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期,也是一个心理薄弱,极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的时期。因此,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领域都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关爱和关心。从而使青少年能够健康的成长,最终,减少青少年犯罪。让青少年成为祖国未来合格的主人。
青少年犯罪
具有反社会人格的青少年通常表现有犯罪行为,但此处所谓犯罪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它是根据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方面而言的。青少年犯罪者严重偏离了文化和社会的准则,犯有诸如凶杀、抢劫以及与其年龄不相符的吸毒和性行为等罪行,所以应把青少年(未成年)犯罪看做是对社会安定的严重挑战。青少年犯罪如处理不当,会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据有关资料表明,青少年13~15岁成为初犯的高峰年龄,15~18岁是犯罪的高峰年龄。而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一般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演变的发展过程的。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性心理品质的变化
他们不良的个性心理品质越来越突出。表现为言行不一,经常说谎;待人粗鲁,出言不逊;对家长与老师越来越没礼貌;对自己的同学越来越粗暴、急躁;对自己同学的进步往往评头品足,讽刺挖苦,而对同学违纪行为却表示同情和支持;对学习与劳动逐渐厌恶起来,组织纪律性越来越差,甚至狂妄自大,目空一切,虚荣心也逐渐膨胀起来。
(2)心理倾向变化
这主要表现为追求物质享受,片面地追求外表美,欣赏低级下流的文艺作品,不正常地、狂热地追求异性等。
(3)行为上的变化
这主要表现为在大街小巷、公共场所东游西逛;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甚至伪造假条,涂改学习成绩等;在工作上不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违背操作规程,大小事故不断出现;交坏朋友,并与之频繁往来;酗酒、寻衅,帮朋友打群架;与异性有不正常关系等。
当然,具有上述个性的心理品质、心理倾向与行为表现并不等于都是犯罪的心理先兆,但是这些不良的心理与行为表现进一步发展,就可能导致犯罪。因此,发现了青少年这些不良的心理行为表现时,要及时地进行正确的教育,防止犯罪心理先兆发展成为犯罪心理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主要是一个教育问题。
不应随便将少年犯投入监狱,处以刑罚。少年犯特别需要身心康复,进行再教育及人格再塑。针对犯罪青少年的认识低下与是非颠倒的心理特点,应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教育、道德教育和提高法制觉悟,以便进行分析治疗和行为矫正,让青少年犯重新做人。
(2)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进行治疗。
针对那些有不良品质和犯罪心理先兆的青少年的治疗,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治疗的心理效应,不要使其犯罪心理恶化,付诸实现。如果治疗的心理效应适得其反,使其自尊心受到挫伤,而自暴自弃、破罐破摔,可能造成他们对心理医生的厌恶感、增加对立情绪与反抗心理,从而拒绝治疗。
(3)帮助青少年及时摆脱情绪上的痛苦。
当发现青少年情绪苦闷时,要及时了解情况,针对病因立即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帮助,使他们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摆脱情绪上的痛苦,振奋精神,尽快康复,并保持心理健康。
未成年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从80年代以来,我国的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现象日益严重,犯罪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未成年人犯罪格外引人注目。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以下态势: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有增加趋势。由于未成年人体力和智力尚未发育成熟、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喜欢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哄而上。
