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九好不容易摆脱鸾鹰的纠缠,才赶回这断情崖下。
崖下少年早已不在,狐九掐指一算,抬头望向断情崖的幻境,喃喃道,“灵珠,原来如此。”
话说,这灵珠原是瑶池的,也不知怎地落到此处,倒是成全了小小花妖。
灵珠内为一方空间,可生长万物,且灵气充足。在这小小人界还真是个宝贝。可惜,灵珠施了法术,凡人根本看不见。
抬脚三两步跃上灵珠。
这灵珠本是瑶池的,早先,狐九还住过一段时间,自是来去自如。
举目四看,到处荒凉。唯留两颗两颗花树仍是散发着淡淡的生命里。
一颗牡丹花树,因着修炼的深厚,受损较轻。只是落了不少叶子。另一棵芍药花树则是只留下一个木桩,生命不停的流失。狐九看着淡淡的绿丝一层一层的散去。那是木灵的魂魄。
想到那只花妖就是芍药所化,狐九急的立马割破手腕,红色的鲜血,滴滴答答流向芍药本体的那只木桩。
血流自上而下包裹住木桩,木灵的魂魄不在消散。
那血流了很多,最终渗进土壤,被芍药花树的根吸收了。
吸收了狐九鲜血的芍药树,慢慢的恢复生机,在那木桩上,缓缓的抽出条嫩枝,冒出几片谈绿色的叶子。自此便不再变化。
狐九心里那个急啊?自己是什么?万年前的生灵,那灵力,修炼那个不是逆天的,竟救不了这小小的一棵树,竟然喝了那么多血,才这点变化。
其实,这也怨不了那棵树,毕竟,芍药修炼时日尚短,且也不属于战斗性质的木灵。拿狐九以前遇到的那些变态和芍药相比,芍药怕是较弱的一个手指就给弄死了。
狐九为何要先救芍药花树,而非芍药本人呢?
芍药如今是个小妖,依靠本体而活。还未到离开本体,独自存活的境界。就是说,树毁,则芍药立马消散于天地间。唯有芍药树的生命力强盛了,即便芍药身体受损,灵魂不灭,狐九就能把他给治好了。
再去寻找芍药。一片发焦的身体下,爬出个圆圆的脑袋,身体使劲的用力,也无法爬的出来。
狐九寻到芍药时看到这幅景象。
“人类的小孩?”
狐九过去抱起芍药的身体,宝宝自然地爬了出来。
狐九看着怀里的少年,这次竟是被上一次就自己时还要狼狈啊。
脸上完全看不出颜色,头发是干枯的草,一片泛黄。
伸手摸摸那张漆黑的咧着口子的脸。手掌轻转,随着手掌一股乳白色的灵力,源源的输向芍药。
那张烧焦的脸快速的干裂,最后从芍药脸颊上一块块脱落下来。脱落了硬夹的芍药脸蛋光滑如剥皮的鸡蛋,嫩嫩软软,只是过于苍白。
芍药身体上的创伤,也在渐渐的修复,一层层枯木的脱落,重生,周而复始。
半天之后,狐九怀里的芍药浑身光滑,皮肤细腻,只是光溜溜的倒在一直沉睡。
狐九素手一挥,一身白色丝质衣裳出现在手里。给芍药细心穿上。
这才看到,怀里的少年竟是怀了六月的身孕。
若是六个月,狐九将自己离开时的时间仔细算了一算。
“这孩子是我的。”狐九惊喜道。她这一脉如今怕是只剩下她一人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孩子。还是让一棵花树生的。狐九倒是有点‘囧’。
不过,她的想法很少正常过。别人觉得好的,她说坏。别人说坏的,她说好。瑶池有时也搞不懂。索性,狐九虽是任性,却是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瑶池也懒得理他。
