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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温和的意义(2)

三、教子弟卖国。曾国藩镇压人民极端凶残,对待外国资本家却奴颜婢膝。早在中英《南京条约》签订时,他的软骨头相便暴露了。一八四二年九月十七日,他给其祖父的信说:“英夷在江南,抚局已定。盖金陵为南北咽喉,逆夷既已扼吭而据要害,不得不权为和戎之策,以安民而息兵。”(第三二页)只要能保全封建剥削统治就不惜对外投降,这是末代君臣的基本国策,宋朝的高宗、秦桧如此,清朝的慈禧、曾国藩也如此。为了镇压太平军,曾国藩奏请清廷“借洋人以助剿”,一八六一年五月十二日给曾国荃的信说:“弟处若有善说话之人,或派二三人至水营守候。待洋船经过时,如无停泊之势,则听其经过可也。如有停泊之势,则护送之船即驶近夷船,与之婉商。”(第七二一页)他勾结外国人打中国人的阴谋实现了,上海、苏州都有外国人的洋枪队助战,使太平军遭受很大损失。一八六二年二月十四日给其子曾纪泽的信说:“上海屡次被贼扑犯,洋人助守,尚幸无恙。”(第八一一页)一八七〇年他在天津办理群众捣毁教堂一案,更是百般投降媚外。这年六月二十日给曾纪泽信说:“不得已从地山之计,竟将府县奏参革职,交部治罪。二人俱无大过,张守尤洽民望。吾此举内负疚于神明,外得罪于清议,远近皆将唾骂,而大局仍未必能曲全,日内当再有波澜。”(第一三七五页)八月二十一日又给曾纪泽信说:“天津拟于二十三日奏结。第一批斩杀凶犯规定十五人,流徒等犯二十余人,又限于四月二十日以前奏结第二批。其修堂,恤银等事均于第二次完案,不知洋人能允准否?”在曾国藩辱国残民政策下,最终以屠杀无辜群众二十人,充军、判刑二十三人,赔偿白银五十二万余两。曾国藩遭到全国人民的唾骂,北京城内湖南会馆为曾国藩夸功的匾额被砸得粉碎。清廷被迫把他调回江南。

如此内容的《家书》,有人却说:“此书过去影响清末到民国年间一代代人,今天还大有裨益。”“益”在哪里呢?封建家庭的庭训也腐朽了,现在的家庭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家庭。家庭的性质、职能以及维系它的伦理道德是受制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曾国藩的君权、族权、父权、夫权纲常伦理还能对社会主义新家庭“大有裨益”吗?至于说曾国藩治家教子成绩,那看怎么说,他给其弟曾国荃的家书最多,把曾国荃教成和他一样的刽子手,打开南京城进行洗劫,就是他兄弟合伙干的,并且大肆掳掠财物,连左宗棠等人也群起而攻之,曾国藩不得不谴责其弟“老饕之名遍天下”,要曾国荃称病辞职回乡。曾国藩的儿子曾纪泽,是袭了曾国藩的一等侯爵进北京的,后来派任法、英公使,一八八〇年兼驻俄公使,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伊犁条约》。总之,吹捧死人不能过分,不能离开历史唯物主义这个谱。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湖南日报》)

我们能向曾国藩学习教子和做人么

张伐

一九八六年八月,岳麓书社出版了一本极不寻常的书——《曾国藩教子书》。该书的装帧颇为特别:请看!它的封面、书脊、扉页和封底四处,特意不厌其烦地印上“读书·作文·做人”这极为醒目的六个字。

在洋洋三页的编者序言中,编者对曾国藩的教子大肆吹捧了一番,说什么“此人(指曾国藩——笔者注)在教育子女方面,可以说是获得了完全的成功”。说曾国藩的儿子“可算是‘正牌高干子弟’了”,然而他们不但“都没有变成‘衙内’和‘大少爷’”,而且都成名成家了。“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在于曾国藩教子有方,‘爱之以其道’。”而“曾国藩的教子之方”,又集中体现在给儿子的书信中。编者认为,曾国藩教子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三条:“一、对于子孙,只求其读书明理,不求其做官发财,甚至也不求其早日成名”;“二、绝不为子女谋求任何‘特殊化’”;“三、无论在读书或做人方面,要求都极其严格,但又不是一味督责,而是视身教重于言教,根据自己亲身体会,出之以讨论研究的态度,所以指导切实中肯,收效也就十分显著”。

