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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出身贫寒(1)

不安定的生活

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他生于旧金山,来自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广泛流传,而且受到全世界人们的喜爱和推崇。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动乱、浮躁与冒险并存的时代。

1861年美国爆发南北战争,1865年以南方联邦军队的失败而结束战争。战后,国内并没有呈现稳定的面貌,到处是动乱不安的景象。在大片土地尚未开垦的遥远的西部地带,到处是躁动不安的人们。这里群集的人们都是从东部跋涉前来开荒、淘金的,他们大多数人是为生活所迫,到西部来谋求生存。还有一些则是带着炙热的发财愿望来寻求一夜致富的机会。

铁路横越美国直抵西部旧金山市,这消除了昔日人们用篷车代步行驶的艰难路程。但是这并没有消除西进人们的不满,因为他们到达后发现许多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人早已在那里群居了。他们发觉他们的旅途将要永无休止地向那些尚未开发的土地前进。他们的心中充满了不满和欲望。他们称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市是无法满足愿望的新都市。旧金山市贫民区众多,人们生活异常混乱,但是他们并没有团结起来反抗富人对他们的剥削,反而更加激化了因种族歧视产生的矛盾,当地的人对西进而来的人恨之入骨。暴乱、失业的情形比比皆是。

1850年,加利福尼亚州才加入美国联邦,成为第三十一个州。由于发现金矿,这块土地被强烈的寻金热潮侵袭着,人口骤增,城市发展迅速。如潮水般涌入的移民来这里寻找财富和赢取社会地位,他们掠夺新土地,聚积财富。当地的居民也感染了狂热的寻求财富的风气。最初,手中有些资产的农民很轻易就买到土地,他们疯狂地开垦土地,抵押废弃的土地以获得新的土地,甚至是把土地变卖给银行。1870年,这种现状已经发生改变,大半土地所有权操纵在少数人手中,或并入一些铁路公司的股份内了。1875年,加利福尼亚州只剩下大片荒废的土地,那里经常发生暴力事件。与此同时,西进的人们把带来的思潮也遗留下来,诸如宗教、神学、自由等,人们开始极力争取所希望拥有的自由权利。

杰克的亲生父亲威廉·钱尼是一个爱到处流浪、精通天文知识的人。他从事过各种工作,如水手、编辑、政治家和律师等。他体格强健、聪明、酷爱冒险,不甘于过平淡的生活。杰克·伦敦的母亲弗洛拉·韦尔曼出身于俄亥俄州的一个富裕家庭,由于一些原因离家出走,16岁时就到处漂泊,寄宿在朋友家,以教音乐为生。后来,她遇到了威廉,两人产生感情后在旧金山的一所公寓里开始同居生活。威廉非常排斥孩子,当弗洛拉怀孕后,他威胁弗洛拉如果坚持生下孩子,那么他将遗弃她。弗洛拉坚决不同意放弃孩子,为此还曾自杀两次,第一次是服药过量被救,第二次是用左轮枪自杀未遂。威廉抛下弗洛拉,避走俄亥俄州。弗洛拉为了养活自己和即将出生的孩子不得不回到之前以教音乐为生的生活。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出生,弗洛拉为他取名为约翰·钱尼。杰克因为不是在父母合法的婚姻下出生的孩子,只能被称为私生子。

不久,弗洛拉嫁给了有众多子女的约翰·伦敦,他成了杰克的继父。杰克这时的名字叫约翰·葛里夫·伦敦,为了区别于继父的名字,他被称为杰克。约翰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他身材高大、满脸胡须,但是身体不太健康,尤其在战争后一直深受肺病困扰。约翰非常勤劳,他曾经是农民,后来当过兵,还在旧金山当过木匠和推销员。弗洛拉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他和前妻有过许多个孩子。他带着两个女儿伊莉莎和埃达与弗洛拉一起生活,其他的孩子则托付给之前居住的爱荷华州的邻居照顾。

弗洛拉和约翰婚后一直居住在旧金山的破旧公寓里,伊莉莎和杰克因为感染上传染病而差点丧命。约翰决定携带全家迁往奥克兰市,他在那里经营了一间杂货店,全家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

