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跟妻子儿女在家快快活活地过了大约五个月的日子,要是我当时懂得怎样才算是我的好日子就好了。我离开我那可怜的妻子时,她的肚子又大了。我接受了一份待遇优厚的邀请,到载重三百五十吨的“冒险号”大商船上当了船长,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对航海非常熟悉。另外,尽管有时也可以干干本行。但我对在海上做外科医生这样的工作已渐渐地感到厌倦了,于是我就招了一位技术熟练的年轻医生罗伯特·漂尔佛伊到船上来担任外科大夫。一七一〇年八月七日,我们从朴次茅斯扬帆起航。十四日,在田纳瑞夫岛遇到了布里斯托尔的坡可克船长,他那时正要到坎披契湾去采伐洋苏木。十六日,一场风暴把我们吹散了。以后我回到家才听说他的船沉没了,除一名船舱的服务员之外,无一人幸免。这人很诚实,是位优秀的海员,不过有点固执己见,因此他和另外的一些水手一样毁灭了自己。如果当时他听了我的话,也许这时候也同我一样平平安安地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了。
我船上有几名水手患热病死了,所以我不得不在巴巴多斯和背风群岛招募新水手,雇我的商人曾经指示我在这两地做短暂停留。可我不久就懊悔不已,因为事后我发现这些新水手中大部分人都做过海盗。我船上一共有五十名水手,雇主的吩咐是,要我到南洋地区同印度人做生意,并尽可能地发现一些新的生意渠道。我招募来的这帮恶棍把我船上的其余水手全都拖下了水,他们一起策划了一个阴谋,要夺下这船,并且把我囚禁起来。一天早上,他们动手了,冲进船舱就把我的手脚捆了起来,并威胁说,只要我动一下,就把我扔到海里去。我对他们说,我是他们的俘虏了,愿意听话。他们就强迫我发誓表示就范,然后给我松绑,只用一根链子将我的一条腿拴在床跟前。他们在我的门口设了一个岗哨,而且枪弹上膛,只要我企图脱身,就开枪把我打死。他们把吃的和喝的给我送到下面的舱里来,自己开始指挥这船上的一切。这些人的计划是去当海盗,抢劫西班牙人,不过他们还得等纠集到更多的人时才动手。他们决定先把船上的货物卖掉,然后去马达加斯加招募新手,因为我被囚禁起来之后,他们中已经死了几个。他们航行了好几个星期,同印度人做了一些生意,可是我一直被严严实实地禁闭在船舱里,就不知道他们走的是哪条航线了。他们一再威胁说要把我弄死,我也就认为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了。
一七一一年五月九日,一个名叫詹姆斯·威尔契的人来到我所在的船舱里,说是奉他的船长之命来放我上岸。我向他哀告,却毫无结果,他也不肯告诉我他们的新船长到底是谁。他们让我把最好的一身衣服穿上,那其实是一身新衣服,又让我带了一包内衣,可是除腰刀之外不准我带任何武器。就这样,他们逼我上了一艘长舢板。不过他们还算讲点文明,没有搜查我的口袋,那口袋里放着我所有的钱和其他一些日常用品。他们划了大约有一里格,随后就把我丢到了一片浅滩上。我求他们告诉我这是什么国家,他们却一起发誓,说他们和我一样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只说这是船长(他们这么称呼他)的主意,船上的货卖光了,一见有陆地,就把我赶下船去。他们立刻将船划了开去,倒还劝我赶紧走开,要不然潮水涌来就要把我吞没。就这样,他们和我告别了。
我在这荒凉的境地朝前走着,一会儿倒也走上了坚实的土地。我在一处堤上坐下来歇歇气,考虑我最好该怎么办。稍稍缓过劲儿来之后,我就进入了这个国家,决定一碰上什么野人就投降,用些手镯、玻璃戒指以及别的玩具向他们讨买一条性命,这些玩意儿当海员的在那样的航海途中总要带着,而我倒也带了几件在身上。这儿的土地被一长排一长排的树木隔着。树并非人工种植,而是天然地长在那儿,没有什么规则。到处是野草,还有几块燕麦田。我十分小心地走着,生怕受到突然袭击,或者突然有一支箭从身后或两边飞来将我射死。我走上了一条由人践踏出来的路,看见上面有不少人的脚印,还有一些是牛蹄印,不过多数是马蹄印。最后我在一块地里看到了几只动物,还有一两只它们的同类在树上坐着。