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火葬也是一种较古老的葬式。过去汉族的大部分地区都不主张火葬,但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却极为盛行;就是汉族居住地区,火葬习俗也从来没有中断过。火葬被许多少数民族赋予了辟邪的意义。在赫哲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等民族丧葬习俗中,只对凶死者才实行火葬。他们认为,火葬可以将凶死者的灵魂同时烧死,免得让他日后祸害生人。而火葬在独龙族中仅使用于恶病死者,他们使用火葬是怕传染病菌,免得生人不安。鄂伦春族对孕妇死后也实行火葬,若不烧掉,她还会抚育她的胎儿变成妖精来危害生人;而且火葬时要烧透,尤其是心脏部位,如果不烧透,剩下点什么,那还会闹鬼的。有时候,实行火葬还要请萨满跳神驱鬼。满族也有此俗,凡孕妇死或凶病死者,必火葬,据说是为了防妖,以为火葬会把魂一起烧掉,如若土葬,则会因死得屈而闹鬼,使活人不得安宁。看来,火葬在大多数民族中并不是高级的葬式,但是火葬较之于土葬,省钱、省事,也很符合卫生科学,确能起到一定的阻止病菌传染、保护人类健康的作用,是值得提倡和推广的。
悬棺葬。悬棺葬是悬棺于悬崖峭壁上或岩壁洞穴的一种葬俗,这种葬式,广泛地流行于我国古代的南方地区,遍及四川、贵州、云南、广西、广东、湖北、浙江、江西、福建、台湾和安徽及北方的陕西等省区,悬棺葬是人死后升天思想的典型反映。不过悬棺葬中也渗透有古人为死者辟邪的意识和愿望。悬棺于绝壁之上,可以防止人兽的侵害,保护死者的亡灵免受侵扰。当然,保护死者是为了维护生者,因为死者的亡灵受到侵扰,必然会四处奔走,到处游荡,也会伺机作祟于生人的。
二次葬。二次葬是指采用风化、土化、火化、水侵等不同方式使死者的皮肉、内脏等软组织腐烂之后,再把骨骼收拾起来重新作一次或两次以上处置的骨葬,有人称为“洗骨葬”或“拾骨葬”。二次葬出现的原因是当时人们思想中存在着灵魂不死的观念,灵魂附着人的身体上,皮肉消解后又钻入骨头里,只有最后埋葬了骨头,死者的灵魂方能真正进入灵魂世界。
屈肢葬。屈肢葬法是用布带一类的东西对尸体进行捆扎造成屈肢状后再下葬的一种非常古老的葬俗。它至今还残留在我国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屈肢葬的意义,虽众说纷纭,但至今没有一种令人满意的解释。其中有一种解释赋予屈肢葬一定的辟邪去祸的意义,认为用绳索将死者捆绑起来,可以阻止死者灵魂出走,向生人作祟为恶。其实,作为原始人灵魂不灭观念的产物的屈肢葬,它的意义因时因地因民族不同而不一致。
路中岩板葬。土家族人对婴儿死亡的一种特异葬俗。土家族人如果连续生育三四个婴儿,都未满月而夭亡了,就认为这一家是一种恶鬼来投胎,故意戏弄人,必须将这恶鬼惩治,不再让它来作祟为恶。于是,他们在大路中央挖个坑,将死去的婴儿的尸体埋葬于坑里,上面用岩板盖好,让千人踩,万人踏,永世不能投胎转世,称为“路中岩板葬”。这种葬式是专门为辟邪去祸而举行的,反映了土家族人对没有子孙后代的恐惧心理,求子心切的愿望。
三、葬地墓室辟邪和风水缺陷的禳除
汉族人对葬地的选择极为讲究,在古代风水术中阴宅风水占绝对优势的地位。阴宅是安葬祖父辈的首丘,上以尽送终之孝,下以为启后之谋。神灵安则子孙盛,所以风水先生对阴宅的重视超过了对阳宅的好多倍,风水的主要内容在阴宅,书籍也以阴宅为多。人们常称风水先生为葬师,原因即在于此。
风水术中和民间俗信以为葬地的坟墓安置的好坏能够直接关系到后代人的穷达寿夭、贫富吉凶。讲丧葬的书,古代首推“三礼”(《周礼》、《仪礼》、《礼记》),还有《孝经》。《孝经·丧亲》中说:“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这里,宅即墓穴,兆即茔域。就是说通过占卜测定墓地吉凶,然后安葬死者,并设立宗庙,以鬼祭祀。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中认为风水的起源即来自于选葬地时的避凶就吉。他说:“风水之始,避风及水而已,《吕览·节丧篇》说:‘葬浅则狐狸担之,深则及于水泉,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湿。’此风水之说之起源也。”所以风水选择的本意在于避凶去灾。
为什么葬地风水的好坏会影响到一家子的吉凶,甚至后世子孙的荣枯呢?原来这种认识反映着人们“乞福于神灵”的信仰观念,希望“鬼福及人”。这样风水先生就利用人们为后代子孙祈求福禄的心理,骗人钱财。他们宣传的某些风水观念也深入民间,一些观念融合于民间的信仰,而被民间俗信所接纳和流传,成为葬地避凶就吉的参照标准。