穿好衣服,这幻境修复太过麻烦。狐九拿出自己的红色琉璃幻珠。
掐个决,弹出,“变。”
华美的宫殿,精致的物件,奢侈的摆设,一应俱全。抱着芍药走进其中一间屋中。放置在檀木镶金大床上。细心地盖了丝绸被子。自己则是坐于一边专注的看着少年精致的容颜。
一切很是美好,唯独宫殿大门口,一个留着口水的小人儿,慢慢向宫殿里头爬去。
狐九现在守护着芍药,脑中不时地浮现出初遇芍药之时。
那时候,她在忘川水下的洞里已定万年了,只有一颗鲜红的心脏不停的跳动,却无法修成人形。实在是当初历劫时伤的太重。
心脏咚咚咚的在一所华丽的宫殿里跳的格外响亮。可是,狐九并不高兴,这万年一个人都没有,好孤单,好寂寞。冷清的她以为自己死掉了。
她死了吗,她一动不动的,到与死了没什么区别。她并非不能动,只是懒得动了。
偶尔想起以前同瑶池一起时的热闹日子,每天都充满惊喜与挑战,想到自己恣意风行的日子,对于如今的半残废,委实是瞧不上。又想起来这里时瑶池说的,“一切但凭机缘,缘到了,自是破水而出。”那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狐九实在是等的麻木了,索性沉睡过去。所有意识完全沉入心脏。即心不灭,狐九不灭。
那一睡多少时光,总之醒来时,自己仍在洞里。无聊继续睡觉,这次狐九睡得更沉,以至于芍药将自己的心脏衔入汐浔心脏之中,她才醒了过来。
眼前,你深受重创的小妖,危在旦夕。
心脏如体,不用她刻意探寻,汐浔身上发生的一切便闪现在狐九脑中。凡是这具身体的记忆,即便汐浔变成傀儡,不能自知的信息,她也知道。
狐九历来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物,对感情更是嗤之以鼻。可这次,当她看到一个笨笨的花妖,一个修炼浅薄的自己一根指头就能弄死的小花妖之时,竟是心生不忍。
那个傻子将自己抱在怀里,一步步的忘川水下挪步,四下一片漆黑,时不时的被石头绊倒,即便摔痛膝盖,仍是紧紧抱着自己的花妖,那个累的要死,睡觉时仍是抱着自己的少年。那个本为木灵,进入忘川必将永生不得出去忘川水的少年。
一股股暖流流进狐九的心脏,狐九霎时沸腾了,只想紧紧的拥着这个少年。
上面已定说过,狐九向来做事比较怪异,想法与普通人大为相斥。芍药本是对汐浔有情,可狐九非要认为芍药对自己有情。为何?
狐九自是相信,以自己伟大的强健的魂魄自是可以压制汐浔人类微笑魂魄生生世世。就是说,汐浔的身体她狐九要了。再说,汐浔的身体模样同幻化后的狐九确是有五六分相像,只是,狐九更魅,更妖。
狐九是个正常的妖,所以在所以在自己怀里乱曾的时候,吃了芍药。
狐九想,“反正”她现在就是汐浔,芍药爱她,迟早是自己的人,这早吃晚吃不都一样。
还有一点是,狐九,即是白狐中的九尾灵狐,聪明,狡猾,还有就是自身原本便可散发出魅惑之气。
刚同汐浔合体,一时之间魅惑之气压不住,狐九中了自己的魅毒了,将芍药吃个干干净净。
后来,意识清醒些时,不仅没有住手,反省自己,反而多吃了芍药两遍。
可怜的芍药啊,累的太过了,事后才一睡两个来月。
为何芍药有些事情记不清楚呢?
