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民族普遍都有用酒祭祀祖先,以及在丧葬时用酒举行一些仪式的习俗。人死后,亲朋好友都要来吊祭死者,汉族的习俗是“吃斋饭”,也有的地方称为吃“豆腐饭”,这就是葬礼期间举办的酒席。虽然都是吃素,但酒还是必不可少的。有的少数民族则在吊丧时持酒肉前往,如苗族人家听到丧信后,同寨的人一般都要赠送丧家几斤酒及大米、香烛等物,亲戚送的酒物则更多些,如女婿要送20来斤白酒,加一头猪。丧家则要设酒宴招待吊者。云南怒江地区的怒族,村中若有人病亡,各户带酒前来吊丧,巫师灌酒于死者嘴内,众人各饮一杯酒,称此为“离别酒”。死者入葬后,古代的习俗还有在墓穴内放入酒,为的是死者在阴间也能享受到人间饮酒的乐趣。汉族人在清明节为死者上坟,也必带酒肉。
在一些重要的节日,举行家宴时,都要为死去的祖先留着上席,一家之主这时也只能坐在次要位置,在上席,为祖先置放酒菜,并示意让祖先先饮过酒或进过食后,一家人才能开始饮酒进食。在祖先的灵像前,还要插上蜡烛,放一杯酒,若干碟菜,以表达对死者的哀思和敬意。
四、其他常见饮酒习俗
时推风移,民俗活动因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其内容、形式乃至活动情节均有变化,然而,唯有民俗活动中使用酒这一现象则历经数代仍沿用不衰。
“满月酒”或“百日酒”:中华各民族普遍的风俗之一,生了孩子,满月时,摆上几桌酒席,邀请亲朋好友共贺,亲朋好友一般都要带有礼物,也有的会送上红包。
寄名酒:旧时孩子出生后,如请人算出命中有克星,多厄难,就要把他送到附近的寺庙里,作寄名和尚或道士,大户人家则要举行隆重的寄名仪式。拜见法师之后,回到家中,就要大办酒席,祭祀神祖,并邀请亲朋好友、三亲六眷,痛饮一番。
寿酒:中国人有给老人祝寿的习俗,一般在50、60、70岁等生日,称为大寿,一般由儿女或者孙子,孙女出面举办,邀请亲朋好友参加酒宴。
“上梁酒”和“进屋酒”:在中国农村,盖房是件大事,盖房过程中,上梁又是最重要的的一道工序,故在上梁这天,要办上梁酒,有的地方还流行用酒浇梁的习俗。房子造好,举家迁入新居时,又要办进屋酒,一是庆贺新屋落成,并志乔迁之喜,一是祭祀神仙祖宗,以求保佑。
“开业酒”和“分红酒”:这是店铺作坊置办的喜庆酒。店铺开张,作坊开工之时,老板要置办酒席,以志喜庆贺;店铺或作坊年终按股份分配红利时,要办“分红酒”。
壮行酒:也叫“送行酒”,有朋友远行,为其举办酒宴,表达惜别之情。在战争年代,勇士们上战场执行重大且有很大生命危险的任务时,指挥官们都会为他们斟上一杯酒,用酒为勇士们壮胆送行。
第三节酒令酒歌
中国人的好客之情,在酒席上会发挥得淋沥尽致。人与人的感情交流也往往在敬酒时得到升华。
一、敬酒方式
中国人敬酒时,往往都想对方多喝点酒,以表示自己尽到了主人之谊,客人喝得越多,主人就越高兴,说明客人看得起自己,如果客人不喝酒,主人就会觉得有失面子。有人总结到,劝人饮酒有如下几种方式:“文敬”、“武敬”、“罚敬”。这些做法有其淳朴民风遗存的一面,也有一定的负作用。
“文敬”,是传统酒德的一种体现,也即有礼有节地劝客人饮酒。酒席开始,主人往往在讲上几句话后,便开始了第一次敬酒。这时,宾主都要起立,主人先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并将空酒杯口朝下,说明自己已经喝完,以示对客人的尊重。客人一般也要喝完。在席间,主人往往还分别到各桌去敬酒。
“回敬”,这是客人向主人敬酒。
“互敬”,这是客人与客人之间的“敬酒”,为了使对方多饮酒,敬酒者会找出种种必须喝酒理由,若被敬酒者无法找出反驳的理由,就得喝酒。在这种双方寻找论据的同时,人与人的感情交流得到升华。
