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村刘五,好赌,家产挥霍殆尽。
妻用便桶,上有铜箍,刘五将箍撬下,卖于市,得钱,再搏。运好,赢数文。为博妻悦,为其买一新裤。
然不几日,钱又输尽。夜妻眠,五轻起,悄拿妻新裤,至赌场作注,仍输。
如此溺赌,成村人笑谈。
后刘五死。眷给死者烧冥钞,俗也。然刘五妻片纸不燃,只用簿棺木葬之。众惑问故,徐氏日:“恐其至阴间再赌也。”
半年有余,村上一翁逝。然停尸三日后复生。众人皆问翁阴间情形,徐氏亦探刘五近况,翁曰:“不提也罢,刘五无宅可归,惨矣!”众问:“何耶?”翁曰:“赌性不改,棺木被其输矣。”
野园居主人曰:“万恶有始,久而成习,积习难改,由此可见一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