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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皇帝大婚

外交难题

西方媒体对同治、光绪二帝的婚事有很多报道。这些报道不仅仅是出于商业上的考量,比如,通过猎奇报道增加报刊销量,从而增加广告,获取利润,更是同期西方人观察中国的政治与文化的重要途径。

不容忽视的一个大背景是,自1861年“辛酉政变”之后,大清王朝进入了漫长的“垂帘听政”时期。在此期间,外国无法与中国进行正常的国书往来。因此,他们期盼皇帝能在大婚之后亲政,使外交形式正常化。

正如《纽约时报》在1873年2月26日发表的一篇文章所写,在1860年之前,西方国家一直在为在北京派驻公使而努力,可是,当这个目标在法律上得以实现之后,中国却出现了“垂帘听政”的问题,皇帝仍然不能直接接见外交官。同治帝大婚之后,皇帝直接接见外交官的问题已经在“解决的前夕”了。

这篇文章提到的一个让西方人颇感无奈的例子:

在1872年同治帝大婚之前,一位德国特使曾带着国书两次访华,第一次是作为普鲁士的大使,第二次是作为北德联邦的大使。但两次都没能实现直接向中国皇帝提交国书的使命。在同治帝大婚之后,作为德意志帝国的全权特使,他携带着德意志皇帝威廉一世写给中国皇帝的国书再一次来到了中国。他说,只要同治皇帝被宣布成年,他就要将这封国书呈交皇帝。如果仍然被拒绝,他将很高兴离开这个他不是特别喜欢的地方。

因此,我们可以想象西方国家的外交官们听到中国皇帝即将大婚、太后将退出摄政之位的消息会是怎样的心情。

相较于对光绪帝婚事的报道,西方媒体对同治帝大婚的关注度似乎更高。主要缘于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1860年之后,英法等国在北京设立了公使馆或大使馆,他们第一次得到了近距离与清朝皇室接触的机会;其二,这是西方人第一次见证中国皇帝的婚礼;其三,这是西方人第一次见证“垂帘听政”的结束。

根据《清实录·穆宗实录》的记载,两宫皇太后(慈安与慈禧)在1872年10月21日下发了一道懿旨,表示将在同治帝大婚之后“归政”,原文如下:

前因皇帝冲龄践祚,时事多艰,诸王大臣等不能无所禀承,姑允廷臣垂帘之请,权宜办理,并谕俟皇帝典学有成,即行归政。十一年来,夕惕朝乾,未敢稍涉懈弛。皇帝缉熙典学,日就月将,当春秋鼎盛之时,正宜亲总万几,与中外臣工共求治理宏济艰难,以仰副文宗显皇帝付托之重。着钦天监于明年正月内选择吉期举行皇帝亲政典礼。一切应行事宜,及应复旧制之处,着军机大臣大学士会同六部九卿敬谨妥议具奏。

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英国记者威廉·辛普森(William Simpson)在一篇报道中写道:“到了1873年2月,两宫太后将从摄政之位上退下。而现在,当有国事需要处理时,这两位女士坐在皇帝的身后,中间隔着一道帘子,但她们能听清朝堂之上所有言语。在她们杀伐决断之后,皇帝就用朱笔(vermilion pencil)签字照准。”

选秀观察

在报道同治大婚的西方媒体中,有一家媒体不得不提,它就是英国的《每日新闻》(Daily News)。这家报纸创办于1846年。《双城记》和《雾都孤儿》的作者、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是它的创办人之一。

狄更斯等人之所以要创办这份报纸,是为了与保守的《泰晤士报》(The Times)进行竞争。《每日新闻》在创刊号发表的社论中,提出了进步与改良的原则,教育、公民及宗教自由的原则,以及公平立法的原则。

1872年12月16日,《每日新闻》刊登了一组介绍同治皇帝婚事的特稿。这组特稿由两篇文章组成,分别于10月13日和10月17日从北京发出,换句话说,是同治皇帝册立皇后阿鲁特氏的前两日和后两日。

根据《清实录·穆宗实录》的记载,1872年10月15日早晨3点至5点之间(同治十一年乙未寅刻),16岁的同治帝身着礼服来到太和殿,“阅视皇后册宝”,即检阅册封皇后的文凭。册宝有云:

朕惟运协两仪,乾健必资夫坤顺;光昭四表,日升更颂夫月恒。观天道之周行,实邦家之肇庆。爰诹吉日,用制宏章。咨尔阿鲁特氏,乃翰林院侍讲崇绮之女也。秀衍桂林,瑞征椒殿,淑身维则,慎德有常。著端范于闺闱,早娴女训;肃庄容于宫壶,允式母仪。兹仰承慈安皇太后、慈禧皇太后懿旨,以册宝立尔为皇后。尔其勤俭居先,雍和逮下,徽音丕嗣,内治克襄。夏清冬温,亲两宫之色笑;陈笾荐豆,佐九庙之声香。令望式孚,蕃厘永迓。钦哉!

