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法联军入侵及太平天国起义的冲击之下,清朝统治者切身体会到政权灭亡的危险,开始考虑挽救统治生命之道,最终在同治年间(1862-1874年)兴起了洋务运动,出现了所谓“同治中兴”的景象。不过,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已经证明,所谓“中兴”,根本只是幻象而已。
而洋务运动的苗头,实际始于咸丰统治末期,其直接动机在于剿灭太平天国。我们不妨这样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太平天国缓和了清廷与西方列强之间的矛盾,甚至成为二者媾和的粘合剂。
但《清实录》记载的一道上谕可以说明,即便是在“借夷剿贼”这个问题上,咸丰帝及不少大臣刚开始是颇有顾忌的。这道上谕发布于咸丰十年十一月甲寅日,即1861年1月5日,原文如下:
谕军机大臣等:
前据恭亲王奕等奏《接见俄夷换约各情一折》,内有该酋面称,发逆横行江南,愿拨夷兵助剿……当经谕令曾国藩、薛焕、袁甲三等公悉心妥议具奏。嗣据袁甲三、薛焕先后覆奏,所陈均各有所见。
本日曾国藩奏称,金陵发逆之横行,皖吴官军之单薄,均在陆而不在水。此时陆军不能遽达金陵,即令俄夷兵船由海口进驶,亦未能收夹击之效。应请传谕该酋,奖其效顺之忱,缓其会师之期,俟陆军克复皖浙苏常各郡后,再由统兵大臣约会该酋派船助剿。庶在我足以自立,在彼亦乐与有成。法夷此请,亦可奖而允之。惟当先与约定,兵船经费若干,一一说明。将来助剿时,均由上海粮台支应,以免争衅。与薛焕所奏大同小异。
各国甫经换约,所请助兵运米两事,意在见好中国。袁甲三谓,借夷剿贼有害无利,自是正论。但拒之太甚,转启该酋疑虑。果能因势利导,操纵在我,于军务漕运不无裨益……着恭亲王奕等,悉心体察,酌议具奏。
不难看出,在《北京条约》签署之后不久,俄国及法国就主动提出助剿太平军,助剿的方式一是“助兵”,二是“运米”。
对于俄法两国的建议,曾国藩与两江总督薛焕认为可以因势利导,而漕运总督兼江南河道总督袁甲三——袁世凯的叔祖——则认为“借夷剿贼有害无利”。袁甲三担心自己管理的漕运业务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他说,如果把钱交给外国人,让他们买米运米,“恐银先入手随意开销,或藉此把持渔利,将来南漕海运转多掣肘”。从根本上说,咸丰帝认同袁甲三的意见,但是,他担心对洋人拒之太甚可能惹来更多麻烦,因而不得不命恭亲王等悉心体察,商量出具体意见。
而皇帝之所以让恭亲王奕负责此事,是因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国的外交部——行将设立,奕将成为主管亲王。15日之后,即1月20日,咸丰帝下发给内阁一道上谕:
惠亲王等奏,会议恭亲王奕等奏《办理通商善后章程一折》,据称恭亲王奕等筹议各条均系实在情形,请照原议办理等语。京师设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着即派恭亲王奕、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管理。
至此,清政府终于有了专门的机构及大臣处理与外国的关系。无论其目的是为了“借夷剿贼”,还是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总理衙门的设立意味着洋务运动即将进入正轨。随着1864年太平天国被灭,“借夷剿贼”策略获得了一时的成功。但是,在“师夷长技以制夷”方面,清朝统治者总是难得要领。
事实上,“师夷长技”起初也并非为了“制夷”,仍然是为了剿灭太平天国。在剿灭太平天国之后,“师夷长技以制夷”才基本成为国策。
1861年8月23日,曾国藩呈上的《购买外洋船炮一折》可以说明这一点。这份奏折写道:“臣去冬覆奏一疏有云:‘金陵发逆之横行,在陆而不在水;皖吴官军之单薄,亦在陆而不在水’,系属实在情形。至恭亲王奕等奏请购买外洋船炮,则为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
现在看来,曾国藩所说的“第一要务”,主要分作三步进行。第一步是政府出钱买船炮,交由外国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