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江
中共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标志着我们党理念上的一个重大转变。治理和管理既有相通之处,又有区别。最大的一个区别是:管理的主体是单一的,指的就是执政党和政府,公众是被管理的对象;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执政党和政府只是其中之一,民众(具体体现为企业、党派、社会组织、媒体等)也作为主体参与其中。因此,治理概念天然地包含着民主。发展民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怀疑民主的倾向值得高度重视
治理包含民主是一个常识性问题,本来无须强调。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发现这个常识并未被人们当作常识普遍接受下来。如果说,在普通民众中存在这种情况还情有可原,那么,在一些学者中也存在,而且既有国内学者,也有国外学者,就值得深思了。例如,这些年来,不少中外学者在谈论的“中国模式”。把中国当下的发展特点概括成一种模式,表明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人承认中国的发展具有和西方国家不一样的路径和方式。这种判断内含着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的肯定,当然是好事情。但是,在一些人看来,中国模式实际上很简单,就是经济上搞市场经济,但政治上不搞民主。国内少数学者也沿着这一思路,力图证明,可以存在一种不搞民主而发展市场经济的模式。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们往往罗列一大堆理由: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与民主有着不兼容性;中国公民的素质还远不能达到搞民主的程度;中国如若搞民主,导致的结果会比苏共和西亚北非出现的情况还要糟糕,等等。
如果只是用来评估搞民主的风险,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发展民主的确有风险。因为在进入信息社会的当今时代,在过去未能有效建立民主机制的后发展国家,民众诉求借助高度发达的媒体表达出来,造成信息爆炸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体制的调整一旦跟不上诉求增长的需要,这些诉求往往会溢出体制之外寻求其他表达渠道,从而对体制本身形成冲击和挑战,给体制带来危险。但是,造成这些危险的原因是民主发展不足,而非民主本身。如果把我们党防范风险的举动当作对民主的对抗,做出中共主观上不愿意搞民主的判断,进而劝谏共产党走一条绕开民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那显然是一种误导误识。
当然,必须承认,政党不一定都喜欢民主。政党就其本质而言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是人们进行政治参与的工具。但落到具体政党身上,有的喜欢民主,有的不喜欢民主,这也是客观事实。在西方国家,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民主制度已经比较成型,无论政党高兴不高兴,都必须接受民主政治设定的前提条件才能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反倒无须格外强调党内民主。特别是在多党政治条件下,政党之间存在激烈竞争关系,如果一个政党内部民主充分而权威不足,往往很难在与那些组织更严密、领袖更专权的政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因此,处在多党制环境下的政党,往往更强调内部集中,而非民主。当然,由外部环境所决定,这些政党既不可能对抗民主制度,也不可能因为党内集权而导致独裁。这归功于民众对党派的自由选择权所起的强大的约束作用。
但是,别的党可以不搞民主,共产党不搞民主,却于情于理都立不住,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原因在于,民主是共产党获得政治合法性的最初来源,是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所在。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尤其如此。众所周知,我们党是高举科学和民主两面大旗起家的。正是靠着这两面旗帜,我们党动员起全国广大民众,成就了一番伟业。当黄炎培老先生在延安问及中共如何防止跌入历代王朝由兴而衰的历史周期律时,毛泽东的回答令全世界都刮目相看:我们能够跳出历史周期律,因为我们找到了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所以,不要说放弃这面旗帜会给我们党带来什么样的消极后果,就是放任对民主的批评,都会严重地解构党的政治合法性和执政合法性。当然,我们决不照搬西方的多党制,不能临摹西方政党政治,把政党之间的竞争作为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但是,这却丝毫不能构成我们不要民主的理由。
二、实践中的民主进程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