10月13日发出的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婚礼筹备的事情,其中重点讲了为皇帝“挑选新娘”的过程。

文章写道:“它在某些方面让我想起了中国的科举制度,当然,参加科举的主要是汉族人,它可能更像温布尔登射击大奖赛的淘汰赛。”作者在文中隐晦地表达了一种遗憾的心情:

在“挑选新娘”这件事情上,中国皇帝无法像欧洲君主那样进行跨国联姻,使皇帝的大婚变成国际性事件,为本国在国际舞台上争取更多的权力。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皇帝自以为君临天下,不承认其他国家的国王的权威,不承认其他国家的国王与自己平等,因此不会请求别国的国王将女儿嫁给自己。

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英国新闻史上最耀眼的明星之一、前面提到过的英国记者威廉·辛普森。1855年,32岁的辛普森曾赴克里米亚战争现场进行报道。1870年至1871年,他再赴普法战争现场进行报道。他的报道是西方历史学家研究那段历史的重要史料。1872年,为了报道同治皇帝大婚的盛况,他接受了《每日新闻》及《伦敦画报》等报刊的邀请,来到了北京。

辛普森似乎对中国皇帝的际遇颇为同情。他写道,由于亲王们都是皇室宗亲,皇帝甚至无法与亲王联姻,而不得不局限于在八旗之内寻找妻子。而且,即便是在八旗之内,凡家中有适龄女子的家长,也不见得都乐于将子女送入宫中。

他在文章中写道,人们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八旗的人会非常高兴地将自己的女儿送入宫中,以获得与皇室沾亲的荣耀,并且会像灰姑娘用水晶鞋给自己增色一样,用尽一切办法——华丽的服装、名贵的化妆品等等——将自己的女儿打扮成最美丽的女人,以便俘虏皇帝的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他们似乎不想让自己的女儿成为皇帝的妻子,即便是可能成为皇后也不愿意如此。父母将女儿送入宫,就等于失去了女儿,因为“宫门深似海”,他们之间的联系会非常少,甚至可能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女儿。

因此,父母使出一切手段以避免将孩子送入宫。他们会说自己女儿的腿瘸了,或者耳朵聋了,或者眼睛瞎了。这些残疾特征都可以模仿,有时甚至会人为地制造残疾。由于采取这些办法的人太多了,据说皇宫里发出公文说,无论女儿们是否目盲、腿瘸、耳聋,一律都要送入宫中。

根据辛普森的记录,在同治皇帝选秀的这一年,在指定的日子被送入宫中参加选秀的女子约有六七百人。这些女子以十个人为一批,被带到“东太后”(The Eastern Empress)与“西太后”(The Western Empress)面前,接受两宫太后的严格检查。

辛普森曾在另一篇文章中曾如此讲述两宫皇太后的不同性格:“东太后以性格好著称,据说她非常安静,和蔼可亲,已经处于退休状态。相反,西太后——同治皇帝的母亲——据说相当放荡(ratherfast),而且生性挥霍无度。大婚仪式尚在进行时,据说她曾对某件事发脾气,并摔碎了一些中国花瓶。我只是复述口口相传的传闻。如果这是毫无根据的丑闻,那么它仅表明,欧洲的朝廷与亚洲的朝廷之间的相似点不止一处。”

辛普森写道,西太后之所以能从一般嫔妃升格为皇后,是因为她为咸丰皇帝生下了儿子。显然,他以为在皇后无子嗣的情况下,嫔妃诞子即升格为皇后属于制度安排。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依据《清史稿》的记载,咸丰六年(1856年)三月,西太后慈禧诞下皇子(即同治帝)之后,并未直接被封为皇后,而是从“懿嫔”升为“懿妃”,过了一年之后被封为“懿贵妃”,在咸丰皇帝病逝、同治皇帝即位之后,才“与孝贞皇后并尊为皇太后”。在此后才有所谓“东太后”、“西太后”的说法。

至于秀女入宫过程的细节,美国《蜜蜂报》刊登的一篇题为《中国的皇家婚礼》的文章有过交代。但这篇文章讲述的并非同治帝的婚礼,而是光绪帝的选秀。文章的发表时间是1888年12月3日。文章写道,运送秀女们的车舆,在凌晨2点就抵达了宫门外,而后,她们在夜色中经过了皇宫中的小湖:

她们在凌晨3点吃早餐。此时,北京的其他地方尚在沉睡。之后,她们有一点时间进行打扮和补妆。然后,她们以四人或五人为一组,被迎接到慈禧太后的跟前。每个女孩都带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她的姓名和生辰八字,这些牌子被交给了太后。太后向年轻的女孩们发问,并品评她们的长相。在场的男性都是宦官……不合格的女孩将交给这些宦官,她们可以得到一块鞋形银锭,重量正好是一盎司(28.3克),然后被送走。

东西两宫太后检查的科目包括秀女们的教育水平以及她们认为重要的其他事情,“如果能知道两宫太后对美貌、智力、仪态、教育水平或其他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事情的评判原则,将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根据辛普森的记录,在经过第一轮选秀程序之后,有资格参加第二轮的秀女仅剩下五六十人,再下一轮只剩下三十人,然后依次剩下二十、十人,最后胜出的只有五人,其中一人是皇后,其余四人为嫔妃。文章写道,被选中的皇后新娘居住在紫禁城北部的一个大宫殿之中,她在那里受到很多宫女的照顾,这些宫女要教给她所有必要的宫廷礼节,到了大婚之日,她才能搬入皇后的宫殿之中。

这名英国记者比较愿意相信,皇后阿鲁特氏之所以被选中,完全是因为她的美德,而非出于对政治的考虑,也非所谓的家族诡计。证据之一在于,阿鲁特氏家族并不光荣,“她的外祖父在大约十年前被判斩首”。

