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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晚餐 (1)

第9章晚餐 (1)

餐厅设在他方才进去过的那幢建筑物里,等莫里斯跟着迪克斯梅和热纳维也芙走进去时,饭菜已经摆好,但人还未到。

不一刻工夫,他便看见宾客鱼贯而入,共六人。

他们的外表个个令人赏心悦目,多数是年轻人,穿着流行服装,其中有两三位甚至穿着时兴的短上衣和红色无檐帽。

迪克斯梅列数着莫里斯的各种各样头衔以及他的优秀品格,把他介绍给各位。

过后,他转身面向莫里斯,说道:

“您已经看见所有在生意场上助我一臂之力的人了,林代公民,”他说道,“亏得我们这个世道,也亏得消除阶级差别的革命原则,我们大家都能生活在平等的神圣原则之下了。每天,我们有两次在同一餐桌上相聚,我很高兴地看见您也愿意与我们一起用便饭。行啦,吃饭吧,公民们,吃饭吧!”

“呃……莫朗先生呢,”热纳维也芙怯怯地问道,“我们不等他了吗?”

“啊,倒是真的,”迪克斯梅答道,“林代公民,莫朗公民我已经向您提过了,他是我的合伙人。可以说,他是负责我们生意上的内当家。他起草公函,保管帐目,结算发票,支付或收取现金,因此,他比我们大家都忙。所以他有时会迟到。我这就派人去找他。”

这时,门开了,莫朗公民走进来。

此人是个小个儿,长着棕色头发,浓浓的眉毛;绿色镜片的眼镜后藏着一对黑色眼睛,那眼镜如同因工作劳累,目力受损的那些人戴的,但它仍射出炯炯的目光。他刚说话,莫里斯就辨别出那既温和又威严的声音,在刚才有关如何处理他的争辩中,他始终坚持从宽发落的;他穿着一件大钮扣棕色外套,白丝绸内衣,在晚餐时,他用手不时地压着内衣精致的饰边,就因为他是制革商,所以莫里斯特别欣赏他那只白嫩的手。

众人就座。莫朗公民坐在热纳维也芙的右首,莫里斯坐在她的左首。迪克斯梅坐在他妻子的对面,其他宾客围着椭圆形的餐桌各就各位。

饭菜很精美。迪克斯梅有着工业家的胃口,殷勤地尽主人之谊。工人们,或是像工人的那些人,在这样的气氛中,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莫朗公民很少说话,吃得更少,几乎不喝酒,难得笑一笑。也许莫里斯对他的声音印象至深,很快便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好感。他只是猜不透他的年龄,而且为此困惑不安:有时他看他有四十到四十五岁光景,有时又觉得他是一个年轻人。

就座时,迪克斯梅认为有必要对他的客人作出解释,说明为何他把一个外人接纳进他们的小圈子来的。

他装出天真,不会撒谎的样子说了一通。来宾似乎对他的说法并不苛求,因为尽管制革商在解释引入年轻人时措词笨拙,但他那番道理仍然让大家信服。

莫里斯惊讶地看着他。

“凭良心,”他心里想道,“我想我是弄糊涂了。三刻钟之前那人还眼露凶光,气势汹汹地拿着长枪追踪我,想把我杀掉,现在是同一个人吗?现在,我该把他当成英雄,还是凶手呢?活见鬼!喜欢皮货的人真怪!”

莫里斯作这一番内心独白时,他内心深处同时深深地交织着痛苦和快乐两种情感,年轻人说不出现在他究竟是喜还是悲。他最终还是呆在这位美丽的陌生女人身边了,他把她找得好苦哟。正如他幻想的那样,她果真有着一个温馨的名字。他在她身畔,幸福无比,飘飘欲仙;他倾听着她的每一句话,而且只要她说话,她那颤音就在他的内心深处引起共鸣,可是眼前的景象使他的心碎了。

