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梁启超等流亡海外的维新派人士并没有停止他们的活动。1899年7月,他们在加拿大温哥华成立了“海外中国维新会”或称“保皇会”,以此作为开展保皇维新运动的组织机构。在西方媒体的报道中,这个组织的英文名称是“The Chinese Empire Reform Association”,意思是“中华帝国改革协会”。
1903年,海外中国维新会副会长梁启超访问美国期间,在纽约多耶斯大街(Doyers Street)的华人戏院作演讲时,曾向美国政军界人士及华人谈到过海外中国维新会的目标或宗旨。国内出版的梁启超的文集中,似乎没有将这篇演讲稿收录在内。根据1903年5月13日《纽约时报》刊登的一篇题为《梁启超谈中国的觉醒》的文章的记录,梁启超在演讲时说过如下一段话:
海外中国维新会的主要目标,是要让光绪皇帝重新执政,因为没有他的帮助,我们的改革将一事无成。
虽然光绪帝是满人,也不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人,但他知道,国家要进步,就必须向其他国家学习,并且必须抛弃很多有害无利的习俗。他对西方文明的认知全都来自日本、英国和美国。他将以这三个民族为模本构建一个新的政体……我们的下一个目标是立宪,并且设立一个众议院,它在总体上类似于英国的下议院……第三个目标是彻底改革教育事宜。中国要赶上其他国家,必须建立现代教育体系。
维新会的改革者们不希望中国抛弃所有旧传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放弃所有自己的传统以及由传统带来的好处。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将西方文明的某些基本原则加入到我们的国家生活之中。光绪皇帝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这些方案曾经实施过,但是中断了。很快,我们就要重新开始。
海外中国维新会成立之后,发展极为迅猛。根据这篇报道的记录:“这个协会目前(1903年)成员超过300万人,世界上凡有华人的地方皆有分会。中国只有两派,一派是慈禧太后,另一派就是这个协会。相比之下,前者的实力目前更为强大,但他们的势力日渐衰弱,而这个协会却日益壮大”。文章说,海外中国维新会在美国的每一个大城市都设有办事机构,其中,纽约分会的成员接近4000人。而梁启超访问美国的目的,就在于“调动这个协会的各个分支机构的热情”。
梁启超在同年写的一篇文章也提到,“自己亥年(1899年)此会设立以来,至今蒸蒸日上。温哥华入会者十之六七,域多利(维多利亚)则殆过半,纽约威士绵士打(威斯敏斯特)几无一不入会者”。
海外中国维新会成立之后,很快就投入到保皇维新运动之中。1900年7月23日,《悉尼先驱晨报》转述了一条来自温哥华的消息说:
针对中国当下的摄政制度,海外中国维新会已经吁请皇帝重新亲政,并且任命新的大臣。他们呼吁通过皇帝治理这个国家。他们还进一步呼吁要另寻一地作为首都,让新政府控制海关、邮局和电报局,建立统一的货币体系,调整税制,确保信仰自由。总部设在温哥华的这个组织正努力让那些对东方事务感兴趣的各国政府和人民了解这件事。
根据这条报道,1900年6月21日,海外中国维新会公布了一项决议,即依照光绪帝的意思,请求英国、美国和日本联合摄政,以阻止中国的瓦解。但是,这项决议非但无法阻止“中国的瓦解”,相反,它进一步激化了太后与皇帝之间的矛盾,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还加速了瓦解的过程。
需要交代的背景是,列强在中国角逐势力范围的竞争,导致中外矛盾与民族矛盾进一步激化。19世纪末,华北地区爆发了义和团运动,他们以“扶清灭洋”为口号。而清廷对义和团的态度,则随列强攻势的强弱而变化,主剿、主抚莫衷一是。1900年6月10日,义和团大量进入北京,同日,列强在天津组建八国联军。于形势所迫,6月21日,即海外中国维新会达成请求英国、美国和日本联合摄政的决议之日,慈禧下令对列强“宣战”。
在这样一种混乱不堪的无政府状态的形势之中,是否需要在中国扶持或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成为很多西方人关注的话题。《悉尼先驱晨报》刊登的一篇报道写道:
6月22日从上海发出的一条消息说,在这个通商口岸的外国人、商人和居民所持的观点是,清朝政府已经破败不堪,无法补救,终止当下无政府状态的唯一出路是,由文明国家建立一个新政府。慈禧太后的执政只能让外国人的处境更糟。一个受欢迎的计划是,让皇帝——如果他还活着——重新亲政,辅之以持自由主义观点的顾问。皇帝可以被置于一个由列强的代表们组成的委员会的严密监管之下。
在海外中国维新会看来,既然皇帝上台需要列强的帮助,而义和团又以“灭洋”为宗旨,那么,反对义和团自然成为海外中国维新会的选择。
发起海外华人捐款以资镇压义和团,同时通过媒体报道宣传他们的主张,是海外中国维新会的具体操作方式。
我们或许可以了解一下澳大利亚悉尼分会的做法。这个分会的成立时间,大概是1900年1月至2月间。1900年7月4日,《悉尼先驱晨报》发表的一篇报道引述悉尼分会会长易兴(Yee Hing,音译)的话说:
绝大多数杰出的同胞都入了会。我们的目标是在中国建立一个令人满意的现代形式的政府。我们渴望废除旧王朝,将慈禧太后赶下台,然后采用某种有限制的君主制。我们强烈反对中国被列强分割……如果政府没有向义和团提供武器和军火,他们的暴行本来已经被镇压。毫无疑问,慈禧太后跟他们是一伙,因为她害怕维新派。这里的华人团体正热切地尽一切力量帮助扑灭这场运动。几天前,分会募集了1000英镑,并汇给了澳门分部,为镇压运动出一份力……我们将在下周再汇500英镑。
众所周知,在列强与清政府的联合剿杀之下,义和团运动在1900年底以失败告终。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1901年2月14日),已逃亡西安的慈禧太后命光绪帝在一份下发给内阁的“自责之诏”上盖下玉玺。诏书曰:
本年夏间,义和团构乱,开衅友邦。朕奉慈驾西巡。京师云扰,叠命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作为全权大臣,便宜行事,与各国使臣止兵议款。昨据奕劻等电呈各国和议十二条大纲,业已照允。仍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复。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既有悔过之机,宜颁自责之诏。朝廷一切委曲、难言之苦衷,不得不为尔天下臣民明谕之。
此次拳教之祸,不知者或疑国家纵庇匪徒,激成大变,殊不知五六月间,屡诏剿匪保教,而乱民悍族迫人于无可如何……至七月二十一日之变,朕与皇太后誓欲同殉社稷,上谢九庙之灵。乃当哀痛昏瞀之际,经王大臣等数人扶掖而出,于枪林弹雨中仓皇西狩……昌平宣化间,朕侍皇太后,素衣将敝,豆粥难求,困苦饥寒,不如甿庶。
这份“自责之诏”将义和团运动的根由归结为地方官在处理“民教争讼”时有所偏倚,“畏事者袒教虐民,沽名者庇民伤教,官无持平办法”;归结为地方军队“漫无纪律,戕虐良民”;归结为王公大臣迂谬无知,竟然听信“该匪妖言邪说”,“平时嫉外洋之强,而不知自量”;归结为各省督抚各自为政,“各省平时无不以自强以为词,究之临事张惶,一无可恃,又不悉朝廷事处万难,但执一偏之词,责难君父”。总之,“臣民有罪,罪在朕躬”。
诏书还特别交代全权大臣奕劻等在与列强“止兵议款”、“结与国之欢心”时应当注意的原则:
各国既定和局,自不至强人所难。著奕劻、李鸿章于细订约章时,婉商力辩,持以理而感以情。各大国信义为重,当视我力之所能及,以期其议之必可行。此该全权大臣所当竭忠尽智者也。
奕劻、李鸿章等人与以“信义为重”的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列强的代表们“婉商力辩”的结果是,在1901年9月7日签署了《辛丑条约》。根据条约第六款的规定,清国向列强赔款4.5亿两白银,按年息4厘,以1902年正月初一至1940年终止为赔款期限分期支付。此即所谓“庚子赔款”。为了支付这笔巨额赔款,清国以新关各进款、所有常关各进款、所有盐政各进项为抵押——清国财政几乎尽被列强掌握。
在西方媒体对海外中国维新会的报道中,最有趣的内容之一,是关于这个组织在美国训练自己的军队的传闻。
比如,新西兰《纳尔逊晚邮报》引述一名海外中国维新会成员的话说:“我们组织的数千名成员现正在全世界游历,我们将开放我们的国家——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我们将有一支由德国军官训练的陆军和一支海军。然后我们希望拿回日本从我们手中夺取的那部分国土。”
再比如,《洛杉矶先驱报》发表的一篇报道写道:“报刊上刊载了不少关于中国人——他们有朝一日可能会参与到对年轻中国的管理——训练军队的故事。其中一条报道是,他们在加利福尼亚的群山之中训练了一支陆军。对于所有这些传言,康有为仅仅是一笑带过:‘那将是相当笨拙的方式了,可能有更好的办法’。”
1905年6月28日,《纽约时报》刊登的一条报道康有为纽约之行的文章中也提到,在美国陆军第69师团少校马科维卡(Mc Vickar)的训练下,海外维新会组织起了一支70人的队伍。
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南希·比迪在一本介绍美国1727年至1925年间独立院校历史的著作中也提到:
1900年,梁启超抵达美国之后,就开始有建立军校的想法。他想通过军校教授中国人军事技术与英文。梁启超和康有为都一致劝说华人社团捐助这一事业。在保皇会之下,帝国改革军(The Imperial Reform Army)建立了起来。为了培训这支帝国改革军,多所军校也开设了起来。
根据这本书的记录,海外中国维新会在美国设立的第一所军校位于洛杉矶,学校名称是“西方军校”(Western Military Academy),时间是在1902年,但是,学校的执照直到1904年11月28日才得以注册。这所军校开设后不久,海外中国维新会就在美国各地的华人社区创办了分校。仅加州就有在旧金山、弗雷斯诺等地开设的9所分校。但这些学校的规模都不大。“西方军校”一开始也只有60名学生,1904年发展到了120名学生。弗雷斯诺分校的学生们“每天晚上8点之后要军训数个小时”。
围绕保皇维新这一目标,海外中国维新会开展了很多事业。比如,开设学校,教授成员们如何成为现代社会中的公民,教授成员们以谋生技能,使他们更加自信,更有民族尊严。这个组织还创办了报刊、出版公司、翻译公司,乃至逐渐在纽约、墨西哥、香港等地创建了地产公司和银行,在巴西开设了矿厂,在巴拿马和墨西哥开设了电车厂。至于餐馆,更是比比皆是。成员们还资助国内学生去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留洋。