属于短暂性失忆,芍药当时属于恢复期,因着骨头是寸断,即变成软骨虫了,那要修复,岂是一朝一夕。
一芍药的修为至少要好好打坐修炼个三天三夜方才基本痊愈。狐九呢??根本不给人家时间,好一头饿极了的狐狸啊。
因此,以上种种导致芍药暂时的忘记一些事情。至于为何急的牡丹?从芍药记事时,就是未化形前,牡丹时常帮他浇灌灵泉水,他自是记得牡丹哥哥。
再说汐浔心口的蛊虫,在人界此虫确是稀有,且赏人性命。不过现在身体是狐九的,只见她,伸指划过心口处,噬心蚊虫霎时飞出,随手一捏,真跟捏死普通的蚊子没两样。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指的便是狐九这样的。
天劫为天地规则所化,共有九劫。也就是说,芍药将受到九次雷劈,现在才是第一次,剩下还有八次,每次雷劫又分为九道。
如今芍药一直在沉睡,狐九仔细的检查了芍药的身体,倒是没什么大碍,只是处于恢复时期,沉睡罢了。
这已经是第八天了,狐九由最初对那个小肉球的视若罔闻,到如今的将她放在腿上,拿一葫芦喂奶,那已经是天大的变化。
想想几日前,那小肉球终于一点点爬到这宫殿里来,来到芍药睡着的床上,小屁股使劲用力却也掘不上去。小小的身影,虽小却是坚韧异常。
狐九看着看着就笑了,倒是有些佩服这小家伙。
想当初,狐九第一次看到这胖胖的宝宝时,一眼便知她没有魂魄,如此的一个孩子,本应是呆呆傻傻的,那料芍药竟将她硬是养出了几分灵气。虽然依旧的不哭不闹,却是可以认出芍药,可以自己一个人像蜗牛一样爬了好几天,才寻得芍药。不过对于一个三个多月的孩子,足矣。
那几天,宝宝已是好几天没有喝羊奶了,爬到芍药处时,已是肚子扁皮,饿的小胳膊,小腿都失去光泽了。亏得在这幻境里,灵气重,滋养生命。否则,宝宝还不被狐九这不负责的家伙给生生饿死。
狐九佩服她的坚韧,将她抱起,出去四周找寻一番,这才弄了一葫芦羊奶。即便那奶当时已经发酸变味,宝宝那是喝的如牛饮。(感叹宝宝,真不容易)
那以后,狐九便将宝宝归纳到自己的责任中去了。尽管还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至少宝宝不会饿死了。
一边给宝宝喂奶,一边看着芍药,心里思索,“这雷劫还有八重,给如何办呢?”
此雷劫虽说比不得自己万年前的厉害,但是劈死芍药那是绰绰有余的。狐九思索的眉头紧皱。
还剩四个月,芍药将会生产,在这期间共八重雷劫,自己又抗的下几道呢?
扛个六七次是没问题,就怕最后一次时,功亏一篑。
索性这两日倒是平静,白日里也会带着宝宝和芍药在幻境外面的山坡下晒晒太阳,吹吹清风,日次过的好不惬意。
牡丹去了哪里?牡丹又有怎样的过往呢?
几千年前的时候,牡丹初化人形,当时年少无知,便同芍药一般,时常的下山去玩。集市上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总是很讨牡丹喜欢。
牡丹想要,手里却是没钱。于是,私心里一阵捉摸,将自己的花叶变成铜钱,卖那些小玩意儿。
小镇人家本就不富裕,做的小本经营。回到家细数铜板,谁知铜板少了好几个,倒是有几片花叶子。那小贩胆子小,随即报了案。
镇里有个老族长,那时统管小镇上的一切事物。
听闻此事,很是兴奋。她家还真出了个驱魔人。她孙子辈分有一丫头,从小古怪精灵,且可视阴阳。就是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后来长大了,专帮小镇上村名,驱除魔怪。
其实多数时候,那些人都是自己吓自己,什么都没有。但人家给钱,这丫头便会时不时的转上一遭。做做样子罢了。
这丫头名为蝶舞,听闻那小贩的诉说,拿了二十个铜板,便接了这伙计。就因为这无聊的一个伙计,便种下一段情缘,导致牡丹悔恨了几千年,寻觅了几千年。
万事有因有果,循环不息。
蝶舞这几天日日在集市上喝茶,吃馄饨,就是为了等候牡丹。
牡丹不误所望,第三天便出现在集市上。那天天气晴朗,吹着西风,一道身穿白衣,气质优雅,华贵的男子便这样住在蝶舞心中。
蝶舞长得并不美,顶多算个清秀罢了。并不怎么引人注意。牡丹像往常一样,从卖馄饨的摊位前走过。白色的长袍随风飘荡。
其实,牡丹穿的很是平常,一身普通的白色长袍,只是质地好些罢了。牡丹并不像过于显眼。谁料人长得太过妖艳,华美,就是披上破烂的抹布,那气韵挡都挡不住。
眼看少年从身边走过,蝶舞谁开屁股下面的凳子就追,惹得摊位上老板连连大喊,“五个铜板,还没给钱哪????喂喂喂??”