而这条内容并非讹传。根据《清史稿》的记载,皇后阿鲁特氏的父亲崇绮,在同治三年(1864年)“成一甲一名进士”,即考中状元。“立国二百数十年,满、蒙人试汉文获授修撰者,止崇绮一人,士论荣之”。换句话说,他是大清立国两百多年来第一位非汉族状元。崇绮对慈禧太后忠心耿耿。他的岳父,即皇后阿鲁特氏的外祖父,则是咸丰去世时(1861年)任命的八位“赞襄政务王大臣”之一,大名鼎鼎的郑亲王端华。在咸丰去世两个月后(阴历九月),端华与载垣、肃顺等人皆被慈禧处死。

辛普森发给《每日新闻》的特稿还提到了一个故事,给同治皇帝选后之事增加了某种怪异的气氛。大意如下:

某日夜,17岁的同治皇帝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女孩,而这位女孩有点驼背。因为根据太后发布的诏令,无论是否残疾都要征召入宫,这位女孩也在众秀女之中。同治帝将这个梦告诉了他的母亲西太后。

西太后认为这个梦是一个预兆,认为梦中的女孩应该成为皇帝的妻子。而这个女孩竟然通过了第一轮面试,成为留下来的那五六十名女孩中的一个。太医们曾开会商讨治愈她的驼背的可能性。在经过一些徒劳的尝试之后,据说出现了一位非常强壮的蹄铁匠,他试图用蛮力推平这个女孩的驼背,结果导致这位可怜的女孩不幸死亡。

册立皇后及大婚

皇后人选确定之后,要进行册立皇后的仪式。根据《清实录·穆宗实录》的记载,1872年10月15日寅刻(3~5点),同治帝“阅视皇后册宝”之后,即“遣惇亲王奕誴为正使,贝勒奕劻为副使,持节奉册宝诣皇后邸,册封阿鲁特氏为皇后”。

当日申刻(7~9点),两宫太后“御慈宁宫。升座。上(同治帝)礼服诣慈宁门行礼。礼成。御太和殿受贺”。完成这个仪式之后,“遣惇亲王奕誴为正使、贝子载容为副使,持节诣皇后邸,行奉迎礼,作乐宣制如仪。”也就是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寅刻至申刻之间,奕劻的迎亲副使之职被载容替代了。

辛普森发给《每日新闻》的特稿(10月17日发出的那一篇)详细描述了同治皇帝册立皇后仪式的盛况。文章开篇如此写道:

北京的街道尘土飞扬。新娘府(The Bride's Foo,即皇后邸)通向皇宫的路线已经选定。这条路线的主路已经压平,并铺上了厚厚一层黄色——皇帝独享之色——的新沙。在大婚前一周的每天破晓之后,沿着整条路送贺礼的人马络绎不绝。据说,这些嫁妆是中国各地呈送的礼物。这些礼物被送到皇宫之中未来皇后将要居住的宫殿之内。

这些礼物多种多样,大件的有柜子,小件的有玉碟、酒杯、花瓶等,也有诸如椅子、洗脸盆等日常用具,以及各种以黄金和白银制成的物什。小巧而精致的礼物摆放在黄色台子上,被仔细地保护着。礼物都被裹以丝绸质地的黄色及红色的条幅。

为了一睹这些奇珍异宝的真颜,北京城的百姓每天早晨都蜂拥而出,沿这条送礼之路的两侧驻足观望。不过,看热闹的百姓并非每次都能得偿心愿。有一日,因为运送的礼物异常贵重,押送者破晓前就将礼物送到了皇宫。有人向这篇文章的作者解释说,他们这么做是为了防止礼物被北京的盗匪抢走。

这些礼物包括皇帝赐予皇后的“大征礼”。根据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版的《钦定大清会典》的记载,清朝皇帝大婚之前,要遵循两道下聘礼的程序:先行择吉日行“纳采礼”;在大婚的前一日再行“大征礼”。

我们无从得知同治帝所行“纳采礼”及“大征礼”的具体情况,但可以参照有关顺治帝大婚的记载。顺治八年(1651年),14岁的少年皇帝大婚,“前期择吉行纳采礼马十匹、鞍辔具甲胄十副、段百匹、金茶筩一具、银盆一具。前期一日行大征礼黄金二百两、白金万两、金茶筩一具、银筩二具、金银盆各一具、段千匹、布二千匹、马二十匹、鞍辔具驮甲二十副、常等甲三十副”。

除了看各式奇珍异宝,北京城的百姓还被另一件事情吸引着,那就是负责抬皇后所乘花轿的轿夫们的演练:

宫廷轿夫能够平稳地扛抬花轿,并且能够快速地换肩换手。有传言说,为了检验轿夫的稳定性,花轿中会置放一个盛满水的花瓶。轿夫要确保花瓶中的水在扛抬过程中不溢出来。每次当有人喊花轿要过来了,百姓都会潮涌而至,但经常都是空欢喜一场,因为轿夫的操练总是在百姓不注意的时候进行。

在大婚之日,凡是与这条送礼之路——连接“皇后邸”与皇宫之间的道路——相连的其他街道或空地,都树立起了竹架子,而后,又在竹架上覆盖上蓝布帘子和席子,以阻挡百姓们的视线。文章作者曾询问其中缘故,结果被告知,主管大婚仪式的机构——礼部——不想让百姓看到与此相关的任何事情。

