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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清华学子(2)

我在上面提到过,我的学士论文是在锷风老师指导下写成的,是用英文写的,题目是The Early Poems of F.Holderlin。英文原稿已经遗失,只保留下来一份中文译文。一看这题目,就能知道是受到了艾先生的影响。现在回忆起来,我当时的德文水平不可能真正看懂薛德林的并不容易懂的诗句。

当然,要说一点儿都不懂,那也不是事实。反正是半懂半不懂,囫囵吞枣,参考了几部《德国文学史》,写成了这一篇论文,分数是E(excellent,优)。

我年轻时并不缺少幻想力,这是一篇幻想力加学术探讨写成的论文。本章的题目是“学术研究的发轫阶段”。如果这就算学术研究的话,说它是“发轫”,也未尝不可。但是,这个“轫”“发”得并不辉煌,里面并没有什么“天才的火花”。

现在再介绍西洋文学系的老师,先介绍吴宓(字雨僧)教授。他是美国留学生,是美国人文主义大师白璧德的弟子,在国内不遗余力地宣传自己老师的学说。他反对白话文,更反对白话文学。他联合了一些志同道合者,创办了《学衡》杂志,文章一律是文言。他自己也用文言写诗,后来出版了《吴宓诗集》。在中国文坛上,他属于右倾保守集团,没有什么影响。他给我们讲授两门课:一门是“英国浪漫诗人”,一门是“中西诗之比较”。在美国,他入的是比较文学系。在中国,他是提倡比较文学的先驱者之一。但是,他在这方面的文章却几乎不见。就以我为例,“比较文学”这个概念当时并没有形成。如果真有文章的话,他并不缺少发表的地方,《学衡》和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都掌握在他手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只是他那些连篇累牍的关于白璧德人文主义的论述文章。在“英国浪漫诗人”这一堂课上,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让我们背诵那些浪漫诗人的诗句,有时候要背得很长很长。理论讲授我一点儿也回忆不起来了。在“中西诗之比较”这一堂课上,除了讲点儿西方的诗和中国的古诗之外,关于理论,我的回忆中也是一片空白。反之,最难忘的却是:他把自己一些新写成的旧诗也铅印成讲义,在堂上散发。他那有名的《空轩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到我们手中的。雨僧先生生性耿直,古貌古心,却流传着许多“绯闻”。他似乎爱过、追求过不少女士,最着名的一个是毛彦文。他曾有一首诗,开头两句是:“吴宓苦爱○○○,三洲人士共惊闻。”隐含在三个○里面的人名,用押韵的方式呼之欲出。“三洲”指的是亚、欧、美。这虽是诗人的夸大,知道的人确实不少,这却是事实。他的《空轩诗》被学生在小报《清华周刊》上改写为打油诗,给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第一首的头两句被译成了“一见亚北貌似花,顺着秫秸往上爬”。“亚北”者,指一个姓欧阳的女生。关于这一件事,我曾在发表在香港《大公报·文学副刊》上的一篇谈叶公超先生的散文中写到过,这里不再重复。回头仍然讲吴先生的“中西诗之比较”这一门课。为这一门课我曾写过一篇论文,题目忘记了,是师命或者自愿,我也忘记了。

内容依稀记得是把陶渊明同一位英国浪漫诗人相比较,当然不会比出什么东西来的。我在最近几年颇在一些文章和谈话中,对比较文学的“无限可比性”有所指责。X和Y,任何两个诗人或其他作家都可以硬拉过来一比,有人称之为“拉郎配”,是一个很形象的说法。焉知六十多年前自己就是一个“拉郎配”者或始作俑者。自己向天上吐的唾沫最终还是落到自己脸上,岂不尴尬也哉!然而这个事实我却无法否认。如果这样的文章也能算科学研究的“发轫”的话,我的发轫起点实在是很低的。但是,话又说了回来,在西洋文学系教授群中,讲真有学问的,雨僧先生算是一个。

