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从不试图改变人的本性,拥护市场的人没有想过用市场改变人的本性。相反,正因人的本性没有办法改变,我们才需要市场经济,也才有了市场经济。
宗教的逻辑是通过改变人的心来达到善的行为,市场的逻辑不改变人的心,而是规范人的行(行为),即以利人之行,实现利己之心。
市场经济需要道德基础,但这一道德只能在市场中实现和找到,也可以反过来说,道德需要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上。
从道德看市场自亚当·斯密1776年出版《国富论》以来,有关市场经济制度优劣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拥护者和批评者之间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市场拥护者主要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证明市场的优越性,把道德制高点留给了市场批评者。结果,给普通人留下的印象是:市场经济有利于生产效率和技术进步,但不利于公平分配和社会正义;市场竞争有利于富人和强者,不利于穷人和弱者;追逐利润有利于物质财富的增长,但导致贪婪和道德堕落。普通人似乎只能在物质主义右派与道德主义左派之间选择。
这样的印象当然是错误的。美国企业研究所所长亚瑟·布鲁克斯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坚定捍卫者,他在《通往自由之路》中从社会正义和道德的角度捍卫市场经济。布鲁克斯认为,自由是人类追求幸福的权利;个人幸福来自“获得的成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讲,就是在理性精神的指导下实现卓越);自由企业制度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让人们各尽所能获得成功,使人活得有尊严;自由企业制度也最有利于人类同情心的彰显。市场经济制度给普通人带来最大的幸福,是人类创造的最道德、最公平的制度。
美国是最市场化的国家,美国也是最慷慨的国家。美国每年的慈善捐款加起来大约3000亿美元,超过芬兰、葡萄牙、秘鲁等国的GDP,其中3/4来自私人捐款,1/4来自公司和私人基金会。70%~80%的美国家庭每年都做慈善捐款,平均捐款额超过1000美元;50%~60%的美国人每年都提供志愿者服务,平均接近50小时。以人均算,没有任何其他发达国家的慈善捐款和志愿者服务时间接近美国,更不用说发展中国家了。
美国人为什么比其他国家的人更慷慨?原因不仅仅是美国人富有。富人确实给出更多的捐款,以捐款人的名字命名的众多公益基金会的存在就说明了这一点。但按占收入的比例计,在美国,工作的穷人的捐款比例高于富人和中产阶级。更重要的是,数据显示,慈善行为与人们的意识形态和对政府作用的信念高度相关。相信自由市场制度的人比相信大政府主义的人更慷慨,无论用捐款额还是志愿者服务时间衡量都如此。以对收入分配的态度为例,1996年,不同意“政府有责任减少收入不平等”的人的平均慈善捐款4倍于持相反观点的人,这一差距与教育水平、收入、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等因素无关。其他非货币形式的慈善也如此。平均而言,同意“政府有责任减少收入不平等”的人提供的志愿者服务远小于持相反观点的人。2002年的调查显示,与认为政府在社会福利上花钱太多的人相比,认为政府在社会福利上花钱太少的人更不愿意献血,更不愿意为陌生人指路,更不可能返还收银台多找的钱,也更不可能为无家可归者提供食品和金钱的帮助。这些大政府主义者在约会中也更可能不守时间。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原因在于,主张大政府的人认为,帮助穷人是政府的责任,与自己无关;而相信自由市场的人认为,帮助穷人是每个人的责任。这表明,大政府主义者更可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更缺少亚当·斯密讲的同情心。这一点令人震惊,但真真切切。中国的观察也证明这一点。比如说,茅于轼先生是坚定的市场主义者,但在中国经济学家中,他也是做慈善活动最早、最多的经济学家。从创立农村小额贷款,到创建富平家政学校,再到创办乐平基金会,无不彰显这位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爱心和同情心。他做慈善事业的口号是:赚穷人的钱,帮助穷人赚钱!赚穷人的钱意味着你必须满足穷人的需要,为穷人服务;帮助穷人赚钱意味着帮助他们成功,使穷人脱贫变富。
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关于市场经济,学者(包括经济学者)都要保有这样一种认识:市场本身没有改变人的本性。确实,市场从不试图改变人的本性,拥护市场的人没有想过用市场改变人的本性。相反,正因人的本性没有办法改变,我们才需要市场经济,也才有了市场经济。市场使人的行为更符合善的要求。
人的本性是什么?宽泛点说,就是几乎所有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self-centered)。我不说人一定是自私的,但是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在这一点上,亚里士多德和孔子这样看,亚当·斯密也这样看。
亚当·斯密说同情心普遍存在,即使最坏的人也有同情心,但所有的同情心都是围绕自己展开的,同情心的大小,一是与物理上的距离有关,二是与生理上的距离有关。人因为能设身处地,才会同情他人;因为能将心比心,才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可能。看到自己的亲人过世,比看到几千公里外非洲人过世时的同情心肯定要强烈;看到猴子被杀,比看到蚂蚁被杀时的同情心也要强烈。为什么?因为猴子比蚂蚁与人的相似性更大。而你对蚂蚁的同情心,可能比对植物的同情心更强烈,因为动物在形象上、生理上跟人的相似性比起植物来更大。所以同情心是建立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基础上的。
并且,即使利他主义也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为认识的人牺牲自己利益的人,比为不认识的人牺牲自己利益的人多;拔己一毛而利天下的人比比皆是,但舍己一命而救他人的寥寥无几。这些,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都讲到了。
按照我的理解,儒家的一整套伦理体系也是建立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基础之上的。儒家伦理是有等级的,为什么从亲情孝悌扩展到宗族、国家层面?因为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爱国主义也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否则你为什么不爱其他国家甚于爱自己的祖国?
事实上,关于人性的假设,无论科学的宗教的,古代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都一样。所有的宗教都假定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没什么不同。亚当·斯密如果不假定人以自我为中心,就不会写出《道德情操论》,也不会写出《国富论》。同样,孔子如果不假定人以自我为中心,就不会有儒家的道德伦理系统。正因为以自我为中心的这个本性可能带来问题,人类才需要被教导,才产生了宗教。儒家内部有人性恶、人性善的争论,西方启蒙思想家霍布斯和洛克对自然状态下人的行为描述也大相径庭。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根本上,他们都假定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切主张都从这个假设展开。
市场的逻辑和宗教的逻辑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但任何人要生存都离不开他人的合作和协助,人类怎样从以自我为中心到达合作和互助?或者说,自利的本性如何能够给他人带来好处,而不是伤害?
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幸福,都不断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归纳一下,大概两种:第一,是通过让别人不幸福而使自己幸福,即用伤害别人的方式为自己得到好处。我称之为“强盗的逻辑”。第二,是通过让别人幸福使自己变得幸福。我称之为“市场的逻辑”。仔细想一下,市场的逻辑其实也是宗教的逻辑,所有宗教都教育人要积德行善,也就是通过利他而实现自己的幸福。比如,老子讲“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佛教主张通过了悟“空性”达到“无我”的境地,以“普度众生”来实现自己的幸福。当然,无我要修炼才能达到,不是天生无我,要是天生无我就没必要修炼了,也就没有宗教了。从这方面讲,宗教的逻辑和市场的逻辑最大的不同是,宗教的逻辑是通过改变人的心来达到善的行为,市场的逻辑不改变人的心,而是规范人的行(行为),即以利人之行,实现利己之心。
我有一次去山西榆次,看到县古衙门有一副对联,大概如此: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门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