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出神识,她看到魂契存在的那个房间里,有五个人睡在一间房的通铺上,嘲风睡在最外靠门的位置。这么早就睡了?八点都不到呢。
衡逍身形一闪,眨眼间就出现在嘲风炕头。她刚站定就皱起眉,然后迅速地在两人身边开了结界。原来,不论古代还是现代,男生宿舍的味道依然那么的惊心动魄!
抬手轻轻点了下嘲风的头,就见对方跟炸虾一样瞬间翻起身,面对她蹲着,肌肉紧绷摆出战前戒备的姿势。但一看清来人是她,常年死板的脸上露出了罕见的惊讶,然后他猛然转头看向自己的室友。
“放心,我张了结界,他们听不到也看不到的。”衡逍说完,明目张胆地打量对方的身材。
他是光着上身,只穿着长裤睡的。这一蹲,衡逍清楚地看到,微微带卷曲的头发铺在他粗壮的胳膊和厚实的胸肌上,心脏的位置有一个脚踏祥云的红色麒麟,那是她的魂契。八块腹肌右边那四块被曲起的右腿挡住,左边四块却因左腿跪在炕上而一溜平展地与突出的漂亮胯骨一块儿印入眼帘,搭上他的脸,就像一头西藏棕熊蹲在她面前。衡逍挑眉,赞扬道:“身材不错。”
嘲风脸红了,尴尬地抓起被子遮在身前,“小姐……”
“穿上衣服随我出去。”衡逍说道。
“小姐出门应该带的是家丁。”嘲风道。
“快穿!”衡逍瞪他一眼,转过身背对他,背后安静了一会儿,接着响起了唏唏索索的衣料摩擦声。唇角勾起,从手镯中拿出一张白纸,然后用手撕成小人儿形状。
衡逍转身就看到嘲风已经穿好暗卫的衣服,正在戴头罩。她一把揪下头罩扔在炕上,又抬手拔了他一根头发,然后把头发一圈圈缠在小纸人脖子上,一边缠一边问道:“你就只有暗卫服?”
“是。”
“抬手。”
嘲风愣了下。衡逍干脆一把抓过他的手,食指在他手心一点,不见伤也不痛地取出一滴血,然后用这滴血在小纸人上画符,嘴里还不放过人家,“怎么反应这么迟钝!”
嘲风:“……”
画好符文,衡逍食指中指夹住小纸人,将仙气灌进去后,就随手丢在炕上不管了,然后扯住嘲风的袖子往外走。
身后“砰”地一声轻响,嘲风好奇地转回头,就见一个赤着上身的“自己”正拉开被子躺进自己的被窝……
威云国的京城满大街都是人山人海,男女老少们都出来了。除了四条主街较整洁外,其余街道均被人、灯和各种小吃占的满满的,全城都进入了一个热闹氛围,时不时能看到一队官兵在人群中穿过。
“还在想刚才的事情?”
人群中,衡逍走在前面,嘲风紧紧地跟在后面,有时还抬手帮她挡一下旁边的人。衡逍看了他一眼,递了三个荷包给他,笑道:“太重,拿着。不过是个小法术,免得你出来被发现了不好解释,回去吐点口水在它额头就能解了。”
就算是这样,嘲风心里还是有些不能接受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鬼东西”钻进自己的被窝!嘲风紧紧盯着前面娇小的背影,才认识四小姐两天,她的所作所为真是越来越挑战自己的极限!不过,他猜不到的是,四小姐以后带给他的何止是挑战极限,根本是一个他从来没听说过的绚烂世界!
“你以前出来过吗?哪里好玩?”衡逍看着街边的小吃有点口水泛滥了,其实这里要不是人人都是古装,她还以为在现代逛庙会呢。
“回小姐,奴不知。”
衡逍翻个白眼,忽然注意到周围人的眼神很奇怪啊?各个都往她身后瞄,有些人明目张胆地鄙视,有些人明明害怕,还要偷偷送来不屑的眼神。衡逍叹气,到底不是民族大融合的年代啊,不就是少数民族吗?前面瞅的最凶的那个猥琐男人,你鄙视你就过来揍他啊,这么缩在人群中义愤填膺有什么意思?
衡逍猛地转身,就见小坦克一样的嘲风正用母鸡护小鸡的姿势帮她拨开身边的人流。异域的面孔在灯火阑珊中更加深邃,火光在黑钻般的眼珠中跳动,蓄势待发,充满攻击性。
衡逍定定地看了一会儿,转身走到一个卖面具的铺子前,一眼扫过,看中一个木质的红色萨满面具,嘴巴的地方是张开的,上下各两颗尖尖的牙。
嘲风付了钱,衡逍抬手就给他戴上,他往后躲了躲,没躲过去。衡逍一边给他系绳子,一边心痛道:“这么帅一张脸,真不想遮上!”但若是不遮上,这群有心没胆的人的嘴脸让她觉得恶心。还是挡着吧,人少了再取掉就是。
嘲风本就威武熊壮,再戴上鬼脸一样的萨满面具,再也没有人敢往衡逍身上撞了。没出半条街,已经吓哭了两个小女孩。
街角元宵摊子上,一个小孩子不肯乖乖吃东西,他的母亲指着嘲风吓唬他道:“看到那里了吗?那是地狱里来的恶鬼,专门抓不乖乖吃饭的小孩的,你要是不好好吃,就会被恶鬼带走!”
