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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永不分手的缠绵(6)

为了刘超然,我继续扮演唐晓芙,我也为刘超然定了三条规则:一、不许和我通电话,因为我喜欢写信这种古典方式;二、不许见面,除非四年之后我们考上北师大的研究生,因为我想先读书;三、把我们的秘密维持下去,这是两个人的爱啊。

那是我怕暴露自己而提出来的三条原则,没想到刘超然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四年之后,北师大见!

此时的唐晓芙正忙着谈第N次恋爱,没有办法,她总是这样惹得男人为她赴汤蹈火,男人们在她面前全然没了自尊。

我没有告诉她刘超然的事情,我怕她会用一种极残酷的现实刺伤刘超然,那样的话,刘超然会活不下去了,我太了解他了,这样狂野的男孩,如果爱上就是一辈子啊。

三年,三年内我和刘超然写了多少封情书呢。我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写,而刘超然,全然把我当作了唐晓芙,如果他知道我是小黄,他肯定不会再写了。

自始至终,这都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一个人的独角戏,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谢幕。

第四年,刘超然果然如他所言,上了北师大研究生,而我去了北京一家外企,唐晓芙去了天津一个小公司里做广告。一切与五年前有着那样的不同。

寒假时,唐晓芙来电话,她说:“班主任与老师请大家回去,我们一起回去吧。”

“不,”我说,“我要加班,你回去吧。”

我没想到,唐晓芙和刘超然会在那次聚会中相见。当唐晓芙看到刘超然的一刹那,她呆住了,刘超然与五年前比似脱胎换骨一般,那样逼迫的让人无法呼吸的英俊和帅气,浙江大学和北师大带给他的气息让他卓尔不群,唐晓芙几乎一刹那就后悔了。是的,她后悔错过了他!

可是刘超然却把唐晓芙看成了信中的唐晓芙,他在酒后冲动地拉起她的手,然后把她拖进舞池中,所有人都说,他们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刘超然说:“唐晓芙,你答应过和我一起跳舞的。”

唐晓芙茫然地听着,但心中却是喜悦的,她没想到,千帆过尽之后自己的爱原来在这里。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个月之后,唐晓芙打电话说:“小黄,知道我和谁恋爱了吗?”

“谁?”

“刘超然啊。他吻我了,他来天津好多次了,他说明年,明年我们就结婚。”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蝴蝶已经老了!

“祝福你,”我噙着眼泪说,“亲爱的唐晓芙,好好珍惜刘超然吧,他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

“还是你说得对啊,”唐晓芙说,“当时你就觉得刘超然一定特别出色,对吧?看来,还是你慧眼识君啊!”

我擦了擦眼泪说:“不,唐晓芙,我没有喜欢过他,我只是怀念过去那些岁月。”

一年之后,我亦考上了北师大的研究生,我常常会和刘超然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来,这个在他眼中那么平凡的女生怎么会让他驻足呢?

我不知唐晓芙怎么解释那些信的,但她在一次电话中叫着,小黄!小黄!她不停地叫着我,我明白唐晓芙什么都晓得了,不晓得的只有刘超然。他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叫唐晓芙的女子,我想,这就够了。

我对唐晓芙说:“好好地爱吧,唯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说完,我轻轻扣了电话。而窗外已经是一片秋凉。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蔷薇刺

◎文/飘珏

已经渗入生命的东西,怎么可能用一夕来舒缓,用一朝来忘却。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了,原本沉默的他,变的越加沉默。

他大约是个冷漠且绝情的人,在遇到她之前,他总是这么认为着,并且这么做着。他存在着,以一种无视周围的态度存在。他的生活就像一部黑白的话剧,单调而冷漠。他喜欢那种冰冷的感觉,如同他的手,在每个季节都是凉的,如同他的心,在每段感情中都缺乏温度。

他不相信爱情的,并以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对待恋爱。他只相信亲情和友情。虽然他总是沉默着,但在他的心里,他尊重且热爱着自己的亲人。他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达这种感情,唯有沉默。

