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巡查、登记情况。
(4)消防中心的岗位值班、设施运行、事故处理、值班记录等情况。
(5)各部门防火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
(8)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和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9)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各消防设施、水源、灭火器材的配备和有效情况。
(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2)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和操作情况。
(13)其他需要检查的防火部位及内容。
建立健全防火检查记录制度,在每次防火检查后应当及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2、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网吧、商场、歌舞厅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保卫处保卫科备案。
6、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酒店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发挥其防控功能,保障员工及酒店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控制系统管理规定,结合酒店消防控制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1、消防控制系统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相关系统负责维护和管理,安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保安队负责其业务指导。
2、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和制定火警处置程序、操作程序。
3、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人员必须到酒店保安队处备案,经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消防控制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空岗,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5、控制室内不准设床,不准容留其他人员,当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酒后值班。
6、消防控制室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7、发生火灾应及时准确启动消防设备,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并向校公安保安队和“119”报警,协助消防队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
8、定期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酒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
为加强酒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其使用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办法。
1、消防设施(消火栓、水龙带、水枪、防火报警装置、应急灯、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器材(各种灭火器具及消防专用装备等)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2、要加强并不断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各部门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管理;员工宿舍楼等其他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应了解有关设施、器材的性能及维护、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检修、补充、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及其配备、使用、更换、检查、检修等情况。
4、灭火器应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准埋压、圈占消防栓,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结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6、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部门和个人,酒店防火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7、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对酒店所有的烟感、温感等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气体灭火、自动报警和紧急广播系统及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联动设备和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8、工程部经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酒店的发电机房、变压器、锅炉房、油库、厨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记录。
9、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须对酒店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10、酒店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对酒店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向防火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酒店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酒店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1、易燃、易爆物品指:汽油、酒精、乙炔、煤气、液化气、氯气、烷气、氮气等。
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储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使用气体钢瓶数量较大的单位要设立专用库房,餐饮场所应设专用液化气供气室,并做到安全管理制度齐全,要有专人负责。物品摆放整齐,不准超量,出入库、室,手续齐全。助燃、易燃钢瓶不准存放在一起。
(3)对库房、室内的防爆、排风等设备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有煤气设备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管线、开关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用火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人走关阀。
(5)长期不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乱扔乱放,要统一处理。
(6)管理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及灭火方法。
(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
(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个人要严格遵守使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使用人员应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助燃与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时要达到安全距离,禁止违章操作。
(3)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时要加封存放,数量较多应及时入库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专人负责。
(4)使用的气体钢瓶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没有合格证的钢瓶,严禁使用。
(5)使用液化气罐时,气罐与炉具必须达到安全距离。气罐与炉具的连接管应符合安全标准,距离较远时,应用铁管连接,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每个气罐要有专人负责。
4、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
酒店发生火警的应急制度
1、宾馆员工平时要注意事项(预防胜于治疗):
(1)每一位员工必须熟记火警电话(119)。熟悉防火通道及出口位置,熟记灭火器材的使用,在灭火过程中绝对服从消防中心的指挥。
(2)要熟悉自己工作场所的电器设备的开关、总闸位置,学会如何拉下总闸切断电源。
(3)上下班都要检查各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如插座、插头是否松脱,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不要将垃圾堆放在装有总闸开关位置的地方,防止问题出现时不能及时到位拉总闸。
(5)下班后(晚上)要将已不营业的场所总闸拉下以防深夜出现问题无人发现。
(6)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等进行煲汤做饭,因线路是以照明设计不能超负荷使用。
2、如发生火警,无论程序大小,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条例的规定程序,不可慌乱:
(1)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及时报告领导。
(2)呼唤附近的同事援助。
(3)通知消防中心或电话总机、保安部,清楚地说出火警地、燃烧物质、火势情况。
(4)把火警现场附近门窗全部关闭,并将电闸拉下,切不可使用电梯,一定要从防火楼梯上、下。
(5)正确并熟练使用宾馆内的灭火器材灭火。
(6)要指示出口方向,组织好人员疏散和抢救物资。
(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立即切断电源,采取带电灭火绝缘保护措施。
(8)液化石油气着火后,在没有关闭气源前,或没有做好制止漏泄气体准备之前,或对被火焰辐射的物体进行冷却之前不能灭火,应先断绝气源,防止二次起火及爆炸。
3、组织保安部成立义务消防队,进行抢救灭火工作,因保安部人员集中,可以立即集合。其他部门因班次问题而无法一下子集合。
分工如下:
(1)负责消防水带灭火6人(三人一组,一组后备),主取第一冲到现场,就近消防柱取水带冲到火场进行水枪灭火,根据实际情况取第2支水枪参加工作。
(2)灭火器手4人,主取提取灭火器到现场在水枪手后扑灭小般火种。
(3)通信员2人,主取向有关领导报告火灾情况、向消防中心119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关有关电闸。组织服务员一起疏散受困客人向安全通道撤离。
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落实消防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结合酒店实际,制定如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酒店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评、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个人,酒店结合实际给予表彰奖励。
2、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3、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理。
4、对违反消防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1、遇有突发事故发生,所有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或有关领导的指挥调遣。
2、本宾馆酒店员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及活动,应立即报告保安部。
3、发生偷窃、抢劫、凶杀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报告保安部和值班主管,同时保护好现场,除紧急抢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4、当治安管理部门、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正确提供情况。
5、发生火警火灾时,工作人员除应立即报告消防中心外,还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先行扑救,扑救完毕应保护好现场,待有关部门检查之后方可整理事发现场。
各部门灭火行动应急制度
无论任何时候一旦发生火灾,应该如下程序进行报警,扑救等其他救护工作:
1.店员工无论在任何时候,发现火情都有责任报警,一般由发生火警部门员工或先发现者第一时间通知消防控制中心、总机、并清楚地说明起火位置、燃烧物品、火势情况,同时迅速呼唤附近的人员对起火部进行扑救;
火警处理程序
火警是指有着火的现象,但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2.接到报警的行动措施
消防中心或总机房接到火警通知之际应立即报告正、副经理、大堂副理、保安部经理、值班经理、工程部经理,以上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火势情况展开灭火作战。如确认火势不能自救的情况下,由在场的最高指挥人员下命令总机向公安消防局“119”报警,同时开启应急强插广播(应有事先录制好中、英、日语广播通知),播放疏散通知同时,下令消防中心并启动手动消防报警铃系统;
3.火灾处理程序
火灾是指着火后造成财物损失,处在着火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