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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清晨的洗涤(5)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山居了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篮似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地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霭人看无”的境界,仍须回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氮氯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籁都歇的岑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翁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入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了笑而不答心自闲,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了。云缭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纸像宋画。怨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二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在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在窗外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傅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黯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么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在日式的古屋里听雨,听四月,霏霏不绝的黄霉雨,朝夕不断,旬月绵延,湿粘粘的苔鲜从石阶下一直侵到他舌底,心底。到七月,听台风台雨在古屋顶上一夜盲奏,千寻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来,掀翻整个太平洋只为向他的矮屋檐重重压下,整个海在他的蜗壳上哗哗泻过。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揭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谤傍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不然便是斜斜的西北雨斜斜,刷在窗玻璃上,鞭在墙上打在阔大的芭蕉叶上,一阵寒濑泻过,秋意便弥漫日式的庭院了。

在日式的古屋里听雨,春雨绵绵听到秋雨潇潇,从少年听到中年,听听那冷雨。雨是一种单调而耐听的音乐是室内乐是室外乐,户内听听,户外听听,冷冷,那音乐。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是江湖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下肥了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雨是潮潮润润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

因为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人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阁阁,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寻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时代也去了。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料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了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醉?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心灵感悟

读余光中的散文,对于爱好古典文学的人来说,则常有会心,时而颔首;对于发蒙于新文学的青年来说,则知、美兼得,受益匪浅。当然,细心者也会发现余文中亦有西化句型杂陈其问,另有意趣。这表明在对待“民族化”的问题上余光中既坚守主脑又不偏颇自囿,至于文中大跳跃式的联想和具有现代风格的“情景置换”更能证明这一点。

让我许个愿

◆文/叶细细

我不是一个很宿命的人,但是,能做她的女儿,我想是与她有缘的。

其实,上中学的时候,我一直不大喜欢她。那年,她四十岁了,在一家学校当老师,却不大会做家长。她对我要求严格,却从没有试图了解过我。

我从学校到家,要经过两条马路、一家电影院,大概需要二十分钟。于是,每天下课,我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回到家里,必定要受到她的盘问。

在那样晴美的天气里,一路上因为要急急赶回家,见到阳光的温婉心情全被破坏掉了。那一刻,我会感觉自己是一只笼中惊慌的小鸟,尽管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却失去了最宝贵的自由。

但是,在这样中规中矩的家庭内,我能怎么样呢?我是孩子,在她面前,我永远无法做到与她平等地说话。她是那样轻视我的存在,因为我是她的女儿,我没有理由没有资格对她说不。

有一天,被她唠叨烦了,我大清早在去学校的途中溜了号。一整天,我都躲在电影院的花园内,百无聊赖地玩蚂蚁,想静观事态的发展,看看她如何对待一个逃课的孩子。

我在电影院内不知呆了多久,直到天一点点地黑下来。不用说,那天我被她提着耳朵拎回家,而且头一次挨了她的臭骂。但对付她,我不是没有法宝。

我很快给姥姥写了一封信,央求姥姥来看我。姥姥是个小脚女人,脑后盘着一个大发髻。我是姥姥一手带大的,小时候,我常常会打散姥姥的发髻,让那黑黑的头发散满一脊背,我会将小小的脸贴上去,姥姥便将手绕过来搂我,我知道,姥姥是疼我的。

我的救兵很快到了。

姥姥来了之后,我的形势逐渐好转。下课,我可以稍晚回家,不必让老师签条;读书读累了,就可以放心睡觉,不必担心还要去做她留的课外作业。

那一段时间,我因为获得了自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对她也放松了警惕,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她偷拆了我的信,信是同校一个男生写给我的。那年我十六岁,脸上还在发小痘痘,但是,属于一个花季女孩的清秀是遮不住的。

那天,她把男生写给我的信摔在我面前,让我解释。我的头轰地一下大起来,因为隐私被她发现而恼羞成怒。我和她怒目而视了十分钟后,便一头冲出了家门。那天,我绕着院子跑了一大圈,姥姥在身后追我,她在姥姥身后追姥姥,大晚上了了,碰见邻居,还以为我们一家在进行马拉松比赛。

为了那个男生,她几乎费尽了所有的心思。她先是找老师,后来又把我转到了别的学校,最后终于隔绝了我和那个男生的所有联系。为这件事,我怨恨过她,甚至有半学期没和她说话。尽管我不和她说话,她照旧做着一个母亲分内的事,早起给我做饭,搞家里清洁,甚至为我洗衣。有时,她会花高价,搞来一套高考模拟题放在我桌上。反正,做妈的该操不该操的心她全操了。

我却从未领过她的情。直到姥姥去世。

那年夏天,她回山里给姥姥奔丧,我因为高考脱不开,没有回去。

父亲长年在外地出差,她走之后,家里剩下我一个人。邻居阿姨受她之托,每晚会邀我去吃晚饭。

也不知为什么,她走之后,我本以为获得自由了,内心却不知为何会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

晚上回来,打开灯,室内充满了寂寞。我看着课本,看着看着,眼泪便无端流下来,我想,有一天,她也会如姥姥离开她一样,弃我而去。那时,我和她将隔绝于两个世界,我将再也没有机会做她的女儿。

有时候,长大不过一夜之间。

高考的第二天,我从考场出来,在门口见到了她。炎炎烈日之下,她的额上满是细密的汗珠,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她递给我一支冰淇淋,说:“细细,考得怎么样啊?我刚从车站赶来。本来,是该陪你一起温课的,可是你姥姥……”说着说着,她眼睛便红了。

高考的作文题是写一位亲人,我选择了写她,却不知该如何落笔。因为太熟悉了,因为太爱她了,因为太恨她了。在文章的结尾,我写了一句话,如果有一天让我选择,我会希望老天赐她永生。她的存在,就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我没有告诉她我写过这样的话。因为怕她流泪,因为她早已习惯了我对她的不满。

我在本市的一所大学寄宿,偶尔回家。我回家之后,她依然会唠叨我,依然把我当成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但我这时候,已经懂事了,我知道她是寂寞的。我读书在外,父亲长年出差,她平时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而我,是她惟一的寄托。她是多么多么希望我能够很出色,她对外人提起我来,会充满骄傲。

大三那年,我更忙了,因为我有了男友。忙忙碌碌的,我很少往家打电话。周末,有时她会把电话追过来,问我回不回家,她买了我最爱吃的武昌鱼。

我自然不回去的,这时候,爱情的力量胜过一切。

大学几年,我和她逐渐疏远,我忙于读书,忙于恋爱。书勉强念完,毕业分配,男友却去了异乡。

爱情没了,我灰溜溜地回到了家里。

家内一切照旧,我的屋内,所有的东西都不曾动过,桌上一尘不染,床下那双绣着罂粟花的睡拖,也是干净的。只是,阳台上,给花洒水的她有点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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