那小孩看到嘲风,怕怕地缩了下,眼圈红红要哭不哭的。衡逍皱眉盯着那女人,面无表情地扯着嘲风走到他们一家三口桌子前。
“呜哇~”那小孩被忽然接近的“恶鬼”吓得哭了出来,一个劲儿往他娘怀里缩,嚎得撕心裂肺!
孩子的父母尴尬万分,拿人家吓唬自己孩子确实有点不道德,尤其还被人家抓到。这两人一看打扮就是有钱人家带着侍卫出来逛的,他们惹不起,当下道了歉急匆匆地溜掉了。
“嘁~”衡逍嗤之以鼻,对摊主说道:“大爷,收下桌子。”然后又转头问嘲风,“你喜欢什么馅儿?”
“小姐,这地方不干净也不雅。小姐若是肚子饿了,还是去酒楼吃的好。”嘲风低眉顺眼地说。
衡逍直接转头对摊主说道:“大爷,两碗黑芝麻馅儿的。”
摊主大爷:“好嘞,小姐您先坐着,元宵马上就来!”
嘲风:“……”
衡逍抬脚勾开凳子坐下,问都懒得问嘲风,放出威压就把他摁凳子上了。
摊主没一会儿就端上来两个小碗放在二人面前,小小的碗中躺着六个白白胖胖的元宵,汤水上还飘着些醪糟。
衡逍吃了一个,抬起头却见嘲风端正地坐在那,手都没朝桌上抬,规规矩矩地握拳放在膝上。当下她就觉得有些索然无味,拿起勺子又舀了一个,递到他嘴边。
嘲风抬眼看了她一下,又低下头。
衡逍抬起左手,食指触上他的下唇。嘲风一惊,张口便呼:“小……唔!”
趁他开口,衡逍右手迅速地把元宵塞进他嘴里,一字一字说道:“咽下去。”
嘲风嘴里含着汤圆不知所措,抬眼看到小姐既温柔又恐怖的微笑,背上汗毛唰地立起一片,乖乖地一口吞下。
衡逍收起笑,把调羹拿出来放在桌上,右手覆在碗上,晃了两圈,然后就听到碗里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她抬起手,碗里的醪糟汤水竟包裹着汤圆冻上了,形成了四个冰壳元宵!
“吃。”衡逍将碗推过去,见他依然不动,冷冷道:“你来,还是我来?”
“……”沉默了一会儿,嘲风拿起勺子舀了一个送进口中。这个有点大,硬吞是不可能了,只得嘎嘣嘎嘣嚼起来。不过,冰壳嚼开里面的汤圆还是热的,甜甜的黑芝麻充满整个口腔,这一冷一热夹在一起,竟意外地好吃。
衡逍看着他吃,心中烦躁,莫名其妙地火了。这个人的脸和身材很对她口味,就像上天按照她的要求给她专门打造的一样。但是他这个脾气太让人火大了!根本就是没有脾气!这么完美的外貌,就没见他笑过一次,总是死气沉沉的。她知道暗卫、死士、杀手这一类见不得光的人,从小训练是要摒弃本性,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执行命令,不行就去死,反正连名字都没有,睡会记得。就像流水线上出来的塑料瓶,千篇一律毫无个性。
烦死了!他不听话她烦,听话她更烦!衡逍不等他最后一个嚼完,腾地起身走了。
嘲风赶紧掏出几个铜钱扔在桌子上,几步就追了上去。衡逍听到背后嘎嘣嘎嘣的声音火气一下消了,想想自己刚才莫名其妙生的什么气啊!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勾起嘴角笑了笑,衡逍放缓了脚步。
这条路走到尽头是一条小河,河边全是人,不足五米宽的小河上飘满了各式河灯,衡逍有些意外,“不是中元节才放河灯吗?”
“……”嘲风除了杀人和蹲点儿其他方面都是一窍不通,这个问题他没法回答。
站在衡逍旁边的男子笑道:“小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陆属阳,水属阴,所以中元节放河灯是为了缅怀纪念亡故的亲人。可是后来商人们觉得有利可图,便逐渐发展成如今什么节都会放河灯了。而且为了迎合更多人,现在的河灯不止有荷花样的,各种都有,高兴了还可以自己动手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