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哥伦比亚大学音乐系研究生班作曲专业的“演奏实践课”也很有特色。它的目的是使作曲学生通过对自己作品(通常是供室内乐队用的小型作品)的排练,以及乐队指挥、队员、同班学生的讨论来提高对自己总谱的实际音响效果的判断能力。课程进行一年,每两周有一次排练。室内乐队(10人左右)成员都是具有良好视奏能力的职业乐队队员,由系出钱聘请。每个研究生每年至少有提供一部作品进行排练和讨论的机会。类似这样颇有特色的课程不少,这里无法一一列举。
美国的大学音乐系和音乐学院各类课程教学一般都没有我国音乐学院所具有的那种“教学大纲”。即使由不同教师任教的同一门课程,一般也只有一个非常笼统的内容要求和进度要求。而讲授的具体内容都是任课教师自己决定,强调学术自由,别人不得干涉。有的公共课程也存在类似我国教研室性质的机构,有一位负责人,但主要是侧重于一些行政方面的事务。
三、在教学管理体制方面,美国音乐院校普遍实行学分制。各校在学分数量上的要求大致相同。以朱利亚音乐学院为例,本科4年总学分最少的是117(钢琴系)。最多的是137(声乐系),平均每年约30至34个学分。硕士研究生是30学分以上。都与我国中央音乐学院大致相仿。但博士学分要求较高,多达60学分。“朱利亚”同美国一般音乐学院相同。毕业生的规格较灵活。例如本科毕业生有两种文凭,一是演奏文凭,一是学士学位文凭。上面提到的学分数是对拿演奏文凭的学生的要求。如果拿学士学位文凭,则还需增加30个学分,课程主要是史论方面的。有的学生也可以只修主科乐器,不修其他课程,达到要求后只拿个“音乐家”证书等等。采取上述各种不同做法,主要是考虑到适应毕业后就业的不同要求。
本科生在校学习年限问题,各校之间不尽统一。一般来说,学分不够,延长年限是可以的,但需缴纳昂贵的学费,因此学生轻易不愿这样做。有时也可得到校方批准停学一段时间,出去工作赚钱,之后再返回学校学习。但提前毕业则很困难。例如朱利亚音乐学院有明文规定:学院教育中包括一个消化的融汇贯通的过程,因此本科生在校学习不得少于4年。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伸缩性较大。“朱利亚”的硕士生一般1年即可毕业(最近要改为2年)。博士生则往往需要3—4年,视学生情况而定。不过这期间许多人已找到一些工作,实际上已是半工半读了。
美国的高等音乐学校,据我们所见,学生上课一般都没有考勤制度。交了学费,上不上课是自己的事。学生旷课的情况相当多。有的学校在这方面虽有规定,但也不大执行。这在相当程度上不能不影响学习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考试就成为督促和保证学生在学业上达到起码水平的非常重要的环节了。在考试方法上,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某些课程中所采用的“结构成绩”制度。以哥伦比亚音乐系的“音乐人文”课为例,这是一门介乎音乐欣赏和音乐简史之间的浏览介绍性课程,主要是非主修音乐的外系学生们选修。每周4节,1学期读完,3个学分,每班20—30人左右。他们的考核办法是:1学期内有两次小考,占总成绩的30%。课程结束时有一次大考,占30%,听音乐会后写的一份报告(题目自选)占30%,平时课堂分(回答问题等)占10%。这种“结构成绩”的考核办法的明显优点是既避免了学生只在课程最后结束时死背讲义应付考试,考后很快忘光的弊病,同时也对平时课堂学习起到督促检查的作用,对课堂以外的学习活动和能力锻炼也有所要求。这样的考核制度比较能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国高等音乐院校如何改革比较死板单一的考试方法,是个重要的课题。“结构成绩”的方法值得借鉴。
四、美国音乐院校在教学思想和方法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其教育思想中最主要的是他们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师生关系很平等,课堂气氛宽松活跃,学生在教师面前不感到拘束,使学生对自己的能力有自信心,乐于和敢于“表现自己”的能力,对问题敢于提出自己的主见和批评。在课堂上教师不是只宣讲讲义内容,而是不时地向学生提出各种富于启发性的问题让学生回答,学生也无拘束地对教师讲述的内容提出疑问,有时甚至形成了一种讨论。一位教师如果他的学生们只是被动地听讲,课上课下不提任何问题,死水一潭,这样的教学就被认为是最不成功的。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美国的高等音乐院校,研讨课(即“西米那尔”)这种教学方式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在本科高年级已被采用,而在研究生班几乎绝大多数专业性课程都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在学期开始时,在教授的指导和批准下,每个学生(一班不超过10人)确定自己的题目。