全书共选辑曾国藩教子书信一百四十封,为了吸引读者,编者将每封信加了一个题目,正文部分,又将每封信加上简明的内容提要,而题目、内容提要又撇开坏的不写,专拣好的写,如“力戒奢侈”啦,“刻刻谨慎”啦,“衣食当与寒士相同”啦,“不受酒席礼物”啦……够了,已经引得够多了。

从上述该书的书名、装帧设计、序言,直至每封信的目录及内容提要来看,编者显然都是花费了一番心计的,真可谓用心良苦了!编者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向广大读者表明:曾国藩不仅学问、道德、文章很了不起,而且也很会教子。编者之所以编选此书,就是要广大读者从曾国藩的这些教子书中学习他的教子和做人。尤其是高干,不读此书,其子就可能会变成“衙内”和“大少爷”。

曾国藩是何许人?众所周知,他是一个靠镇压太平军发迹,用千百万人民的鲜血染红顶子的大刽子手,他为人极其凶残狡诈、阴险狠毒,而虚伪则是他最大的特点,他教子的思想、感情、立场、观点、方法、内容、目的都是封建主义的一套,就拿这本《曾国藩教子书》来说吧!虽然信中有一些教育子女多读书、戒奢侈、须谨慎、要勤俭等颇为好听的话,但其主要内容,则是他教育子孙忠封建王朝之君,兴地主阶级之家,修光宗耀祖之身,立个人奋斗之业。信中宣扬的孔孟、程朱封建理学,所谈的不是镇压农民起义,就是个人、家庭生活琐事。这一切与我们今天的教子是极不相容的。再说,编者在该书序言中总结的曾国藩教子的三条“经验”也是经不起分析的,且不说曾国藩教其子读的是什么书,明的是什么理,就以其子曾纪泽而论,他是做了大官,发了大财,成了大名,搞了大“特殊化”的。不过,编者说曾国藩“视身教重于言教”,这倒是一点不错的,这正好表明,曾国藩在儿子面前是力求做到以身作则的,既然如此,编者要人们从《曾国藩教子书》中学习曾国藩的教子和做人的方法,说穿了,岂不就是要人们向曾国藩学习?我们知道,生活在社会主义时代的革命人民,在教子的思想、感情、立场、观点、方法、内容及目的等方面,与曾国藩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我们决不能从曾国藩那里学习什么教子方法,至于要我们学习曾国藩的做人,那就更荒谬绝伦了。

革命前辈是我们学习的光辉榜样,他们中的不少人曾写过一封封的教子书,其中既有不少名言佳句,也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这些都是很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然而《曾国藩教子书》的编者却偏偏要我们社会主义时代的人民去向曾国藩学习教子和做人,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对此,我们难道可以容忍接受,遵照执行么?

(一九八七年八月《湖南出版工作》)

译本比较与文学史研究

陈平原

岳麓书社很有眼光,继《走向世界丛书》《凤凰丛书》《旧籍新刊丛书》后,又推出《旧译重刊丛书》。就经济效益而言,大概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差;可对于学术界来说,却是功德无量。翻译不比创作,几十年过去了,新译本不断出现,旧译本很可能就被遗忘了。很难说新译本就一定比旧译本精彩,可起码比较切合当代读者的欣赏口味。对于一般读者来说,不愿读半个世纪前的旧译本,那无可非议;可对于研究者来说,旧译本可能更有魅力,就因为它蕴藏着一代人的审美趣味和文学眼光。

如何看待重译,晚清作家一开始就碰到这个棘手的问题。周桂笙、吴趼人等从维护读者、译者利益的良好愿望出发,发起组织“译书交通公会”,定期在《月月小说》杂志上公布已选译书名,以期避免撞车。半年后公会宣告自行解散,表面原因是“入会之人寥若晨星”,更实质性的是重译根本无法禁止。译者、出版商只要有利可图,不妨另起书名,晚清多的是同书异名的译本;况且谁也不能保证最早的译本最佳,因而也就没有理由“跑马圈地”。鲁迅讥笑那些登广告“已在开译,请万勿重译为幸”者为:“他看得译书好象订婚,自己首先套上约婚戒指了,别人便莫作非份之想。”要击退乱译,最好的办法是复译,即使有好译本也不妨重译(《非有复译不可》)。理论上重译有利于读者的选择,也利于译本间的自然竞争、优胜劣败。可这里有个问题,一般读者不可能比较不同译本的优劣,这需要专家配合。可专家愿意吗?谁能保证自己的译文百分之百正确,不怕日后人家抓辫子?二三十年代文坛上的论争,好些不就因为互相指摘译文引起的?可见比较译本不单吃力不讨好,而且很容易“伤感情”。因而才有今天这种局面:评论界面对着弗洛姆《爱的艺术》四五种译本和谢尔顿《假如明天来临》不知多少种译本,可就没有人站出来评点优劣是非。表面上是相信群众的鉴赏能力,实际上是对读者不负责任。客观上又逼着出版社拼广告、抢出版时间,而很难顾及译文质量。我想,除了确实粗制滥造的译本需要破口大骂外,一般的译本不妨作些心平气和的分析比较,就像当年茅盾比较伍光建和李霁野两个《简爱》的译本一样。

