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平
本文以“多元融合,批判创新”作为浙江地域文化在历史发展过程当中所体现出来的整体性特征,从宏观的历史视角对浙江地域文化的历史传承、发展的阶段性、不同文化领域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色等方面都作了概括性的描述。
董平,男,哲学博士,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关于“文化”的定义也许是复杂的,但关于“文化”的内涵指向实际上却并不那么复杂,而可以是清晰的。“文化”体现一个生活共同体在生活实践之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气质,并成为这一生活共同体的公共价值理念的核心,成为他们的某种独特的公共“身份”标志。所以“文化”不是“文本”,文本的书面形式绝不是“文化”存在的唯一形式。这一点在当年孔子的学生子贡那里就已经阐发清楚了。子贡说:“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文化传统的“文武之道”,它之所以未曾消失,“未坠于地”,原因就是因为有人在传承着,“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都在或多或少地传承着、体现着“文武之道”;那么也就是说,“文化”的真正载体是人,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现实体现者。子贡的这个观点,当然还是从孔子那里来的,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强调了人对于文化创造与传承的主动性与能动性。
但是另一方面,文化作为族群生活所创造并体现出来的一种集体的精神气质,它同时是必然要融入于群体生活的公共记忆之中的,正是这种公共记忆的传承形成了文化的传统;也就是说,传统是通过群体生活的公共记忆来表达与体现的。历史即是群体生活之公共记忆的体现方式,不论它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书面形式不过是公共记忆的某种固化形态。在这一意义上,体现了群体之公共记忆的书面文本,便同样是文化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只是文本载体所承载的意义,最终是仍然必须通过具备实践能力的人才能使它获得终究实现的。所以当年孔子曾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文王、武王所曾实践过的政策,留存于文本之中,若有如文王、武王那样的人,那么当年的文武之政就仍然可以在今天被实现出来,若没有如文王、武王那样的心怀天下之人,当然文武之政就只能以一种历史的形态而存在,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了。
不论是子贡的观点还是孔子的观点,不论是强调文化“在人”还是强调文化在“方策”,实质上都强调了人作为最为活跃的能动因素在文化的创造、传统的形成与保持以及文化价值转换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历史文本是生活共同体也是文化群体之公共记忆的保存形式,人则是公共记忆之能动的现实载体,并且永远以其现实的实践活动在联系着、赓续着、丰富着、表达着文化群体的公共记忆。唯其如此,历史才永远会具有现实的有效性,才永远会具有价值的当代性。
当我们把文化理解为特定生活群体在生活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并体现的精神气质与价值理念,文化传统即是群体关于这种精神气质与价值理念的公共记忆的前提之下,那么我们实际上就同时为文化的地域性存在找到了根据,因为群体的生活总是在某种特定的自然环境之下被实现出来的。不同的地域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人们特定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这就是俗话所说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群体所创造的文化之特定的精神气质与价值内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文化便永远具有特定的地域内涵,或者干脆说,文化总是属于某种特定地域的,总是与特定地域当中人群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相联系的。
我们所强调的这一观点与“地理环境决定论”并不相同。起源于古希腊直至20世纪前半叶仍然流行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其致命缺陷是过分强调包括气候、土壤等因素在内的地理环境对于民族的性格、特性乃至于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状态、政治体制的形式等方面的决定作用,这无疑就忽视了人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因而是一种夸大其词而并不符合事实的文化观点。
但此同时,地理环境与特定的生产方式必然相联系却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基本事实;我们的观点恰好是认为,特定的地域环境之下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既是人群与环境进行实际互动与交往的基本手段及其结果,也是文化以其特殊面貌与独特样态呈现出来的基本前提;正是人与自然环境的现实交往及其互动方式才实现了文化的独特形态,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人而不是自然环境本身。
浙江在地域面积上说虽然是中国最小的省份之一,但其地形结构却呈现出多样化,既有平原又有丘陵,既有谷地又有山地,既有沿海又有内陆,处于不同地形结构之中的居民,因其生资来源与生产方式的不同,所以其生活方式、居民性格、民风习俗、文化形态便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明代的王士性曾总论两浙东西的民风差别,谓:“两浙东西以江(按:指钱塘江)为界,而风俗因之。浙西俗繁华,人性纤巧,雅文物,喜饰鞶帨,多巨室大豪,若家僮千百者,鲜衣怒马,非市井小民之利。浙东俗敦朴,人性俭啬椎鲁,尚古淳风,重节概,鲜富商大贾。而其俗又自分为三:宁、绍盛科名逢掖,其戚里善借为外营,又傭书舞文,竞贾贩锥刀之利,人大半食于外;金、衢武健负气善讼,六郡材官所自出;温、台、处山海之民,猎山渔海,耕农自食,贾不出门,以视浙西,迥乎上国矣。”风俗习尚之不同,则因其获得生活资料的方式有异,所以大部分类,则浙江有“泽国之民”、有“山谷之民”、有“海滨之民”:“杭、嘉、湖平原水乡,是为泽国之民;金、衢、严、处丘陵险阻,是为山谷之民;宁、绍、台、温连山大海,是为海滨之民,三民各自为俗。泽国之民,舟楫为居,百贾所聚,闾阎易于富贵,俗尚奢侈,缙绅气势大而众庶小;山谷之民,石气所钟,猛烈鸷愎,轻犯刑法,喜习俭素,然豪民颇负气,聚党羽而傲缙绅;海滨之民,餐风宿水,百死一生,以有海利为生不甚穷,以不通商贩不甚富,闾阎与缙绅相安,官民得贵贱之中,俗尚居奢俭之半。”虽然王士性的描述大体上所反映的是明代的状况,但就总体来说,他注意到了浙江境内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差异,并将这种文化差异与当地的地理结构与居民的生产方式相联系,仍然是能够总体标举浙江不同地域之间文化差异的实际情形以及这种差异之所以形成的基本原因的。