热纳维也芙还是他与她邂逅时的那样:暴风雨之夜的梦境并未被现实摧毁。她的确是个高雅的女子,目光忧郁,情操高尚;与那闻名于世的九三年的前几年常见到的情形一样,她本是一个卓越不凡的姑娘,由于贵族失势,家道中落,不得不屈嫁给商人、资产阶级。迪克斯梅似乎是一个好人,他肯定是富有的,他对热纳维也芙的态度就好比是以她的幸福为己任似的。可是,这副好心肠,他的财富,他那份殷勤与体贴是否就能弥补妻子和丈夫,一个闲情逸致的妩媚少女和一个忙于做生意、外形粗鄙的男人之间巨大的差异呢?热纳维也芙以什么样的情感来填补这个深渊呢?……天哪!莫里斯与她不期而遇的事实可以说明一切了:用爱情。所以说,他该坚持最初对这个少妇的判断,也就是说,他遇见她的那天晚上,她是去会情人的。

莫里斯想到热纳维也芙另有所爱,真是心痛如绞。

于是他叹气了,他后悔来此吞服一剂更剧的毒药,这就是人们称之为的爱情。

换了另外的时面,莫里斯倾听着她如此甜美、如此纯净、如此谐和的话音,探询她如此清澈的目光,这目光似乎担心落地他身上时会被人窃探出灵魂最深处的奥秘似的,他一定会相信,这样一个美人儿扯谎是不可想象的;于是,他又会带着愉悦和苦涩去想,这美丽的肉体、灵魂和气质只属于他一个人。

人们自然而然地谈论到政治,并且别无他途。在政治渗透一切,被描绘在杯碟碗盏上、覆盖在所有墙壁上,街道上每时每刻都要宣读公告这样的年头,人们又能说什么呢?

陡地,始终默不作声的一位客人打听寺院监狱的消息。

莫里斯听到这个声音,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是领教过这个人的,他爱走极端,用刀子扎他的是他,后来要处死他的也是他。

然而,就是这个人,这个被迪克斯梅称之为勤劳的制鞋匠、工头的人引起了莫里斯的好感,他说了一通最爱国的言论,最革命的原则。换了一个背景之下,年轻人一点也不会反对在当时非常时髦的暴力手段,丹东(丹东(1759—1794):法国政治家,初为律师。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与另一位革命家罗伯斯庇尔意见相左,被处死刑。)便是这种主张的的信徒和英雄。眼下,那人的武器和声音曾经使他,现在仍使他心里很难受,当时莫里斯如换了他,就不会去杀害这个被他当成密探的人,他只会把他放到小花园里,双方手持对等的武器,即像他对手那样手执一剑,毫不留情、毫不怜悯地把他打败。总之,莫里斯会使用另一个方法的。可是,他很快便意识到,要求一个皮革工人与自己的行为一样,这也过分为难他了。

这个爱走极端、在政治思想及其个人行为中似乎都倾向于暴力行为的人说到寺院监狱时,奇怪人们怎么可以把女囚交由一个易受贿赂的常务委员会和几经证明并不忠诚可靠的市政人员去看守。

“是呀,”莫朗公民说道,“我们该承认,在任何时候,现在亦如此,市政府人员的所作所为配得上国家给予他们的信任,历史亦将证明,不只是罗伯斯庇尔(罗伯斯庇尔(1758—1794):法国革命家,在大革命时期受到保王党和山岳派左右夹攻,失去人民支持,自杀未遂,后被送上断头台。)公民无愧于‘不可腐蚀’的称号的。”

“当然,当然,”刚才那个对话者接着说道,“当一件事没有发生时,断定它不会发生是荒谬的。就拿国民卫队来说吧,”工头继续说道,“有好几个卫队的队员轮番去寺院监狱值勤,且未经过挑选。好嘛,倘若在一个二十或是二十五人的队伍中,有八到十个小伙子组成一个阴谋小集团,决心在一个夜里扼死哨兵,劫走女囚,您认为没这个可能吗?”

“算啦!”莫里斯说道,“您瞧,公民,这不是好办法;三星期或是一个月之前,就有人妄图劫狱,最终不是失败了么。”

“是呀,”莫朗接着说,“可那是因为这支巡逻队里有一个贵族说漏了嘴,不知向谁说了一声‘先生’,不慎露出马脚的。”

“还有,”莫里斯又说道,他坚持要证实共和国的警方组织良好,“由于他们已经察觉红屋骑士到巴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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