根据辛普森的记录,在15日早上,迎接皇后的花轿队伍离开皇宫。“领头的是一位蒙古王公,蒙古首领们的服装格外华美。醇亲王(Prince Tun)与一位凌(或林)姓(Ling)官员主持着整个仪式。蒙古王公手上捧着象征着皇帝无上权力的如意,这可能被理解为皇帝亲临,给予这个仪式以最高尊严”。

紧随蒙古王公之后的,是三十匹装饰以黄金和黄色饰品的白马,其后是五颜六色的彩旗和“非常高的绣有龙凤图案的三重伞”,以及圆形、方形和心形的大扇子,还有“顶部是金瓜状的长杆”。

辛普森写道,排在这支迎亲队伍末端的是帝王华盖,“它有些像佛教所用之伞,也属于三重伞的一种”。紧随其后的就是皇后新娘的花轿。花轿之主体由黄色丝绸制成,轿顶为金色,形状与皇冠相近。花轿被装饰以龙凤图案。这篇文章的作者显然十分欣赏花轿的装饰风格。他写道:“(花轿)没有饰以粗俗的珍珠和黄金,相反,其装饰无法再简单和朴素了。”

在对仪仗队元素构成的描述上,《每日新闻》的另一篇未署名的报道——也可能是辛普森所写——有些许的不同。1872年12月14日出版的《便士画报》引述了这篇报道的部分内容:

仪仗队队伍不是很长,但他们的服装都很华丽。首先出现的是一位骑马的亲王;然后是48匹白色小马,领队者身着猩红色外套;一组乐队,成员身穿猩红外套,没有演奏;32面旗帜,48把扇子(又大又圆的东西),2把黑伞,2把白伞,6把黄伞,6把红伞,2把蓝伞,2把绣了图案的黄伞,192盏灯笼(所有这些东西都由身穿猩红色服装的人拿着);醇亲王骑在马上,看上去很英俊,他身旁是四人抬的轿子;然后是新娘的金黄色花轿,由16名轿夫扛抬,都身着猩红色外套,还有16名随时准备换肩的轿夫;其后是骑马的官吏,大约有100人,都身穿华服,步行官吏大约有200人。

如与《大清会典·舆卫》篇章作一对照,则可发现西方记者对仪仗队诸元素的描写接近真实。不过,他们提到的仪仗队中的“花轿”、“伞”、“扇”、“彩旗”等物,皆属皇后仪驾之设备,在《大清会典·舆卫》篇章中都有专词特指:

“花轿”被称为“凤舆”;“扇”被称为“凤扇”,既有圆形的“龙凤扇”,也有非圆形的“鸾凤扇”,“有明黄红二色”。“金瓜”则有两种,依瓜之形状不同而分别为“卧瓜”和“立瓜”,皆雕木为之;“彩旗”则被称为“凤旗”,缎质,有五种颜色。而文中所谓的“帝王华盖”或各式“三重伞”,应该是皇后仪驾中的“九凤曲盖”、“九凤伞”或“花伞”。无论是“凤伞”还是“凤扇”,其高度皆一丈有余。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凤舆”。根据《舆卫》的记载:“皇后仪驾凤舆,木质,髤以明黄,通高七尺,穹盖二重,高一尺五寸五分,上为八角,各饰金凤……升以十六人。幨销金凤,四柱四周绘金凤,坐具绣彩凤,倚同抚式,皆绣金凤”。

蹲守鸦片馆

根据辛普森的报道,清廷曾给驻京外国公使团发文,请求公使们禁止本国国民在10月15日或16日靠近迎亲仪仗队所经之路。辛普森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他在文章中写道:“人们很自然地会问,既然不让人看,那么,清宫弄如此庞大的婚礼阵势到底目的何在?”尽管如此,这位记者仍然见证了这个过程。

辛普森写道:“我有两到三个突破障碍的计划,最终,我接受了由某位女士发出的邀请,这位女士与公使团的某位成员有往来。这位女士有许多中国朋友,她为我在一家商店找到了一个好位置。这家商店位于仪仗队的必经之路上。”

根据辛普森的描述,这家所谓的商店其实是一家又脏又破的鸦片馆子,不过,它那不起眼的外观反倒是不错的掩护。这家鸦片馆坐落在一条狭窄街道的拐角处,距离皇宫仪仗队将要经过的那条街道非常近。

随作者一起在这家鸦片馆蹲点的,还有一位身份不明的女士,一个渴望看到皇后花轿的小女孩,以及一名充当向导的中国妇女。他们一行四人在15日晚上9点抵达鸦片馆。因为他们得到的消息是,新娘的花轿将在15日午夜11点左右离开“新娘府”,要在16日凌晨2点之前抵达皇宫。这段时间被认为是“吉时”。

辛普森对蹲守鸦片馆经历的描写,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中国的面貌,尤其是晚清军队的纪律情况。因为前厅还在营业之中,辛普森等人不得不先在后院待着,一边喝着茶聊着天,一边看着烟客们吞云吐雾。后来,他们四人被领到了前厅。这篇文章写道:

我们经过了一间后房,里面有两到三个人躺在垫子上,正在吸这种舒缓的药物,他们没有看见我们。我们来到了前厅,那里非常的黑暗。窗户以木架为主体,其上覆以薄纸。以指尖在薄纸上戳一小口,就能看见外面的情况。当时正值满月当空,外面情形清晰可见。窗外悬有几个灯笼,以照引路人。有几个士兵正在院外无所事事。此时,所有的店铺已经打烊,使外面风景有些荒凉。它让我记起巴黎公社(The Paris Commune)期间的巴黎的某条街道,商店和橱窗都关了,街上除了士兵之外,再见不到其他人。

在仪仗队将要经过的路上,已铺上新的黄色沙土,颜色足以被认为是帝王之色。我们看见一条狗经过了这条路,这条德比狗(Derby)似乎是专门赶来表达对皇帝大婚的祝贺……我们能听见值勤士兵说的每一个字,事实上,一些士兵就站在我们鼻子底下。我们谨小慎微地让自己保持安静,耳语交谈时几乎都不发声。

让我们感到恐惧的是,忽然又一名旗人士兵向屋门走近,他打开了门,并进了屋。当他进屋时,他的衣服还接触到了我。他没有左顾右盼,直接进入了后面的鸦片房中……这些人在那一天已经值勤了很长时间,没有吸食已经成为习惯的鸦片,他们的烟瘾早就犯了,把他们折磨得颇难受。因为知道这家是鸦片馆,所以那人就冲了进来。鸦片馆的人告诉我们,即便那人看见了我们,他也不会告发我们,因为他进屋抽鸦片也是犯罪,不会为了告发我们而连累自己。在那天夜里,其他士兵也陆续进出这家鸦片馆。当夜,有一名检查路况的官员经过,他向站在我们面前的那位士兵问道,是否所有人都被阻止观看了,我们听到这位士兵迅速作出了回答:“没有人有胆子偷看。”我们差点笑喷了。

在15日午夜12点左右,蹲守在鸦片馆的辛普森看到了返回皇宫的仪仗队的最前面的阵容:白马、五颜六色的旗帜、高高的伞和各式巨扇。他写道:“因为乌云将满月遮盖住了——似乎是响应不准偷看仪仗队的诏令,光线在那个时候很微弱,因此,这些东西看上去颇阴森。”排在这个队列之后的,是200盏灯笼,灯笼上装饰有中国汉字——“囍”。然后是由皇帝赐给新娘的册宝、帝王的华盖以及新娘的花轿组成的队列。

这个时候,皇后已经在花轿之中。而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花轿之旁,有个人举着一只燃烧着的御香。因为中国人吸食鸦片的形象在西方深入人心,作者在文章中开起玩笑说,他的第一反应是,这支御香或许是为了方便新娘吸食鸦片。当然,他很快便否定了这种假设,因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花轿四周并无开口,新娘也完全被吉服覆盖了……这支御香是为了方便计时,以便可以在定下的‘吉时’赶到宫中”。

辛普森在文章中写道,只有迎娶皇后的仪仗队有资格经由南门进入皇宫,而迎娶其他妃子的仪仗队则只能从某个北门入宫。

因为无法入宫一探宫中礼仪的究竟,辛普森就对中国民间婚礼在家庭中举行的仪式作了一番简单的交代:

中国人的婚事有一长串的仪式……新娘一到新郎的家里,两个人就坐在一起,要喝上一杯酒。所用的两只酒杯通过一根红线相连,而且喝的是交杯酒。洞房之中有各式茶点。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要一起敬拜天地。不过,如果新郎娶的不是正妻,他们就不会有这个动作。他们还要敬拜祖先。婚宴要持续很多天。

对于新皇后仪仗队入宫一节,《清实录·穆宗实录》的记录是:“丙申子刻(15日夜11时至16日凌晨1时),皇后由邸升凤舆,銮仪卫陈仪仗车辂,鼓乐前导,由大清中门行御道,至乾清宫降舆。上具礼服,候于坤宁宫。丑刻(1时至3时),行合卺礼。”次日,即10月17日,同治帝率皇后先至钟粹宫向慈安太后行礼,再至长春宫向慈禧太后行礼。在此之后,皇帝至乾清宫,皇后率其他妃嫔向皇帝行礼。

多重解读

对于中国皇帝的婚事,西方人难以理解的问题有两个:第一个问题是,皇帝会在只有十六七岁的时候就结婚?第二个问题是,为何会在没有见过未来妻子的情况下就同意结婚?

正如英国伦敦的《波迈晚报》的评论:

在中国皇帝结婚的这个年龄,英国的孩子们正在伊顿公学或哈罗公学从事学业,而中国的皇帝却承担起了婚姻的责任……在中国礼仪的严格规则之下,即便是平民能享受到的最低限度的自由,对天子而言也是禁止的。

英国《每日新闻》则发表评论说:“这似乎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不过,帝王的爱情似乎与普通生活中的普通爱情截然不同。我们可以试猜想一下,当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处在皇帝新郎的位置,在想象未来妻子的模样时,他可能会在心里勾画他理想中的妻子,也可能会出现像爱情这样的感觉。”

这段评论显然并非对问题的回答。事实上,与上述两个相对浮于表面的问题相比,西方人更感兴趣的问题是,这种婚姻会对皇帝的性格或人格产生怎样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又会怎样影响到他的生活和国家事务。

