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平位于长江三角洲,水网密布,地势地平,土壤肥沃,因发达的农业而兴起,因繁荣的商业而兴盛一时,在改革开放后,凭借积累的资金和开拓进取的城市精神而成为国家科技城之一。城西是工业区,三十年前带领了这座城市向现代化飞跃。随着工业地位的下降,城西渐渐冷清寂寞。商铺﹑工厂一家接一家地倒闭或转让,唯独一家名为“过往客”的火锅店开了十多年,至今仍在。
店主是北方来的,十几年前,来到气候温暖适宜的南方城镇同平开了这家火锅店。李清源和他的兄弟是这家店的常客。不论春夏秋冬,一个月里总要来上三四次,每次都是通宵达旦,不醉不归。令人惊叹的是他们一次都没有发过酒疯。克制,是李清源和他的十几个兄弟最不同于其他江湖中人的地方。
关于店长的事情都是在李清源和他熟络后才得知的。店家是HLJ人,二十岁那年,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女人。他不告诉李清源那女人的真实名字,仅说了一个昵称——红。他和红有过一段三年的恋情,后来因为卷入当地黑帮势力的斗争而被迫分开。他被迫离开HLJ,到外省漂泊,混出了一些名堂,凑足了赎身费回到HLJ,却意外得知了红自杀的噩耗。经过几年打听,查清红自杀的真相后,他忍辱加入了某个黑帮,秘密地实施复仇计划。复仇计划被识破后,他隐姓埋名,逃到了同平。那年,他已经四十,正是不惑之年。
后来的故事,店长没有再说下去。也许正如他的名字“过忘愁”一样,他已经淡忘那些令人哀愁的往事,专注于现实了吧。
李清源在众人簇拥下推开了“过往客”的玻璃大门。店内的一股暖流扑面而来。
店里的生意很好,有二十几个人。总共八张桌子,只空了两张。
达飞刚想大声吆喝让过忘愁出来,但被警觉的李清源拦住了。因为他回忆起了一个常人都不会在意的细节:店门口摆放了红玫瑰。过忘愁曾和李清源说过只要他在一天,就会为他逝去的爱人在店门口摆上一枝玫瑰花,来表达对于红的爱恋。每个月的下旬,则将红玫瑰花换成白色的水仙或是茉莉花,用来纪念他与她纯洁的爱情。今天正是农历八月十五,公历九月十九号,本该插白花。
这种独特的纪念方式,外人绝不知道,而他本人也十年如一日地坚持着。他没有插白花,就很值得人思考了。
李清源打量起那些聊天聊得热火朝天的食客,越来越觉得诡异。每个人手边的啤酒杯里都倒了酒,啤酒瓶却很满,几乎只倒掉了一杯的量。当然存在着他们刚好喝掉几瓶,刚开的一瓶又只喝一点的可能,但所有人都如此,未免太可疑了。
李清源若无其事地扫视店里的人,目光与一人偶遇,对视数秒后,那人刻意地逃避了。多年来的经验告诉他那个人有问题。李清源走到那人边上,轻声说道:“这位兄弟看起来有点眼熟啊。”
“哦,你认错人了。”那人头也不抬,用眼睛瞥了他一眼。
“是吗?那真是对不起。不过你看起来真得很像我的一个老朋友啊。我那老朋友人高马大,性格耿直,为人豪爽,就跟武侠小说里的刀客一样。可惜,最后被人害死了。哎,谁让他泄密呢?叛徒的下场都是很惨的吧。我也帮不了他。”李清源的话简直是敲山震虎。那个人听着浑身不自然,想喝口啤酒压惊,但手刚碰杯子,又像触电了般缩了回来。
“呵呵,是吗?你那老朋友挺倒霉的。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没干嘛。我请你吃顿饭吧。一看到你,我就想起了他。再说,我自己也肚子饿了。刚好你是一个人坐一桌,还有空位不是?”李清源点了点三个空位,招呼两个兄弟过来。
“我喜欢一个人吃饭,所以对不住了。”那个人见状连忙阻止了李清源。
“可我们人多啊,将就着坐坐吧。出门在外的,多帮人一把嘛!”李清源并不在意那人的意思,又示意其他十多个人坐满空下的两张桌子。一行人坐定后,李清源问同桌的人:“兄弟,你是这里的常客吗?我今儿出门太急,钱带得有点少。如果你跟老板熟,能帮忙说下情,打个折吗?”
“呃……”那人想了会,咬了下头。
李清源不无遗憾地叹了口气,说:“哎,那就只能少点一些东西了。问一句哦,你点了这么些东西,总共花了多少?”
“一百二十多点。”那人这次倒是很干脆地回答。李清源一笑,说:“你胃口挺好,点那么多。但好像胃口又不怎么样,这些菜一口都没吃吧?”