初见时那个尴尬啊。
再后来,蝶舞一直缠着牡丹,牡丹去哪她去哪,那就是一个甩不了的大尾巴。
起先,牡丹很烦她,谁料,牡丹买个东西,她屁颠颠的付钱,牡丹喝茶,她端茶,牡丹吃饭,她随手扔出几个小碎银,一上便是一大桌的好菜。
牡丹当时心想,‘这伙估计是个傻子的。’
牡丹在这集市上玩也算半年多了,有女人追过他,有女人赞美他,也有心怀不鬼的。牡丹仅是嗤之以鼻。如今,向蝶舞这样的呆子还真是第一次遇到。心下觉得有趣,面上仍是高贵冷清的,淡淡的,里也不理蝶舞。
蝶舞却是十二分的满足,美人接受她的追求了。(人家是接受银子好不好?)
那日,本是阳光灿烂的,哪知老天看到此两人颇为有趣,下半天便‘哗啦啦的下起了大雨。
两人无处躲藏,来到了,屋檐下躲雨。
那场雨里,牡丹浑身湿透。躲雨的房檐太小了,大雨里又夹杂着狂风,雨滴全都飘洒在牡丹,蝶舞身上。那时的蝶舞,挺身挡在牡丹身前,虽说雨挡不了多少,却是换来了,牡丹的萌动。
那后来的后来,蝶舞时常在馄饨摊上等着牡丹。牡丹也打着逛集市的借口,两人吃饭,喝茶,赏花,游玩,谈天说地的。
终是一日,蝶舞向牡丹提出求婚。
牡丹惊喜,狂喜,最终却是散发出淡淡的哀愁,人妖如何长久呢
牡丹经过一系列的考虑,最终还是成全了自己的私心,‘也许自己会不一样。’
牡丹答应蝶舞的求婚,蝶舞自是万分高兴,带着牡丹回去见了家里的长辈。
牡丹说,自己父母早已亡故,大家也没多问,就这样,牡丹和蝶舞的婚事确定了。青阳镇里老族长的亲孙女要成亲了,一时之间,小城里一片欢声笑语。
成婚当日,小镇里处处红缎飞扬,大家伙都跑去观看这难得的婚礼。婚礼很是隆重,老族长家更是装扮一新,蝶舞在老族长眼里最为重视,所以蝶舞的婚事办的很是夸张和热闹。
牡丹在全村百姓的祝福里,一步一步向蝶舞走去。两人来到老族长面前,拜了天地。
这下牡丹便是老族长家的孙媳妇了。老族长笑呵呵的将家传之宝,‘雄黄令’交予牡丹,红色盖头下的牡丹并不知道老奶奶送给自己的东西是什么,顺手接过。
这雄黄令为老族长家世传的传家宝,每代人只传最看重的男媳妇,意喻最为重视的意思。同样的这雄黄令可避邪驱魔。蝶舞却是从未见过,因着之前都是蝶舞的父亲收藏,蝶舞三岁便是独自居住,很少与父亲亲近,自是不了解此令的用处。要是早先知道如此,蝶舞怕是早早会与牡丹做一番准备吧。可惜,没有如果。
只见‘雄黄令’到手,牡丹白皙的手掌,瞬时被烫伤的直冒青烟。牡丹恐惧的扔掉令牌。而那前来观礼的百姓一看,瞬时人群沸腾了。抄起宴席上的凳子,碗筷,对着牡丹做出了预备歼灭的姿势。
人妖终究是殊途的,即便蝶舞不在乎。
那老族长更是个机灵的,顺手抄起一旁桌子上原是做做样子的雄黄酒,向牡丹身上泼去。
大红的喜袍湿漉漉的,牡丹身上凡是沾上雄黄酒的地方,肉体冒出阵阵黑烟,身体被那东西侵蚀了。
牡丹想为自己辩解,可说些什么?自己是妖便是不对,哪怕自己从来没有害过人。
拖着破败的身体,牡丹摇摇晃晃的跌倒在地,唯留余光盯着在一旁发呆的蝶舞,“呵呵呵呵呵、、、、连她,怕是也厌恶自己吧?她不是除魔人吗?、、哈哈哈”
几个胆子大的女人,寻了绳子将牡丹捆起来,拖到土地庙外的空地上,准备火焚。
牡丹瘦弱的身体,颤微微的被绑在十字木架上,四周堆满了柴火。等老族长来了便实行火刑。
牡丹绑在十字木架上准备火刑。那蝶舞呢?