英国《便士画报》于1872年12月22日刊登的一篇文章如此写道:“在同治皇帝大婚前一年,太后派了四名‘老师’(Teachers)或‘婚姻教授’(Professors of Matrimony)伺候皇帝,她们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士。在皇帝大婚之后,这四人之中的一位将被后宫接纳。没人知道皇帝的性格或情感会从中受什么影响。”

英国记者辛普森在为《每日新闻》而写的特稿中感叹道:

皇帝做的每一件事情,以及每个人为皇帝做的事情,都必须严格遵循一本礼仪之书。皇帝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从他出生一直到死亡,都要遵照这本书执行。据说这本书的内容已经增加到了200章左右。无疑,其中一定有很多卷涉及到诸如皇后的选拨、帝王的威仪等重要的事项,但是,我们很难理解的问题是,“爱的艺术”(The Art of Love)如何能被一部浩若烟海的皇家法典或四名“婚姻教授”所教会。

如果前文提到的那则故事——同治皇帝梦见一位驼背的女孩——属实,那么,或许可以说明当时这位皇帝的心中还有正常人的感情和爱,尽管他的命运将不得不受那些面目可憎的礼法的摆布。但是,这种“正常人的感情和爱”到底能保持多久呢?

或许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辛普森在文章中写道,他很难想象这位皇帝的真实性格是什么。“这位年轻的皇帝被关在整个世界的门外。在他的众多称号中,有一个叫‘孤家寡人’”。

无论是“孤”还是“寡人”,都是秦代之前君主的自称。这种称呼原本是谦称。比如,“寡人”的意思即是“寡德之人”。君主之所以如此自称,原本是为了提醒自己要注重德行,执行德政。然而,政治现实的残酷却使得他们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皇子们自离开摇篮之日起,就被教导以帝王之术,平时不苟言笑、深藏不露,不会多说一句话,也不会多有一个动作或表情。而朝臣们也大都遵照礼仪行事,不敢越雷池半步。上下都一般的拘谨。

比如,英国《每日新闻》在同治皇帝大婚期间发表的一篇文章如此分析中国皇帝不愿意让西方记者拍照的原因:

很可能在皇帝祖先确定的的礼仪规范中,没有列明皇帝应该如何面对镜头、应该采取何种坐姿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即便皇帝想尝试拍照,他面对镜头时也会手足无措。在这种情况下拍出的照片不会有取悦皇帝的效果。我个人的意见是,摄影师提出的拍照被皇室拒绝应该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随着西方国家与中国之间的接触日益加深,类似“孤家寡人”这样的词语触动了敏感的西方人的神经。在对中国皇帝的婚事的观察过程中,西方媒体中那些天才记者已经触及中国文化的核心层面。他们忍不住要提的两个问题是:如果某个灵魂如此孤立于其他灵魂,他怎么可能健康地成长?!如果某个人的内心几近封闭,从不与其他任何人的心接触,那么,他怎么可能感知并了解外面的世界?!

显然,这两个问题并非只针对皇帝的大婚或者皇帝的人格,而是针对中国文化的人格,针对那种自视甚高以至于固步自封、画地为牢、闭关自守、信奉祖宗之法不可变、以制度创新为罪过的中国文化的人格。

后宫生活

在西方媒体对清朝后宫的报道中,东西方宫廷婚姻制度上的差异得到彻底地展现。

在中国,有所谓“后宫佳丽三千”之说,佳丽们的封号或者级别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以清朝而言,在康熙定制之后,后宫以皇后至上,次为皇贵妃、贵妃,再下依次为妃、嫔、贵人、常在、答应等。而英语媒体能用的单词主要只有两个,一个是wife,指妻子,另一个是concubine,指妾。

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媒体对清朝后宫事务的报道,往往让人难以完全得其要领。他们将皇帝的妻妾们分为几个级别,有所谓“一等妻”(wives of the first rank),“二等妻”(wives of the second rank),以及“三等妻”(wives of the third rank),在这三等之外,其余的被称为“妾”(concubine),甚至被称为女仆(female servants)。

之所以存在这种差别,是因为西方宫廷崇尚一夫一妻制,而中国宫廷则崇尚一夫多妻制。而且,在西方,一夫一妻制也并非仅是宫廷遵守的婚姻原则,而是整个社会都遵循的原则。正如在古代中国社会,一夫多妻也并非皇帝专享之制度,民间也盛行此风。其原理并非上行下效那么简单。

古代西方与中国婚姻制度的不同,反映了两者在经济制度、继承法制度、宗教文化制度等方面存在着的巨大差别。因为这个议题并非本书主旨,多费笔墨似乎不大合适。不过,宗教制度上的因素却值得一提。

尽管西方人经常说,“一夫一妻制(的历史)与亚当一样古老”,基督教的教义推崇一夫一妻制,然而,不少基督徒——严格地说是天主教徒——甚至包括牧师,也曾背离过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比如,在公元8世纪初的时候,如果某个男人的妻子患重病,他就可以再娶一位妻子,只要他照顾第一个妻子。

为了保护教会财产不被牧师的后代继承,1022年,罗马教皇本尼迪克特八世禁止牧师结婚。显然他的命令并未得到严格遵守。在1139年,教皇英诺森二世再度禁止牧师结婚,已婚的牧师不得不与妻子离婚。在之后,一夫多妻制逐渐被定性为罪(sin),离婚也不被罗马教会允许。