他不相信爱情,虽然他很早就开始了初恋。他知道,他不爱她们,他只是喜欢她们所蕴涵的那种美丽,他渴望能拥有那种美丽。所以,他去追求。他深深地明白这一点,从每个的恋情开始的时候。当他对这种美丽开始视若无睹的时候,这段感情就走向结束。他从来不说分手,因为他常常认为自己应该是温柔而礼貌的,在每个女性的面前,虽然这种礼貌虚伪而做作。他会用冷漠来告诫对方,游戏已经结束,该分手了,请不要让我直说。

他漠然地看着曾经的恋人,或者悲凄或者平静地离去。心里竟是从来没有悲喜。他只心痛过一次,那是他相处四年的女友和他分手的时候,他忽然有些后悔,便出言挽留。那个女孩只回头看了他一眼,当他看到那双眼里满是失望的时候,他背过身去,不再说什么了。从那以后很久,他都不谈感情。他常常觉得自己错了,一直都错了,他总觉得那双眼睛看着他,看他的从前,看他的现在。总是很失望。那个女孩结婚了半年之后,他又有了女朋友。他知道,他不爱她。他只是觉得太寂寞了,想找个人来陪。那个女孩子很听话,也很乖巧,可最后还是分手了。那个女孩走的时候,他没有问原因,也没有挽留。他把她送上火车,然后微笑着祝她好运。

他开始对恋爱有些厌倦了,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有了女友,嚷嚷着,说要给他找一个。他总是笑一笑就让它过去了。他觉得自己这样很不错,甚至偶尔会觉得自己可以一直这样生活。

后来,他遇到了她,很偶然的机会,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成为了朋友。那是一个蔷薇一般的女子,和他有着惊人的相似。和她说话的时候,他常常会有一种错觉,以为是自己和自己的灵魂对话。忽然有一天,他发现那朵蔷薇竟慢慢地印进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茫然而不知所措。他曾经以为自己永不会爱上别人,可是现在,他才明白,自己原来是错的。但,他拒绝接受自己的错,他倔强得近乎固执的认为,自己不会也不应该去爱。他匆匆忙忙地给这个意外安排了结果。

但,终究是不能的,已经渗入生命的东西,怎么可能用一夕来舒缓,用一朝来忘却。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了,原本沉默的他,变得愈加沉默。他久久凝望着她,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一次次地想要走开,却一次次失败。他眼睁睁地看着那朵蔷薇慢慢地刻进他的生命,刺入他的灵魂,成为永生无法磨灭的印痕。

相爱是一种痛,只是为了让爱人的音容刻骨。

相爱是一种痛,只是为了让爱人的笑貌铭心。

他不爱她,他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他用尽办法,去放纵,去恨她。但,终是徒劳无功,只有心越来越痛。在他徒劳挣扎的那些日子,她渐渐沉默,渐渐无言。他长久以来的冷漠和绝情,在她的面前竟全无踪影,很多次的分分合合之后,他终于认命。

他忽然觉得爱上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种悲,他开始觉得自己又错了。他不想再让彼此都觉得疲惫,他只想静静地守护着他的蔷薇。深夜了,他仿佛觉得自己看到了她,朦朦胧胧地笑着。他忽然觉得心里温暖起来。他告诉自己,要做一个骑士,守护自己生命中那朵蔷薇的骑士。

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文/佚名

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

陈晓晓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维的时候,自己只有17岁。领书的时候林维站在她前面,他个子很高,穿浅蓝色的格子衬衫,白色球鞋,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陈晓晓一脚,急忙回过头来道歉。陈晓晓看着他慌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林维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洁白的牙齿,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陈晓晓很细心。她知道林维会在地理课上睡觉,喜欢看武侠和科幻,喜欢玩激烈的格斗游戏,每天放学都会去球场踢球。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光是上课偷看他,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吧?