除了保皇维新这一目标之外,海外中国维新会还致力于维护华人的移民权益,并为此还倡导过抵制美国货的行动。
19世纪80年代之后,在美国的中国人的表现让美国人日益不安。我们可以从1894年10月9日《夏威夷公报》刊登的一篇由美国驻华大使杨约翰撰写的文章中感受到这种不安:
无论中国劳工在哪里竞争,他们都会胜出。中国人征服了每个工业领域,只要这个领域奉行公平竞争。他们从低级的洗衣业开始,然后往上走,进入到雪茄商店、葡萄园、渔场、花圃等行业,很快,他们就进入了会计业和银行业。
中国人“节俭、安静、有耐性”。他们不会在劳动时间问题上与人争论。因为只有把工作做完了,工作才是工作。他们习性简朴,严控支出,举止也不怪异。富人也不渴望奢侈或作秀。他们只进不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将主导太平洋沿岸的商业,就像他在暹罗和东南亚做生意一样。
因此,美国不得不立法限制中国人。美国被迫推翻蒲安臣的政策。美国要保护自己的劳工对抗中国劳工。
正是基于这样的顾虑,1882年,美国通过了第一部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而后又在1888、1892、1893、1894、1898和1902年通过类似法案,限制中国劳工入境,限制中国人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
1905年,在中美于1894年签署的以限制劳工为内容的《格雷沙姆-杨条约》(Gresham-Yang Treaty)的10年有效期届满之后,两国重新进行了谈判。在谈判期间,海外中国维新会呼吁全世界华人抵制美国货。1905年6月22日,新西兰《星报》(Star)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人抵制美国货》的报道:
海外中国维新会悉尼分会已经收到发自美国的具体指示,这项指示导致了天津的抵制美国货的行动。中国和美国之间的谈判还在进行,但后者提出要制定一项法律,禁止中国商人在美国做生意。因此,中方代表拒绝签字。美方已向北京派出一个特别使团,以使条约得以签署。其结果是,中国人采取了一致的行动,敦促其政府不要签署条约。
根据苏西·卡塞尔所著《在美国的中国人》一书的记录,抵制美国货的具体章程是梁启超所写。在1905年6月,康有为曾两次拜会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就抵制美货与排华政策进行讨论。“罗斯福试图缓和保皇会关于彻底废除排华政策的要求,康有为则提醒罗斯福排华法案及该法案的执行有苛刻且不公平的”。
但是,中国和美国之间的谈判以失败告终。1906年,在抵制美国货的压力以及商业机构、教会机构以及学术机构的游说之下,罗斯福总统曾试图说服国会废除排华法案,但没有成功。因此,罗斯福只能通过行政手段安抚中国人,比如,用“庚子赔款”(Boxer Indemniety Funds)设立奖学金,资助中国人去美国、日本或欧洲留学。中国人抵制美国货的行动从1905年6月一直持续到了1906年5月。至于美国的排华法案,则直到1943年中国成为美国盟友时,美国国会才予以废除。
海外中国维新会或保皇会的命运,在1906年有一个意味深长的转折。因为在这一年的9月1日(七月戊申),作为保皇会死敌的慈禧太后下发懿旨,预备立宪。懿旨原文如下:
我朝自开国以来,列圣相承,谟烈昭垂,无不因时损益,著为宪典。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危,忧思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是以前简派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现载泽等回国陈奏,皆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睽,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
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
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定。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著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著各将军督抚,晓谕士庶人等,发愤为学,各明忠君爱国之义,合群进化之理,勿以私见害公益,勿以小忿败大谋,尊崇秩序,保守和平,以豫储立宪。国民之资格有厚望焉!
尽管这道懿旨的实质,在于通过对官制的改革使“大权统于朝廷”,呼吁士庶人等“各明忠君爱国之义”,旨在分化国内蠢蠢欲动的革命势力,但对于海外中国维新会而言,慈禧太后此举已经变被动为主动。因此,维新会再无存在必要。于是,1907年,康有为将海外中国维新会改为国民宪政会,以推动宪政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