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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慢慢来,让灵魂跟上来(6)

我是图书馆的常客,从去年年终上海市图书馆给我发了一封邮件这件事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邮件中说我平均四周去一次图书馆,借阅了48本图书,超过了73%的读者,他们根据我借阅图书的类型,颁发给我一枚“文青勋章”。收到这封邮件我倒没有自得的感觉,反而觉得有趣:“咦,‘上图’今年还多了一个阅读总结的服务嘛,蛮好,蛮好。”

我去图书馆的历史可谓不短,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至今已经十余年了。那时我的课余活动还很丰富,除了看连环画、丢石子、跳皮筋、打乒乓球、当班干部训别人,还和男孩子在黄土操场上抱着厮打,弄得操场尘土飞扬、自己风尘仆仆才回家,不像现在过得这么单调,除了上网就是看电影。那时我没有24小时热水、一个人住的家,只有烧一大堆木头才能有一锅热水,四个人抢着洗澡、一起吃晚饭的家。那时的图书证还是一个有十页左右的小本本,而不是现在的一张轻薄方便的磁卡。那时互联网还没有普及,图书馆也没有联网,既不能在网上进行借阅查询,也不能在网上续借,而是在每一本书后面都安了一个小袋子,插着一张长形纸板,上面记录着诸如“1996.1.24—2.18张晓红,1996.2.25—3.24李明”这样的借阅信息。那时我还没有去过大城市,只从一个小而破、书又少的乡村小学图书馆里借书,不像现在去过北京图书馆,住在上海街道图书馆附近,在上海的250多个图书馆自由借阅。上海图书馆不仅发邮件提醒我图书到期,到了年底还总结我的阅读量,颁发给我文青勋章。那句广告语怎么说来着,“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不变的是我对图书馆的执着。

二、只要有书,就有快乐;只要读书,就会幸福

为什么我会对图书馆如此执着?有的时候我会就这个问题进行层层的自我剖析,像手里握着一把手术刀一样给自己动刀子。

脑子里关于阅读的最早记忆,是六岁那年,在一个冬天的早上留下的。那天的阳光特别温暖,我那干瘦衰老的太爷爷躺在一张藤条编的躺椅上看书,躺椅则张开细细的四条腿躺在太阳照耀的晒谷场上。我蹦蹦跳跳地从他身边走过,瞥了这场景一眼:好太阳,打开的书,太爷爷架着眼镜眯缝着眼睛,古旧而舒服的藤条躺椅,一切都是暖暖的。于是我停下来,歪着小脑袋看了一眼他手中的书,觉得书啊、字啊、读书啊,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神奇魔力,可以让人快乐、满足。对此童年记忆我持怀疑的态度,因为我懂,记忆常常背叛人,所以不确定这个画面是否真实可靠,是我杜撰出来的也不一定。不过最后我选择相信,因为那年冬天不经意的一瞥,我的脑子里被种下了一颗阅读的种子。所以想让一个孩子喜欢上阅读的方法,也许除了像犹太人那样在书上点一滴蜂蜜,然后告诉孩子书是甜的,还可以让他看看别人在冬天躺着晒着太阳、读着书的快活模样。

过了一两年,我太爷爷去世了,我也认了几百个字,再后来不知怎么这本书就到了我手里。那本书是白话文的《聊斋》故事,翻上几页就会看到黑白色的插画,其实就是连环画,公子小姐、狐仙鬼怪一律画得俊美,只有一个陆判官画得凶神恶煞,大胡子有点骇人。当时觉得那些故事很有趣,虽然有好些字我不认识,但是并不妨碍我沉迷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画皮》《鲁公女》《王六郎》,现在还依稀记得这几篇故事里配的连环画的模样。那年冬天的一幕以及后来得到的那本《聊斋》,让我形成了某种有点奇怪的认知:只要有书,就有快乐;只要读书,就会幸福。