“我吃不吃菜,跟你没关系吧?”那人有点恼羞成怒了。
“既然你不吃,我帮你吃,怎么样?”李清源有点无赖地问。
“我点的菜,凭什么让你吃?”那人提高了嗓门,引来了一群人的注视。李清源的弟兄用眼神问他要不要给那人一点颜色,李清源一撇嘴,继续和颜悦色地说:“哎,别动气。我只是开个玩笑嘛。我再穷,也不能吃别人剩下的饭菜啊。”
那人干坐着,不说话,一副巴不得李清源马上滚的样子。李清源故意赖着不走,和他两个弟兄肆无忌惮地开着玩笑。过了几分钟,达飞问:“源哥,我去叫过大叔出来吧。”
“啊,谁?过大叔?你口音太重了吧,不是郭大叔吗?”李清源使了个颜色给达飞,让他改口。达飞心里不知道李清源的想法,但领悟得很快,一拍嘴巴,说:“JX来的,乡音难改啊。对啊,郭大叔咋还没来呢?”
“呵,该不会又去寻花问柳,结果没带钱,而被人抓起来了吧。都一把年纪的人了,还这个样子,真是让人无语啊。”李清源随口一说。达飞等人有点惊异。平常,李清源可是对过忘愁极其敬重的啊。
“那位姓郭的大叔是你的朋友?人长得如何?”同桌的人问道。李清源一点头,一脸疑惑地问:“怎么,你也认识老郭?”
“没准认识。”
“连老郭你都认识?”
“没准呢。你给描述一下?”
李清源莫名其妙地一笑,说:“一米七的个,染着一头黄头发,戴副橙黄色的眼镜,左脸有道小疤痕,下巴处有颗黑痣。整个人皮肤黝黑,一笑起来,给人一种很猥琐的感觉。你认识他吗?”
达飞等人忍俊不禁。李清源描述出来的人不就是同桌的那人嘛!这次终于忍不住了,骂道:“欺人太甚!”
“你肯定认识老郭,还要让我描述他的相貌,不是多此一举吗?”
“我认识的老郭不是你认识的老郭。”那人愤愤道。
“哦,那你描述下你认识的老郭长啥样。”
“你……”
“怎么,描述不来?小学老师应该教过你怎么描写一个人的相貌吧?”李清源讽刺道。
“我们认识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人,所以没必要。”
“既然不肯说,那就算了。”说罢,李清源起身朝厨房走去。那人一把拉住李清源的手。李清源冷冷一笑,问:“拉住我干嘛?”
“厨房不是客人该去的地方。”
“可我等了许久,既没有见到服务员,又没见到老板,总不能让我干坐着吧。”
李清源向他射出两道冰冷的目光,甩开了那个人的手,大步往厨房走去。李清源用余光观察着众人,发现有些人有点坐不住。沉寂了一段时间,有个人居然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在众人注视下起身,醉醺醺地朝李清源走去,嘴里嘟哝着:“哎呀,这天也不早了。我我我也得回去了……你们,慢慢慢聊,哈哈……”
李清源警惕起那个醉酒的男人,但那个酒鬼似乎真的只是喝醉了,满脸通红,鼻子里呼出浑浊的气体,带着浓郁的酒味——显然他喝的不是啤酒,而是黄酒。他走起路来也没个稳,还不小心撞上了李清源,结果倒把自己撞了个四脚朝天,让李清源的那帮兄弟笑得合不拢嘴。不料那个酒鬼还傻乎乎地陪着笑,用无助的眼神看李清源,说:“兄弟,我我我腿软,真站不起来。你你你能拉一把吗?”
李清源瞪了一眼他,又偷偷观察了一下其他人的动静,将他迅速拉起来。在这短暂的接触过程中,李清源始终都有将那人制服的机会。要不然李清源才不会冒着风险去拉那个人。那个酒鬼重新站起来后,使劲晃了晃脑袋,用双手捏了下自己的脸,然后露出一排泛黄的牙齿,说:“兄弟,谢谢哈!这是我的名片,有机会一起出来玩玩,嘿嘿!”
李清源用了两秒认真地打量眼前的这个男人。典型的大老板。干净的阿玛尼西装,紫色条文的古奇领带,锃亮的古奇皮鞋,手腕上一条金色劳力士格外亮眼。但这就不得不让人生疑了。既然这么有钱,怎么会来这种火锅店消费呢?
李清源并没有接过那张名片,用眼睛一瞥,将名片推回去,说:“识相的,赶紧回家去。一看你就有‘妻管严’,回去晚了得跪搓衣板吧!”
李清源的兄弟们哈哈大笑。那些食客中的有些人也含蓄地笑了一声。
“哦……那,以后有空见!”酒鬼一头雾水,嚷嚷了几句后,就摇摇晃晃地离开了过往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