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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离开

第 3 章 离开

早餐过后,东霖去了书房筹划他的标书,我不声不响的开始在他的地盘消灭我存在过的痕迹。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傻,莎莎还没回来,东霖甚至没有见到她,我却已经在做着离开东霖的准备工作了。

是不是不爱,所以可以这样不留恋的离去?

不是,只是因为理智,所以不想成为所爱之人的包袱。我是这样定义自己的。

东霖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边,他肯定会因为我而彷徨,他大约也绝对无法对我说出“分手”这两个字。

而我,又怎么忍心拖着他的后腿?最好的朋友,最爱的男人,与其到时三个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动退出,我一直有着这份觉悟。

很久以前,从他把我当莎莎拥抱在怀里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就这样留在他身边,哪怕他不爱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来,我都会无怨无悔。

也许很矫情,但却是真的,我从没奢望过拥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着,如果不可以,我就离开,仅此而已。

号称精英的现代都市男女,不都应该这样拿得起放的下吗?

况且,失去了东霖,除了眼前变得有点灰暗,花朵失了些颜色,地球一样在自转,太阳照常在升起,我的心脏跳动依然,没有谁会离了谁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这样说过。

我也一直教导自己要活得这样透明而潇洒。

他的公寓里,我的痕迹并不多,也就在卫生间和卧室这两个地方。

我们一直有份距离,所以我始终不让自己侵入他的地盘太多。

卫生间就几瓶简单的化妆品,爽肤水,乳液,滋润霜,我都收走了,唯独留下了一瓶水果味的洗面奶,它剩的不多了,东霖偶尔也会用一下。

牙刷我也收走了,毛巾就算了吧,多一两条大约也不奇怪。

然后我去到卧室。

我的衣物就占了一个抽屉,几件换洗内衣和睡衣,还有一两件毛衫。不会有外衣,因为我每次来最多两天,外衣都是穿着来又穿着走的。每到换季,不穿的衣服我也都收走。

我一件件装,装完之后,才发觉东西真的很少,一个中号的帆布背包都没有塞满。

一直蹲在抽屉旁,许是时间稍稍久了点,我感觉小腿微微的有点发麻。

突然就很无力,腿一软,不由自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板上。

地板很硬,又很凉,我看着眼前空空的抽屉和敞开着的帆布背包。

双手紧握着自己的胳膊,也许坐了一分钟,也许坐了五分钟,我的时间概念一向模糊,只是感觉,仿佛真的有什么抓不住的东西从我的指间在流走。它一直不属于我,我一直在无声的追逐它,可是终究还是握不牢。

“你。。。在收拾什么?”身后忽然传来东霖疑惑的声音。

我急忙关上抽屉,站起身,扭头看他,他正低头望着那个还没有合上拉链的帆布包。

“我的几件衣服,这里用不着,我带回去穿。”我随意的说着。

东霖看着我,浓浓的剑眉下一双明目湖水般澄澈,却又像湖水般幽深不见底,我从来在里面看不见我要的东西,现在,里面也只是些探寻,还有疑问。

我微笑了一下,对着他咧了下嘴,只是嘴角张不太开,仿佛被什么东西牵住了,有那么一些些的僵硬。

转身,弯腰拉上帆布包的拉链,顺手把它提在手里,我侧身从他身边走过。

他很高,擦身而过的时候,我的头发无意间掠上他的肩。那一瞬间,我竟然敏锐的察觉到了那种碰触的感觉。头发没有神经,他也穿着厚厚的毛衣,但我却真实的感到了悸动。他身上有淡淡的烟草气味,还有一丝只属于他的若有若无的男性体香,我轻轻的深吸一口。这样的味道,直达肺底,沁入心田,储存在记忆里好了。

我要走了,不再多做留恋,我要做那种洒脱爽快主动离开的女子,这样日后,他才能记住我的好。

来到客厅,我径直去向门,东霖跟着我走了出来。

“现在就要走吗?”他显然有点吃惊。

一般我会呆到晚上,有时候还会再过一夜。

“嗯,今天商场在搞促销活动,下午我必须去巡场。”

