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也是一种最普遍的经济行为。夸张点说,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不断消费的过程,因此,消费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掌握一些消费现象背后蕴藏着的经济学常识,就能让我们少花不少冤枉钱,少走不少冤枉路。
你的消费,是否能拉动内需
一窝蜜蜂本来非常兴荣昌盛,它们整日大吃大喝,过着奢华的生活。但后来,有一位哲人教导他们说,不能这么挥霍浪费,应当厉行节俭。蜜蜂们听了哲人的话之后,认为非常有道理,就迅速贯彻落实,各个争当节约的模范。然而,结果却出乎预料,整个蜂群很快就衰败下去,从此一蹶不振。
在这个小故事中,隐含着这样一个道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对个人或家庭而言,勤俭节约是一种美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积累更多的财富;但对整个社会而言,节约就表示要减少开支,迫使厂商减少产量,辞退工人,从而使工人的收入减少,储蓄也随之减少,最终导致有效需求不足。这样一来,就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以及产量、就业的增加。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勤俭节约的美德,特别是当下我们正面临着越来越紧迫的能源危机,提倡节约就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应对措施。与此同时,社会也在努力倡导公民要树立节约意识,提倡建立一个节约型的社会。
大家也都知道,勤俭节约是人们积累财富最为常用的方法。一个家庭如果勤俭持家,减少浪费,便会增加自己的储蓄,这往往可以致富。但是,消费也确实是拉动需求的一种动力,而总需求又决定着国民的收入,需求的增加会刺激工厂增加产量,人们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进而使整个国家的收入增加,国家就会富强。从这个角度来说,节约对经济增长似乎毫无益处。因此,必要时,人们需要被鼓励消费。
当前,我国居民的高储蓄尚未转化为投资,而在某种程度上,居民消费需求的不足导致了大量商品的生产过剩,从而造成企业开工不足,失业人员随之增加,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增长。国家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措施来刺激消费以扩大内需,例如给公务员加薪、扩大“低保”范围以及提高“低保”标准等,但这些措施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人们应该认识到高储蓄的经济行为既对解决消费需求不足问题不利,也对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不利。
再次,在现实生活中提倡理性消费并不是一种浪费。尽管目前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总体已开始由节俭型转向消费型,人们对于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的意识显著增强,可是提倡建立节约型社会依旧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在现实社会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畸形的消费心理,例如,因面子需要和攀比心理所造成的炫耀性消费以及奢侈浪费等非理性消费的现象。
在我国一些大城市中,存在着一个叫做“都市新贫族”的群体,他们的薪水丰厚却基本上没有存款,工资刚刚到手就马上花掉,而且是用于支付服饰、化妆品、餐饮以及旅游等享受性消费和盲目消费,而一旦发生急需用钱的情况,就会立即陷入断粮的困境。所以,我们应该提倡理性消费,要理直气壮地反对社会上的浪费现象。
最后,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还有一些动因要厂家来实现。在现实社会中,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与厂商的理念有极大的关系,除了满足消费者的基本需求以外,创新产品同样能刺激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增加消费和国民的收入。
比如,中国的家电市场上积压了大批彩电,彩电的价格虽然一降再降,可是市场反应却非常冷淡。这种现象是由于当时大部分居民家中已普遍购买了彩电,整个彩电市场已趋于相对饱和所造成的。消费者不购买彩电,厂商也就不会继续增加彩电生产的投资,从而造成了市场疲软。
在这种情况之下,单纯地刺激消费或者刺激投资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企业必须要通过调整产品结构,让产品和需求结构相一致,即开发出新兴的替代品,让它和消费者潜在的市场需求结构相一致,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因此,我们说刺激消费是一种拉动内需的方式,但消费也应当倡导合理化,不能形成浪费。
经济学常识节俭悖论
节俭悖论是凯恩斯提出的一种经济理论,也称为“节约悖论”或“节约的矛盾”。
根据凯恩斯主义的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消费的变动会引起国民收入同方向变动,储蓄的变动会引起国民收入反方向变动。但根据储蓄变动引起国民收入反方向变动的理论,增加储蓄会减少国民收入,使经济衰退,是坏的;而减少储蓄会增加国民收入,使经济繁荣,是好的。这种矛盾就被称为“节俭悖论”。
1929年经济大萧条期间,德宾指出,“储蓄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自我毁灭过程”,对于这一点,凯恩斯也表示赞同,批评了节俭的储蓄者。凯恩斯甚至断言节俭将会导致贫困的“恶性循环”,并且警示人们“你们如果储蓄五先令,将会让一个人失业一天。”
但我们应当知道,凯恩斯提出“节俭悖论”的时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当时消费增加后,可以短期内通过增加工厂与工人的数量来增加生产,所以,鼓励消费既能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国民收入,也能提高个人收入。因此,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凯恩斯的“节俭悖论”是合理的。
一种赚钱的消费
一个年轻人对一个大富翁说:“我能给您介绍一桩可以赚50万欧元的生意吗?”