“代饮”,是既不失风度,又不使宾主扫兴的躲避敬酒的方式。本人不会饮酒,或饮酒太多,但是主人或客人又非得敬上以表达敬意,这时,就可请人代酒。代饮酒的人一般与他有特殊的关系。在婚礼上,男方和女方的伴郎和伴娘往往是代饮的首选人物,故酒量必须大。
“罚酒”,这是中国人“敬酒”的一种独特方式。“罚酒”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最为常见的可能是对酒席迟到者的“罚酒三杯”。有时也不免带点开玩笑的性质。
二、酒令
饮酒行令,是中国人在饮酒时助兴的一种特有方式。最早诞生于西周,完备于隋唐。最早有为了维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设立的“监”,汉代有了“觞政”,就是在酒宴上执行觞令,对不饮尽杯中酒的人实行某种处罚。在远古时代有射礼,为宴饮而设的称为“燕射”,即通过射箭,决定胜负,负者饮酒。古人还有一种被称为“投壶”的饮酒习俗,源于西周时期的射礼。酒宴上设一壶,宾客依次将箭向壶内投去,以投入壶内多者为胜,负者受罚饮酒。酒令是筵宴上助兴取乐的饮酒游戏,饮酒行令在士大夫中特别风行,久之,便成了文人雅集之趣,他们还常常赋诗撰文予以赞颂。白居易诗曰:“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后汉贾逵并撰写《酒令》一书。清代俞效培辑成《酒令丛钞》四卷。
酒令分雅令和通令。雅令的行令方法是:先推一人为令官,或出诗句,或出对子,其他人按首令之意续令,所续必在内容与形式上相符,不然则被罚饮酒。行雅令时,必须引经据典,分韵联吟,当席构思,即席应对,这就要求行酒令者既有文采和才华,又要敏捷和机智,所以它是酒令中最能展示饮者才思的项目。《红楼梦》第四十回中鸳鸯吃了一钟酒,笑着说:“酒令大如军令,不论尊卑,唯我是主,违了我的话,是要受罚的。”总的说来,酒令是用来罚酒。但实行酒令最主要的目的是活跃饮酒时的气氛。
通令的行令方法主要掷骰、抽签、划拳、猜数等。通令很容易造成酒宴中热闹的气氛,因此较流行。但通令捋拳奋臂,叫号喧争,有失风度,显得粗俗、单调、嘈杂。在酒宴上常见的行酒令的方式莫过于“猜拳”和“击鼓传花”。它们不需要参与者具有多高远的学问知识,通俗易为,老少皆宜。
最简单的是“同数”,现在一般叫“猜拳”,即用手指中的若干个手指的手姿代表某个数,两人出手后,相加后必等于某数,出手的同时,每人报一个数字,如果甲所说的数正好与加数之和相同,则算赢家,输者就得喝酒。如果两人说的数相同,则不计胜负,重新再来一次。
击鼓传花:这是一种既热闹,又紧张的罚酒方式。在酒宴上宾客依次坐定位置后,由一人击鼓,击鼓的地方与传花的地方是分开的,以示公正。开始击鼓时,花束就开始依次传递,鼓声一落,如果花束在某人手中,则该人就得罚酒。因此花束的传递很快,每个人都唯恐花束留在自己的手中。击鼓的人也得有些技巧,有时紧,有时慢,造成一种捉摸不定的气氛,更加剧了场上的紧张程度,一旦鼓声停止,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接花者,此时大家一哄而笑,紧张的气氛一消而散。接花者只好饮酒。如果花束正好在两人手中,则两人可通过猜拳或其它方式决定负者。击鼓传花是一种老少皆宜的方式,但多用于女客。如《红楼梦》中就曾生动描述这一场景。
饮酒行令,不光要以酒助兴,有下酒物,而且往往伴之以赋诗填词、猜迷行拳之举,它需要行酒令者敏捷机智,有文彩和才华。因此,饮酒行令既是古人好客传统的表现,又是他们饮酒艺术与聪明才智的结晶。
三、酒歌
古代文人饮酒时多有听曲助兴或吟诗抒怀的时候。乐府诗中有“将进酒”的题目,李白曾有名篇传世。但论以“歌”为主要形式来进行酒事酒礼的活动的,要数布依族最有代表性了。
