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越来越暗了,海边呼啸的海风趁着涨潮,把海浪举的高高的,终因海浪的厚重而不得不把它重重的摔在岩石上,撞碎的浪花,犹如碎玉般四散开去,甚至有的冲向了天空,可惜现在已是夕阳西下,也许浪花原本是想到太阳上去的,只是把梦破碎在了岩石上。
莫愁坐在海边已经整整一天了,单薄的白色衣裙已经被暮霭打湿,粘粘的贴在她的身上,隐隐的显出她略为丰满的身躯。
她不敢回家,其实很长时间以来,她都害怕回家,尤其是在考完英语之后。莫愁的英语成绩是他们班最差的,从她记事以来,她的英语就没有达到过60分,但是这个分数总是与莫愁失之交臂,她每次考试不是59分就是57分,再不就是58。5分,总之,从来没有达到过及格的分数。
这次,莫愁联考的成绩又是因为英语没有及格,而她将失去念大学的机会。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告诉对她给予莫大希望的妈妈,难道说她真的必须去读贵族学校了吗?可是她讨厌那势力的地方,在那里,她会孤独死的。身为台湾首富的女儿她已经很孤独了,她不想失去她唯一的乐趣——到贫民居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可是现在怎么办,回家怎么跟那个老想让她出国留学的妈妈讲呢?因为我一不小心所以英语没有及格,所以我们家可以省下我上大学的钱了。她老妈会气的当场昏死过去把。
因为这次考试我生病,发挥失常,所以我不及格。可是自己从来就没有发挥正常过啊。
那个讨厌的老爸一定会把她送到她的家庭教师那里,让教师收拾不死她。
不行后果都太可怕了,反正只要是不再分数出来的当天让他们看到成绩单,一般三两天就会烟消云散,到时候她还是莫公馆最受宠的大小姐。可是现在怎么办呢?总不能在海边等到爸妈消气把。何况人家会认为她想不开,是想要跳海自杀的不良少女呢,再说这里越来越冷了,自己的肚子也在大声地抗议,现在怎么办好呢?
有了,趁爸妈睡觉之后,再溜回家好了,等到第二天早起,自然就不会有事了,就算有什么事情,还可以再溜出来,可是现在肚子怎么办呢?好饿噢,可是自己身上也没有带钱包,真是个大笨蛋,本来知道今天拿成绩单,还不知道多代些钱,居然钱包都忘带了,难道说她现在只能流落街头,做个美女乞丐吗?
不过,现在没有办法可想,看着已经涨到自己脚踝的海水,莫愁终于停止了她的胡思乱想,准备回家偷东西吃。
沿着海滨的小路走了好久,好久,从暮色走到天黑,莫愁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来时的路,不会呀,怎么看不到路呢,都怪自己选个这么荒凉的地方来神游,连个过路的人都没有,要不早回家了。爸妈应该睡着了吧,他们没有发现我还没有回家吗?也不派人来接我,真是的不负责任。看着路边昏暗的灯光,莫愁忍着腹中的剧痛想到,她饿得都要走不动了,难道她聪明绝顶,美貌不可方言的莫家大小姐,将会饿死在这荒凉的小路旁。
莫愁走啊,走啊,终于看到繁华的地方了,好璀璨的灯光啊,天啊,我终于可以回家了。莫愁刚刚兴奋完,突然觉得不对,这么繁华的地方,怎么会这么安静呢?一种奇异的感觉不由得使莫愁打了个冷颤。不过,既然来到这里,应该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莫愁走进了一家酒吧,若隐若现的灯光,给这家酒吧增添了些许神秘的气氛,古朴雅致的装饰想必给别人的钱包带来了些许负担。
莫愁找了一个最明显的地方坐下,要了一杯甜酒和一些小蛋糕。一边大口的吃着,一边注视着门口,做出了等人的姿态。她不想吃霸王餐的,可是小妹现在囊中羞涩,只好寄希望与别人,但是小妹的长相不慎迷人,恐怕找个冤大头,不是太容易的事情。所以莫愁才选中了最显眼的地方,别人看她容易,她看别人更容易,她总要找一个帮他付钱的人啊,总不能吃完东西不走吧。
莫愁,做出了自己认为平生最为妩媚的姿态,等待着大鱼上钩,可是从她进来,到现在,那些东西被她报销的七七八八,可是还没有一个人进来。原来不多的闲杂人等更没有一个多看她一眼的。
我的老天,不会,没有人来吧,那我不是残了吗?被人抓到我吃霸王餐,我爸妈会杀了我的,这可怎么办?