(2)以暴力犯罪为主,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近年来,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暴力杀人、抢劫、伤害、强奸等犯罪日渐增多。未成年人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未成年人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简单,自我控制力差,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诱惑,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常心血来潮,冲动冒险而不计后果,违法犯罪突发性强。
(4)犯罪的成人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例如网络犯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例如,在校学生犯罪有增多势头,违法犯罪的低龄趋势潜在着巨大的社会危害。
(5)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未成年人模仿性强,有易于改造的一面,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改造的同时也容易再次学坏,犯罪技术更加纯熟,胆量增大,反侦查能力增强。
(6)犯罪类型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涉案案由已不再是过去的简单偷盗,抢劫等,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如利用网络进行黑客攻击等。
未成年犯罪有哪些类型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般轻微的违法犯罪,一般不予行政或刑事处罚,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给予相应的教育。例如,抢劫低年级学生的少量的财物等。
(2)违反治安管理的犯罪。例如,一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等。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3)触犯国家《刑法》的暴力型犯罪,例如杀人、抢劫、强奸等传统型犯罪。
(4)触犯国家《刑法》的侵犯财产型犯罪,如盗窃,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等。
(5)新出现的一些网络型的犯罪等。
青少年犯罪心理
1.模仿心理而导致的犯罪
由模仿心理引发犯罪的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通常外部环境不佳,如生活在暴力环境中的小孩,由于经常目睹周围(或来自电视电影中)的暴力行为,他们可能会出于自卫目的或者为了获取某种需要,而以曾经目睹的暴力行为为例,进行犯罪行为,并从犯罪过程中获得某种心理上的满足。如有的暴力犯罪青少年认为使用暴力意味着自己的强大,而认为拒绝使用暴力者是弱者和受欺负的对象。
2.冲动心理而导致的犯罪
由冲动心理导致犯罪的青少年通常是性格相对孤僻,脾气暴躁。这类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前,通常没有预谋犯罪,冲动行事而且不计后果。犯罪后,他们又会后悔不已。
此外,处于孤独状态中的青少年,接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刺激和兴奋的可能性也更大,感情容易激动,容易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情绪,突出地表现为蛮横、粗野和冷酷。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尤其经不住别人的挑逗和刺激,如被忽视,被轻蔑,被压制,被不恰当地对待等,都可能产生冲动而犯罪,且往往手段残忍,不计后果。
3.宗教崇拜心理而导致的犯罪
青少年正处于知识成长的阶段,思想观念还不成熟,意识还很模糊。这时,一些宗教信仰、特别是一些邪教,很容易侵蚀青少年的头脑,当青少年被这些宗教观念所俘虏时,他们很有可能自认为是忠诚的宗教信徒,而且认为自己找到了通向另一个世界的奥秘。在这些邪教的唆使下,他们的心理逐渐被扭曲,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4.病理心理而导致的犯罪
由病理心理导致犯罪的青少年通常也是性恪孤僻、极度沮丧和偏执,从而引起精神分裂的人,对这些人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心理矫治,后果将会是十分严重的。2005年年初发生在云南某大学的马加爵案中的主犯马加爵就属于这一种类型。马犯在犯罪前,已经显示出有精神疾病的迹象,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他本人在犯案前就有严重的自卑心理,最终酿成了严重的犯罪。
5.挫折心理而导致的犯罪