三、因为压抑,所以疯狂

在我们乡下,如果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主动帮助父母干活,愿意分担家里的农活,比如做饭、洗衣、打扫以及跟着父母上山、下地干活,体恤父母,勤快、乖巧又学习努力,成绩优良,那么就常常会被亲朋好友夸赞为“懂事的好孩子”。这样的孩子也会被当成人们教育孩子的范例:“你看,谁谁家的孩子多懂事啊,你要是有人家一半懂事,我就知足了。”而我就是这类家长口中“懂事的好孩子”“谁谁家的孩子”。但是我长大以后回顾童年、少年时期,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所谓的青春叛逆期,一直三角形般稳定地成长。

农村的贫穷和家务活让我早熟,甚至养成了过度体谅大人,过度压抑自己需求的作风。为了不给大人添麻烦,我总是很独立、很懂事,几乎没有张口向父母讨要过课外书、文具之类自己很想要的东西,在寄宿学校里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生了病也不用大人陪着我去看医生。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让爸爸给我做一个小书架,然后给我买几本课外书,但是始终未曾开口。小学到高中这个阶段,我阅读的所有课外书不是向同学借的就是从图书馆借的。有人说,小的时候缺什么,长大以后就特别喜欢占有什么。也许是因为小的时候对书籍的渴求没有得到满足,一直处在一种自我压抑的状态,所以长大以后自我补偿的心理就很明显。我的人生梦想之一就是有个18平方米的书房,四面墙摆放装满书的书架,满满当当好几百本书,我想看什么书就有什么书。当然这个梦想并没有实现,所以去图书馆就成了这种补偿心理折中后的表现。

我既不需要花钱买或者租大房子,也不用花钱买书,更不用花时间、精力整理和维护我拥有的书,只要跑进图书馆,让自己置身于图书馆一排排的大书架下,看着密密麻麻排列整齐的书,我就会怦然心动,陶醉不已。“啊,这些书都是属于我的”,这种美妙幻觉迅速击中我,我享受了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虽然明知虚幻又短暂,但还是觉得很享受。这与我一打开kindle3,里面有几十本甚至上百本电子书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为什么会不同,我也不明所以,反正看着这么多实体书,体积就让我飘飘然了。

四、不在乎是否有用,只在乎现在拥有

大学毕业后我陆陆续续买了一些书,因为没有书架,也因为家里小,我就把房东原本放衣服的壁橱拿来放书,估计就几十本的样子,就这么点书有的我还没有看完或者还未拆开包装开始看,原因多少显得可笑:多年跑图书馆的习惯让我更愿意看图书馆借来的书,而不是自己买来的书,也许真的应了那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买下很多书,没有看,既舍不得丢掉,也不愿意送人,只是存起来,这样的人应该有很多。豆瓣上有个“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的小组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该组专门讨论藏书的甜蜜与哀愁,目前小组人数超过18万,小组介绍里写着:买书时总有一种囤积的热情。

这世间囤积什么的人都有,有囤积红酒、钱币、艺术品、高级丝巾的富豪,也有囤积各地地图、铁皮笔盒、电影海报、旅游景点门票的普通老百姓。

一位女朋友的婆婆,喜欢储存各种各样的调料,她有好几个柜子用来装自己从各处搜寻来的“好东西”,单单各种品牌和包装不同的酱油、番茄酱就有好几大瓶,更别提做印度菜、泰国菜、川菜、粤菜的调料了,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我想起一些拼命买漂亮衣服、漂亮鞋子、漂亮包包却不怎么用,只是储存起来,偶尔赏玩的女人,像我认识的一些女朋友,还有《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还有《欲望都市》中为鞋发狂的凯莉。费尔明娜买了超过100双漂亮名牌鞋子,这100多双鞋子不仅占据了她家的半壁江山,还用掉了她挣来的大部分银子。她在35岁时,因跟男朋友分手没房可住,被迫搬家,当时银行账户只剩下900多块,既贷不到买房的钱又租不起新房,这时她才惊觉自己花在鞋子上的钱可以付房子的首付了。