布依族人民在社交中很讲究礼仪,其特点是诚恳相待,注重精神文明。佳节与喜庆,亲友们互相走访,主人必先捧酒招待宾客,客人也尊敬主人,显得彬彬有礼。吃饭时还要用酒歌来表达宾主之间的相互询问与祝福。主人在歌中对宾客的来临表示热烈欢迎;客人也以歌相答,对主人的热情款待表示衷心感谢。歌词内容包含着团结互助,友好往来的精神,还带有一种农家淳厚、简朴、恬适的古风。较常唱的歌如《酒歌》、《吃酒歌》、《敬酒歌》、《谢酒歌》、《问酒歌》、《祝贺》、《要筷子歌》、《敬老人歌》、《客人来要请坐》、《赞歌》、《问姓歌》等。
由于布依族是一个喜饮酒、喜唱歌的民族,因此产生了劝酒歌、定亲歌、送亲歌、接亲歌、起房歌、老人歌等酒歌,这些酒歌,朴实大方,讲礼好客,以多姿多彩的艺术形式,生动而有力地反映了布依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反映了他们特有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他们勤劳俭朴的高尚品德和美好的心灵。
伴酒歌敬酒,明确地唱出敬酒为加深情谊,是贵州少数民族地区酒礼酒俗的一大特色。如:“这杯酒来清又清,美酒首先敬客人。世间贫富本是有,不讲贫富讲交情”(苗族);“举起杯来好朋友,喝干这杯白米酒,别客气呀别拘束,干杯情谊多交流”(布依族)。
第四节 酒与宗教
佛教是反对饮酒的,无论在家、出家,戒律上都一律禁止饮用。对于酒的定义和分类,经、论、戒典多有详说。据《俱舍论》卷十四载,酒有3种:由米麦等谷类酿成的穴罗(梵语sura,苏罗);以果实或植物的根、茎酿成的迷丽耶(梵语maimya);而在上边二者都没有完全发酵时,可令人生醉,称为末陀(梵语madya)。此外,又有谷酒、果酒、药草酒等3类酒的分类。又据《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以各种米麦酿制之酒又称大酒;以植物的皮、果、花等浆汁酿成者称为杂酒。严格地说,但凡有酒色、酒香、酒味,或仅具其一而能醉人的,不论为谷、酒、果(木)酒、药酒、甜酒(蜜、糖、葡萄等酿制)、清酒,乃至酒醅、酒糟,皆在禁戒之列,饮咽则犯。
戒酒为大、小乘共同的律制,出家、在家四众皆须恪守。关于饮酒的过失,三藏诸部经典有或简或细的归纳概括,根据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世间的在家人,多从一般现实生活、事业、财富的得失利弊而言,以契合他们的层次。另一类是针对信人的四众弟子,特别是对出家众人的开示,不仅止于世间善恶得失,进而更上升至饮酒对出世的终极解脱的极大危害。
酒既为残贤毁圣、败乱道德的恶源,亦能令一切众生心生颠倒,失慧致罪,所以戒律不仅禁止自己饮酒,而且禁止教人饮酒,不得操持、沾染任何酒业、酒缘。
虽然随着对象、时域的差别流迁,“不饮酒”戒的某些具体细微的规定有所不同,或宽或松,但作为行为指导规范的戒律本身却从未动摇。
早在道教形成之前,中国远古酒文化就已经非常发达了,我国远古神祀宗教深深浸染了浓厚的酒文化特色。道教沿用了远古祭祀宗教中“祭酒”的称号,用来称呼高级神职。张道陵在蜀中创立五斗米道,设二十四治,治首即称“祭酒”。祭酒原为飨宴时酹酒祭神的长者,乃德高望重者才能担任,五斗米道沿用此名,说明早期道士所行宗教职能与原来的祭酒有相通之处。
早期的道教戒律并无不饮酒的条规。现存最早的道教戒律五斗米道《老君想尔戒》,分上中下3行,每行3条,共9条皆无戒酒之条。金代全真道出,教规中有明确的不许饮酒的戒律。此时的一些教内文献,还明确了违犯这些教规的惩罚办法,例如《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便作出“四酒色财气食荤,但犯一者,罚出”的规定。
道教对普通教徒虽然并不严格戒酒,但是坚决反对酗酒。道教重要经典《太平经·丁部》对酒的害处有专门论述,该经还规定了对酗酒者的惩罚办法是鞭笞和贬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