既然民主对于我们党和我们国家如此不容置疑,为什么还有人怀疑民主?为什么早就有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论断,而且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对民主的认可度却不是更高了,而是下降了?原因虽然复杂,但是,对民主运行的规律把握不够,恐怕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给民主下不同的定义。但是,进入到运行的层面,民主无疑首先是一个系统。民主通常被和政体联系在一起,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作为政体的民主有许多环节,如授权(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及民主监督等,这些环节环环相扣连接成一套闭合系统。而且这些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其次,民主是有逻辑的。各个环节不是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而是按照严格的逻辑相互连接,不能随意颠倒和更改。各个环节都有不同的定位和作用,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混淆。民主运行的基本规律就贯穿在这种系统性和逻辑性之中。
纵观这些年来我国民主发展的实践,我们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固然取得了一些进展,有些进展还相当显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确实也有越来越多的问题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反映了我们在对民主的认识和把握上的一些误区。
其一,忽视系统性。运行中的民主往往具有多样化的具体形式,因此,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这些具体形式,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对这些结论,有一个从什么意义上去理解的问题。韦伯、熊彼特、李普塞特把民主的重心放在官员的选择上:“一个复杂社会的民主,可以定义为一种政治系统,该系统为定期更换政府官员提供合乎宪法的机会;也可以定义为一种社会机制,该机制允许尽可能多的人通过在政治职位竞争者中做出选择,以影响重大决策。”有人干脆说,民主“就是一人一票的权利”。这些说法不同,只是因为角度不同。问题不在是否允许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而在于是否清醒地看到自己的角度和其他角度之间的关系。诚如萨托利所言,“在我的论述中,我区分出选举式民主、参与式民主、公民表决式民主以及竞争理论,……这些理论切片皆有分析上的效用。重要的区别在于,是否把这些零零碎碎的理论视为主流整体的一部分。”
我国长期处在封建社会,没有实施民主政治的环境和条件。虽然清王朝倒台后也有民主政治的尝试,但基本上没有成功的经验。此外,也由于后来把自己封闭起来的缘故,我们对民主的理解往往是浅表的、不全面的。
不少人心目中的民主可能只是一种立场,一种形式,或一种做法,例如少数服从多数,更多的人参加投票,更多的人参与意见等等。持有这种立场、观点,或运用这种形式,或采用这种做法,都叫民主。这种所谓民主,相互之间是断裂的、孤立的、无联系的、碎片化的。脱离了系统的民主往往是形式多于内容,不能反映“人民当家做主”或“人民统治”的本质,在有的时候甚至会成为玩弄民意的工具,看上去程序繁多,实际上多数人不起作用,最终还是领导说了算。这样的所谓民主落诸实践,必然出现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事情。媒体揭露的有的地方把“民主”当作障眼法来使,通过眼花缭乱的程序把领导干部的子女塞进后备干部名单,就是其中最典型的案例之一。
其二,缺乏逻辑性。不重视系统性,把民主的各个环节当作可以随便拆卸取舍、可以任意混搭的零件,最后的结果必然是逻辑混乱、颠三倒四,形象说来就是,该民主时不民主,该集中时不集中。例如,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要义是,作为公权力主人的多数人要把权力交给少数人,公权力才能运行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由多数人投票选出他们认为可信赖的人,恐怕是不能绕过去的一个关键环节。我们可以把这个环节叫作民主授权。少数人得到权力之后,为使权力的效能得到最大化的发挥,就要把权力分解给各个部门和下属,这是权力运行的又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可以把这个环节叫作行政授权。第一个环节讲究权力来源的真实性和民主对权力的实际约束,第二个环节则体现效率。我们的有些所谓改革恰恰相反:在第一个环节,囿于传统的党管干部管到具体人头的方式,我们往往简单地采用任命制或变相任命制,使老百姓和普通党员在谁掌握权力的问题上难以“做主”;在第二个环节,需要讲效率了,我们反倒讲开了民主,又是民主推荐,又是投票,又是民意测评,结果是,该明确的责权关系被搞乱了,该有的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也被冲淡了。甚至民主成了推脱责任的工具:执行者不是我选的,我不负责;决策是大家做的,出了问题集体承担,法不责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