杰克几乎从母亲那儿得不到任何陪伴的时间,使他感受到爱的是他的黑人奶妈维琴·佩蒂斯。她从杰克还是婴儿时就开始养育他,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地爱护,后来她还随着伦敦一家一起迁居以便照顾杰克。另一个给予杰克爱并可以称为他的精神支柱的是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姐姐伊莉莎。9岁的伊莉莎照顾着年幼的妹妹和还是婴儿的杰克,因为弗洛拉要教音乐,还要做其他的工作来赚钱,没有空管家中的孩子和事情。杰克4岁时,伊莉莎就带着他一起上学。在杰克的心里,伊莉莎更像是他的母亲。

杰克没有跟着姐姐上学以前,每天孤独地坐在一间坐落于杂货店后面的房间里,听着庭院里不时传来的拍打毛毯的声音,他害怕极了。当拍打声停止,庭院里变得悄无声息,只剩下全然孤独的他时,他幼小的心灵仍充满着恐惧。这样的生活经历对杰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惧怕寂寞和黑暗。

弗洛拉也是杰克惧怕的人。她时时在忙碌着,一心想着赶快发财,为此到处奔忙、省吃俭用、聚积钱财以便有能力投资发展另一种较有前途的行业。当遭遇挫折时,她的脾气就十分暴躁,整日面带忧郁,有时又像是神经质一般。她和丈夫暴风雨一样的争吵常常吓坏了小杰克。她虽然疏于照顾杰克,但并未疏忽对他的教育。她对杰克的期望甚高,经常抽空教杰克读书。弗洛拉告诉杰克他是美国古老家族的后裔,与街头的那些东方小孩以及从外地来的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是不同的,必须努力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杰克牢记了这些教训。杂货店的生意失败后,杰克全家迁往阿拉梅达经营面积为20英亩的农场,后来又迁往靠近海岸边的75英亩的大农场上定居。

杰克将内心无法排除的寂寞之感寄托于食物,尤其热爱肉类食品。他狼吞虎咽地吃着牛排、蛤蜊等肉食,仿佛这些可以替代他所缺失的母爱和家庭的温暖。5岁时,一次他拿啤酒给牧场上的人喝时,他不经意地喝下了许多。之后,他就学会了偷偷喝酒,他把自己称为“不健康的孩子”。

杰克不喜欢这个在海岸边的远离市区的农场,这里的生活既不愉快又麻烦,他必须步行许久才能到达所在的学校。只有在继父带着他到海边拾取蛤蜊、蚌贝和观赏海上飞翔的鸟类时,他才感到一些快乐。

当农场不再适合他们居住后,约翰带着令他兴奋的发财梦想把家迁往利瓦莫山区的小农庄。约翰希望在那里可以拥有自己的果园、崭新的谷仓以及养鸡场。弗洛拉已经联系好将他们的鸡和鸡蛋销售给旧金山的一家旅馆。约翰抵押了土地,以便增添养鸡场的设备,他像是已经看到了富裕后的情景。

杰克渐渐把兴趣投入到书本中,他尤其喜爱一些通俗小说和历史故事。只要有可能,他会把所有时间用在读书上。不满9岁时,杰克就已经熟读了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罕伯拉》。他按照书中所写,利用一些砖头、塑料、瓦片搭建了一个小型宫殿。他还读了一些从雇工那儿借来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他借到什么就读什么。保罗·夏路的非洲探险小说和美国第二十任总统加菲尔德的自传都使他着迷并激励着他。杰克说他最初的写作热情来自于维达的长篇小说《西格纳》,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没有上过学的意大利农民的小孩通过努力最后成为名歌剧剧作家的故事。这本书杰克读了一遍又一遍,书中主角最终实现自己理想的结果深深激励着他。