青少年在遭受挫折后,其个体的原有目标和态度会发生较大的改变。他们一开始并不会把暴力侵犯他人作为目标,而是在被人欺负后认为,只有暴力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因此,挫折心理导致犯罪的青少年是挫败感长期积聚,并转化成愤怒,才激起了暴力行动。湖南某中学学生王某,家境贫困,口齿不清,学习成绩平平,体弱多病,经常被同学所欺负和取笑。有一天,他口袋里有一把水果刀,走在路上,他的两个同班同学正好迎面走过来,就取笑他“芦柴棒”,王某越想越气,后来转过身并追上他的同学,用水果刀向其背部连刺两刀,致其重伤。
6.仇恨心理导致的犯罪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和讨厌的人、事物或行为,青少年也不例外,当他们遇到他们所讨厌的东西时,他们可能会做出错事来,以为这样是为社会铲除败类,去除了恶行等,但事实上却是在犯错误甚至是犯罪。例如,在美国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两个青少年在路上看到一个所熟悉的同性恋者,便朝其头部开枪并将其打死,然后又开车反复地从他身上碾过,原因竟然是因为受害者是同性恋者,是犯罪青少年眼中的社会败类。总之,由仇恨心理导致的犯罪,最开始仅仅是由于生气和厌恶,这种愤怒的逐渐积聚并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在条件具备后就有可能导致犯罪的发生。
7.无知心理导致的犯罪
无知心理导致犯罪的青少年大多没有受到太多的教育,其中有很多是中途辍学者,由于知识的匮乏和对法律的不了解,他们通常在犯罪后还不清楚自己已经犯罪。有这样一个案子:一位女孩在和男友谈恋爱的过程中,女孩怀孕并生下了一名婴儿,由于害怕周围的亲友知道,就活生生地将婴儿抛弃在厕所内,当婴儿被发现时已经奄奄一息,随后去世。经过调查找到婴儿母亲时,这位女孩竟然说“我生的小孩我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与别人无关,我又没有犯罪”。可见,这位女孩对自己所犯罪行一无所知。
青春期的心理特点
青春期可能发生在十三四岁到十七八岁,女性的性成熟期一般的平均年龄是在十三岁,男性则在十四岁。青春期是一个很特殊的阶段,它的某些特征,是其他阶段所没有的。青春期相当短,大约只有两年到四年。青春期是一个变化很快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个体生理与心理发生很大的变化:儿童状的身体变为成熟的身体,使得孩子气的人生观和行为发展为更成熟的态度与行为模式。这些迅速的变化会导致困扰、自卑与不安,有些甚至会引起不良的行为。布勒曾以“消极反抗”来称呼青春期。据一项心理健康调查,中学生的身体症状检出率较高,即中学生在身体方面的问题较多,这可能与中学生正处于生长高峰进入青春期有关,尤其是女生的月经来潮易引起各种消极反应,因此,学校应进行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卫生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青春期的来临,对于中学生所产生的心理影响,以下列几种最为普遍。
(一)渴望孤独
早在婴儿期,个体就很希望与别人在一起。个体的这种欲望在小学阶段的“伙伴年龄”达到了顶峰。到了青春期,情况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青春期的学生不再和同伴们玩,而从群体中退出来。离群退出时,常会发生与朋友争吵,以及友谊破裂的事。他们常单独地在房间里打发时间,有时候,他们会突然地很不想参加家庭的活动,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十二三岁的时候。
(二)反抗权威
青少年与父母冲突最厉害的时期是在十三岁左右,和母亲发生冲突的比父亲多。这主要是因为母亲与青少年接触的机会较多。假如母亲放宽对青少年的限制,冲突就会减轻许多。这个时期的青少年,企图反抗所有的权威,如果他发现这些反抗受到阻挠,就变得沮丧,并充满愤恨,或是当他发现因为不服从而受处罚时,就想尽办法逃避那个环境。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大部分的不良行为都起因于对权威反抗。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对一切事件均渐渐地开始表示自己的意见,不再愿意完全接受父母的意见,如购买物品时,大都有自己的主张,不再那么听从父母的建议。他们并不承认自己有反对父母的倾向,相反却认为父母不了解自己。
青春期常常被称为“第二反抗期”。第一反抗期是在三岁左右,这个时期的孩子,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做,别人帮助就生气,这是自主性发展的缘故。有了第一反抗期经验的孩子,多半会产生第二反抗期。在第二反抗期,中学生会常与父母发生争吵、冲突,这种冲突有时会导致纠纷而使中学生情绪不好、心情黯淡,甚至引发离家出走的念头。学生反抗父母的情绪有时会表现得非常激烈,他们的口头禅是“啰嗦”、“少管闲事”,或用力地关门,致使父母担心或生气。青春期可以说是人生烦恼最多的时期,但是人又必须经过这些烦恼,才能成长起来。
(三)追求独立自主
青春期代表着自主性的独立发展,所以也被称为“自我觉醒的时期”。自主性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行动。由于这时是青少年的自我的萌芽时期,他们的思想还不够成熟,无法顾及到对方,所以表现出来不考虑别人的想法与心情的特点。在这一段青春期内,如果他们能够将自己每天的感受写在日记内,对心情的稳定会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