端午节那天,陈晓晓听见林维和别人说父母都出差了,这个端午节他没有粽子吃。于是她早上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多拿了一个蛋黄粽子。

一早上的课都上得心不在焉,课间的时候趁林维不在,陈晓晓把粽子悄悄放进了他的课桌。抬头就看见林维走过来,她慌乱地站起来,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林维奇怪地看她,然后对着满脸通红的她微笑。

陈晓晓一天都不敢回头去看林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知道粽子是她放进去的,他会怎么看她?但想着心里又有微微的甜。

19岁的时候毕业,林维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陈晓晓去了上海。林维先走,走的那天陈晓晓去送他。林维还是高高大大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他还是当初那个阳光般温暖的男孩,但似乎没有太多的留恋,想到美好的前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再见。”陈晓晓轻轻地说,虽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忍住泪,什么都没说。

刚到上海的陈晓晓非常内向,她很少和朋友出去逛街,总是独自去图书馆看书,有时候一泡就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

那天陈晓晓的书掉在了地上,一个男生帮她拾了起来。那个男生很阳光,笑的时候眉头舒展。陈晓晓看见他笑容的时候有些发怔,然后她觉得自己有些疼。那种疼在身体里,轻轻的,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陈晓晓知道自己想到了林维,她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他。

陈晓晓晚上回寝室经过公用电话亭的时候,突然有打电话给林维的冲动。

她没有电话卡,那时的学校寝室没有电话,所有的长途都得到楼下传达室去打。学校只有四个公用电话亭,那里总是排满了人。

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校外买了一张电话卡,没有50元的,她只好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一下子花去这么多钱,对陈晓晓来说,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情。

电话亭外很多人都在等待,陈晓晓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夜晚的风很冷,陈晓晓抱紧了双臂,心里又激动又胆怯。该跟林维说什么呢?

电话接通的时候她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突然慌张,以至于说不出一句话来。林维在那头耐心地问:“喂,喂,请问你找谁?”陈晓晓终于开口:“林维,是我。”

陈晓晓开始给林维写信。她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很多话想跟林维说,但却无法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就写信,像写日记那样坚持。

陈晓晓的信很长,信笺是淡绿色的,上面有粉色的碎花,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跑到小商品市场淘来的。中途转车的时候走了很长的路,回来才发觉脚底已经起泡,但她不觉得疼,反而非常开心。林维喜欢别致的东西,她早就知道。于是很用心。

每个星期六她都准时早起,赶在学校信箱开箱前把信寄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捏着早就贴好邮票的信,一路上心情愉快。清晨的风微微吹起她藕荷色的长裙。

林维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陈晓晓并不难过,她想林维一定非常忙,学习一定很紧张。他是男生,自然不像自己这么多愁善感。每次收到林维的信,陈晓晓晚上一定睡不着。她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个字不漏地背诵出来。

大三暑假的时候陈晓晓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去北京看望林维。陈晓晓一想起这个决定就觉得莫名的兴奋,她发觉自己那么想念林维,这种思念从未如此强烈过。

她独自去火车站买票。火车站人很多,她没有买到硬座票。短暂的考虑后她买了无座的票,这意味着14个小时的旅途将会非常辛苦。陈晓晓想,也许多带几本书就足以打发这段时间了吧。

火车上的情况远比她想象的糟糕。她和很多无座的人一起,被挤在窄窄的过道里。天气很热,车厢里散发着很难闻的气味。来往的人很多,陈晓晓干净的裙子被弄得皱皱巴巴,而且非常脏。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她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看书,书里夹着林维的信。林维在信上说:如果你来北京,我可以用自行车载你去颐和园,我们去吃烤鸭,看有意思的话剧。

陈晓晓看着看着就微笑。多好啊,她要去的那个城市有她深爱着的男孩。

漫长而辛苦的旅途终于结束了。当陈晓晓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林维学校的门口时,她突然觉得很恍惚。想起来和林维已经两年多未见,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陈晓晓看着自己,不到三年的时间已经从不起眼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

林维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显然很吃惊,他去接她。远远就看见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子,独自拖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看上去落落大方,却也有掩饰不住的疲惫。陈晓晓看到了他,但她没有向他挥手,她只是微笑着,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林维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微笑着说:“你怎么来了?”

陈晓晓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林维瘦了,也高了。还有些黑,唯一没变的就是他的笑容,很干净,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林维用自行车载着她去颐和园,带她去吃很有名的北京风味,去故宫和长城。那是陈晓晓第一次站在长城上看连绵的山峦,那么好的风景,身边还有深爱的男孩,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里非常柔软。扑面吹来温和的风,她的长发被吹得飘起来,轻轻拂在林维的手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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