四年以前,我就离开了出版社。现在的我是A市一家大型商场的女装部楼面主管。其实商场没有一天不在促销,今天我也不用去,轮到我休息。

“要不要我送你?”他看着我手里的帆布包。

“不用了,一堵车,来回又要耽搁两三个小时,你还是忙你的标书吧。我打个车,是一样的。”说话的时间,我在门口已经穿好了鞋。

手按在门上,我回头看了一眼东霖,他站在客厅中央,也在望着我,眸光幽深邃远。我的异样,他一定有所察觉,但我不说,他也就不会追问,我们一直这样礼貌的相处着。

目光撞上,我们对视了三秒,两双理智克制的眼,两颗不会越界的心,绝对不会摩擦出任何走火的烟花。

转身,出门,轻轻一带,一串流水般的动作,“嘎达”一声,门在我身后轻轻的拢上。

就这样隔开了,东霖和我,他在里面,我在外面,中间是扇难以穿越的厚重的铁门。

比门更难穿越的,或许,是心中那堵无影的墙。

在门口站了几秒我才离开。

下周,我不会再来,下下周,也不会再来,以后,大约都不会再来了。

放弃,原来这么简单,只要跨出一步,越过一道门,就可以做到。

即使,曾经坚持了那么久。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城南自己的家。

它很小,不足六十平方,但应该算是我真正的家了。以前我都是租房住的,可它不是,它是我买下来的。首付五万,每月还贷一千二,三十六年以后,它将百分之百的归属于我。

这似乎是现代女性独立自主的一个标志。

不依赖男人,构筑自己的私有空间,结婚的时候,只嫁自己,不嫁房子。防的就是有一天,无论是因为了解,或是不了解,导致被迫与某个男人分手的话,依然可以有个自己的去处。

可也许这是女人缺乏安全需要自我保护的一个基本手段。

房子是最真实的,也是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比起男人,它来的牢靠。

东霖不知道我买了这个房子,不是我想隐瞒,而是他根本无需知道。我住的房子,无论是买的,还是租的,对他来说都一样。他不会关心,也就不会过问,更不会想来看一看。

所以我也就不说。

甚至,他连我这新装的座机号码都不知道。

有时候我也不是没有反思,怀疑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在于自己,因为我从来没有让他等待过,寻找过。

我们已经形成这样的相处模式,我给他打电话,我去找他,我准时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即使去不了,我也会预先通知他。

一直是我在等他。

他甚至无需回头,只要望过来,我就在他的身边。

其实我明白,因为这样,我的存在感才被忽视了吧。

但我也从没试图在他的心里证明一下自己的存在,也许是不敢,也许,是觉得无聊。毕竟,我早已过了青春可以肆意泛滥的二十岁。

进门把帆布包一仍,脱了外衣我就躺在了床上。昨夜有点失眠,早上又起的很早,仿佛很困,但是又清醒的知道自己会睡不着。

莎莎的声音犹在耳边响着:“陈玉,我离婚了。”恍如一声终场哨声,游戏结束,我出局了。

对着天花板看了一会,我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

电话一通,立即有人接起:“今天是礼拜天,你不是应该在陆东霖哪里吗?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

我不客气的吼过去:“你烦不烦?什么时候可以不这么鸡婆?”

话筒里的男声一下蔫了:“好好好!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犹豫一下,语气也柔和下来:“没什么事,就找你聊聊天。”

那边静音了三秒,似乎他在思考,然后又传来声音:“一听你口气,就知道你有事,别遮遮掩掩的,赶紧说吧。”

我举着手机停顿了一下:“莎莎要回国了,她赶回来参加T大的百年校庆。”

“嗯。。。那好啊,你们俩可以好好聚聚了。”

“。。。她离婚了,这次回来以后大概不会再出去了。”

电话里半天没声音。

“谢丰。”我叫电话那边的人。

“嗯。”他应一声。

“干吗不说话?”

“我在等你说。”

“校庆的时候你陪我一起去。”

隔了一会他才回答:“好吧,反正是老同学,陪谁都是陪,到时我来接你。”

我“嗯”一声,挂断了电话。转个身,闭上眼,蒙着被子开始睡觉。

睡吧,睡着了也许可以做个白日梦,梦里会有花开,会有白云朵朵,会有彩蝶翩翩。

醒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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