首先,墓地周围的环境忌避。在风水术中,落葬墓穴周围的形势以东为青龙、西为白虎、南为朱雀、北为玄武。其中“虎蹲谓之衔尸,龙踞谓之嫉主,玄武不垂者拒尸,朱雀不舞者腾去”,这些都对落葬的尸体不利,需要忌避。青乌先生提出重山、断山、石山、过山、独山、逼山、侧山等七种山脉不宜于安葬立墓,因为在此安葬立墓,不但死者家属要消受之福,并且还要生出新凶,当然是要忌避的。
其次,择穴忌避。标准多是来自于人们对山水环境及风景的好坏感受,一个总的规律就是地理环境形貌崎岖古怪、歪斜险峻为凶,是要忌避的。过去民间流传有一首“十不葬”的民谣。就是:“一不葬粗顽块石,二不葬急水滩头,三不葬沟源绝境,四不葬孤独山头,五不葬神前庙后,六不葬左右休囚,七不葬山冈撩乱,八不葬风水悲愁,九不葬坐下低小,十不葬龙虎尖头。”又有“龙怕凶顽,穴怕枯寒”、“砂怕反背,水怕反跳,穴怕风吹”等说法。
再次,历代统治者采用各种形式装饰墓地,以表示贵贱排场和墓主的地位身份,并用来驱邪赶鬼,起辟邪护卫作用。墓饰主要有石刻动物(狮、马、猪、龟、象、羊、虎、鹿、牛、麒麟、骆驼、独角兽等)、石柱、石碑、石刻人像等。大概到东汉时,墓前石刻已很普遍,成为一种墓制。石刻陈设在神道两旁,显示尊严。唐代封演在《封氏闻见录》中说:“秦汉以来帝王陵前有石麒麟、石辟邪、石象、石马之属,人臣墓则有石羊、石虎、石人、石柱之属,皆所以表饰坟垄,如生前之仪卫耳。”其中的“石辟邪”之物即后世的镇符一类石刻,具有明显的去灾避凶的性质,是古代风水观念的产物。唐代李贤在《后汉书·灵帝纪注》中云:“今邓州南阳县北有宗资碑,旁有两石兽,镌其膊。一曰天禄,一曰辟邪。”天禄和辟邪都是传说中的消灾避祸之神,象征着平安吉祥。
在春秋战国时代,由于灵魂有知观念的盛行,这一时期的墓葬还普遍流行随葬镇墓兽、虎座飞鸟等物。人们认为在墓中设置这些东西可以驱赶要侵入墓内的邪鬼或者恶魔。这种习俗在我国崇鬼的南方特别盛行。比如,古代楚人认为万物与自己一样都是有生命、有情感的,人死后其灵魂仍存在于另一个世界,并和活人一样生活,同时他们还监视着活人的行为。于是,人们既崇敬又恐惧,就求救于被视为秉性和教养都很高、超乎常人、近于全知的导师——巫觋。希望通过巫觋与鬼神沟通,以得到祖宗和神灵的庇护。于是寻求鬼神恩护的习俗便出现了。据统计,在湖北、湖南、河南等地的楚墓中,曾出土了大量的“镇墓兽”,有些墓随葬品中镇墓兽所占比例达百分之三十七。所有这些镇墓兽在墓中的作用主要是驱恶鬼、辟妖邪,是古代中国人信鬼神的证物。
另外,墓中绘壁画在古代也很普遍,有些壁画中有驱邪的画面。如洛阳西汉卜千秋墓主室后壁绘有驱邪的“方相氏”,猪首大耳,双目前视,其下绘青龙和白虎。
绘制这些驱邪内容的壁画,目的在于驱赶野鬼和抵制各种邪恶力量的入侵,保护死者灵魂的安宁。
风水中还有天子坟前栽松、诸侯坟前栽柏、大夫坟前栽栾、士人坟前栽槐、庶民坟前栽杨柳的规约,这些树各有风水术中避凶去灾的意义。另外,在东汉时期还流行镇墓瓶,瓶上的文字多为朱书,有的冠有年月日,最后都以“如律令”的字样结束,它的作用正如瓶上文字所表示的那样,在于使生人的家宅安宁,死者的亡灵得以在墓中安息。并以“天帝使者”的名义为生人解罪,为死者求福,安慰并约束亡灵,使其认识到死生有别,不再去纠缠世上生人。
又次,葬地风水缺陷的避祸符镇之法。在相地术中,如果有凶祸预兆,或者已经发生了不幸的事情,风水先生往往会采取一些挽救措施,以便化险为夷,逢凶化吉。北周庾信在《庾子山集·小园赋》中写道“镇宅神以藐石,压山精而照镜”。这里的石、镜都是用来辟邪去祸的。风水缺陷的避祸符镇法常常是用于阳宅中,而阴宅是很少运用的。不过,由于古人的阴宅实际上是阳宅的翻版,因此,那些常用于阳宅的避祸符镇之法对于阴宅具有同样的意义,是阴宅(或葬地)辟邪去灾时可以借鉴运用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
(1)符镇法。符镇法是最常用的对风水缺陷的一种补救和禳除方法,据说是黄石公所创。其法是在桃木、梨木、杏木或纸上画图符,并将图符挂在身上,或悬在宅前,或置于宅中,或埋在地中,用以镇祸。有所谓五岳镇宅符、镇四方土禁并退方神符、三教救宅神符、镇宅中邪气妖鬼作怪神符等几十种名目。这些符多是用桃板朱书,桃板的尺寸有规制,如宽一尺二,合十二月;高一尺二,合十二时,共合二十四节气。板上画图,有的仅写上“善”字或“福”字。桃板写毕,还要择时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