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
家庭人物
好开头
我有一个表弟,还不到10岁,长得虎头虎脑的,脸蛋又胖又圆,两只大眼睛又黑又亮。他常常能把下牙齿咬在上牙齿的外边,做出“兜齿儿”的怪样,逗得大家发笑,滑稽极了。
别人都喜欢自己的姓和名,我却不喜欢我的姓,不满意我的名。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菜”,苗苗,让人感到我永远那么小。我的脸相,不是圆形,不是瓜子形,不是……我的眼睛,不是丹凤眼,不是杏仁眼,不是……我的嘴巴不是元宝状,不是樱桃状,不是……总之,蔡苗苗式的脸相,蔡苗苗式的眼睛,蔡苗苗式的嘴巴构成了一个不漂亮但也不很丑的我。
我的母亲是一个中等个头,不胖不瘦,衣着简朴,一混人人群就难以找到的普通农村妇女。
从我记事起,母亲就独自一人带着我生活。母亲是我的天空,我是母亲的全部。
在我的心目中,父亲一直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的胸怀宽阔如大海。
一直以为老爸是个庸俗不堪的人,一天到晚就想着做官发财,还经常在我面前说还是当干部光荣。我听了都烦,以为老爸真的是老了,年过花甲的他已经开始啰嗦了。只有那次,老爸和我不经意的谈话,让我心灵震撼。
好段落
☆我想变成一个“笑不露齿”的文静姑娘,可是粗野一下难变文静……我对着镜子研究起来:微笑时嘴唇上弯的程度让它只能露出上排牙齿中的两颗半,这样看起来很文静。可我真的笑起来,嘴巴又大又歪,常常伴随着难听的怪声。嗨,我这个粗野、爱笑的疯丫头什么时候才能文静起来呢?
☆爸爸身材高大魁梧,宽宽的肩膀,厚实的胸膛,穿上那套中校军服更显出军人的威风。他走起路来,即使是散步也是昂着头,挺着胸,耸着肩,雄赳赳,气昂昂的,有风度极了。
☆我妹妹长得漂亮,也很聪明,可就是嘴巴太馋。吃饭的时候,我刚盛好饭,两只蛋卷已吞进了她的肚里。我对她瞪了一眼,可她又把两块瘦肉夹到了碗里,还嘻嘻地对我笑。一天,外婆送来一袋苹果,我刚一转身,已经少了好几个。只见她的上衣口袋和裤袋里已经装满了苹果,嘴里还啃着一只大的。我对她说:“你是只小馋猫!”她却说:“谁让你做姐姐呢?你叫我一声姐姐,我就送你一个苹果。”弄得我哭笑不得。
☆“姐姐,你看我像‘动脑筋爷爷’吗?”随着一阵带着稚气的喊声,一个“小老头儿”闯进我的房间。这“小老头儿”真好笑:脸蛋儿圆圆的、红扑扑的,“胡子”是小白纸条粘的,个儿还不到桌子高,那微翘的鼻子上架着一副快掉下来的眼镜,手里夹着一本厚厚的书,背故意驼着,这便是我那既机灵又淘气的小弟弟的乔装打扮。
好过渡
“妈妈怎么还没有回来?”我焦急地又咕哝了一遍今晚重复了很多次的话。现在已经是八点一刻了,可妈妈通常是六点钟到家的,这是怎么回事?我望着窗外,窗外一片漆黑,在漆黑中传来阵阵时断时续的雨声。蓦地,传来一阵疲惫的脚步声,我从板凳上弹起来,呼的一声拉开门。门外,站着妈妈。
在外面,我老爸开创了属于他的那块天地,在家里也是好丈夫、教女有方的老爸。
晚上,我失眠了,眼前尽是姐姐一把把我推开的一幕,不知不觉枕巾湿润了。就在这晚,我才明白只有在面临危险却能毫不犹豫地站在我前面的才是真正爱我的人,而这就是姐姐会做的。直到现在姐姐的胳膊上还有那条难看细长的疤痕,当我每每看到那条疤痕时,总会忍不住想将它抚平,姐姐却从不在意。但是我跟姐姐越来越好的感情,却总也少不了它的功劳。
好结尾
看着父亲眼角闪光的泪珠,我忽然明白了父亲当年大学毕业毅然放弃优厚待遇回到村里带领大伙儿开办企业的原因:人不能光为自己活着。
父亲的目光,是一部人生的词典,满载着人生的哲理。这些年来,它一直陪伴着我。每当我迷茫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深邃的目光,想起那目光中深奥的文字。于是便增添了向前的勇气和力量。
哦,父亲的目光!
