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的自净作用,是环境的一种重要功能。受污染的环境,经过一些自然过程及在生物参与下,都具有恢复原来状态的能力。为什么环境会有这种自净作用呢?
进人大气的污染物,经过自然条件下的物理和化学作用,或是向广阔的空间扩散、稀释使其浓度大幅度下降;或是受重为作用及雨水冲刷,使较重的颗粒沉降到地面上来;或是在光的照射和其他物质的参与下发生分解等,都会使空气得到净化。
而当污染物进入水体,其中可溶性或悬浮性固体微料,在水体流动中得到扩散、稀释,其他固体颗粒在重力影响下逐渐沉淀排出,使水中污染物浓度降低;也可以通过生物活动,尤其是微生物作用,分解有机物而降低污染物的浓度;另外,由于发生氧化、还原、吸附、凝聚等化学作用,使污染物形态、性质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这种污染物的浓度。
通过上述这些过程,环境就可以达到自净。然而,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当污染物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时,就出现了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