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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愿为你披荆斩棘

病房里,消毒水的味道令人皱眉,夏瑾只是微微阖上眼皮,浓密的睫毛像是蝴蝶翅膀一样微微颤动着。她睡得不安稳,看守所里的噩梦延续到了现今的梦里。梦里面,依然是黑洞洞的小房间,闷热,只有一盏孤零零的刺眼的灯,无论她睁眼还是闭眼,始终只有她一个人,被黑暗吞噬……

朦胧中,有人执起她的手,对她说,别怕,有我陪着你。可是下一刻,却有一支枪抵在她的身后,说,我要你永远都留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

夏瑾的手猛的一动,惊得叶秉兆给她擦拭的手颤抖了一下,忙抬眼向她看去,“瑾?”她的额头渗出了很多汗,密密麻麻的汗珠涌出,将他擦拭的纸巾湿了一张又一张。

“瑾?瑾?”叶秉兆见夏瑾陷入了梦魇,她挣扎的身体将盖着的薄毯都掀了开来,插在手背上的针头因着她的手使了力道,里面有鲜血回流出,那只小手像是抓着救命稻草一样紧紧抓着他的手不肯放松。叶秉兆心急,抬手轻拍着她,“瑾,醒醒,醒过来。放松,你需要放松,我在这里陪着你呢。”

由于何雨白出具的证明,再加上齐誉身后强有力的靠山,看守所的人必须要给他面子,所以叶秉兆以夏瑾未婚夫的身份得以进入病房对夏瑾进行亲身照顾。

“叶哥!”像是被捏住喉咙的鸭子一样的声音从夏瑾干哑的喉咙里冒出,粗噶低哑,她猛地睁眼,一下子还不能适应在病房里的感觉。黑眸有短暂的失神。慢慢的,她想起那个做了一半的梦,她记得梦里最后的那一眼,黑洞洞的枪口冒出一缕青烟,叶秉兆在她的面前缓缓倒下,他的胸口里汩汩流淌出鲜血,沾湿了她的手心……

突然交错的时空令她有些混乱,上一秒是漆黑的空间,红色的血,下一秒,是雪白的房间,明亮的光线刺得她眼睛刺痛。张合了几下眼皮,夏瑾才适应了刺眼的光线,脸上尤带着惊惧,在她的视线范围里,叶秉兆正一脸着急得看着她。

“做噩梦了?”他握着她的手,摸摸她汗湿的脸颊。

夏瑾回过神来,想起这里已经不是那个黑黝黝的审讯室。“叶哥。”她嘴巴张了下,脸上的恐惧在见到他时消散,眼眸紧紧瞅着他,就怕他突然离开。

“梦到什么了?”叶秉兆端了水杯小心地扶起她,给她喂水。不长不短的一觉,让夏瑾恢复了一些体力,比起她刚从手术室里推出来,脸色虽然依旧苍白,但眼神里的光彩已经好了很多。也许是那个孩子给了她力量,也许是这次叶秉兆在她的身边,令她稍稍安心。

温热的水杯,那股温度从她手心的皮肤缓缓进入她的心房,让她急跳着的心渐定,夏瑾垂下眼,看着眼前的淡蓝色薄毯,咬了咬唇,摇头,“没什么。”她抬头,给他一个温柔的小脸,伸过手拉起叶秉兆的,摸在自己的小腹上道:“叶哥,这里有宝宝了,我们的孩子,你高兴吗?”

那个梦,她不会告诉叶秉兆,她曾经在审讯室里面有梦到过多少回,每次都是在那个点被吓醒。她不会告诉他,自己有多么担心他。爱他,但她不会给他负担,她知道自己还不够坚强,她想,这只是一个槛,跨过去了,他们依然有美好的未来。她不会给他理由,让他觉得自己承担不过来,然后跟她说,我要你好好的活着,不要你活在担惊受怕之中,所以我要你离开我。

叶秉兆眉眼里满是疼惜,但他还是嘴角弯弯上翘,揉揉她的头发:“你有多高兴,我就有多高兴。”贴在她肚子上的手不敢用力,轻轻的在她的肚子上转圈圈,大手从她的衣服下缘伸进去,粗糙的掌心直接贴上了她温热滑腻的皮肤,柔软的肚子,比摸着面团还要舒服。他感觉到了一个小生命在这里正在一点一点的长大,这个地方孕育了他们的孩子,在这个乌云笼罩的时刻,她为他带来了新的生命,叫他感动。

这不是他第一次感受一个新生命的成长,却在每一次中,经历不同的感受。这是他跟夏瑾的孩子,第一个孩子……

“谢谢。”他低头,将唇印在她的唇瓣上。尽管他们前面依然是乌云笼罩,但孩子的到来像是一道曙光,叫他为之振奋。

夏瑾将自己的身体倚入叶秉兆的怀里,双手环上他的腰身,一脸的幸福。“那你希望这个孩子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这是每一对即将成为父母的男女都会问的问题,夏瑾也不会例外。