对物的占有是不是人的天性中不可剔除的欲望?《圣经》中说上帝为了告诫以色列人,在西奈山的山顶亲自传达给摩西十条戒律,并将其刻在石碑上。其中第十条是:“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将《十诫》拍成十个短篇,其中第十篇《遗产风波》(也有人叫《邮票》)讲了两兄弟处理过世的父亲留下的邮票的故事。他们的父亲一生都痴迷于集邮,一辈子省吃俭用,留下了好几大本集邮册。刚开始兄弟俩只想卖个二三十万,后来得知这些邮票价值连城,可以买好几栋楼,于是放弃了原本要做的事情,给收藏室安装了警报器,窗户装上铁栏,买来一条大狼狗,整天守着那些邮票。父亲死之前一直在寻找一套意大利的蓝、黄、红三色飞船邮票,但至死都没有弄到“红色飞船”。

兄弟俩打听到有一位邮票商可以弄到红色飞船邮票,但邮票商说有这枚邮票的人不卖只换,因为无价之宝是不出售的。邮票商说他非常爱自己的这枚红色飞船邮票,不过他女儿的肾坏了,他爱女儿胜过爱这枚邮票,只要能给他女儿换肾脏,就可以把这枚邮票给两兄弟。刚好哥哥有与邮票商的女儿匹配的肾脏,于是哥哥决定切一个肾来换这张邮票。可做手术的当天夜里,两兄弟收藏室窗户的铁栏被电锯割断,所有的邮票被盗窃,继而两兄弟开始相互猜疑。最后得知错怪彼此,是邮票商伙同别人干的,于是两兄弟重归于好。

这个故事我很喜欢,不仅仅讲了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建立与坍塌,也讲了人对物的占有与控制。电影开始没多久,两兄弟在父亲破旧的家中整理他留下的遗物,弟弟问哥哥:“告诉我,是什么令一个人如此贪婪,如此专注于拥有东西?你应该知道,因为你也喜欢拥有东西。”哥哥答:“不,我是在用东西,我喜欢舒适的生活。”人们常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我想更普遍的现象是:“不在乎是否有用,只在乎现在拥有。”

我每次去逛超市,就算之前列了一张购物清单,一结账时还会发现自己买了一些清单上没写又不经常使用的东西。在打折的商场兜一圈,看一看疯狂购物的人们的模样,你就明白世人是多么迷恋“拥有”的感觉。但拥有是另一种负担,拥有什么就被什么所奴役,拥有什么就害怕失去什么,一旦害怕失去就会去竭力保全。像兄弟俩有了父亲传下来的价值连城的邮票,就把自己喜欢的事情都放到一边,整天守着邮票,为了得到一张邮票失去了一个肾脏,甚至一度失去对彼此的爱与信任。同样,你有很多书,你的空间就要被书占据,你的时间和精力就要用来读书、整理书、打扫书上的灰尘。房子、车子、化妆品、包包、衣服、鞋子……甚至爱人、孩子无一不如此。

刘瑜在《独身主义的诱惑》一文中有段话我很喜欢:“我的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人占有得越多,就被占有得越多。说得多好啊!比如你有一个房子,得,下半辈子就忙着还贷款吧。婚姻其实也是一样,为了占有一个人,你被占有了多少啊?”说得多对啊!在美国大学任教的慧敏大师说:“‘无所有’不是说一无所有,而是指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觉得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放下一切离开,才是真正的自由。”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的人就会真的有完全的自由吗?“无所有”的人心灵就真的能彻底自由和轻逸吗?若完全剔除掉人对物、对爱的占有欲,人就会快乐吗?对这些,我持怀疑态度。

我想,人终究要死,相比一无所有死去的人,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被物、爱人、孩子占有会更幸福一些吧。

五、阅读是赏心乐事一桩

扯了这么多被物所奴役的话题,我继续说回图书馆,什么样的人会去图书馆呢?一是真的觉得拥有书籍是一种负担的人;二是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准备诸如司法、注册会计师、英语四六级等考试的人;三是想拥有书但没钱买书,也没地方囤积书,只想去图书馆享受“短暂拥有感”的人;四是真的将读书当成人生乐事的人。我基本上属于后面两类,和最后一类最像。

我始终认为阅读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就像《毛姆读书随笔》中说的那样:读书是一种享受。但前提是你喜欢读书。我这里谈的读书不是你为了获得专业知识去读书,而是读你喜欢的书,这些书既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也不能帮你谋生,既不会教你怎样驾船,也不会教你怎样修机器,却可以使你生活得更充实。

关于读书的好处,毛姆写了很精彩的两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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