“当然,”大富翁说,“你说给我听听。”
“听说,谁如果娶您的女儿,您将送给他100万欧元。”
“没错。”
“我呢,娶她只要50万欧元。”
当你对一件商品所支付的价格低于你愿意支付的价格时,这部分剩余就叫做“消费者剩余”,它是吸引消费者争相购买的有效动力。
所谓“消费者剩余”就是指消费者从商品的消费中得到的满足程度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部分。在经济学中,这一概念是马歇尔提出来的,他在《经济学原理》中为“消费者剩余”下了这样的定义:一个人对一物品所支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所以,他从购买此物所得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他就从购买此物品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愿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可以称为“消费者剩余”。
我们也可以简单地把消费者剩余定义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在买东西时对所购买的物品有一种主观评价,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消费者剩余=消费者愿意付出的最高价格-消费者实际付出的价格。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一个大型的拍卖会上,有一件艺术品进行拍卖,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都出现在拍卖会上。他们每一个人都想拥有这件艺术品,但每个人为此付出的价格都有限,表示他们四个人的支付意愿。张三愿意用10000元,李四愿意用7500元,王五愿意用7000元,赵六愿意用5000元。卖者为了卖出这件艺术品,从1000元开始叫价。由于四个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要比1000元多得多,价格很快上升。当卖者报出8000元时,张三得到了这件艺术品。要注意的是,这件艺术品将归属于对该艺术品评价最高的买者。本来愿意为这件艺术品出10000元,最终张三用8000元买到,他心里感觉特别满足,他这种满足感在经济学中可以用一个术语来表示,那就是——消费者剩余(10000-8000=2000元)。
消费者剩余理论对于商家来说是借以笼络消费者的手段,它可以把一件商品的价格故意定得很高,然后再打折,以“让利促销”、“回馈老顾客”、“换季打折”等名目繁多的优惠幌子来招揽顾客。消费者如果看到500元的鞋子,现在300元就能买到,就会觉得省了很多钱,于是纷纷抢购。
从企业角度来讲,要获得竞争力,就应该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价值。著名的经济学家张维迎曾说:“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为消费者创造剩余价值的竞争”。因为消费者剩余是指其意愿付出最高价格与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实际价格之间的差。消费者剩余越高,消费者从中得到的益处越多,就越愿意消费该种商品。在市场竞争中,只有为消费者提供更大、更多、更优越的产品或服务,企业才会拥有不同于同行或是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力,而这些能力具体表现在技术的创新、组织的构造、企业文化的建设以及资金运营等各个方面,以形成企业的响应能力、战略决策能力、核心生产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品牌构建能力以及核心服务能力等各个方面的有利因素,最终形成,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样往回推演,开发和满足消费者剩余似乎更加重要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并不总是能够得到消费者剩余的。在竞争不充分的情形下,厂商可以对某些消费者提价,使这种利益归厂商所有。更有甚者,有些商家所卖商品并不明码标价,消费者去购买商品时就漫天要价,然后再与消费者讨价还价。消费者要想在讨价还价中获得消费者剩余,在平时就必须注意观察各种商品的价格和供求情况,在购买重要商品时甚至要货比三家并与其卖主讨价还价,最终恰到好处地拍板成交,获得消费者剩余。
经济学常识戈森第二定律
戈森原始德国政府的一名小职员,以“经济学界的哥白尼”自诩。他在《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及人类行为的准则》一书的序言中指出:“哥白尼为了解释关于天体总和的规律所成功完成的事,正是我在解释关于地球上人们关系的规律所完成的事。我已经成功发现了使人类赖以生存并支配人类进步的那种力量,以及这种力量作用的法则及其一般形式。为了尼论上力。这样往回推演,开发和满足消费者剩余似乎更加重要,但直到临死前,他的书只售出了一本,为此他愤而停止发行,将书予以销毁,自己也郁郁而终。
然而就在这个当时无人赏识的书中,戈森第一个比较完整而系统地论述了以消费者心理感觉为基础的效用价值理论,并提出了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两条定律——戈森第一定律和戈森第二定律。
戈森第二定律是指,理性的人把支出花在各种产品时,要达到某一点,在这一点上,花费在每一种产品上的最后一单位货币与花费在其他任何产品上的最后一单位货币,取得的效用相同。这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去随意选择物品来满足自己的某个需要,但他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它,那么为了让他享受的总量达到最大,不管各种享受的绝对程度是如何不同,他在消费停止时,各种需求的满足程度,也就是他的各种享受程度都相等。
买涨不买落的预期消费
有一天,孤儿院的院长交给一个孤儿一块石头,让他第二天早上拿着这块石头到市场去卖,但前提是不管他人怎样提高价钱,都绝对不能卖。孤儿记住了院长的话,第二天天一亮,他就拿着石头蹲在市场的一个角落,来来往往的很多人看到孤儿“展销”的石头,都停下脚步,驻足观望,而且好多人都表示要购买。随着围观的人逐渐增多,石头的价格也被越抬越高。晚上,孤儿把在市场上见到的情况告诉院长,院长让他明天继续拿着石头到黄金市场去“展销”,出乎孤儿意料的是石头的价格竟然比昨天还要高出10倍,孤儿兴奋不已。接着院长又让他拿着石头去宝石市场,天啊,石头的价格又翻了10翻。可是,孤儿还坚持着不卖,于是人们争相议论,说这石头可能就是举世罕见的珍宝。
其实,院长给孤儿的石头,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可孤儿拿着它换一个交易场所,就让石头的“身价”倍增,而且还越来越高,这是为何?对于这一现象,只要站在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那就不难理解了。孤儿的石头,只是人们常见的普通的石头,院长也知道消费者不是傻子,但他却抓住了消费者的心思:没有人敢拿一块普通的石头出来“展销”,除非他是傻子。于是,当孤儿拿着石头“展销”时,人们都在心理上认为这肯定是好东西,要不是好东西,谁还会拿出来啊。所以在互相争夺中,石头的价格就越来越高了。院长的这种做法既影响了需求,又影响了供给,同时还利用了人们买涨不买落的预期消费心理。
所谓“消费预期”,就是指消费者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它对人们的经济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人们会依据自己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做出自认为英明的经济决策。
近年来,在米、面、油等食品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出现了抢购风潮;而在汽车价格一路下滑的情况下,很多人却在观望,持币待购。
从表面上看,这些现象和需求定理不一致——价格和需求量并非反方向变动。事实上,这两种现象正是需求定理在起作用,只是在“价格”与“需求”之间要加上“预期”这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