暴风雨过去,她想享受片刻的宁静,尽管接下来依然会有风暴,但她此刻,只想好好抱着他,抛开那些恼人的烦忧,好好感受他给的温暖。这种温暖,会让他们有勇气面对以后的困难。这是一种神奇的力量,好像攀登在高山上,路途也许艰苦险恶,但相互搀扶着走过去,就会触摸到顶峰之上的天堂。

“男孩儿。”叶秉兆抱着她,柔柔的声音落在她的头顶上,“等他长大,我就可以将干干净净的御风交接到他的手上,然后,我要带着你去世界各地游玩。”他的眼前好像已经出现了那么一副画面,儿子像他一样,果断英明,管理着他的公司,而他自己则带着夏瑾环游世界。

“嗯,你舍得我们的孩子这么辛苦?”夏瑾倏地从他的怀里钻出来,皱眉看他。她以为他会说生个像她一样的女孩儿等等,这样的话来讨好她。没想到这还是个重男轻女的家伙,“再说了,女孩儿就不能继承御风了吗?”她撅嘴,有些不服气,拿眼睛斜睨他。

“女孩儿我才舍不得呢。”叶秉兆重新将她一把搂进怀里,“女孩儿是用来疼的,怎么舍得叫她吃这种苦。要像你这样的才有人喜欢,我们的女儿要是做了女总裁,一定会变得很强势,做一个企业领导人是很辛苦的。她那样会吓跑男人,你要她嫁不出去?”他顿了下,接着说下去,“我们第一个孩子要是儿子,然后第二个生女孩儿,凑成一个‘好’字。你不是说过女人一辈子要有三个男人吗?父亲、哥哥、丈夫。我们的女儿,我要将她捧在手心里,她有一个爱她的哥哥,等她长大了,我们再一起为她把关,找一个对她像我们一样对她好的女婿……”

夏瑾听见他说的三个男人的理论,嘴角不自觉的僵了下,嘿嘿傻笑,老实道来:“叶哥,其实……其实我们刚认识那会儿,我就是将你当成那三个男人中的哥哥……”

叶秉兆闻言,浓黑的眉毛一皱,横在她腰间的手臂倏地一紧,作势沉下脸:“这么说,你那时候想的丈夫是另有其人?是谁?”他回过味儿来,怪不得她总是叫他“叶哥叶哥”的,那时候他不敢对她表白,但对她的心思可是存着的,可她倒是根本没考虑过他。“以后不许叫我‘叶哥’。”他推开她,一本正经坐着。

“那叫你什么?”夏瑾小心看着他的脸色,扑上去,这男人还吃醋了,她笑得眉眼弯弯,自己主动贴上他的唇,“秉兆?兆?还是像塞西莉亚那样,叫你叶?”

冷酷的叶秉兆也有吃醋的一天,这样的表情还挺可爱,她纤细的手指顺着他的眉,一下一下滑着,眼底都是幸福。小小的病房里,一扇门将两个世界隔开,里面是他们的温馨,外面依然是残酷的世界。

叶秉兆抓住夏瑾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一下道:“兆,只许你叫的兆。”

“好,兆。”夏瑾顺从了他,嘴角都透着笑意,看的叶秉兆心猿意马,听着亲密的称呼从她的嘴里逸出来,心尖上都有着羽毛在挠。都有孩子了,她才给改了称呼,是自己以前大意了,没想过她的那声哥具有那样的意味。他是她的男人,“兆”才该是她叫的,属于她男人的专有的称呼。虽然不是从前那种软软糯糯的声音,但她沙哑的声音具有别样的韵味。

像是预感到即将到来的离别,夏瑾用着自己微不足道的力气搂住他。怎么办?她放不开他的怀抱,舍不得离开他的胸膛。

“瑾,你一定要抓紧我的手,不要松开。”叶秉兆搂着夏瑾,下巴搁在她的头顶,将她抱个满怀,心间觉得无限的放大,而里面已经满满得被夏瑾占据。

“只要你不说要松手,我愿为你披荆斩棘。”夏瑾微动头颅,对上他的眼,如水晶一般透明的眼睛里,是水晶一样的坚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那是她能为他做到的。

叶秉兆被她的话震撼,手都不自觉的颤抖。这个女人看着柔弱,但她的心是任何人都比不上的坚定,她虽娇小,但是比高高灯塔里的明灯都要来得明亮。怪不得有这么多的人会被她折服,是他叶秉兆幸运,冥冥之中,遇到了她,并且让她倾心爱上,也许是阿苑看他太过孤单,指引他与她邂逅,也许是阿苑看他太过难过,所以让他再度拥有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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