下面介绍叶崇智(公超)教授。他教我们第一年英语,用的课本是英国女作家Jane Austen的《傲慢与偏见》。他的教学法非常离奇,一不讲授,二不解释,而是按照学生的座次——我先补充一句,学生的座次是并不固定的——从第一排右手起,每一个学生念一段,依次念下去。念多么长,好像也并没有一定之规,他一声令下:Stop!于是就Stop了。他问学生:“有问题没有?”如果没有,就是邻座的第二个学生念下去。有一次,一个同学提了一个问题,他大声喝道:“查字典去!”一声狮子吼,全堂愕然、肃然,屋里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从此天下太平,再没有人提任何问题了。就这样过了一年。公超先生英文非常好,对英国散文大概是很有研究的。可惜他惜墨如金,从来没见他写过任何文章。

在文坛上,公超先生大概属于新月派一系。他曾主编过——或者帮助编过一个纯文学杂志《学文》。我曾写过一篇散文《年》,送给了他。他给予这篇文章极高的评价,说我写的不是小思想、小感情,而是“人类普遍的意识”。他立即将文章送《学文》发表。这实出我望外,欣然自喜,颇有受宠若惊之感。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兼怀有巴结之意,我写了一篇《我是怎样写起文章来的?》送呈先生。然而,这次却大出我意料,狠狠地碰了一个钉子。他把我叫了去,铁青着脸,把原稿掷给了我,大声说道:“我一个字都没有看!”我一时目瞪口呆,赶快拿着文章开路大吉。个中原因我至今不解。难道这样的文章只有成了名的作家才配得上去写吗?此文原稿已经佚失,我自己是自我感觉极为良好的。平心而论,我在清华四年,只写过几篇散文:《年》、《黄昏》、《寂寞》、《枸杞树》,一直到今天,还是一片赞美声。清夜扪心,这样的文章我今天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了。我一生从不敢以作家自居,而只以学术研究者自命。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说我的学术研究起点很低的话,我的散文创作的起点应该说是不低的。

公超先生虽然一篇文章也不写,但是,他并非懒于动脑筋的人。有一次,他告诉我们几个同学,他正考虑一个问题:在中国古代诗歌中人的感觉——或者只是诗人的感觉的转换问题。他举了一句唐诗:“静听松风寒。”

最初只是用耳朵听,然而后来却变成了躯体的感受“寒”。虽然后来没见有文章写出,却表示他在考虑一些文艺理论的问题。当时教授与学生之间有明显的鸿沟:教授工资高,社会地位高,存在决定意识,由此就形成了“教授架子”这一个词儿。我们学生只是一群有待于到社会上去抢一只饭碗的碌碌青年。我们同教授们不大来往,路上见了面,也是望望然而去之,不敢用代替西方“早安”、“晚安”一类的致敬词儿的“国礼”:“你吃饭了吗?”“你到哪里去呀?”去向教授们表示敬意。公超先生后来当了大官:台湾的“外交部长”。关于这一件事,我同我的一位师弟——一位着名的诗人有不同的看法。我曾在香港《大公报·文学副刊》上发表过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此事。

此文上面已提到。

再介绍一位不能算是主要教授的外国女教授,她是德国人华兰德小姐,讲授法语。她满头银发,闪闪发光,恐怕已经有了一把子年纪,终身未婚。

中国人习惯称之为“老姑娘”。也许正因为她是“老姑娘”,所以脾气有点变态。用医生的话说,可能就是迫害狂。她教一年级法语,像是教初小一年级的学生。后来我领略到的那种德国外语教学方法,她一点儿都没有。极简单的句子,翻来覆去地教,令人从内心深处厌恶。她脾气却极坏,又极怪,每堂课都在骂人。如果学生的卷子答得极其正确,让她无辫子可抓,她就越发生气,气得简直浑身发抖,面红耳赤,开口骂人,语无伦次。结果是把百分之八十的学生全骂走了,只剩下我们五六个不怕骂的学生。我们商量“教训”她一下。有一天,在课堂上,我们一齐站起来,对她狠狠地顶撞了一番。大出我们所料,她屈服了。从此以后,天下太平,再也没有看到她撒野骂人了。她住在当时燕京大学南面军机处的一座大院子里,同一个美国“老姑娘”相依为命。二人合伙吃饭,轮流每人管一个月的伙食。在这一个月中,不管伙食的那一位就百般挑剔,恶毒咒骂。到了下个月,人变换了位置,骂者与被骂者也颠倒了过来。总之是每月每天必吵。然而二人却谁也离不开谁,好像吵架已经成了生活的必不可缺的内容。

