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9页)《三国志》卷二十八《魏书·诸葛诞传》:
诞既与(夏侯)玄、(邓)飏等至亲,又王凌、毌丘俭累见夷灭,惧不自安,倾帑藏振施以结众心,厚养亲附及扬州轻侠者数千人为死士。
(770页)《三国志》卷三十三《蜀书·后主传》:
(延熙)七年闰月,魏大将军曹爽、夏侯玄等向汉中,镇北大将军王平拒兴势围,大将军费祎督诸军往赴救,魏军退。
(898页)《世说新语·方正》第6则:
夏侯玄既被桎梏,(《魏氏春秋》曰:“玄字太初,谯国人,夏侯尚之子,大将军前妻兄也。风格高朗,弘辩博畅。正始中,护军。曹爽诛,征为太常。内知不免,不交人事,不畜笔研。及太傅薨,许允谓玄曰:‘子无复忧矣!’玄叹曰:‘士宗,卿何不见事乎?此人尤能以通家年少遇我,子元、子上不吾容也。’后中书令李丰恶大将军执政,遂谋以玄代之。大将军闻其谋,诛丰,收玄送廷尉。”干宝《晋纪》曰:“初,丰之谋也,使告玄,玄答曰:‘宜详之尔!’不以闻也,故及于难。”)时钟毓为廷尉,钟会先不与玄相知,因便狎之。玄曰:“虽复刑余之人,未敢闻命!”(《世语》曰:“玄至廷尉,不肯下辞,廷尉钟毓自临履玄。玄正色曰:‘吾当何辞?为令史责人邪?卿便为吾作。’毓以玄名士,节高不可屈,而狱当竟,夜为作辞,令与事相附。流涕以示玄,玄视之曰:‘不当若是邪?’钟会年少于玄,玄不与交,是日于毓坐狎玄,玄正色曰:‘钟君,何得如是?’”《名士传》曰:“初,玄以钟毓志趣不同,不与之交。玄被收时,毓为廷尉,执玄手曰:‘太初何至于此!’玄正色曰:‘虽复刑余之人,不可得交。’”按:郭颁西晋人,时世相近,为《晋魏世语》,事多详覈。孙盛之徒皆采以著书,并云玄距钟会。而袁宏《名士传》最后出,不依前史,以为钟毓,可谓谬矣。)考掠初无一言,临刑东市,颜色不异。(《魏志》曰:“玄格量弘济,临斩,颜色不异,举止自若。”)
(285页)《世说新语·方正》第7则:
夏侯泰初与广陵陈本善。本与玄在本母前宴饮,本弟骞行还,径入,至堂户。泰初因起曰:“可得同,不可得而杂。”(《名士传》曰:“玄以乡党贵齿,本不论德位,年长者必为拜,与陈本母前饮,骞来而出,其可得同,不可得而杂者也。”)
(286页)《世说新语·雅量》第3则:
夏侯太初尝倚柱作书。时大雨,霹雳破所倚柱,衣服焦服,神色无变,书亦如故。宾客左右,皆跌荡不得住。(见顾恺之《画赞》。《语林》曰:“太初从魏帝拜陵,陪列松柏下。时暴雨霹雳,正中所立之树。冠冕焦坏,左右睹之皆伏,太初颜色不改。”臧荣绪又以为诸葛诞也。)
(349页)《晋书》卷二《世宗景帝纪》:
正元元年春正月,天子与中书令李丰、后父光禄大夫张缉、黄门监苏铄、永宁署令乐敦、宂从仆射刘宝贤等谋以太常夏侯玄代帝辅政。帝密知之,使舍人王羡以车迎丰。丰见迫,随羡而至,帝数之。丰知祸及,因肆恶言。帝怒,遣勇士以刀环筑杀之。逮捕玄、缉等,皆夷三族。
(27页)《晋书》卷二《太祖文帝纪》:
大将军曹爽之伐蜀也,以帝为征蜀将军,副夏侯玄出骆谷,次于兴势。蜀将王林夜袭帝营,帝坚卧不动。林退,帝谓玄曰:“费祎以据险距守,进不获战,攻之不可,宜亟旋军,以为后图。”
(32页)《晋书》卷三十《刑法志》:
其后正始之间,天下无事,于是征西将军夏侯玄、河南尹李胜、中领军曹羲、尚书丁谧又追议肉刑,卒不能决。
(926页)《晋书》卷三十五《陈骞传》:
骞尚少,为夏侯玄所侮,意色自若,玄以此异之。
(1035页)《晋书》卷九十二《文苑·应贞传》:
贞善谈论,以才学称。夏侯玄有盛名,贞诣玄,玄甚重之。
(2370页)干宝《晋纪总论》:
(夏侯)玄(李)丰乱内,(文)钦(诸葛)诞寇外,潜谋虽密,而在几必兆。(李善注引干宝《晋纪》曰:中书令李丰推太常夏侯玄谋废大将军。世宗闻之,乃遣王羡迎丰至,世宗责之。)
(《文选》卷四十九,2137页)《列子·仲尼篇》“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句张湛注引夏侯玄曰:
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自然者,道也。道本无名,故老氏曰强为之名。仲尼称尧荡荡无能名焉,下云巍巍成功,则强为之名,取世所知而称耳。岂有名而更当云无能名焉者邪?夫唯无名,故可得遍以天下之名名之;然岂其名也哉?惟此足喻而终莫悟,是观泰山崇崛而谓元气不浩芒者也。