它们的形状非常奇特、丑陋,让我感觉到几分不安,所以我就在一处灌木丛后面躺下来,把它们看个仔细。其中有几只往前一直走到了我躺着的地方,这使我有机会把它们的样子看得清清楚楚。它们的头部和胸脯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毛发,有些鬈曲、有些挺直。它们长着山羊一样的胡子,脊背上和腿脚的前面部分都长着长长的一道毛,不过身上其他地方就光光的了,所以我倒能看到它们那浅褐色的皮肤。它们没有尾巴,臀部除了肛门周围以外也都没有毛,我想那是因为它们要坐在地上,大自然才让它们在那儿长些毛以保护肛门的吧。这种坐姿它们常常采用,有时也躺下,还经常性地用后腿站立。它们爬起高树来像松鼠一样敏捷,因为它们的前后脚都长着尖利如钩的长爪。它们时常蹦蹦跳跳,窜来窜去,行动极其灵活。母的没有公的那么大,头上长着长而直的毛发,除了肛门和阴部的周围,身上其他地方就都只有一层绒毛。乳房吊在两条前腿的中间,走路时几乎常常要碰到地面。公兽和母兽的毛发都有褐、红、黑、黄等几种不同的颜色。总之,在我历次的旅行中,我还从未见到过这么让我不舒服的动物,也从来没有一种动物天然地就让我感到这般厌恶。我想我已经看够了,心中充满了轻蔑和厌恶,就站起身来走到了原先那条人行道上,希望顺着路走去,最终能找到一间印第安人的小屋。我还没走多远,就碰上了一只这样的动物实实地挡在路上,并且直冲着我走来。那丑八怪见到我,就做出种种鬼脸,两眼死盯着我,就像看一件它从未见过的东西。接着它走过来靠我更近了,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想伤害我,它一下抬起了前爪。我拔出腰刀,用刀背猛击了它一下,我不敢用锋利的一面砍它,怕当地居民要是知道我砍死或砍伤了他们的牲口会被激怒。那畜生吃了这一记就一面往后退去,一面狂吼起来。这一下马上就有至少四十头这样的怪兽从邻近的地里跑过来将我团团围住,它们又是嗥又是扮鬼脸。我跑到一棵树干底下,背靠着树,一面挥舞着腰刀不让它们靠近我。有几只该死的畜生抓住了我身后的树枝蹿到了树上,从那儿开始往我的头上拉屎。我把身子紧贴在树干上,总算躲了过去,但差点儿被从四周落下来的粪便的臭气闷死。
正当我痛苦不堪的时候,我看到这些畜生忽然全都飞快地跑开了,于是我就壮着胆离开那棵树,继续上路,一面心里在想,会是什么东西把它们吓成这个样子呢?可是当我往左边一看时,却看到了地里有一匹马在慢悠悠地走着。原来虐待我的那些畜生比我先看到了它,所以全都跑了。这马走近我身边时,先是小小地一惊,可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它对着我的脸一个劲儿地看,显然非常惊奇,它看看我的手,又看看我的脚,围着我走了几圈。我本想继续赶路,它却硬挡在那儿,不过样子倒很温和,丝毫没有要硬来的意思。我们站在那儿互相盯着看了半天,最后我竟壮起胆子,摆出职业骑师驯野马时的架势,吹着口哨,伸手要去抚摸它的脖子。可是这只动物对我的这番好意似乎不屑一顾,它摇摇脑袋皱皱眉,轻轻地抬起右前蹄把我的手推开了。接着它又发出了三四声嘶叫,可每次音调全不一样,我不由得觉得它那是用自己的什么语言在跟自己说话。
正当我和它这么相持不下的时候,又有一匹马过来了。它很正规地走到第一匹马的跟前,互相轻轻地碰了碰右前蹄,然后轮流嘶叫了几声,声音各不相同,简直像是在说话。它们走开去几步,像是要一起商量什么事,又肩并肩地来回走着,仿佛人在考虑什么重大事件,可是眼睛又不时地转过来朝我这边看,好像在监视我,怕我会逃跑似的。看到没有理性的畜生的这种行为举止,我非常惊讶,不由得推断,马都这么有灵性,要是这个国家的居民具有了相应的清醒的头脑,他们一定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了。这一想法给了我不少安慰,我因此决定继续往前走,直到我找着房屋或村庄,或者碰到个把当地的居民,那两匹马愿意谈就随它们在那儿谈吧。可是第一匹马(那是匹深灰色斑纹马)见我要悄悄地溜,就在我身后长嘶起来,那声音极富意义,我都觉得我明白了它是什么意思。于是我转过身走到它跟前,看看它还有什么指示,一边却尽量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因为我已经开始感到有几分痛苦,不知道这场险事到底会怎样收场。读者也不难相信,我是不大喜欢我当时的处境的。
