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睛最能表达思想感情,反映人们的心理变化。
人的面部表情通常是很丰富的。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行为中,眼睛起着重要作用,高兴时,眼睛炯炯有神;悲伤时,目光呆滞;注意时,目不转睛;吃惊时,目瞪口呆;男女相爱,目送秋波;强人作恶,目露凶光。固然可以皮笑肉不笑,但只要您仔细观察,便会发现那是一种虚假的笑,而眼睛是不会“笑起来”的。也就是说,人的眼睛很难做假,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会通过眼睛表露出来。
因此,谈话者可以通过眼睛的细微变化,来了解和掌握人的心理状态和变化。如果谈话对方用眼睛注视着你,一般地说是对你重视、关注的表示;如果看都不看你一服,则表示一种轻蔑;如果斜视,则表示一种不友好的感情;如果怒目而视则表示一种仇视心理;如果是说了谎话而心虚的入,则往往避开你的目光。
在工作和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在于人交谈的过程中,不知道该该把自己的目光放在里,不敢与别人对视。即使偶然间“四目相对”,也会恐怖得不知所措,赶紧把目光撇向一边,心中如小鹿一般“砰砰”乱跳。
那么,在与别人交流的时候,到底该怎样处理的关于眼神的问题呢?
交谈时除注意语言美、声音美之外,姿态美也很重要,也就是说在谈话中语气、语态、神色、动作、表情等都要专心致志,聚精会神,合乎规范。尤其是目光的收缩投放问题,虽属细节,但直接影响到谈话的效果。如果谈话双方属正面相向,那么,目光注视对方是一种起码的礼貌,以表示对谈话的兴趣和对对方的尊重。但注视并不等于凝视,直勾勾地盯着对方,或目光在对方身上左右上下乱扫,甚至还跑到对方身后去,这只会使对方透不过气来或惶惑不安,有话也说不出来。
一般来说,如果两个人在室内面对面交谈,目光距离最好在1—2米之间,目光注视对方胸部以上、额头以下部位。有时可能会出现谈话双方目光对视的情况,此时不必躲闪,泰然自若地徐徐移开就可以了。如果是许多朋友在一起交谈,讲话的人不能把注意力只集中在其中一两个熟悉的人身上,要照顾到在场的每一个人。同时,与谁交谈或看谁谈话时,就应把目光注视到对方身上,让人感觉到你在与他交谈或听他讲话时正在关注着他,以示尊重。
英国人体语言学家莫里斯说:“眼对眼的凝视只发生于强烈的爱或恨之时,因为大多数人在一般场合中都不习惯于被人直视。”长时间的凝视有一种蔑视和威慑功能,有经验的警察、法官常常利用这种手段来迫使罪犯坦白。因此,在一般社交场合不宜使用凝视。研究表明,交谈时,目光接触对方脸部的时间宜占全部谈话时间的30—60%,超过这一时限,可认为对对方本人比对谈话内容更感兴趣,低于这一时限,则表示对谈话内容和对对方都不怎么感兴趣。后二者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失礼的行为。但是集会中的独白式发言,如演讲、作报告、发布新闻、产品宣传等则不一样,因为在这些场合讲话者与听众的空间距离大,必须持续不断地将目光投向听众,或平视,或扫视,或点视,或虚视,才能跟听众建立持续不断的联系,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魅力说话小贴士
眼神的礼仪
说话时眼神的使用也是体现礼貌的一种方式,因此,要注意以下三点:
1.注视的时间
与他交谈时,不可长时间地凝视对方。一般情况下,眼睛有50%的时间注视对方,另外50%的时间注视对方脸部以外的5-10厘米处。在社交场合,无意与别人的目光相遇不要马上移开,应自然对视1—2秒,然后慢慢离开。与异性目光对视时,不可超过2秒,否则将引起对方无端的猜测。
2.注视的位置
用目光注视对方,应自然、稳重、柔和,而不能死盯住对方某部位,或不停地在对方身上上下打量,这是极失礼的表现。具有亲密关系的人主要是看着对方的眼睛、嘴部和胸部。恋人之间,至爱亲朋之间,注视这些区域能激发感情,表达爱意。
3.不同地域、文化的差异
在美国,一般情况下,男士是不能盯着女士看的;两个男士之间也不能对视的时间过长,除非是得到对方的默许;日本人对话时,目光要落在对方的颈部,四目相视是失礼的;阿拉伯民族认为,不论与谁说话,都应看着对方。大部分国家的人们忌讳直视对方的眼睛,甚至认为这种目光带有挑衅和侮辱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