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价值论在17~18世纪上半期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中有了明确的表述和充分的发挥。英国早期经济学家N·巴本(1640~1698年)是最早明确表述效用价值观点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无用之物,便无价值;物品效用在于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从而才有价值。意大利经济学家F·加利亚尼(1728~1787年)是最初提出主观效用价值观点的人之一。他认为,价值是物品同人的需求的比率,价值取决于交换当事人对商品效用的估价,或者说,由效用和物品稀少性决定。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是效用价值论在17~18世纪上半期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19世纪30年代后,在对抗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背景下,逐渐出现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英国经济学家W·F·劳埃德(1795~1852年)是这一理论的直接先驱者之一。他在1833年提出,商品价值只表示人对商品的心理感受,不表示商品某种内在的性质;价值取决于人的欲望以及人对物品的估价;人的欲望和估价会随物品数量的变动而变化,并在被满足和不被满足的欲望之间的边际上表现出来。他实际上区分了总效用和边际效用这两个概念,而且暗示物品价值取决于边际效用。
边际效用价值论完成于19世纪70年代初。1871年,英国经济学家W·S·杰文斯在其《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同年,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在其《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年)中提出了类似的理论;1874年,法国经济学家L·瓦尔拉斯在其《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1874~1877年)中,提出了“稀少性”价值论。这三人各自独立地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他们同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创始人。
边际效用价值论是指从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心理估价引出价值,并且认为价值量取决于边际效用量,即满足人的最后的亦即最小欲望的那一单位商品的效用。边际效用论者认为,价值纯粹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价值既不是附属于财货之物,也不是财货应有的属性,更不是它自身可以独立存在的。经济人所支配的财货,对其生命与福利,必具有一定的意义。价值就是经济人对于财货所具有的意义所下的判断。因而它绝不存在于经济人的意识之外。”
经济学常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也叫做“戈森第一定律”,是微观经济学的基本规律之一。该理论是指在其他投入固定不变时,连续地增加某一种投入,那么,所新增的产出最终会减少。
康熙二十三年,康熙帝出京,开始了他的首次南巡之旅。康熙帝到了桃园县,视察黄河北岸一百八十里正在修建的险要工程。视察时,正好是全体官兵和民众吃午饭的时候,康熙帝便与兵民一同用餐。他和其他人一样吃了几个玉米面窝头,与随从说道窝头香味扑鼻,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后来,康熙帝回京后,再一次品尝从民间带回来的玉米面窝头时,连连摇头:“还是上一次的好吃些!”
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康熙帝在皇宫每天都是吃山珍海味,第一次吃玉米面窝头时,好吃是理所当然的,至少玉米面窝头时很新鲜的东西。然而,第二吃品尝时,新鲜感没了,满足程度也就降低了。
用“看得见的手”来挽救“看不见的手”
从前,一个小镇上住着一些牧民。镇上有一块公有的草地,牧民主要靠在草地上养牛为生。
开始时,公有的草地向牧民免费开放。由于镇上的牛群比较少,草地足以满足所有牧民放牧的需要。这时,每一个牧民都想要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收入大于其供养成本,明显这是有利可图的一件事。
后来,镇上的牧民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牧民们养的牛越来越多,渐渐牛的总量已经是以前的几十倍了。然而,不幸的是,牛的总量虽然在增多,但公有的草地却由于过度放牧,逐渐变成了荒漠。没过多久,镇上的牛全都饿死了,牧民也移去了其他地方。
以上故事就是有名的“公共地悲剧”。在市场经济中,当无政府管制时,企业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像牧民一样,宁愿牺牲公有的财产例如环境为代价,而绝不会主动增加环保设备投资。这时,即使有一个企业从利他的目的出发,投资治理污染,而其他企业仍然不顾环境污染,那么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增加,价格就要提高,他的产品就没有竞争力,甚至企业会有面临破产的危险。我们说这样的状况,就是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是指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在很多场合下不能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不能达到市场的最优状态的情形。市场失灵的几种情况包括公共物品、垄断、外部性和非对称信息等。市场失灵,也就意味着市场机制的运转无法使社会资源达到最优配置,无法实现社会经济福利的最大化等社会目标,市场机制本身再也无法消除各种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不良的外在效应等。因此,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必须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来加以克服。
亚当·斯密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提出了“看不见的手”这一概念,即每个市场参与者在追求他的私利过程中,市场体系会给参与者带来利益,就好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指导着整个经济过程。相对于“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宏观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就提出了“看得见的手”的说法,认为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保持供需平衡、维护经济稳定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
社会经济的发展,光靠其中一只手发挥作用或片面强调其中一只手的作用,都是不行的,而必须“两手抓”。当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效率低下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就要给予调控,但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政府宏观调控要适时推出,否则将变成“闲不住的手”扰乱市场。
我们说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但问题的关键是对这两只手的功能与职责应当合理界定,明确各自应该抓什么、怎么抓。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看得见的手”可谓无处不在。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健全,大量可以由市场承担的职能已经还给市场,行政操控的力量逐步被削弱,“看得见的手”可控的经济资源越来越少。可这只“手”由于习惯了操纵市场,一下子闲下来实在有些不习惯,特别是不习惯在不操纵市场的情况下出政绩,不习惯在“小政府”之中过紧巴巴的日子。于是,某些地方政府隐藏幕后操纵土地价格,进而操纵房价,以期实现财政增收、GDP高增长的目的。于是政府的这只“手”就变成了“闲不住的手”。
“闲不住的手”的提法并没有太多理论成分,它只是反映了我们的某些地方政府无法消除的“乱伸手”恶习,反映了我们的政府还缺少服务市场经济的角色意识。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证宏观经济平稳有序的运行,必须管住这只“闲不住的手”,而使其认真履行“看得见的手”调节经济、监管市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几大职能。
经济学常识灯塔效应
由于公共商品没有市场交换,所以也不具有市场价格和市场价值,因此,消费者都不愿意一个人支付公共商品的费用而让别人来消费,西方经济学把这种现象称为“灯塔效应”。
在早期的英国,灯塔设施的建造和管理是由私人提供的。由于海上航行经常出事故,所以为了满足航海者对灯塔服务的需要,一些临海人家自己出钱修建了灯塔,然后根据过往船只的大小和次数向船只收费,以此来作为灯塔的日常维护费用,并获取一定的利润。
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灯塔的建造者逐渐发现过往的船只总是想方设法逃避缴费。他们或者绕过灯塔行驶,或者以自己熟悉海路为名干脆拒绝缴费。因此,建造者只能雇专人来看管灯塔,可他们没有执法权,就是碰上不交费的人他们也没办法。而且,增雇人手也增加了建造者的成本,慢慢地,他们就变得人不敷出了。于是,私人建造的灯塔也就陆续地关闭了。可是,海上航行对灯塔的需求是一直存在的,那就只能由政府出面来建设了。
政府经营灯塔让大家在刚开始时很高兴,因为过往船只不用自己交费了,好像节约了资源。但没多久大家就发现,这时的灯塔比私人经营时的损坏率提高了很多,由于是公家的东西,所以大家都不爱护,最后,政府花在维修上的费用要远远超过私人经营时的费用。而且从表面上看,虽然过往船只并没有交钱,但政府拨下来用于建造和维修的灯塔的费用实际上也是纳税人的钱。所以,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这部分资源的配置是没有效率的。这就是经济学中被广泛提及的研究的灯塔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