息死去。

这种残酷,让人无法承受,可是一个人在面临死亡时,不是崩溃的变成疯子,那就会激发他的潜力,让他得到一种升华,刺激他的求生欲望。

达奚默便是属于后者,这种煎熬没有将他打垮,反而更加坚定了他的求生之心。

“是人都会怕死!我也很怕!可是..我却改变不了命运的轨迹。”

达奚默沉默,虽然不明白为何自己没有死去,而是莫名其妙出现在这片沙漠之中,可是对于自己的这种状态,达奚默却也无力探究。

现在的他,更多的是想走出这片沙漠。

“我的身上,也就只剩下这些了吧!”

达奚默抬起自己的手腕,露出一抹怀念之色,在那上方有一块机械钻石手表,这是第二任女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如今也只能当做怀念,聊表安慰。

自从莫名出现在这个世界,伴随他而来的,就只有他手腕上的那块钻石手表,还有他脖子上第一任女友家传的淡黄色水晶石,至于达奚默身上的休闲服,如今已经大上了几号,并且污垢泥沙已经滋蔓了整个衣衫,变成了一个地道的乞丐服。

对于自身身体缩小了几分,回到了少年时态,达奚默除了吃惊还是吃惊,不过现在能否活下去,还是个问题,达奚默暂时还无法多想。

“虽然坚持就是胜利,可在我看来,有些成功却是遥遥无期!”

达奚默轻舒一口气,提步向着前方行去。

虽然获得文学、哲学双料博士,并且物理数学也成就不菲,可对于沙漠,达奚默还是无法征服。

在大天地的伟力之下,大自然的神奇秘力,诡异、玄奥,人力也有所不逮,纵然达奚默所学颇多,知识渊博,却也走不出这一方沙漠。

第四天,午时。

达奚默已经步履蹒跚,头晃金花,极度的饥饿伴随着饥渴,使得达奚默的身躯带来极大的负荷。

“往我前世死学习,却解决不了眼前困境,学习何用?让我连自己的生命都救不了。”

达奚默平静的脸颊上,此时带着一抹怆然,死亡的日子,愈发临近,尽管达奚默心中始终存有一丝幻想,可他知道,他的日子,就在最近这两天了。

达奚默步履艰难,每走一步,都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每迈一步,都是对他身体的巨大负荷,他的四肢不住的颤抖,胃部由于饥饿,传来阵阵痉挛,烈日暴晒之下,他的嘴角早已皲裂出了道道恐怖的裂口,皮肤也呈现出一种黑红的不健康色泽,表现出一种良性皮肤癌变的外相。

短短四日,情形就已至此,达奚默的处境岌岌可危!

嘭!

忽然,达奚默一个踉跄,栽倒在地,多日来的滴水不沾、米粒未进,使得达奚默的精力消耗殆尽,达奚默终是支持不住残破的肌体,栽倒在路边,再也无法站立起来。

便也在此时,神虚中忽然刮起一道恐怖龙卷,这龙卷前所未有的浩大,高达十万里,遍及神虚千万公里的每一个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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