(《列子集释》,121页)夏侯玄《肉刑论》:
夫天地之性,人物之道,岂自然当有犯何?荀、班论曰:治则刑重,乱则刑轻。又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夫死刑者,杀妖逆也,伤人者不改。斯亦妖逆之类也。如其可改,此则无取于肉刑也。如云死刑过制,生刑易犯,罪次于古当生今独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伤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死者皆复古刑。斯罔之于死,则陷之肉刑矣。舍死折骸,又何辜也。犹称以满堂而聚饮,有一人向隅而泣者,则一堂为之不乐。此亦愿理其平,而必以肉刑施之。是仁于当杀而忍于断割,惧于易犯而安于为虐。哀泣奚由而息,堂上焉得泰耶!仲尼曰:既富且教。又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何用断截乎?下愚不移,以恶自终,所谓翦妖也。若饥寒流沟壑,虽大辟不能制也。而况肉刑哉!赭衣满道,有鼻者丑,终无益矣。
(《全三国文》卷二十一,1167页)夏侯玄《答李胜难肉刑论》:
圣贤之治也,能使民迁善而自新,故《易》曰小惩而大戒。陷夫死者,不戒者也。能惩戒则无刻截,刻截则不得反善矣。
(《全三国文》卷二十一,第1167页)又:夏侯玄《答李胜难肉刑论》:
暴之取死,此自然也。伤人不改,纵暴滋多,杀之可也。伤人而能改悔,则岂须肉刑而后止哉!杀人以除暴,自然理也,断截之政,末俗之所云耳。孔少府曰:杀人无所,斫人有小疮,故刖趾不可以报尸,而髡不足以偿伤。伤人一寸而断其支体,为罚已重,不厌众心也。
(《全三国文》卷二十一,1167页)《三国志》卷四十四《蜀书·姜维传》:
(钟)会与(姜)维出则同辇,坐则同席,谓长史杜预曰:“以伯约比中土名士,公休、太初不能胜也。”
(1067页)袁宏《三国名臣颂》:
渊(《晋书》避唐高祖讳作“邈”)哉太初,宇量高雅。器范自然,标准无假。全身由直,迹洿必伪。处死匪难,理存则易。万物波荡,孰任其累!六合徒广,容身靡寄。君亲自然,匪由名教。爱敬既同,情礼兼到。
(《文选》卷四十七,2130页)《世说新语·赏誉》第8则:
裴令公目夏侯太初:“肃肃如入廊庙中,不修敬而人自敬。”一曰:“如入宗庙,琅琅但见礼乐器。”
(421—422页)《世说新语·赏誉》第15则刘孝标注引《晋诸公赞》:
(和)峤常慕其舅夏侯玄为人,故于朝士中峨然不群,时类惮其风节。
(427页)《世说新语·容止》第3则:
魏明帝使后弟毛曾与夏侯玄共坐,时人谓“蒹葭倚玉树”。
(607页)《世说新语·容止》第4则:
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李安国颓唐如玉山之将崩。”
(607页)《晋鼙舞歌·景皇帝》:
景皇帝,聪明命世生,盛德参天地。帝王道(《晋书·乐志》载“道”后有“大”字),创基既已难,继世亦未易。外则夏侯玄,内则张与李,三凶称逆,乱帝纪。从天行诛,穷其奸宄。遏将御其渐,潜谋不得起,罪人咸伏辜,威风震万里。
(《宋书·乐志四》,630页)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
何晏、夏侯玄、李丰之死,皆司马氏欲纂而杀之也。而史敛时论之讥非,以文致其可杀之罪,千秋安得有论哉?当时人士所推而后世称道弗绝者,傅嘏也、王昶也、王祥也、郑小同也。数子者,以全身保家为智,以随时委顺为贤,以静言处錞为道,役于乱臣而不怍,视国之亡、君之死,漠然而不动于心,将孔子所谓贼德之乡原,殆是乎!风尚既然,祸福亦异,天下之图安而思利者,固必褰裳而从之,禄位以全,家世以盛,而立人之道几于息矣。呜呼!此无道之世,所以崩风坏俗而不可挽也。
(291页)孙诒让《札迻》卷十二:
《本玄论》,张溥辑《太初集》已佚。考《列子·仲尼篇》张《注》引夏侯玄曰:“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自然者道也。道本无名,故老氏曰:‘强为之名。’仲尼称尧,荡荡无能名焉。”云云,与本无之义正合,疑即《本无论》之文。“無”、“无”、“玄”、“元”,传写贸乱,遂成歧焉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