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混合性近视:患者远视力不好近视力正常,散瞳后,其远视力较散瞳前有所提高,但不能达正常。散瞳后视力提高这部分为调节过强所致,即假性近视,余下视力不好这部分为真性近视,须用负镜片矫正。故小瞳孔验光及散瞳验光其结果是不同的,前者所需镜片高于后者。治疗后可降低部分屈光度。如学习、工作需要可戴调节松弛后剩余度数的眼镜。
四、什么是弱视
VonNoorden谓弱视是由于视觉剥夺和(或)双眼相互作用异常所引起的单侧或双侧视力减退,眼科检查时没有可查觉的器质性病变,有些病例经过适当治疗是可逆的。Dale谓弱视是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未能用单眼或双眼作中心注视而造成的视力减退。
目前,国际上尚无弱视的统一标准。严格地说视力低于正常者(1.0)都是弱视。但Flynn(1978)定的标准是无器质性损害而矫正视力低于0.4(健眼1.0)或健眼低于1.0而两眼视力的差距≥3行者则为弱视。Hase(1988)定的标准是治疗所有视力低于0.8的弱视,我国规定(1985)将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而矫正视力低于0.9者列为弱视。按程度弱视可分为轻度弱视(视力为0.8~0.6);中度弱视(视力为0.5~0.2);重度弱视(视力为≤0.1)。
对于一般人群的弱视发生率,学者们曾做过统计研究,但由于检查对象和视力要求标准不同,结果很不一致。中华医学会儿童弱视、斜视治疗组,1985年在全国各地普查的37745名受检儿童中(视力标准要求一致),弱视占2.8%。我国有4亿儿童,估计约有1000多万儿童患有弱视。VnNood曾收集各家的弱视普查结果,在士兵中为1%~1.4%,学龄前及学龄儿童为1.3%~3%,眼科病例中为4%~5.8%,根据这些不同的百分比,人们可以合理地估计在一般人群中2%~2.5%患有弱视。我国有近14亿人口,估计有2000多万弱视患者。Dale则认为一般人群约有3.5%患有弱视。毫无疑问在医院眼科门诊中,其发生率要比一般人群为高,大约有5%~6%的病人患有弱视。
五、您是如何患的弱视
近年来随着弱视防治的研究,实验性弱视动物模型、电生理学、心理学及神经生化学等方面的高速发展,人们对弱视的发病机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实验结果指出,在动物出生的头几周,即在动物视觉系统发育的关键时期,视觉环境必须正常,否则视觉发育系统,尤其是外侧膝状体和视皮质,就会产生重要的组织学改变和功能性异常。人类在出生头半年视力进步很快,这也是正常视觉环境受到障碍最容易产生弱视的时期。
弱视的产生有如下几个因素:
(1)视觉剥夺:在不同的病因引起的实验性弱视中有很多表现是相同的,因此其发病机制也是相同的,即视觉剥夺。单侧或双侧眼睑缝合与完全性白内障或广泛角膜混浊可以比拟,它们都同样地减弱进入眼内的光线,使黄斑不能形成清晰物像,屈光参差性弱视患者的屈光度更高的一只眼的物像是模糊的,高度远视的双眼物像也是模糊的。在斜视病例,斜视眼的聚焦物像是需要由注视眼的调节决定的,所以斜视眼的物像经常是模糊不聚的,因此各种弱视都有视觉(形觉)剥夺问题。
(2)双眼相互竞争作用:动物实验和临床实践都显示,在弱视形成的机制方面双眼竞争也参与。在正常情况下,位于外膝状体或脑皮质的双眼视细胞处于平衡状态,在出生后早期视觉发生异常时,被剥夺眼的视细胞在两眼竞争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因而生长发育受到抑制,这发生在两眼视觉输入不等情况下,例如在单侧眼睑缝合或远视性屈光参差,非剥夺眼的清晰物像与剥夺眼或屈光参差大的那只眼的模糊物像之间发生竞争。在斜视眼黄斑上形成的物像与注视眼黄斑上的也不同,这也引起竞争。
(3)脑皮质主动抑制:近年来,生物学和药理学方面都有些初步实验性报道,证实在发育性弱视确实存在有脑皮质主动抑制,即:主眼对单侧发育性弱视眼起皮质主动抑制作用。
六、弱视有哪几种类型
1.斜视性弱视斜视性弱视是指因斜视而引起的弱视。弱视儿童有斜视或者曾有过斜视,这就是斜视性弱视。斜视性弱视多发生在单眼,这是由于自斜视眼黄斑中心凹的视觉刺激受到抑制所形成。由于黄斑中心凹不同的重叠像,引起复视的视觉紊乱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大脑皮质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传入视觉冲动,该眼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而不是斜视的原因,因而是可逆的,预后是好的。斜视性弱视的特征是:①缺乏形态觉;
②弱视眼固视能力差;③分读困难;④斜视角大小与弱视严重程度不成正比;⑤屈光异常比较明显的眼,容易发生弱视。
2.参差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是指弱视儿童两眼屈光度数相差较大。国内规定,两眼的远视或近视度数相差在1.50屈光度或以上,散光度数相差在1.00屈光度或以上时,这种弱视就是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参差为儿童视觉剥夺的常见原因。由于屈光参差太大,同一物体在两眼视网膜形成的物像清晰度不等,屈光不正即使获得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像的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物像不易融合或不能融合,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度数较高的那只眼球的物像,日久遂发生弱视。单侧高度远视儿童较单侧高度近视者更为多见。屈光参差性弱视也是功能性的,是可逆的,是可以治疗的。但是由于屈光度数较大的弱视眼抑制时间过长,抑制程度较深,即使戴了矫正眼镜,由于物像的大小仍然不等,两眼的融合困难依然存在,往往疗效很慢,疗程很长。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屈光参差性弱视儿童疗效就会更慢、更差了。
3.剥夺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以前称废用性弱视,在婴幼儿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黄斑部不能接受正常光刺激是视力下降的原因。如先天性白内障或外伤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手术眼睑闭合或医源性长期不加选择遮盖而产生的弱视(遮盖性弱视)。剥夺性弱视可以是单侧或双侧,单侧性较严重,常伴有继发性内斜视或外斜视,这种弱视不仅程度深,视力极度低下,而且预后及疗效不好。婴幼儿期由于眼病包扎眼睛2周以上,也可以引起形觉剥夺性弱视。对于3个月龄的婴儿,单眼遮盖了3~4天就可以发现大脑视中枢的电生理异常。所以对于6个月龄以内的婴幼儿,如若需要遮盖单侧眼时要特别慎重。必要时可间断遮盖健眼1~2天,防止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形成与出现。需要做眼部手术时尽可能地推迟到1岁半之后施行,必须要做手术的应当两眼同时戴眼罩,尽可能地防止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发生。在2~3岁以后由于遮盖而引起弱视的可能要小得多。尽管如此,对于弱视眼进行连续遮盖治疗的时间不宜过长,尤其要注意视力的定期复查,以防止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形成。
4.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和散光。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在未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病例,尤其多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由于调节力所限,患者看近看远者都不清楚,不能获得清晰物像而形成弱视。高度近视病例看远不清楚,但看近能获得清晰物像,故多不产生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两眼视力相似或相等,没有两眼物像融合障碍,故不引起脑中枢抑制,预后较好,在配戴合适眼镜后视力多能逐渐提高,无需特殊治疗。
5.子午线性弱视未经矫正的散光能引起选择性的视觉剥夺,从而产生子午线性弱视。另外还有继发性眼球震颤性弱视,器质性弱视及非特殊性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