生活并没有像约翰和弗洛拉所期盼的那样富裕起来,反而越来越差。16岁的伊莉莎实在支撑不住繁重的家庭负担,她嫁给了比她年长许多的鳏夫詹姆士上尉。伊莉莎离开了家,也离开了杰克,杰克失去了他生活中最主要的心灵支柱。伊莉莎离开后,牧场内的粗重工作无人承担,所有的鸡都死于传染病,他们的土地所有权被银行收去了。8岁的小杰克开始到其他牧场去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1886年,杰克10岁时,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牧场。弗洛拉的发财梦再次破灭,他们一家又再度迁回奥克兰市。他们住在一栋有着八间房子的住所里,弗洛拉将房子改为提供食物的宿舍对外经营。约翰本想从事蔬菜批发,没想到这时他的旧疾复发了,只好到码头上去当巡警。

杰克也必须开始赚取自己的生活费用,过半工半读的日子。他的第一份工作是送报,每天凌晨3点起床送早报,晚上放学回来送晚报,一个月可以赚取3美元,但是这些钱要全部交给母亲。为了能获取一点零用钱,他不得不在码头上找份兼职。除此之外,他尽量挤出剩余的一点点时间阅读从免费的公共图书馆里借到的每一本书。他唯一的伙伴就是他的小狗洛洛,这使得他对动物怀有深厚的感情,后来还专门以动物为主角创作了一系列的动物冒险小说。他笔下的动物与大自然进行抗争时的那种原始力量令人发自内心地感到震撼。

杰克的家在奥克兰的贫民区,平日他总是衣衫褴褛,甚至在学校毕业典礼时因为没有体面的衣服可穿而没能参加。在同学们中间他算得上是健壮有力的孩子。对所学内容,他一方面积极主动认真学习,另一方面具有怀疑精神,并不一味相信固有的知识。学校的教育有时也会使他感到枯燥厌烦。

1890年,杰克辍学了,因为家里的生活越来越艰难,没有钱再给他交学费了。杰克一家又搬到了靠近河口的一所房子里,房子破旧极了,在屋里做一些动静过大的动作时甚至可以感觉得到房子在摇晃。

劳累的工作

不满14岁的杰克进入一家罐头工厂当工人,他一天必须工作10小时,而每小时的工资不超过10美分,赚来的工资要全数交给弗洛拉。艰苦的劳作让杰克看不到任何希望,曾经在书本中得到的希望之光已经暗淡下来。他像是被责任和义务驱使的机器,每天在罐头厂内做着机械化的动作。劳累剥夺了他所有的时间,他不知道多久没碰过书本了。

不断地迁居令杰克感到居无定所。约翰的身体快要达到承受劳累的极限了,弗洛拉的神经质更令杰克难以忍受。杰克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他经常和人打架斗殴。渐渐地,他竟然成了一些小混混的头。杰克最喜欢的事是驾驶船只,他省吃俭用地积攒零用钱,希望有一天能买艘船,并且将工作之外的全部时间都花费在驾驶船只上。杰克希望有朝一日能横越太平洋到中国、日本、印度,以及所有的珊瑚岛上,他不希望永远住在奥克兰,他一心想在海上航行,立志要成为海上最高明的水手。

13岁时,杰克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他用自己的积蓄加上借来的300美元,买了艘小船。在航行时,杰克偶然认识了一群盗贼,他们靠偷盗别人养殖的牡蛎为生,把偷来的牡蛎在奥克兰以高价出售。他加入了这些人,并纠集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旧金山湾养殖户的牡蛎,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15岁的他已是附近有名的“牡蛎海盗王子”。他整日与不良少年为伍,用偷牡蛎得到的钱还了当初借来买船的钱,将贫困中的父母亲安置到舒适的地方并照顾他们的生活。1892年杰克失业了,他开始在美国东部和加拿大各地流浪,住在大都市的贫民窟里。贫民窟生活是他后来创作的重要素材之一。

杰克常到奥克兰码头区黑社会集团首脑开设的酒店与他人较量酒量,从不畏惧。他们都很佩服杰克的胆量和豪迈。有一回,杰克喝得大醉,跳入海中被海水冲走,在海上漂流了数小时之后才清醒过来,最后是被一位渔夫救上岸的。杰克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过错,但一有时间便去公共图书馆借书。他现在沉迷于那些关于冒险的小说,尤其是《巡回号出航记》这本书,他津津有味地看了许多遍,向往着海上冒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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