两匹马走到我跟前,非常认真地端详我的脸和手。那匹灰色马用右前蹄把我的礼帽摸了一圈,弄得不成样子,我只得脱下来整理一下后重新再戴上去,它和它的伙伴(一匹栗色马)见此似乎非常惊讶。栗色马摸了摸我的上衣襟,发现那是松松地在我身上挂着时,它俩就露出了更加惊奇的神色。它摸摸我的右手,手的颜色和那柔滑的样子似乎使它十分羡慕。可是它又将我的手使劲地在它的蹄子与蹄中间猛夹,弄得我不得不大叫起来,这么一来,它们倒又尽量温存地抚弄我。它们看了我的鞋和袜感到十分困惑,不时地去摸一摸,又互相嘶叫一阵,做出种种姿势,倒像是一位想要解决什么新的难题的哲学家。
总之,这两只动物的举止很有条理、很有理性,观察敏锐而判断正确,所以我到最后都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它们一定是什么魔术师,用了某种法术把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见路上来了个陌生人,就拿定主意来寻他开心。要么或者真的是吃惊了,见到一个人,无论服装、外形与面貌也许都和生活在这么遥远的一个地方的人完全不同。我觉得这么推断很有道理,就大着胆子对它们说了以下的话:“先生们,如果你们是会变戏法的人——我想你们一定是的,你们肯定什么语言都能懂,所以我要冒昧地告诉两位阁下,我是一名可怜的、不幸的英国人,遭遇不幸漂到你们这海岸上来了,我请求你们中哪一位允许我骑到背上,就像是骑真的马一样,把我驮到某个人家或者村庄,那样我就有救了。为了报答你们的恩惠,我把这把刀和手镯当礼物送给你们(说话间我就把它们从口袋里取了出来)。”我说话时,这两只动物一声不响地站在那儿,似乎在极用心地听我说。我说完之后,它们互相嘶叫了好一阵子,仿佛是在进行什么严肃的谈话。我清楚地感觉到它们的语言很能表达感情,那词儿不用费多大的劲儿就可以用字母拼写下来,比拼写中国话还要容易。
我不时地可以分辨出有一个词是“耶胡”,它们把这词儿反复地说了几遍,虽然我猜不出那是什么意思,可当这两匹马忙着在那里交谈的时候,我就试着在嘴里练习起这个词来。它们的交谈一停止,我就壮了胆子高声地叫了一声“耶胡”,同时还尽量地模仿那种马嘶叫的声音。它俩一听,显然都十分吃惊,那灰色马还又把这词儿重复了两遍,意思好像是要给我正正音。我就尽力跟着它学了几遍,虽然还远谈不上尽善尽美,但发现每一次都有明显的进步。接着那栗色马又试着教我第二个词儿,可是比第一个的发音难多了。按照英语的拼写法,它可以拼作Houyhnhnm(慧骃)。这个词我说得不如前一个成功,可又试了两三次之后,也好多了。见我有这样的才能,它们都显得非常惊讶。
又谈了一些话之后(我当时推想可能与我有关),两位朋友就分手了,同样又行了互相碰碰蹄子的礼节。灰色马示意我在它前头走,我想我在找到更好的向导之前还是依了它好。我一放慢脚步,它就会叫“混,混”。我猜到它是什么意思,就竭力设法让它明白,我累了,再快就走不动了。于是它就停下来站一会儿,让我歇歇脚。
二
大约走了三英里路之后,我们来到了长长的一座房子前面。房子是先用木材插在地上,再用枝条编织建成的,房顶很低,上面盖着草。这时我开始感到少许安慰,就把几件玩具(旅行家们通常带一些这样的玩意儿把它们当礼物送给美洲等地的印第安人)拿了出来,希望这户人家的人会因此而友好地接待我。那马对我做了一个姿势要我先进去,这是一间很大的房间,光光的泥土地面,一边是整整一长排秣草架和食槽。房间里有三匹小马和两匹母马,都不在吃料,有几匹倒是用屁股坐在那儿,这叫我非常惊奇;可让我更加惊奇的是,剩下的那几匹在那儿做家务事。看上去它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牲口,可是却证实了我起初的那个推测:一个能把野兽教化成这样的民族,其智慧一定超过世界上所有的人。灰色马随后就跟了进去,这样,其他的那些马就没有能够虐待我,否则,我也许要吃些苦头。它以一种威严的姿态对它们嘶叫了几声,它们则报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