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体建议:鼓励竞争、特殊业务监管、明确法律责任
允许机构自由设立。事实上,从市场分工角度讲,资信评估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咨询服务机构,除非监管赋予它特殊的责任。因此,应该按市场原则自然发展、自生自灭。在政策上应允许这类机构按普通咨询服务机构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然后在主管机构备案,鼓励行业自由竞争并自然发展。
特殊业务要审批。各监管部门可设立规则并认可特殊业务资格,建立问责机制及处罚规则,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检查主要针对其行为准则、利益冲突、营销行为,监管部门有权中止或永久撤销该业务资格。
加强对评级机构公司治理的监管。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评级机构应该按公司治理结构来经营管理公司。股东构成不能与市场交易方有利益冲突;不能与评级活动或被评对象关联交易;应当设立董事会,董事与监事会构成中应设立独立董事、监事;设置专门的合规总监,负责出具年度合规报告;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明确评级机构法律责任。应在国家层面制定并出台信用评级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其责任、义务、权利等,明确法律法规允许的评级活动的边界。允许信用评级使用者控告评级机构,有权要求评级机构作为一般咨询服务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政府主导:公共性与准公共性的信用评级
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与积累,逐渐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管理体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时期,面临“十二五”的良好开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对信用评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信用交易日益普遍,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商业信用日益扩大,信贷规模稳定增长,信用评级业务需求不断增加,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条件初步具备。开放的、国际化的、日益强大的中国市场经济需要同样强大的、民族的、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信用评级业。
1.打造两三家国际化的航母型信用评级机构
从国家层面,把信用评级业的发展作为重要的切入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打造两三家大型的、我国自主经营与发展的、国内外着名的、有足够影响力的权威性信用评级航母机构,为我国国内信用评级市场需求服务,为我国的贸易、融资等国际经济活动保驾护航,从信用评级角度,为我国在国际舞台上争得最大话语权。
信用评级是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的社会分工分支,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监管缺位、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统一规划,信用建设水平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信用评级业规模弱小、国际影响力不足、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缺乏具体与长远的产业发展政策及规划,行业发展不稳定,产品种类单一,服务质量有限,信用评级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能满足日益多元化并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虽然从行业划分上看,信用评级行业属咨询与报告服务业,应是一般性的竞争行业,但从业务范围与实质的功能与作用看,信用评级行业的很多业务属于掌握并运用信息、通过评级与定价引导市场资源分配的特殊服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用评级业是否发达,实际上标志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程度。
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与该行业的龙头及骨干企业都应该纳入国家、省、市经济建设的规划与纲要中。在“十二五”初期,国家相关职能部委及有条件的省、市、自治区,都应在自己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内,出台明确的鼓励与扶持信用评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应通过政府采购等合理的方式,鼓励与扶持甚至新建立一批大型的、有影响力的、公共或民营的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市场方式优胜劣汰。在“十二五”末期,在全国范围内,可以形成四五家产品与服务种类齐全、经营管理良好、国内外知名的航母型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它们对内稳定国内信用评级市场,对外为我国企业以及国家债权投资开路护航,保持足够的参与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掌控国际信用评级市场。
2.成立国家级信用研究中心
信用研究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一是开展主权评级、债项评级、主体评级等评级并报告,在国内外评级市场上主动争取并掌握话语权;二是研究国内外信用交易现状与发展趋势,特别是国有企业在海内外的信用交易,设置风险控制线及预警指标,提供监管办法;三是研究信用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国内外信用风险,为防范信用危机提供对策;四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供政策建议。
从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看,成立国家级信用研究中心开展信用评级专项研究有利于研究与把握未来信用经济的走向与发展趋势,预测与防范信用危机。可以预见,在国际金融危机复苏及之后、在国际经济结构调整中,美国、欧洲、日本等都将建立起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出台新政策,信用交易将更加普遍,经济信用化程度将提高,信用评级市场需求将急剧增长。但是,对于信用经济的运行规律、信用交易的风险与运行轨迹、信用评级的理念与技术支撑以及行业发展规律等,我们没有基本掌握,目前全球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对此都没有很好地把握。正因为如此,自20世纪 70年代以来,国际上信用危机频繁发生,有时甚至是全球性的。
所以,研究信用评级、预防信用危机、在市场结构调整中胜出,这是未来国家间竞争的战略之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未来谁更了解与尽可能地预测信用危机,谁就能在经济发展中长盛不衰。成立国家级信用研究中心、开展信用评级研究意义重大且迫在眉睫!
