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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满分作文欣赏(5)

滴露的康乃馨

真情莫过共握手!

——题记

虚掩的房门“咯吱”一声开了一道缝隙,爸探进半个脑袋向里张望。天刚亮,同房的病友可能正在梦乡。我刚醒,缩着身子用被角半掩着脸。没错,是爸!

红的,一大束康乃馨,我惊呆了。那天,爸依旧是穿着那身泛白的工作服,头发很凌乱,或许外面风大。清早的雾水打湿了他的发尖,脸上似乎还带着风的痕迹,看起来比以前沧桑了许多。然而,我禁不住想笑,爸的样子笨拙而滑稽,他那一身装扮与他胸前一大束康乃馨极不相称。我总以为,鲜花该是有着某种浪漫和情调。爸朝我这边走来,我咧着嘴躲在被角里偷偷地笑。“哦,醒了。”爸惊诧的表情让我知道我是多么爱睡懒觉。“嗯,可是老爸,您这花是给我的?”我还是有点狐疑。这一问,爸反倒有点紧张,两只手不停地换着拿花,脸上泛起了红晕,慌乱地点了点头。“昨天还和你妈商量着买什么,后来你妈说你喜欢康乃馨。一大早我就到花店拣了几束新鲜的,只是店主将它包装得太鲜艳……”爸停住了,他可能真的不习惯这种送花的场合。

爸翻遍了抽屉终于找到了一个插花的瓶子,很脏。没等我说话,爸已放下了花一路小跑着出去。我端详着那一大束火红的康乃馨,竟不知怎么已被感动了。我又想起了出事的那天,妈的慌乱,爸的平静。腿摔成了骨折,都怪我骑车太粗心。当时只记得一阵剧痛,腿再也抬不动了。医院的急诊室在四楼,电梯口挤满了人。我知道爸妈是担心我病情严重才决定上急诊室。爸背着我急匆匆地爬楼梯,一路上没歇过。伏在爸的肩上,我清清楚楚地看清了他脸上的汗珠。爸的身体很单薄,可背我的时候我分明感到了他的力量。四楼,我不知那长长的楼道有多少台阶,也没有目睹爸将我送进急诊室后的气喘吁吁。那绝不是一段好走的路……爸捧着花瓶进来了,脸上是憨厚的笑。那一刻,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人说,朴素的爱却是最伟大的。我恍然明白,其实爸从来没有给过我富丽堂皇的爱。我和他的故事没有影片上的轰轰烈烈。我的童年,他的爱是交给了三月里高飞的风筝,黑眼睛的小鲫鱼……点点滴滴地用温暖包围我长大。

不知何时,爸已插好了康乃馨,一个人憨憨地在排列每朵花的顺序。左边、右边、向上、向下。我静静地凝望他,感受满屋里清晨的祝福。花瓣上,一滴露珠滑落了下来。微妙的情感里,康乃馨也懂得为我流泪。

……我渐渐地睡着了,迷迷糊糊有一双手将我的手轻握,我没有睁开眼,然而我的眼泪却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一满脸。

包容

时隔十七年,美国本土的“十七年蝉”又跃上了枝头,放声高歌。人们也许无法忍受这突如其来的躁动。而一位评论家曾说:“谁又能阻止这些在黑暗中等待了十七年的生命,在阳光下为生命欢歌呢?”

时间:美国发动的越战期间

地点:越南的某个村庄

美国大兵杰克是美军陆战队的一员,由于美国陷于越战之中无法自拔,杰克已经多年不见故土、亲人。一次巡查之中,杰克的分队受到越军的突袭,杰克因负伤脱离了队伍,受到越军的追捕。杰克在丛林的掩护下仓皇逃窜,跑着跑着没了道路,前面只是一座已被收起的吊桥,杰克心中顿时感到了生命将尽的恐慌。此时,一个十六七岁的越南小男孩出现在吊桥的另一头。“举起枪,胁迫他放下吊桥,该死的越佬!”杰克心生一计,可在他举枪之前,小男孩却放下了吊桥。无暇多想,杰克立即冲了过去。他接近了小男孩,手中仍举着枪。小男孩也在瑟瑟发抖,只是在说:“我想你活着!”杰克仿佛看到了弟弟在给自己祈祷的面庞……之后,杰克因负伤被遣送回国,正是1970年十七年蝉枝头高歌的日子,这歌声在杰克心中是如此甜美。

时间:2004年

地点:伊拉克某城市

杰克的儿子杰瑞才穿上了军装巡逻在伊拉克的土地上,他不顾爸爸的反战情绪身临这片战争的土地,目睹了多少生命的逝去。他渐渐搞不清来时的初衷,迷惘不已。当他举起枪面向一位偷袭他们的伊拉克少女时,却怎么也扣不下扳机,脑中只是浮现着爸爸曾经和他说的当年爸爸回家时的模样,突然,爆炸声已响,杰瑞倒在了血泊之中。当杰瑞的骨灰送到了杰克手中时,十七年蝉又在高唱,唱得杰克辛酸、落泪。

面对生命,十七年蝉唱出了它无比的热爱之情,人类对这种“噪声”给予了包容,是源自对生命的热爱,而人类自己却做出了最愚蠢的选择——战争。杰克因越南男孩的放生学会了对生命的包容,杰瑞却因对生命的包容丧失了生命:一切起源于战争!十七年蝉之歌,生命之歌,反战之歌,包容之歌!拨开战争的乌云,让包容还生命一份安宁!