最有趣的例子是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他拥有过6位妻子,但与中国的皇帝不同,这6位妻子并非同时拥有。

1509年,亨利八世娶了第一位妻子凯萨琳王后(Catharine of Aragon)。这位王后没能给他生育子嗣。后来,他又爱上了妻子的侍女安妮·博林(Anne Boleyn),并决定与凯萨琳王后离婚。但是,他的决定遭到了罗马教皇和天主教会的反对。1533年,亨利八世与安妮秘密结婚。次年,这位国王脱离了罗马教会。在一夜之间,英国从天主教国家变成了新教国家。

尽管如此,无论是在欧洲的宫廷,还是在民间,一夫一妻制仍是法定的婚姻原则。因此,可以想象,对于中国皇帝的大婚,欧洲人会进行怎样一种道德和伦理的批判,而体现在婚姻制度以及这种制度背后更深层次的经济制度、宗教与文化等方面的这种差异,又会怎样影响到欧洲与中国的关系。

1873年1月26日的《纽约时报》转发了一篇伦敦《康希尔杂志》发表过的文章,题为《中国皇帝的妻子们》。这篇讲述皇后及妃嫔们生活的文章写道,在一年中所有重大的节日中,皇后——在妃嫔们的参与下——扮演了突出的角色。她要召开有朝臣妻女参加的接见会(levees),并要拜访朝廷重臣们的妻子。遇上朝中某位大臣去世,她要么亲自去吊唁并慰问这位大臣的遗孀,要么委派三位“一等妻”中的一位作为代表去吊唁。

皇后要主持后宫事务,判定是非曲直,检查妃嫔们的表现。遇有国事场合,如果皇后不能出席,“一等妻”则作为她的代表出席。如果皇后去世,“一等妻”将是主要的哭丧者。需要解释的是,由于在清朝后宫之中,设有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因此,西方媒体所谓的三位“一等妻”,或许指的就是皇贵妃和贵妃。

这篇文章还提到,皇帝有9位“二等妻”,27位“三等妻”,以及81位“妾”。有意思的是,这些数据暗合《周礼》。根据《周礼》和《礼记》,周朝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而依《清史稿》的记载,清朝后宫设有一位皇后、一位皇贵妃、两位贵妃、四位妃、六位嫔,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

根据《康希尔杂志》的报道,“二等妻”、“三等妻”以及“妾”要陪同皇后出席所有的国葬典礼。她们还要监督宫中的女仆,准备祭祀所需物品。

这篇文章不无同情地提到,在所有这些工作中,“妾”从事的是其中最苦最累的那种。“她们的特别义务是帮助‘三等妻’管理仆人,准备宗教仪式。有的要帮助32名太监裁缝缝制衣服,有的要帮助皇后和其他妃嫔们梳妆打扮……让我们想想同治皇帝的皇后阿鲁特氏和其他120名妻妾,她们围绕在年轻的皇帝身边,证明自己与古代的妇女典范一样勤劳”。

这篇文章的作者不相信皇帝会满足于宫内的这些妻妾。原因在于,在皇帝出宫处理国家事务的过程中,有很多机会接触其他女性,包括汉族大臣的漂亮的女儿们,在这个过程中,“他显然不可能无所事事地过日子”。

1886年8月29日,《纽约时报》刊载的一篇题为《中国的皇室生活》的文章,错误地认为“只有皇后可以与皇帝共寝”。文中有关常在和答应的说法颇有意思:

皇帝就寝时,龙榻旁伴有8名常在,榻下另有16名答应伺候着。常在和答应都由内务府提供。她们的责任是注意皇帝的睡眠情况。她们不允许打喷嚏、咳嗽、吐痰或发出其他任何声音。

看到皇帝在凌晨睡醒之后,当班太监会鼓掌示意,其他太监或婢女开始忙碌。在皇帝主持新年盛宴时,皇后会坐在他的左侧。只有在新年盛宴上,皇帝才有机会一次见到所有妻子,对妻子们的德行进行一番比较。皇后不能直接将食物递给皇帝,而是必须交由太监转递,如果皇帝想递食物给皇后,也必须交由太监转递。

根据《纽约时报》的这篇文章的记载,到了15岁的时候,清朝的皇子们必须结婚。在正室人选确定之前一年,内务府会从内八旗为皇子挑选一位婢女,其年龄必须比皇子长一岁,以帮助皇子学习丈夫的义务。

伦敦《康希尔杂志》还报道了清朝皇帝宠幸妻妾们的制度:

每个月的初一到初九日,侍寝的是皇帝的妾室。要在81名妾室中选出9名依次侍寝。每月初十日至十二日,在皇帝的“三等妻”中选出3名依次侍寝。十三日,“二等妻”中的某一名侍寝。十四日,“一等妻”中的某一名侍寝。十五日,即月圆之夜,则由皇后单独侍寝。在剩下的半个月,侍寝的次序则颠倒过来。在这种制度安排之下,大约经过四个月之后,后宫的每一位妻妾都会得到皇帝的宠幸。

显然,侍寝制度的制定者似乎相信这样一种理论:侍寝之日的月亮越圆,受孕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因此,级别越高的妻妾,越有权利在每月十五日前后侍寝。而如果清朝皇帝果真严格遵照——可能性微乎其微——这种侍寝制度,与此同时,有关“月圆之日不易受孕”的说法得到现代科学验证的话,那么,这种侍寝制度或许是清朝皇帝的嫡皇后很难产下皇子的原因之一。