阅读参考文献和资料,做分析研究,写出报告,然后按事先安排好的次序,每周由一或二名学生主讲,之后全班就报告内容进行讨论,提出各种问题,互相交流看法,最后由教师做概括性的评价性的发言。讨论结束后学生将报告上交以评定成绩。以哥伦比亚大学音乐系一位教授的硕士研究生班音乐史专题研讨课为例,这门课共持续三个学期。第一学期的题目主要是集中在音乐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上,教师讲课所占比例大一些;第二学期是围绕15世纪法国复调音乐创作问题由学生各自确定题目,按研讨方式进行,但对报告和讨论的学术性要求低一些,这两学期称为初级研讨课,第三学期为高级研讨课,完全由学生独立进行,学术方面的要求提高了,教师参与较少。上述研讨课在音乐学院的表演专业研究生班中也同样进行。课堂上每个学生通常都要进行现场的演奏或演唱,讨论的内容主要侧重在表演实践、对音乐的理解等诸方面的问题。研讨课这种教学方式一方面对发挥学生主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很大优越性,另一方面在业务上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些对所教课程内容的广度深深掌握较差,只满足于自己一本讲义的教师是难于主持好这种研讨课的。因此担任这类课程的教师往往在业务学术上的提高较快,他们既要不断地在业务上充实自己,又常常从学生那里学到不少东西。
美国的专业音乐教育中对培养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方面很注重。在音乐学院中则特别表现在对学生音乐会的重视上。在每学期开始前就已将全学期音乐会的次数、节目、时间、地点排好,很有计划性。其目的在于为学生提供充分的音乐表演实践的机会,以提高这方面的实际能力。音乐会的数量相当大,以曼哈顿音乐院预科为例,平时每逢预科上课的那个星期六,总有两至三场音乐会。4月份我们去的那个星期六,一天内竟有八场音乐会。其中有的音乐会虽然音乐厅中空空荡荡,听众寥寥无几,但都按部就班地进行,表演者照样严肃认真,没有任何抱怨。朱利亚音乐学院有由学生组成的三个大型管弦乐队,一个歌剧团和许多室内乐组织。每年从10月至次年5月是该校的对外公开演出季节。各种类型的音乐会、歌剧都在校内的几个音乐厅和歌剧院举行。数量达200余场,观众总数达10万人。这所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在美国音乐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同该校平时教学中强调培养音乐实践能力分不开的。学院的教学方案中对乐队、合唱、室内乐等排练课很重视。学生们对这类课程的兴趣一般都比较浓厚。
学生们往往在他们的课外生活中也使自己的能力得到锻炼。院校图书馆的一般工作人员大部份是由勤工俭学的学生们担任的。校外活动主要由学生们自己组织。拉瓜迪亚艺术高中音乐部的黑人唱诗班,从指挥、伴奏到具体组织工作都是由学生自己负责,教师只在旁指点。我们访问纽约郊区的霍拉斯曼中学时,一位年纪不过16、17岁的学生甚至找我们探讨他们的学生交响乐队来中国演出的可能性。这个乐队曾由学生自己组织去西欧旅行演出。在有的音乐学院甚至有的学生在课余担任一些学院的行政事务工作,这既减轻了自己的一部分学费负担,又锻炼了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新英格兰音乐学院,我们就结识了一位这样的年轻人,印象很深。
美国专业音乐教育中,在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方面,上述这些好的东西无疑在培养人材过程中起了良好的作用。一般来说,美国的音乐学生学习上并不一定很刻苦,有的人入学前音乐基础也不见得很好,但不少学生往往很有“后劲”,独立工作能力较强,有的显示出创造性,将来成材的可能性很大。这很值得我们研究和思索。对比之下,我国的音乐学生比较勤奋用功,一般来说,音乐素质和基础技能训练也比较好,但在发挥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创造性方面有弱点,加上知识面较窄,文化底子不厚,思想不够大胆,比较拘束,不太乐意也不太善于“表现”自己,因此在较高的层次和阶段中就往往显得“后劲”不足。这种情况不能不说是同我们目前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有关。这是摆在我们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要求我们在教学改革中认真进行研究和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