在莫愁走神之际,一个褐发碧眼的年轻人走了过来,黑色的披风,黑色西装,衬托着白晰而坚毅的脸。不可否认,这个男子长得很帅,不,应该是迷人,很少女子有他那样白晰的面庞,更何况褐色的头发自然的打着卷,俏皮的披散在肩上,碧玉般的眼睛,就像藏着一湾秋水,清澈而忧郁,高高挺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恐怕很难用一句完美来形容他的外貌,更何况他身上的王者之风,托着摇摇欲坠的一杯酒,五彩斑斓的酒汁,衬托着他那修长的手指,犹如一株淡雅的兰花,傲然不群的耸立于悬崖之上,尘世之间。
总之,这个混血的男人很美。
“还没吃饱把,这家酒吧最好的甜点是月亮船,我已经让他们做给你吃了。”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莫愁耳边儿轻轻的响起。
莫愁吃惊的发现,不只自己的面前,多了一个如此俊美,而让人不寒而栗的男人,虽然他的话很轻,声音很温柔,眼光很和善,莫愁还是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这是今晚的第二次了,会不会有什么事情呢?莫愁心想。
“不会有事的,我只是看你一个人,想请你吃东西而已。”不待莫愁开口,那磁性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好,我们不认识吧,先生。不过谢谢的慷慨。但是请你不要坐在我的面前。”莫愁冷冷的说。
“我记得你们东方的上帝曾经说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不想你报答,难道我连坐在你面前的资格也没有吗?”碧绿的眼中闪烁出一片狡婕的戏虐之意。
“那是佛祖说的,不是上帝。你能猜到我在想什么对吗?”莫愁得语气依然冰冷。
“不是猜,是感受!你不是也有这种能力吗?”
“我们不同,我是人类。你,不是!”莫愁此语一出,那俊美的男人,不由得一愣。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人类?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没有人类可以感觉到我的存在,除非你是巫师,不过很明显,你不是。你是什么人?”咄咄逼人的口气依然不失温柔。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你不是人,这是什么地方,现在这里恐怕只有我一个陌生人。”莫愁反问?
“这个异域的入口,也是进入人类世界的出口,你应该是迷失了。”
“送我回去!你有这个能力。顺便封锁迷失路口,否则会有更多的人类到来,打破你们平静的生活。”莫愁的口气依然强硬。
“你不怕我?”
“我很害怕,但是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你是这里唯一可以送我回去的人。”莫愁依然语气平静,只是鼻尖上不知何时,已经有一层密密的汗珠,反射着酒吧里的灯光,倒也有趣。
“卡休斯”那俊美的男人向莫愁绅士的伸出手来。
莫愁犹豫着不知道是否该和这个男人握手。
“你不必害怕,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知道我今天晚上要保护的女孩子的名字而已。”卡休斯有点无奈的笑着说道。
“莫愁”回答依然简单。
“我记得东方有一首诗里说到:冀马燕犀动地来,自埋红粉自成灰。君王若道能倾国,玉辇何由过马嵬。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空闻虎旅传宵柝,无复鸡人报晓筹。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你就是那个莫愁吗?”卡休斯很认真的问道?
“看来你对东方的文化很了解,可惜你不了解东方的历史!莫愁女是大明中山王府新来的烧火丫头。公子徐澄见她聪明温顺,能书善画,把她留在自己身边伴读。由于姑娘郁郁寡欢,双眸含愁,公子便为她取名莫愁。一日,徐澄趁先生赴鸡鸣寺会友,携莫愁去园中湖荡舟,美丽的湖光山色激起了他们感情的涟漪。徐澄吐露了自己在三年前的祖母寿诞之期,初见莫愁就一见倾心。公子之言出自肺腑,莫愁非常感叹,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原来她是少卿之女,因父亲遭奸臣陷害,满门抄斩,自己被官府卖到了中山王府,做了丫环。徐澄对此深感同情,决心与莫愁结成百年之好。莫愁有感于公子的一片真情,取出了自绘的香扇赠与公子,以物寄情,徐澄也把扇坠赠与莫愁,他们矢志要形影永相伴,真情永相酬。徐澄兴致勃勃地回到郁金堂,正要把自己与莫愁相爱之事告诉祖母,不料老太君已为他高攀了一门亲事,即当朝权臣邱丞相之女彩云。徐澄不愿攀结权贵,老太君得知徐澄的知音竟是莫愁女,为之一惊。自己的孙儿与一个罪臣之女私结情缘,岂不冒犯了朝廷,也将辱没祖宗。她责令家奴徐忠把公子关在书房内,不得擅离半步,又派人到相府下聘迎娶,并将莫愁女打入湖心亭冷房。湖心亭内,莫愁女在昏暗的油灯下独自伤心流泪,忽听窗外有人在轻唤,原来徐澄在花烛之夜逃出与她相会。两人依依相偎。老太君领邱彩云等闯进冷房,把莫愁打个半死,赶出府第。彩云暗施毒计,把莫愁带回,让丫环银凤对她百般凌辱,命她为病中的公子煎药,却又不许他们见面。公子病情始终不见好转,彩云认为是莫愁明眸勾去了公子的魂,她威逼太医在药方中添上一付药引--心上人的眼睛,并当众把药方交给莫愁。莫愁不屑金银珠宝和王侯逼人气焰,她情愿为心上人献出自己的一切。她忍痛操刀剜眼,刹时间,天地为之呜咽。莫愁女摸出徐府,含恨投湖,公子徐澄随之而去。他们的坚贞爱情,从此流传人间。”莫愁徐徐得道来了这样一个故事。
“她们都很不幸,你相信现在这个社会有真正的爱情吗?”话一出口,莫愁就后悔了,自己怎么可以和一个不是人类的人讨论爱情呢,自己一定是疯了。
“你对我是什么生命不好奇吗?很多人都想知道的,不过你一定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走到这里!”