比较不同译本的优劣,岳麓书社重刊的《域外小说集》为我们提供了方便。以周作人、鲁迅译文为旧译,再选择一篇新译附之,让读者有个比较鉴别的机会,这主意很妙。不只是“文白对照”(旧译为文言,新译为白话),从中还可看出不同译者的文学修养以及对小说的独特理解。只是新译者颇为庞杂,时间跨度也太大,很难作准确的比较。倘若选择同时期的译作作附录,那肯定更有意思。比如一九〇六年吴梼就用白话翻译过显克微支的《灯台卒》,拿来与周作人一九〇九年用文言翻译的《灯台守》作比较,就可看出不少有趣的问题。吴梼的文学修养显然不如周作人,有些微妙的意思周译很准确,吴译则相当啰唆。如领事问何以为生,老人的答语周译为“东西莫有定止”,吴则译为“常常到那边,又常常到这方”,意思都对,可明显有高下之分。但另一方面,周作人用文言翻译,碰到新名词新术语就不免捉襟见肘,不如吴梼灵便准确。如吴译“老翁就业,可有实在证据吗?”,周则译为“汝曾仕耶?宁有券契否?”。

《旧译重刊》另外三种(《天方夜谭》《胡适译短篇小说》《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不再附录别的译本,大概是觉得同样采用白话,不同译本差别不大。其实并不然。《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中的《伞》和《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集》(上海译文出版社,一九七八年)中的《雨伞》就大不相同。除了周瘦鹃据英译本重译,而李青崖则直接译自法文外,更重要的是各人的翻译方针和文学修养不同。职业翻译家一般只作必要的删节(如吴梼、伍光建);而作家从事翻译,则不免技痒难忍,根据自己对原作的理解大加发挥(如包天笑、周瘦鹃)。莫泊桑只说乌利尔太太脸红、生气,周瘦鹃则“译”为:“两颊通红,一腔怒火,早从丹田里起来,直要冒穿了天灵盖,把这保险公司烧成一片白地,寸草不留,连这总理也活活烧死在里头。”还不只是个译文对错的问题,这其中关涉到晚清一代作家及读者的“期待视野”。这代人没法理解契诃夫、莫泊桑冷峻客观的描写(包天笑译契诃夫《六号室》也多此类引申发挥),往往译者采用夸张笔法添油加醋之处,正是作家故意略去不说留给读者回味的地方。添上这些笔墨,容易为当时的中国读者所接受,只是原作的情调已大为改观。

翻译不只是一种移植,而是一种再创造。天虚我生(陈蝶仙)说的很妙:“是故同一原本,而译笔不同;同一事实,而趣味不同,是盖全在译者之能参加己意,尽其能事,与名伶之演旧剧,同一苦心孤诣,而非知音识曲者不能知也。”(《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刻》序)也许,最有意思的还不是那些“准确无误”的译本,而是那包含各色各样误解、删节和发挥得不准确的译本。在这些再创造余地很大的译述、意译、节译中,不难辨认出文学观念演变的足迹。单说晚清作家和“五四”作家翻译介绍了多少外国作品还不够,还必须指出这两代作家主要选择哪些流派哪些作家哪种类型的作品,而且如何把它翻译介绍进来。这里,比较不同译本亦从中把握翻译与创作的微妙关系,将是必不可少的。

既然认定《旧译重刊》将有利于文学史研究的深入开展,那不妨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而不只是一般阅读鉴赏的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从晚清到三四十年代,重译的诗文、小说、戏剧很多,而且不少是名作名译,挑选一些篇幅不长而又有代表性的重译本合刊——就像《域外小说集》那样,而不只是重刊旧译,那将更有利于人们对这一段文学进程的理解。林纾、陈家麟译巴尔扎克短篇小说集《哀吹录》中各篇,三十年代都有重译;林纾的名译《不如归》,三十年代也有林雪清的重译本,而且附有章衣萍比较两译本的长文;至于五四时代风行一时的《茵梦湖》,二十年代就有五种译本。出版这种重译合刊本,读者面可能相对小些,可对学术界却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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