从信用评级行业的三大特性看,首先,信用评级涉及市场风险、社会秩序、管理制度、社会文化与人文环境等等,信用评级的研究在很多方面都具有宏观性与基础性,不是短期能见到效益的,不是很商业化的。其次,信用评级在很多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长期的信息积累与基础数据系统,实际上具有大型情报机构的运营特点,足够大的机构就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且建设时间长、见效慢,普通的商业性质的公司是很难承担的。再次,信用评级的产品与服务在市场上直接具有引导性,信用评级等级预测与信用定价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在市场交易中的利益,信用评级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与社会责任。建立公共性的研究机构并经常发布公共性的研究成果与基础信用评级参考,有助于实现与满足信用评级市场公共性及多元化的需要,有助于引领与指导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
(四)将信用评级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每个信用主体生产创造自己信用资源和财富的过程就是信用活动过程。在生产创造的过程中,表现的三维不同,有时脱离、有时合在一起,有时双向、有时单向,有时很完美的结合、有时是分割的。也正是由于这个活动过程是不规则的,变化和起伏很大,有时对自己有利但损害社会,所以如果加入管理的约束和契约的约束,就会使创造的过程既符合社会的需要,同时又令自我完美、达到自我实现。
与自然资本、实物资本一样,信用资本发挥作用、发挥其资本功能,不仅仅是信用主体自身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合理、平衡统筹配置。比如,自然资源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资本,这种自然资本的开发与利用是全人类共同的权利,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权利,也是下一代人的权利。我们没有资格,也不能够以毁灭性的自然资源的开发来换取当代经济的增长,否则我们就剥夺了下一代人的权利。现在人们已经达成共识,最合理的方式应该是科学的、可持续性的开发自然资源,使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绿色增长。自然资本需要社会管理。
与人们对待自然资源、自然资本的态度一样,对待信用资本,我们应该有同样的认识和态度:信用资本同样需要社会管理。信用资本是由每一个信用主体创造的。每一个信用主体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用各种手段为自己创造更多的信用资本,以换取更多的与社会交往的资格、信用交易的机会。因此,站在微观层面,从信用主体的角度看,每一个信用主体都会尽力使自己的信用资本最大化;站在宏观层面,从社会角度来看,所有信用主体生产制造的信用资本,不一定是最合理化、最高质量化的,甚至可能是劣质的、泛滥的,这种情况就是全社会信用资本过度、信用交易过度,最终是信用危机。
信用资本需要社会管理。一方面,信用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需要自己的信用资本最大化,与社会能够接受的信用资本有限量之间形成矛盾。由信用主体驱动的信用资本规模无限扩张,而社会可承受的信用资本规模并非无限扩张的,有一个合理的平衡区间。超越了这个平衡的区间,社会上信用资本泛滥无度,存在信用危机的隐患。另一方面,信用资本与自然资本有一定的平衡关系,就像虚拟资本与实物资本平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平衡一样。信用资本与自然资本一样,同是社会资本和财富的一部分。人们运用信用资本获取自然资本,配置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本的运用更加充分,更有效率。但是在信用资本与自然资本之间,也必须保持相对的平衡状态。如果信用资本无限度的扩大规模,远远超过支配自然资本所需要的上限,那么也会带来信用资本的贬值,不仅不能提高自然资本的配置效率,反而有可能引发严重的资源配置失衡和信用危机。所以,我们需要社会管理来解决信用资本与社会能够接受的信用资本有限量以及自然资本之间的矛盾,控制信用资本规模的扩张稳定在合理的区间之内,维持信用资本自身及其与自然资本之间的平衡状态。
当人们忽视了诚信道德,甚至制造各种假的资质证明伪装诚信的时候,信用主体表面上骗取了信任,获得了社会的正面评价,但这种评价其实是虚假的和不科学的。这种情况下,信用这种资本的价值的确是由社会评价的,但评价结果与信用主体的真实情况恰恰相反,不但不能客观反映信用主体的信用资本价值,而且还容易造成一种假象和误导。所以,对于信用资本的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并且这种管理还必须形成体系化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和机制。不仅对信用资本的价值评价,而且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更新、信用奖惩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信用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信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等一系列相关管理工作,都要形成完整的体系,才能发挥管理的真正效用。
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信用主体实现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信用资本总规模超越了社会承受底线;信用衍生工具实现了无限交易,但是打破了信用资本与自然资本之间本应具有的平衡。信用资本本身以及信用资本与自然资本之间的矛盾激化,整个社会的信用资本基础轰然倒塌。从全社会来看,美国实际上忽视了诚信与合规的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