我是檀香木

当看到我的时候,他眼里放着光,兴奋得像个新郎。我以为我终于等到了我的伯乐,我真想对他说:“珍惜我吧,我是真正的檀香木,一小块就价值连城!”可是他却看着我说:“嘿,终于找到了一棵造家具的好材料!”

天啊,我鄙视他!他不识得什么是“材”,什么是“非材”。我,被一个庸人发现了。糟糕!

我还是被砍倒了,装进了汽车。在他的院子里我被锯呀、刨呀、磨呀。我的每一片麟木飞飞扬扬散发着清香,他却只打了个“啊嚏”!

我很悲哀。现在我习惯称他为庸人。我发现:人类真的很笨,他们眼里只有钱,却发现不了真正值钱的珍宝。我还看到他家门外有一块丑石,身上坑坑点点确实丑陋无比,可是我知道,那是一块陨石,是几百年前天上一块恒星的碎片。他,那个陨石——每天低声哭泣,却总是遭庸人恶骂,骂他不成材,干占地,还那么重。

我不哭,我只为人类悲哀。当我的枝桠被扔进沟里,躯干被劈成椅子腿和木板时,我只知道我完了。这么一棵百年檀香木——我,终于被一个庸人糟蹋挥霍。

我姑且成了椅子、木板、一扇门和一根老人的拐杖……这样过了许多年,我目睹了这个人和他的朋友们所做的一切蠢事。他们把西汉时期的城墙砖垒成猪圈,把可以榨成油的泡桐籽用来喂猪;他们把含铁量很高的赤铁矿以十元一车的价钱卖给外国人,我还看见那些外国人露出诡秘的笑……不仅如此,连自己的孩子,他们也不放过,我看到那个庸人的小儿子聪明机警,可以把石块雕成飞马,却总被他爸一巴掌打过去,骂他:“不成材的东西!还玩呢,还不去干活!”他所谓的干活就是替外国人装赤铁矿!

天啊,我看够了!不成材的是他自己!每一点点真正的好材料一经他手就变成了废品,还不觉醒吗?庸人!

我这块檀香木也老了。当美国小矮子、1.6米的篮球健将从不成材到成为驰骋球场的明星时;当奥地利的弱孩子施瓦辛格把自己锻炼成硕士、美国州长时;当书上说一位老师将一个顽劣学生教育成“最棒的一号”时,我却只看到了和这些相反的过程,包括我自己!……

时光荏苒,庸人已去。今天,人类终于雪亮了双眼;我被洗净磨光放在展览柜中;陨石已经进天文馆,铁矿已被保护了起来。可是这已经太晚了。“我是檀香木!”我呼唤了一辈子,连庸人的儿子如今也已平平如氓。哀哉!

材,非材,可能因人而改变呀!戒之!戒之!

那一缕馨香

曾经,我们在日落中感叹一季夏花洒落的斑斓;曾经,我们在云卷云舒中体会洗尽铅华的宁静;曾经,我们为头顶那片天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奉献终生,让思想成为这世上永不凋谢的最美丽的花朵。

在蹒跚却坚定的人类历史的步伐中,凸现了这样一条真理,每一次历史的柳暗花明,需要的是修养与素质的积累与沉淀。

碧丝天玉,四蹄走风,在夕阳的影下,那是一个永远不屈的灵魂,白石老人一生研究绘画艺术,且将本是温驯的白马画得如此栩栩如生,只因一切凸现了人格魅力和人文素养的存在。林和靖以梅为妻鹤为子,在一山一水间勾勒出自然与人和谐的线条,只因一颗自然的心在他心中沉淀。疏林倩影,暗香浮动,人与自然的跃动的音符,让一段段美好的传说将历史点缀得美轮美奂。那些曾有的清洁的精神,为思想注入一缕馨香。

但曾几何时,多少黑夜的浓雾迷住了双眼,多少中世纪的黑暗让本已寥落的晨星降人凡尘。

始皇尝在无数目光的凄清中,让诸子百家在火光中彻底消亡,让天下儒生长眠于漠漠黄土。天下士子不屈的灵魂随着思想的湮没垂垂老去,可叹的是,一个盛世的浮华,竟也在这一瞬间灰飞烟灭。勿以一叶障目,勿被所谓的智慧污浊了天地人世,勿因对人文思想的禁锢成为历史倒退的魁首!