我的姥姥就是这样一位善良、淳朴的农村妇女。她总是用纯洁的心去关心别人,体贴别人!现在她回老家了,可我的脑海中还深深印着姥姥那清晰的身影:长长的对襟衣,肥大的裤子,和那双尖头的小鞋……
生活的艰辛,精神的折磨,人情的虚假,使爸爸未老先衰:打着补丁的工作服,粘满油渍的破棉袄,一顶满是污垢的帽子,使这个“山东棒子”显得更加富有“乡土风味”了。
校园人物
好开头
换来换去,位置终于定下来了。换到了一个没有去过的角落,一个以前从来也没有说过话的同桌。不过这样也好,可以有一个新的环境,新的开始。他叫郭玉龙,等渐渐和他熟了以后,我便戏谑地称他“玉儿”。
如果你问我们最喜欢哪位老师,我敢肯定,我们班上有百分之百的同学都要用摄氏一百度的热情回答:最喜欢教语文的陆老师。
她相貌不凡,学习不凡,为人处事更不凡。她是吾班之长,是班花,是阿sir的得力“鹰爪”,在班里的地位和声望,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她的前世百分之九十九可能是男人,因为,她说话做事带着的全是男人的野气,根本找不到淑女味儿。我和“哥们儿”在她的统治下过着“非人”的生活,真是苦不堪言。为此,我们背后叫她“在世李莫愁”。
“哎,殷因!等会儿体育考试跑八百米,怎么样?没问题吧?”好朋友白梅从体育委员那里打听到这一消息就赶紧告诉了我。我无奈地摆摆手,摇摇头:“完了完了,你快去准备担架,准备抬我吧!”她笑笑:“太夸张了吧!别紧张,我带你跑。”“真的?”“那当然,谁叫咱们是好朋友呢!”
“丑小鸭”就是我班的一位同学,她矮小的个子,黑黑的脸庞,一脸老老实实的神气,发型也平平常常的,像老实的农家女孩儿那样随意地梳着,穿的也总是素色的衣服。在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中间,在同学中间,她是一个相形见绌的“丑小鸭”。那些“美人儿”常爱戏弄她,甚至连她的一举一动也觉得好笑,她大约也自惭形秽吧,在同学中间总是低着头,默默无声,即使说话也先嗫嚅。
好段落
☆我慢慢抬起头,望了望王风——我们班上数学成绩最好的数学课代表,哟,他这是怎么了:腿轻轻地抖动着,两手不自觉地用力捏着钢笔,眼睛紧紧盯着老师的嘴巴,嘴唇颤动着,而且,每当老师念到名字的读音和“王风”差不多的同学时,他脸上肌肉就重重地抽动一下。再看看他那坐姿,简直像一支绷紧的弹簧。忽然,数学老师提高声调,宣布道:“王风同学,91分,最高分!”只见王风猛地一晃,身子顿时萎缩下去,像久病初愈的人无力地靠在椅背上。
☆我的数学老师总是乐呵呵的。讲课时,他的胡子抖动着,脑袋上的皱纹绷得紧紧的,是八字形。听他的课很有趣。有一次,他摆动着两只大手,在黑板前飞舞着,并对着一道难题,突然大叫一声:“要记住,这一道题到处埋着地雷,只要一不小心,整个题都会爆炸。要小心沿着这个标题量,才能走出这个地雷阵。”他刚讲完,全班同学就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他开始十分认真地讲课。真是既活泼,又严肃。
☆一天下午,我刚进校门,就看见很多小同学围着一个高大的外国人。她头发花白,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饱经风霜的脸上嵌着一双蓝宝石似的眼睛,还挎着一个黑色的皮包。我想她一定是Susan老师。我想用英语和她说几句话,可是太紧张了,把事先准备好的话都忘了。
☆李老师的笑确实有点儿与众不同。一笑,脸上的肌肉就出现许多皱褶,就像平滑的水面上投下一颗石子荡出圈圈波纹。眼睛眯成“一线天”,下巴老是尖尖的。老师的笑很有感染力,常常也惹得我们发笑,而就在这混合的笑声中,往往有着一种妙不可言的神韵和深意……
☆远远望去,这个球迷个儿不高,也就一米四多吧;那头嘛,简直比20斤的西瓜还大!看到他这大头,同学们常常说:“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有雨伞,我有大头。”走近了细看,他的眉毛好像用墨汁染成的,又黑又浓;眼睛嘛,要是生气瞪起来时简直比铜铃还大,怪吓人的;鼻梁不高不低,一张薄薄的嘴唇一天到晚闲不住,开口足球,闭口罗纳尔多,是个典型的“话匣子”。
好过渡
王老师翻开语文书,扫视了一下同学们,清了清嗓子,然后用唱歌般的声音开始朗读课文。
“床的面积是多少?”胖胖的汤老师用手正了一下眼镜问我。“是2米。”我小声说。“2米?”汤老师看着我,意味深长地说:“怎么,难道你夜里睡觉走钢丝吗?”蓦地,在我眼前出现了平面的床和一条细线似的钢丝,我恍然大悟,脱口而出:“是面积,2平方米!”“好!”汤老师微笑着朝我一挥手,这形象的语言使面积与长度的区别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对,足球是圆的嘛,不到最后,不能分出胜负。走,咱们去赛球。”说完,他抱起球,做了个投球的姿势。尽管动作并不自如,我们仍觉得“帅”得很。一个人善于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真不容易!天生乐天派的他像跌倒的运动员,爬起来抖落身上的灰尘,继续大步流星地向终点冲去,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里显得更充满信心了。
好结尾
几个星期后,因为我们所谓的“志同道合”,连上课也不时要聊上几句。老师终于把我们调开,而且相隔甚远……短暂几个星期的相处,却留下了最美好的回忆,就像他说的:“都吃出感情来了,再换都不好吧!”