“卡休斯,地狱伯爵,我的感觉没错的话,你是我们中国传说中的修落,也就是僵尸,吸血鬼。”莫愁说完,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不屑。
“我是吸血鬼,很高兴认识你,奇怪的人类小姐。”说完卡休斯又再次绅士的伸出了他修长的手。
“我拒绝和你握手。”
“我这次是请的姿势,你们人类都像你这么自大吗?”卡休斯再次讪讪的缩回了他那美丽的手。“我们走吧,你必须在午夜12点之前离开这里,回家后就把这里忘掉,这里不适合你。”语气诚恳如哥哥。
“你们吸血鬼也同样自恋,我为什么要记住这里?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再次在这里出现的,地狱伯爵!”说完莫愁站了起来走向门口。
卡休斯随后跟了出去。
街上依然是寂静,寂静得让人不敢相信。昏黄的灯光,错落的树影,还有潮湿的空气。天空也很清灵,一轮弯月斜斜的挂在天边,不知道此时,在这曾经喧哗的城市的被人遗忘的一角,是否可以用“月光如水水如天”来形容。
“你的文采不错吗?古诗了解得也很多,干吗为英语不好伤心呢?”卡休斯突然出声。
莫愁回头赏了卡休斯一个大大的白眼,之后才说:“我才不怕英语不好呢,我也不想去英国留学。我想回大陆,去敦煌。那才是我想去的地方呢,可是我现在上不了大学,我父母一定不会让我去的。”语气中满是失望和无奈。
“敦煌是戈壁沙漠,那里的阳光会把你晒成干尸的。”卡休斯认真地说。
“你去过我们大陆的敦煌吗?你知道莫高窟的壁画吗?那可是世界文明!”莫愁不以为然地说。“我要是便成干尸,我就去找你,那样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做朋友了。”莫愁随口说到。
“你想和我做朋友?你不害怕我吗?”卡休斯盯着莫愁认真地问道。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莫筹被看得不好意思了,红着脸说:“我根本就不怕你,我只是不大喜欢和陌生人说话。”
“你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卡休斯反问道,说完就大笑起来。
爽朗的笑声,充满阳光,这怎么会是一个黑暗使者的声音呢,这真么会是孤独寂寞的吸血鬼该有的声音呢?莫愁想到。
“小丫头,谁告诉你吸血鬼是孤独的,我们出没在黑夜,没有人理解,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要让自己开心,要不然几百年的漫长岁月,我们该如何面对呢。”卡休斯的语气有些悲凉。
“你干吗老探索我的内心?”莫愁被人读出心中所想,很是不悦。
“你也有这个能力,你也可以探索我的内心,那样的话我们就不用开口说话了。”卡休斯戏虐地说。
“我可没有你那么卑鄙。”莫愁心中想到。
“不要说我卑鄙,这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能力。你不是吸血鬼,你也有这样的能力,你不是更卑鄙吗?”卡休斯反问道。
“我才不像你那样呢,我根本不想要这样的能力,可是我生下来就有,我有什么办法!你知道吗?就是因为我有这样的能力,我没有朋友。就是因为我有这样的能力,我的父母不敢在我的面前露出他们真实的想法,让我无法和他们沟通。”莫愁越说越伤心,到后来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
卡休斯看着莫愁,手足无措。自己将近1000岁了,可是自己实在是没有要别人不哭的办法。
女人是水做的,看来真是这样的。
“你到家了!”卡休斯突然说。
莫愁抬头一看,确实是自己的家,叫开门,头也不回的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