为了明天,陈寅恪洗尽凡尘放下包袱做了一个干干净净的学者;为了誓言,高渐离重演击筑悲剧却获得了近乎高于荆轲的人格精神。为了真正的中国文化,鲁迅弃医从文,拿起如椽大笔,为沉沦的精神世界配上一剂清醒的药。为了真理,苏格拉底义无反顾接过葡萄酒杯,践行为法治而献身的诺言……

修养,不是在历史一个悠然的转身中便闪烁出美丽的光芒;在一代又一代磨练与顿悟的轮回中,修养和素质正以其独特的方式慢慢显现,为黑暗和混浊贴上繁星。

驼铃阵阵,彩旗纷飞,那是唐的华彩汉的乐章。

斗转星移,大浪淘沙,那是人类闪耀着的最美丽的思想。

我不相信

面对毫无特色,不伦不类,涌动着腥色暴力财富权欲的现代城市,我还是不能相信。

我不相信这是那片全世界人记忆里神秘的东方国度,那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纸香墨飞、诗赋满江的文化之都。陈列在眼前的,仅仅是一个在百年穷困后,热衷于追名逐利的暴发户。如卡尔维诺笔下的“消失的城市”,在模仿、抄袭中走向恶俗。

我不相信,我们会被那史书里的一双双冷眼所看穿。司马迁轻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莎士比亚借麦克白之口怒斥:“生命中除了声音与狂热别无他物!”一时间,仿佛身上的锦衣华服被剥得一干二净,露出一具丑陋畸形的肉体,无地自容。

我更不相信,奥林匹亚山脚下的特耳巴神殿内,那座镌刻着“人,认识你自己”的石碑依然纯洁神圣。悲剧把人生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喜剧把人生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违背了先贤的旨意,在哭笑不得,悲喜交加的痛苦中,迷失自我。

太久没有听到陶潜悠闲的牧歌,太久没有重温梅妻鹤子的生活。人文素养的新鲜空气,正在城市里消弭。陈眉公在《幽窗小记》里望天上云卷云舒看庭前花开花落的灵韵,如今又停在哪里?一边按美的法则编织生活,一边又把美从生活里剥得一干二净。

《圣经·新约》的福音书中,耶稣教导门徒:“你们积累财宝在地下,会锈坏、被虫咬、被盗走;你们应在天上积累财宝。你们天上的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就在哪里。”物质生活再繁荣,也是虚名浮利,而精神的财富、人文的素养,却是丰富的,也将永存。拥有了精神的充实,即使肉身不在天堂,天堂亦在每个人心中。

当然,我们不能放弃物质的理想,人穷志短,于人于家于国,穷困都是很毁人的,然而若只重物质,轻易舍弃了人文素养,舍弃了精神的理想,那么就算美梦成真,也不过是躺在铺满黄金的地狱里。

我不相信,先哲的智慧,会落到在城市边缘流浪的下场。因为我清楚地听见,人文精神对渴求者的召唤,再没有无奈的失语、经验的无能,它将引领着我们,走向一个更加和谐,更有智慧的世界!

我为他摆渡

我想他应该是出生在一个绝少浪漫的灰色年代,一个黯淡而不见生动的枯槁岁月。一点摇曳都可以带来许多惊喜与闪光。

大概与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及他的自身阅历有关,他很稳重内敛,他不喜欢我的嚣张我的任性,要求我做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到未雨绸缪。可是他不知道这样我很累,结果及过程都预测好了,安稳得让我觉得一切都很程序化。

他对我期望很高,给了我一双沉重的翅膀,让我像一只孤独的大雁,疲惫地飞翔。我很努力地学习,可是总达不到他想要的成绩。我为他放弃了我本该拥有的激情与活力。

他从来不表扬我,即使我拿了稿费获得荣誉证书。有一次我看到席慕蓉的一句话:“青春的无瑕与无邪,就在于它的一去而不复返,可遇而不可求。”我意识到我已经背离了青春的道路,背离了我的梦想。他是教师,总喜欢说一大堆的话来教训我,他告诉我不懂一件事就不要说它没有道理,告诉我无论受多大的委屈都得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没有说我不喜欢这种处世基调,就因为他是我那很辛苦很敬业的父亲,他的话我不想违背。

我记起了些童年往事。他让我骑在他肩上带我去看马戏,买很多小字本让我一笔一画地练字,灰蒙蒙的雨天带我去很远的地方爬山。他认为这样可以让我高兴,让我拥有一个可以回忆的童年。可是他从来就不知道我不喜欢看马戏,不喜欢练字、爬山,我更希望和小朋友一起自如地嬉戏玩耍。

我很想鼓起勇气对他说,没有他的束缚,我依然可以不改变初衷,没有他的导航,我依然可以不埋葬向往……

可是有一天我翻了他的抽屉,里面放满了我的大大小小的照片。我伫立了很久,突然明白我就是他的希望他的梦想,就像去看海是我的梦想一样,我们都在努力地去实践,只是我们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替对方想想。

以前,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条河,我在这边,他在对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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