当然,如果仅仅强调浙江地域文化的多样性而忽视其统一性,那么实际上也就会消解作为整体来呈现的浙江文化的完整性。事实上,浙江的地域文化仍然有它统一性的基本前提与根据,多样性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之上获得发展并最终形成的,它自然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追溯这一历史过程,在揭示浙江地域文化之整体统一性的前提之下来展现其多样性形态,以充分显现浙江文化之独特的精神气质与价值取向,以及这种精神气质与价值取向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类型之中的共相体现,阐明浙江文化对于中国文化整体的独特贡献,则应是浙江地域文化研究的基本任务。
一
浙江的历史源远流长。河姆渡遗址的考古发掘,已经将浙江先民生活的历史确切地定位于7000年前。考古资料表明,河姆渡先民的生活早已摆脱野蛮而进入于定居的文明,以稻作为主的种植业成为生资的主要来源,实物证据显示,河姆渡毋庸置疑地成为我国原始栽培稻的起源地;居民的居住状况早已超越了岩居穴处的时代,甚至出现了木结构的干栏式建筑,并且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在生产工具方面,除各种用于农耕的器具之外,已经出现了原始的织机。
这些情况至少表明,早在7000年前,浙江大地上的先民就已经开始了“人化自然”的历史,伴随着这一“自然的人化”进程,人本身的文明化或“文化”开始了它自己的步伐,并以它自身的独特方式在传递与赓续。毫无疑问,河姆渡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向世人表明这样一点,即在浙江这片土地上,人类文明的出现不仅是相当早的,而且已经达到了某种令后人不容忽视的高度;实际上,它还更在于表明,以黄河流域文明为典范的中原文化并不是中华文明的唯一形态;中华文明原本就具有多元起源的特征,正是这种起源上的多元性,构成了中华文明既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又不丧失其整体之统一性的原始根据。
河姆渡文明既为中华文明之整体构成提供了另一种文明形态的独特典范,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它同时即成为浙江文化,尤其是在后世所了解的意义上的浙江文化之整体的唯一源头?要得出这一结论是为时尚早的。同样的考古资料表明,河姆渡文明并不是浙江上古文明的唯一形态。除了河姆渡之外,田螺山、跨湖桥、马家浜等遗址的发掘,已经清晰揭示出浙江上古文明原本所具有的多维源起特征。而良渚文化遗址的发掘,则尤为清楚地显示了浙江上古文明的另一种形态:玉器文明的高度发达以及所蕴含于其中的文化价值观念。
良渚文明是我国长江下游太湖流域一支重要的古文明,玉器则为良渚文明的典范。在各种类型的玉器之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琮、璧、钺,尤以琮为最大器形,内涵也最为丰富。尽管关于琮的实际用途及其作用学术界并没有取得一致观点,还存在着很大争议,但它作为一种“礼器”应当是比较可靠的观点,因为任何“礼器”实际上都具有某种独特的象征功能,而象征物本身又必然包含着某种独特的文化观念;在这一意义上,不论琮是“生殖崇拜”的象征物、是“天圆地方”的宇宙观的象征物、还是某种祭祀或巫术礼仪的象征物,等等,都可以在“礼器”这一概念之下获得统一。事实的另一方面是,良渚已经出土了成套的玉制礼器,表明某种观念指导之下并且获得一定程度的制度化的礼仪文明,已经进入良渚先民的日常生活。我们至少可以说,良渚时期的浙江先民不仅发展出了以玉器为典范的文明形态,而且在这一形态之下已经有了相当完整的观念系统,只不过我们今天尚无法全然进入并领会其观念系统的内涵而已。所以有一点我们应该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在浙江地域之内的考古资料表明,上古时代的宁绍平原、杭嘉湖平原一带,已然有了灿烂的文明,先民们早就在这片土地上生长繁衍,创造着各自的文明形态;因此,就作为整体的浙江地域文化而言,它几乎从一开始就呈现出多维源起的显著特征。通过河姆渡、跨湖桥、马家浜、良渚等文明遗址,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这些文明形态之间的相互差异,从这些差异之中我们又可以清楚地感知不同文明形态之下先民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之间的差异。在这一意义上,我们也就可以有充分理由来确认这样一点,即浙江的地域文化实际上并不存在着某种单一的起源,多元性与多样性几乎是从一开始就作为一种显著的文化特征而显现出来的。
但此同时,地域文化起源的多元性与多样性,又不妨碍其统一性的存在。
水域与河流的广泛分布,作为一种共同的地理特征,使浙江各不同文明在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上呈现出共同性;从河姆渡文明到良渚文明,舟楫作为主要交通工具是一致的,水稻等谷物的栽培则为主要的生产方式,“饭稻羹鱼”也表呈为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或缘于此故,我们在各不同文明之中便也可以发现某种观念形态的共相统一性,例如对于太阳神的崇拜。在河姆渡、跨湖桥、马家浜、良渚等地,都发现了以太阳神崇拜为主题的大量陶器与玉器。河姆渡不仅有大量的太阳神纹饰,而且有以太阳神为主体的复杂图像,它们通常与鸟的图像结合在一起,如著名的“双鸟朝阳”蝶形器。良渚时期的玉器,则出现了神人兽面像的浮雕,神人介字冠体内的放射线刻纹,通常被认为是对于太阳光芒的真实描绘。这些图像虽形态各异,或具体,或抽象,却同以一种最为清晰无误的方式在传达着浙江先民的信仰观念,传达着对于太阳、对于光明的热烈向往与崇拜之情。对于太阳神的崇拜,是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而进入并体现于浙江先民的集体生活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