觐见皇帝

正如《泰晤士报》驻上海记者所写,同治帝大婚之后,西方国家外交官们“期待已久的觐见机会终于到来,此时距离《天津条约》签订已有15年,距离额尔金勋爵与格罗斯男爵在北京签订和约已有13年”。

对于这次接见,《清实录·穆宗实录》的记载十分简单:“六月壬子(1873年6月29日),日本使臣副岛种臣、俄罗斯国使臣倭良嘎哩、美利坚国使臣镂斐迪、英吉利国使臣威妥玛、法兰西使臣臣热福理和荷兰国使臣费国荪于紫光阁前瞻观。”

相对于《清实录》的记载,《泰晤士报》的记录相对详细。而且,《泰晤士报》记录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与上述《清实录》的记载进行对照得以证实:

6月29日早晨,觐见典礼在毗邻紫禁城的紫光阁举行,特使们在那里受到接见。日本大使副岛种臣最先单独被接见。而后,俄国、美国、英国、法国以及荷兰特使按年资顺序走上前,并将国书置于皇帝面前那张覆以黄色绸布的桌子上。

根据《悉尼先驱论坛报》的记录,在6月29日早晨6点,俄、美、英、法、荷五国使者在北塘罗马天主教堂集合,而后在熟悉洋务并曾出使法国的清朝官员崇厚的带领下前往紫禁城西侧的一个处所,在那里用了一些点心之后才去的紫光阁。文章还特别强调紫光阁是皇帝接见朝鲜、暹罗、蒙古以及来自其他属国的使臣的地方。

作为外交使团中的老前辈,俄国大使弗兰格里将军(General Vlangally)代表除日本外其他五国使臣用法语对皇帝作了简短的致辞。德国使馆的翻译贝利·俾斯麦(Bery Bismark)将这段话翻译成了汉语。跪在皇帝面前的恭亲王又将这段话翻译成了满语。中国皇帝用满语作了非常简练的回答,其内容是祝各国君主们身体健康。恭亲王将皇帝的回答翻译成了汉语。这个历史性一刻很快就结束了。

根据《泰晤士报》的记录,外国大使们都身着正装。很多高级清朝官员都在场。“这个仪式本身非常隆重,大使们都觉得很满意”。《悉尼先驱论坛报》的报道也说:“整个过程很安静。数百名高级官员在场。”

但是,觐见皇帝本身并不是西方人的目的。正如《泰晤士报》的这篇文章所写,觐见的首要目标是推翻中国人优于世界其他民族的传统说法,并且向人们证明,中国皇帝从今以后将与其他统治者平等相待。“觐见应该是对新事物及新秩序的认可,而不是对旧而虚假的秩序的认可。我们的目标是让中国的官员和百姓正确看待我们的地位。我非常担心这种观点已被忽视;担心这件事被视为我们的关系的终点,而不是新的起点;担心大使们满足于已经获得的结果,而忽视可能影响我们真实目的的环境”。

文章作者对“可能影响我们真实目的的环境”的担心,主要是源于最近一次总理衙门与同治帝就外国使臣觐见一事的公文对答。《清实录·穆宗实录》及《筹办夷务始末》的相关记载如下:

丁酉(1873年6月14日),谕内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住京各国使臣吁请觐见、呈递国书一折。现在赍有国书之住京各国使臣,著准其觐见。

在看到这份上谕的当日,《泰晤士报》驻上海记者立即将其翻译成英文并发往报社。事后,这位记者觉得自己的翻译有些“草率”,因此在7月12日发出的这篇文章中再次翻译了这份上谕。他提醒西方人注意这份上谕中的措辞:

首先,这里有一个让人反感的词——使臣(she-chen)。这个词通常被用于属国——比如朝鲜、安南和琉球群岛——指派的特使……其次,“吁请”(supplicate)一词纯粹是华人词汇,官员向上级请求时才使用;第三,觐见的地点不是在皇宫,而是在紫光阁,通常是接见属国使臣的地方。

如果把这份上谕和这件事放在一起,整个中国的官员和百姓会怎么想呢?他们不会认为,这些来自属国的可怜的特使们已经恳求皇帝让他们沐浴在他的阳光下,并且得到许可,可以在寻常的地方以寻常的方式觐见?在场的官员们不同程度地了解事情的真相……但是,我看不出这件事会对大部分官员、百姓和文人产生如我们所希望和设计的影响。

这名英国记者认为,外国大使们应强迫中国皇帝重新发布一道上谕,说明皇帝不仅已经承认与外国人民的友好关系,而且已经突破过去的偏见,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承认这种友好关系。他认为“这是唯一的补救方法”。显而易见,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西方记者的顾虑——可以理解的带有陈见的后遗症——仍在继续。

据说,总理衙门曾禁止外国使臣携带武器觐见皇帝,因为这是官方习俗的一部分,但是,这项要求被日本大使副岛种臣断然拒绝。“这位大使宣称,除非他在中国皇帝面前的着装与在自己君主面前一样,否则他立即回国。他的坚决的语气足以让总理衙门放弃立场。顺便提一句,这位大使穿着西装。有一位高级清朝官员对此颇有微词,但是,副岛种臣回答说:‘我们别琢磨这些小事,让我们谈正事,这是我们来这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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