用一首歌来形容她最合适了:“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叛逆,她还有一些疯狂。”
作文写完了,她拿给班主任看,班主任说:“那个丫头像你。”像我?像我就是我。
发生这两件事,“丑小鸭”在我们班不再受歧视了。真的,“丑小鸭”自有她的美哩。这矮小的、黑黑的、打扮平平常常、举止无声无息的人,无形中成了同学们关注的人物。“早到校”就是大家的一大发现。然而今天,她为什么迟到了呢?
社会人物
好开头
她长得真漂亮,那样年轻,那样朴素,而又光艳照人。她身上穿一件剪裁得体的小棉袄,罩一件浅灰蓝格子外衣,身材修长,脸色白皙,留着一头蓬松的短发,气度优雅、娴静,双眸顾盼流转,像是俏丽的江南女子,嘴角挂着一丝倔强的波纹,又带着北国女儿特有的神韵。
我的邻居王叔叔在我眼里曾经是个怪人。一年四季总见他穿着一身褪了色的工作服。虽然洗得干净,但和别人比起来,总觉得他土里土气、土眉土眼的。去年,我们楼里兴起了“装修风”,家家户户贴壁纸,砌瓷砖,铺地毯,大搞家庭建设,真是忙得不亦乐乎、红红火火的,可王叔叔家却稳如泰山,按兵不动。别人问过他,催过他,还向他推荐很便宜的出厂价的装修材料。可是王叔叔却淡淡一笑,说:“折腾个啥?这样干干净净、简简单单不是挺好吗?”人们背地里称他“王抠门儿”。这也是真的,他家买菜很少买刚上市的细菜,常常是买那些价钱便宜的大路菜和“撮堆儿菜”。他对自己的小儿子晓刚要求很严,晓刚的兜里从来没见过零花钱,连晓刚背地里也向我们说过王叔叔的“小气”。
工人村有一间破旧的小屋。小屋有院墙,是泥垛的。墙头种有各种花草。
小屋的主人,是一位老人。那酱灰色而又松弛的满脸皱纹刻记着他饱经风霜的岁月,浑身皮包骨,腰弯得很厉害,他的衣着总让人误认为他是个老乞丐。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孙爷爷对我们下一代无微不至的关怀。我和妹妹到他的屋子里玩儿,他常常找出书来教我们读。有一次,妹妹好奇地问孙爷爷:“学习唐诗有什么用啊?”
好段落
☆她,50多岁,中等个头儿,身材稍胖但很匀称,齐耳短发衬托着一张圆脸,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嘴角总带着一丝微笑,她那张充满自信的脸总给人一种坚强刚毅的感觉。
☆一个年过七旬的老爷爷正在舞剑。他须发皆白,秃头顶,眼角和嘴的两边均匀伸展出几条深深的皱纹,但却满面红光。他背不驼,眼不花,看上去真有一副武当剑手的架势。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你来到路口,就可以看见一排卖羊肉串的人。在一棵老柳树下,有一个又胖又矮,身穿军绿色的上衣、深蓝色的裤子、乱蓬蓬的头发已经有了几分花白的老者。他,就是那一带小有名气的烤羊肉串的“老赵”。
☆他上街卖糖葫芦,要穿上一套专用的行头:白布中式上衣,黑色布裤,挽着袖口,留着偏分头,斜背着一个用皮带套好的、很讲究的大玻璃瓶。他吆喝得非常认真:先是伸伸腿,晃晃胳膊,咳嗽两声试试嗓子,两只脚一前一后,前腿弓,后腿蹬,一手叉腰,一手捂耳朵,这才放声吆喝。他有一副好嗓子,这时候,就像唱戏一样高低音配合,都是一套套吆喝出来的。
☆那希望在他躯体里的每一根血管里奔腾、燃烧,他觉得自己的每一条筋骨、每一块肌肉里,都倏地注入一股能够移山倒海的勇气和力量。他大喊一声,用尽全身力气,终于一下子举起杠铃。
☆丰收的喜悦,浮现在他的脸上。你看,他多么高兴,两眼直望着前方,脸上的肉几乎都堆到颧骨上,颧骨上面是一双布满皱纹的眼睛,胡须是刚刚刮过的,下巴光溜溜的,在胡须上面凸出蒜头大的鼻子。
好过渡
老人就这样伴着院中的破烂儿、墙头的花草生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