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城里一个个规模不等的超市、大型的购物广场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市民面前的时候,而比较偏远的乡村却依然保留着原生态的“赶集”习俗。逢到赶集的那天,方圆三四十里的村民都聚集到那里,把街道挤得水泄不通,远远望去,只见密密麻麻攒动的人头,好似一条涌动的河流,成为一个个古老小镇的一道独特风景。
因为在农村长大,对于赶集我是深有体会的。小的时候,我见过的最大世面就是乡村的集市了。那时,赶集是乡村农民的一件大事。东方发白的时候,人们就早早地起床了,匆匆地吃喝一点,换上体面的衣服,赶上牲口套的架子车,装上要卖的农产品,三五成群地去赶集。一路上,年轻人骑着用彩色塑料缠绕得花花绿绿的自行车,一群一伙的奔驶而过。路上更多的赶集人是牵羊的,提蛋的,抱鸡的,拉驴的,推车的……老老少少的,络绎不绝。
当然,现在的条件好多了,年轻人赶集大都骑的是摩托车,老年人搭乘的不是班车就是农用三轮车,步行的人几乎没有了。待赶集的人还没走到正街面,商贩们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他们一看赶集人有出售的商品,一下都涌了过来,开始跟主人家在袖筒里,在草帽下,捏码子搞交易。待把带来的农产品或家禽卖出,集市的街道上已是一片纷杂的景象,有讨价还价的声音、小贩的吆喝声、老人的咳嗽声、小孩子的哭声、少女的嬉闹声、喇叭的音乐……此起彼伏,绵延不绝,混杂着漫天的尘土四处飞扬。赶集的人们,早已习惯了这一切,他们或聚或散,或蹲或立,静默着,说笑着,穿梭着。卖东西的眼巴巴等待买主,卖了东西的就急着去买自己需要的家什物品,闲着没事的就三五个人聚在一堆,吹牛聊天谝闲话。
徜徉在这种乡村集市中,虽然吵闹、杂乱甚至有些脏,却能拥有都市难得寻觅的踏实感——这里的商品包罗万象,生活用品样样齐全。贵的摩托车彩电,贱的针头线脑,大到牛羊,小到鸡兔,还有各种数不清的土特产品,以及各种小吃,应有尽有,只要看准了,东西尽管放心地买,价钱尽管放心地还;这里的行道也是五花八门,除了吃穿用住、生产生活的买卖,补锅补盆的,修眼镜补鞋的,看相算命的,卖耗子药的……他们都一个劲地赶趟子。稍微留意一下赶集的人众,会发现有一些衣衫褴褛者,多是老人,还有几个年壮的痴呆者。他们知道或者不知道什么,表情迥异,老人大都是家境不好,儿女不甚孝顺,自己又丧失了赚钱的能力,暮年的境遇如此,让人触摸到了宿命。那些对这些老人面带鄙夷色的人,似乎也知道自己将来也要如此,但事情没有临在自己身上,也不会产生更多的感触。那些痴呆者倒是一脸的兴奋,好像过年似的,根根胡须都变成金黄色的了,茅草般的头发像一簇沙蓬,还一个劲嘿嘿笑着,从这头到那头,穿过摩肩接踵的行人,来来回回地笑,似乎很快乐。
再逛一逛,这里还有卖镢头、锨头、锄头、斧头、镰刀的;秦安的货郎担,在街面上摆了一个阵势,花花绿绿的货摊前面,大姑娘小媳妇蹲下来尽情的挑选,有的货郎倒悠闲地跷着二郎腿看书。在集市上,有的人碰到了多日不见的亲戚朋友,不期的相遇令人感到高兴,彼此东家长,西家短,自由欢快地畅谈了一番。也有的人赶集不为买卖,只图开眼,这里挤挤,那里瞧瞧,临了一个子儿没进,一个子儿没出,也觉心情痛快,要是一集不去,心里便空落落的,像缺了点什么。
到了下午两三点钟,赶集的人陆续退去,集市很快恢复到平日的寂静。寂静—喧闹—寂静,乡村的集市就这样不断地轮回。对于众多的乡民来说,集市绝不仅仅是一个购物的场所,更像是一个民俗文化社区,它承载了他们太多的寄托和情感。它记载着尘世的喧嚣、生活的琐碎,刻录着村民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
去乡村赶集,收获的是一分心情,更是一分乐在其中的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