我在上面介绍了清华西洋文学系的大概情况,绝没有一句谎言。中国古话:为尊者讳,为贤者讳。这道理我不是不懂。但是为了真理,我不能用撒谎来讳,我只能据实直说。我也绝不是说,西洋文学系一无是处。这个系能出像钱钟书和万家宝(曹禺)这样大师级的人物,必然有它的道理。我在这里无法详细推究了。

对我影响最大的两门课程

专就我个人而论,专从学术研究发轫这个角度上来看,我认为,我在清华四年,有两门课对我影响最大:一门是旁听而又因时间冲突没能听全的历史系陈寅恪先生的“佛经翻译文学”,一门是中文系朱光潜先生的“文艺心理学”,是一门选修课。这两门不属于西洋文学系的课程,我可万没有想到会对我终生产生了深刻而悠久的影响,决非本系的任何课程所能相比于万一。陈先生上课时让每个学生都买一本《六祖坛经》。我曾到今天的美术馆后面的某一座大寺庙里去购买此书。先生上课时,任何废话都不说,先在黑板上抄写资料,把黑板抄得满满的,然后再根据所抄的资料进行讲解分析,对一般人都不注意的地方提出崭新的见解,令人顿生石破天惊之感,仿佛酷暑饮冰,凉意遍体,茅塞顿开。听他讲课,简直是最高最纯的享受。这同他写文章的做法如出一辙。当时我对他的学术论文已经读了一些,比如《四声三问》等等。每每还同几个同学到原物理楼南边王静安先生纪念碑前,共同阅读寅恪先生撰写的碑文,觉得文体与流俗不同,我们戏说这是“同光体”。有时在路上碰到先生腋下夹着一个黄布书包,走到什么地方去上课,步履稳重,目不斜视,学生们都投以极其尊重的目光。

朱孟实(光潜)先生是北大的教授,在清华兼课。当时他才从欧洲学成归来。他讲“文艺心理学”,其实也就是美学。他的着作《文艺心理学》还没有出版,也没有讲义。他只是口讲,我们笔记。孟实先生的口才并不好,他不属于能言善辩一流,而且还似乎有点儿怕学生,讲课时眼睛总是往上翻,看着天花板上的某一个地方,不敢瞪着眼睛看学生。可他一句废话也不说,慢条斯理,操着安徽乡音很重的蓝青官话,讲着并不太容易理解的深奥玄虚的美学道理,句句仿佛都能钻入学生心中。他显然同鲁迅先生所说的那一类,在外国把老子或庄子写成论文让洋人吓了一跳,回国后却偏又讲康德、黑格尔的教授,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深通西方哲学和当时在西方流行的美学流派,而对中国旧的诗词又极娴熟。所以在课堂上引东证西或引西证东,触类旁通,头头是道,毫无牵强之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比较文学,比较诗学。这样的本领,在当时是凤毛麟角,到了今天,也不多见。他讲的许多理论,我终生难忘,比如Lipps的“感情移入说”,到现在我还认为是真理,不能更动。

陈、朱二师的这两门课,使我终生受用不尽。虽然我当时还没有敢梦想当什么学者,然而这两门课的内容和精神却已在潜移默化中融入了我的内心深处。如果说我的所谓“学术研究”真有一个待“发”的“轫”的话,那个“轫”就隐藏在这两门课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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