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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设法过冬

一九四三年秋,上海。

无心在一座无名荒山里度过了整个夏季,因为荒山里人少食多。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吃了很多田鼠与蝙蝠,唯一一次遇到不幸,是睡觉的时候被野猪啃了一口。

夏季结束之后,山里的天气渐渐变得不适宜人居,于是他拎着一只帆布旅行袋下了山。有车坐车,有船坐船,他糊里糊涂的到了上海。抗日战争打了六年,战况很不分明,到处都不太平,倒是大都会里更安全。在一间小小的公寓里面,无心找到了容身之处。

一套公寓共有三间房屋,分别出租给了三位落魄的单身汉。一位是个小犹太,没有国籍;一位是个老白俄,没有祖国;无心作为第三位,没有财产。

去年他也曾经挣到过一大笔款子,可是他的人生无边无际,简直无法计划经营,所以采取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活法。如今将仅有的一点余钱交到房东手里,他拿着钥匙进了自己的小房间。一丝不苟的关上房门,他慢慢坐在吱嘎作响的铁架子床上,终于是一无所有了。

房里有个小洋炉子,炉膛里面挺干净,显然是三季没用过了,就等着入冬。无心虽然在山里混了许久,但是并未和现实社会脱节。战事日益激烈,煤炭一天一个价钱,凭着他的资本,连饭都吃不上,怎会有钱买煤?

无心一想起自己的衣食住行,就恨不得钻进地下,效仿蟒蛇冬眠。一动不动的坐在床上,他没有呼吸也没有表情,甚至心中都没有心事。怔怔的望着前方白墙,他百无聊赖的消耗着无尽时光。

木雕泥塑似的从下午坐到翌日晚上,最后还是难耐的饥饿催动了他。他懒洋洋的站起身,心想单是坐着也不成,还是得行动,还是得设法过冬。

摸黑走过去打开电灯,他把一只手举到了小灯泡前。长久的忍饥挨饿让他消瘦了,然而皮肉并未干枯松懈,而是渐渐硬化,似乎要与骨骼融为一体。在灯光下,他单薄的手掌呈现出了蜡质的半透明。缓缓的把另一只手也抬起来,他往墙壁上投了个手影。影子大鹏展翅,是只雄鹰。自得其乐的笑了一下,他又双手合作,映出了一只模模糊糊的狗头。

然后把手伸进怀中,他摸出了一张纸符。轻轻一拍电灯开关,他在骤然降临的黑暗中捏住纸符两端,“嚓”的一声撕成两半。一股子寒气随着破裂声音窜上他的鼻端,他的小喽啰在黑暗中幻化出了影子。

小喽啰看起来只有八九岁大,做着白衬衫背带裤的小学生打扮,衬衫很白,所以显得胸前一滩鲜血很红,一侧的耳朵脖子也是血肉模糊,永不愈合。

他叫小健,放学的路上不听话,跑到大马路上跳舞给保姆看,结果一辆电车刹车不及,当场把他碾死。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他也算是一奇,死后竟成了个漂泊无依的小鬼,并且结结实实魂魄不散。作恶的本事他没有;恶作剧的主意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礼拜之前,他竭尽全力的搬运了一点火苗,想要去吓无心一跳,结果反被无心当成试验品练了手。无心花了十年时间学画符,成绩相当之差,但还是把他封在了一张纸符里。

七天之中,无心忙着找房安身,只能忙里偷闲的偶尔放他出来,当他是个小朋友。小健很不愿意被他关押,可还是立刻就认他做了大哥,因为无心看得见他,能和他说话。自从他被电车轮子碾过之后,已经连着两年没人理睬他了。

将一只血迹斑斑的小手拍向无心的大腿,小健仰起头笑嘻嘻:“大哥哥,你有房子住了?”

小手只是一个凄惨的影子,还停留在横死时的模样。畅通无阻的掠过了无心的身体,只留下一抹似有似无的寒意。

无心转身走到了小窗户前,推开窗扇探出脑袋。窗下是一条繁华的小街,油炸臭豆腐的味道一直向上冲到三楼,冲进了他的鼻端。

小街对面矗立着一座巍峨的大厦,从无心的角度望出去,可以看到无数灯火通明的后阳台。大厦里面也是公寓房子,不过价值极高,非得阔人才有资本入住。有女仆站在阳台里面淘米择菜,也有老爷少爷坐在阳台上读报喝茶。无心嗅着空气中似有似无的饭香,忽然起了劫富济贫的心思。

当然,凭着他的本领,去打劫肯定是不成。扭头看了看飘在自己肩上的小健,他心中像开水冒泡似的,咕嘟咕嘟的起了坏主意。弯腰从墙角捡起前任租客留下的空酒瓶,他把酒瓶横放在窗台上一转。酒瓶原地转过几圈之后,细长的瓶嘴向窗外定了方向。无心顺着瓶嘴一瞧,正看到了一面紧挨着后阳台的大玻璃窗,窗子没有拉拢窗帘,可见里面灯光辉煌,正是一户很富足的人家。

无心点了点头,心想:“就是它吧!”