蝶舞被家族里的老族长派人锁在家里,不许出门。
于是,这个夜里,原本是多么幸福与美满的洞房花烛之夜,竟是变成了如此的悲剧,新郎是妖?竟要被活活的焚化吗?
房中的蝶舞很急,那是种难以表明的心情。
“真的错了吗?”蝶舞自问,自己无非想找个此生挚爱的爱人,管他是人是妖?难道真的错了,牡丹虽然是妖却是从未害过人的。蝶舞知道,那种牡丹花中的灵魄如何如何害的了人呢?他吸收的是日月的精华,岂是那些鬼魅的邪恶东西。
但她知道,解释是没有用的。仅从老族长什么都不过问就将自己锁在屋里,便可看出,她们对妖的恐惧,即便自己如何解释,她们恐是认为自己无非被妖怪迷惑了。
想起牡丹最后被人拖走时的眼神,“你就如此不相信我吗?”苦笑一声。
天色已暗,夜幕来临,自己若是不快些,牡丹怕是真的枉死了。
随手打开床下一个箱子,拿出几样东西塞在怀里,来到墙边,屏气凝神,身若虚幻,一个瞬间,蝶舞已是身在墙外。“老祖宗,还真以为我这驱魔的身份是招摇撞骗的吗?”
蝶舞赶到行刑的地方时,老族长已经来了,四周均是小镇里的百姓,老族长倡言一番,无非是自己大义灭亲,将这可恶的妖怪绳之以法,一正天道。
‘天道个屁,何为天道,强者欺弱,以己之私罢了。’蝶舞淡淡的嘲讽。
这边四处点着篝火,大家手里拿着火把,随声不断的附和着。
这边是一个稍微聪明的傻子在糊弄一群蠢笨的傻子吗?
看着不远处一片光亮里的牡丹,“今日,我便证明与你我究竟有多爱你。”
从怀里摸出一件法器,划破中指,以鲜血祭监,那法器闻得鲜血,瞬时涌出一股力量不停的吸食蝶舞的鲜血。
此法器为‘血祭’,以鲜血祭,可使出三次法术,只是对身体大损,寿命缩短罢了。且这血并非任何人的血液。此血必须是轩辕家的纯种血液,话说,很久之前,轩辕氏一族还真是驱魔人,只是寿命极短罢了,后来,为了种族的寿命增长,为了子息的增加,轩辕改了姓氏,在这小镇落脚了。
小镇里不妨有那么几个聪明人,老族长就是,她多少并不太相信蝶舞,只是对妖魔鬼怪多少有些相信,那雄黄令便一直传了下来。
祖宗们传下的法器以前全送给蝶舞,是因为她们自己根本启动不了法器。
恰巧,蝶舞身上竟是流着纯正的轩辕血液,千年难得,所以,似真似假,便是蝶舞为自己保命的长久手段。
血祭吸饱了鲜血,瞬时周身泛黄,一圈金光四射开来,此言无比,蝶舞瞅紧时机,大喝一声,“幻”
四处的人们霎时进入幻境,一动不动的陷入自己假想的空间,傻傻的笑,呆呆的哭,更有不正常的撕心裂肺的喊叫。
迅速来到牡丹身边,检查牡丹全身,“好大的手笔啊,”老东西竟将捆妖绳绑住了牡丹。
牡丹被那捆妖绳勒出深深的沟壑,深可见骨。蝶舞那个恨啊,“老东西真够狠的。”
蝶舞没有这捆妖绳的法决,只得伸手去解,那料那绳越解越紧,牡丹昏迷里痛的哼哼几声。
那边,幻的力量只有两分钟,蝶舞心急之下,“解”绳索松开,蝶舞抱着牡丹迅速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