与此同时,对面楼中享受着辉煌灯光的马家姐弟,莫名的一起打了个冷战。

马家姐弟是一对龙凤胎,当初他们的母亲怀孕之时,有经验的老妈妈看了她的形容举止,都认定腹中该是一对双生女。不料其中一位比较狡猾,居然在胎里男扮女装。马老爷偶然灵感发作,提前为女儿们拟出了一对野心勃勃的名字。及至孩子出世,真相大白,他一时失落,索性将错就错;于是女婴理直气壮,大名叫做赛维,是要赛过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男婴含羞带愧,大名叫做胜伊,是要胜过英国女王伊利莎白。

马家在北京城中也算大户,成员十分复杂。赛维和胜伊因为是同胞的姐弟,所以在大家庭中分外亲近。时光易逝,转眼间他们进入了青春发育的时期,虽然生活优渥、营养充足,但是统一消瘦的如同野狗一般。赛维升入比利时女中,成绩介于平凡与糟糕之间,唯一的事业是舞动着两条细胳膊打排球,没有男朋友,只有女朋友。而胜伊尽管体态几乎类似豆芽,却有一颗早熟又骚动的心灵,常年在各大女校门口徘徊。可惜凭着他小鸡崽子似的风采,根本不能打动少女的芳心。以至于他在女校周边踏破铁鞋,不但一点罗曼司都不曾发生,反倒落下了个不甚光彩的外号,人称马浪蹄子。

这样一对无人问津的姐弟,浑浑噩噩的混到中学毕业。从此无所事事,越发游手好闲。在家里混了一年半载,他们合谋向父亲敲了一大笔钱,以探望姑母为名离开北京,跑来了上海。

此刻坐在吊灯下的羊毛地毯上,赛维正在和胜伊算账。两人在上海肆无忌惮的挥霍了一阵子,如今闹起了经济危机。赛维自认为比胜伊更有头脑,于是想要和他分家,从此各花各的,谁先空了手,谁就回北京去。反正公寓房子是租了半年整,足够他们住了。

赛维剪着齐耳的短发,头发先前是烫过的,剪过之后还可以看到焦黄的发梢。穿着长裤盘腿而坐,当着自家兄弟,她大模大样的低头数钱。马家的孩子说起来是成长在锦绣丛中,其实一个个见钱眼开,所受竞争的激烈程度,大概一般的孤儿院也望尘莫及。双目炯炯有神的盯着钞票,她嘴里一五一十的念念有词;胜伊伸着脖子,睁大眼睛去看她快速捻动的手指。

一时数清了数目,赛维俯身拿起铅笔,在白纸簿子上记下了一笔。记完之后她叹了口气:“娘在信里说,爸爸上个月给老四买了一件银狐斗篷。”

老四是指马家的四小姐,和他们不是一个娘,并且十年如一日的为敌。马老爷给四女儿花大钱,赛维和胜伊都嫉妒得眼红,并且全忘了自己也曾向父亲要过巨款,否则怎么可能如此舒适的跑来上海过生活?

赛维把钞票分成两部分,想要继续说话,不料在她开口之前,头顶的吊灯忽然一闪。两人一起抬了头,就听上方响起了嘶嘶啦啦的电流声音。而灯光稳定了不过几秒钟,随着声音又开始闪烁了。

赛维和胜伊全都没有生活的常识,不知道吊灯是犯了什么毛病,扬着脑袋就只是看。结果在短暂的黑暗之中,他们一起瞥到了屋角的小小人影!

猛然扭头望过去,随着电灯恢复明亮,人影却又消失无踪。赛维攥着一沓子钞票,张着嘴转向了胜伊。胜伊伸长了他的细脖子,一双黑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姐,我们是不是……看见了什么?”

赛维向角落中又看一眼,角落空空荡荡,干干净净。

抬手揉了揉眼睛,她对胜伊问道:“我们眼花了?”

然后两人一起点头,承认自己的确是眼花。赛维恋恋不舍的攥着钞票,盘算着想要从胜伊的份里克扣一些。胜伊则是向她伸出了手:“姐,钱——”

话音未落,吊灯骤然全灭!

胜伊的手停在半路,同时就觉头顶寒气一闪。伴着电流的噪音,一圈灯泡此起彼伏的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每当黑暗笼罩之时,就会有小孩子的身影在他们的视野边缘掠过。赛维和胜伊惊声尖叫抱作一团,一起趴倒在地。侧过头去面对了沙发四条短腿,他们猛的一抖,就见沙发下面影影绰绰的,现出了一个小孩子的下半张脸——尖尖的下巴,稚嫩的脸蛋,可惜一侧面颊血肉模糊,甚至露出了苍白的骨头。柔软的嘴角微微一翘,鬼脸向他们笑了。

赛维和胜伊怔了一瞬,随即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怪叫。一只灯泡在叫声中自动爆裂,“啪”的一声,碎玻璃渣四散飞溅,全落在了两个人的短头发上。

午夜时分,小健穿过玻璃窗子飘回了家。无心没有睡,正蹲在地上整理他的招牌幌子。小健围着他转了一圈,得意洋洋的开口笑道:“他们家里有一个大哥哥,还有一个大姐姐,现在正哭着呢。”

无心不置可否的一挑眉毛:“嗯。”

小健又道:“他们家里,满地都是钞票。”

无心抬头看着小健,笑了一下。

小健落在了他的头顶上:“大哥哥,我看你不大喜欢我。”

无心终于出了声音:“你要是个人,我就喜欢你了。”

他把破旧的布幌子折叠起来,继续说道:“我很久都没有和人交过朋友了,真想找个活人说说话;不说话,让我摸一下也好。等我弄到了钱,我想养一条狗。小健,你要黑狗还是白狗?”

小健听了他的实话,心里有一点难过,低声说道:“花狗。”

无心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好,等我买够了粮食和煤,就养一条小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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