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体 主体是调查报告的主干部分,是全文的重点所在。主体的内容有多种安排方法:有的用小标题分列表达;有的按事物发展过程分层次表达;有的按被调查事物的因果关系依次写出;还有的围绕主题,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逐层阐述;等等。主体结构方法虽有多种多样,但基本结构方式主要有三种:
(1)一种是纵式结构。按事情的产生、发展、变化过程的顺序来安排材料。这种结构脉络分明,条理清楚,有助于读者比较全面深入地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来龙去脉,一般适用于内容比较单一的调查报告。
(2)另一种是横式结构。按照事物的特点和问题的性质,分几个方面或几个问题,恰当地安排材料。这种结构一般多是并列的,也有递进的、连贯的,读起来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观点突出,一般适用于涉及面较广、问题比较复杂的调查报告。
(3)纵式结构和横式结构结合。纵式和横式结构是两种基本的结构方式,但在实际运用中这两种结构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常常是在同一篇文章中以一种结构方式为主,纵横结合,交错应用,使调查报告的结构更好地反映主体的内容。
3.结语 这是调查报告的全文的结论,也是结束部分。结语的写法也要根据内容而定,有的归纳全文,进一步深化主题;有的由调查的种种事实,引出简要明确的结论;有的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还有的发出呼吁,提出令人深思的问题;等等。不论是哪一种结语,都要力求干净利落,不要拖泥带水。有的以文章的最后一段作结,言尽意止,不另加结语。
第六节 调查报告的写作要领
写调查报告,主要是要有明确的调查主题,然后通过认真调查,逐步明确和集中主题,在充分占有事实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细致研究得出规律性的结论,最后提出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调查报告首先应明确主题
调查报告的主题,通常是根据工作和认识需要提出决定的,也可以是由上级指示精神确定的。总之,一定不可选择无病呻吟,劳民伤财,毫无意义的问题为主题;而应选择那些确有必要、又为急需的问题作为调查主题。这种主题经过实地调查研究写出后,如果为工作而写的,可以由领导决定是否采用,或是否上报上级考虑或参照;如果是个人署名的调查报告,则考虑可否发表、在什么媒体发表和何时发表。一句话,因为是动以时日的重要工程,一定要先行郑重确定好主题再做。
二、调查报告应突出事实,说明观点
调查报告是为了忠实反映事实,说明事实,核心就是要从大量的事实材料中挑选出那些真实的部分,以形成调查报告的基本观点,进一步修订主题、调整主题、明确主题,然后又再集中笔力以这种明确的主题去统率材料,驾驭材料,用材料说明观点,表达观点,突出观点,这也是调查写作中观点和材料结合的基本要求。如果观点和材料割裂,或者只有观点没有材料,或者用虚假材料证明观点,这都是违反客观真实性原则的,是调查报告写作之大忌。
观点和材料结合,说明观点,突出观点,其常用的方法如下:
1.精选典型事例 典型事例也是有代表性的事例,能说明问题,阐述观点。典型事例贵精不贵多。一般来说,一个典型材料足以说明问题的,就不用两个;用两个以上典型材料的,要注意选用不同的类型,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说明观点。
2.多用对比方法 巧妙而精当地运用对比,是调查报告写作中突出观点的一种好方法。通过今与昔、新与旧、美与丑、先进与落后等等纵向的和横向的对比,能让观点鲜明突出,使读者获得深刻的印象。
3.运用精确的数字 科学的数据和精确的统计数字,能反映事物量的发展,进而引起质的变化。故精确使用量的数据可以增强调查报告的准确性和说服力,应适当使用。
二、以议为主,夹叙夹议
调查报告要求以叙述事实为主,同时又对调查的事实加以分析和综合,引出明确的观点和结论。因此,叙述和议论是调查报告写作中的基本表达方法;而夹叙夹议、叙为了议,以议为纲,则是调查报告写作的主要特色。
调查报告把调查的事实材料和研究的各种问题准确而全面地反映出来,主要手段是依靠叙述。叙述的方法多用直接叙述,简洁明快;一般不要采用倒叙、补叙的笔法。在叙述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恰当的归纳、综合和概括,把具体叙述、概括叙述和综合叙述有机结合起来。
但是,调查报告毕竟不是记叙文,要掌握叙与议的正确关系。具体的写法是要求叙多于议,而议是中心,议是结论,议是调查报告的最后目的。议高于叙、精于叙、大于叙。议是调查报告的灵魂,一定要防止只叙不议,观点不鲜明;也要防止空发议论,叙议脱节。
【例文03】
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
马克思主义关于选举的民主理论有所谓四原则:即选举的普遍、平等、直接、秘密原则。选举是否民主,一般用这四原则来衡量。关于选举的普遍问题,中国不像西方国家经过很长的时间来争取普选权,“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共产党宣布取消阶级,就基本上实现了普选权。这一点还是比较快地做到了;平等的选举,新中国成立后主要是农村与城市的代表的代表权不平等,现在缩小了不平等的差距,但从其它方面全面地看,应该说我国的选举还是比较平等的,这点也问题不大;至于秘密投票的选举现在也基本上做到了;现在问题比较大的是直接选举,我们直接选举的程度是非常低的,现在老百姓只能直选村长,只能直选乡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所以我国的直接选举的程度是很低的。从世界范围看,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家议会(有两院制的下议院)不是直接选举的大概不超过10个。
新中国选举制度的变迁
搞什么样的选举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就提出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党的领导人有个解释,就是过去我们在反对国民党统治时提出过民主选举的口号,但是人民着手建立自己的政府时,还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中国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好多人还不识字,人民的觉悟程度还不高,中国国家这么大,一下子搞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有困难。如果我们完全平等,中国的农民太多,一选举全是农民代表,等等。所以1953年的选举法是一个非常有限的民主选举制度。
到1979年,中国经过“文化大革命”以后,经历了没有民主和法制的惨痛教训,这时中国共产党总结经验对中国的政治体制做了一些重要的改革,这包括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扩大地方的自主权,在地方设立人大常委会,并赋予地方以立法权,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其中还有一项改革是选举的改革,它包括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将直接选举从农村乡一级扩大的县一级;当时虽然没有规定可以竞选,但规定可以以各种方式宣传候选人;另外还规定了差额选举,规定代表和选民可以联名提名候选人等等。
当时的选举改革是民主的大发展。“文化大革命”后大家都渴发展民主。上个世纪的1980年北大搞过一个竞选,当时的问题出来了,有的人在竞选时发表“自由化”的言论,所以在1982年修改选举法的时候,进行了收缩,将原来的可以以各种方式介绍候选人改成只能在选民小组会上介绍候选人。这个意思就是不可以搞竞选。这就是有些后退了。但是在过去20年,民主选举总的是在不断前进。在1986年中央提出搞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前后的选举,通过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进一步推进差额选举和完善介绍候选人的制度。各地出现了要求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情况,如当时北京市的副市长还在电视上亮相,发表简短的演说。全国不少地方出现代表提名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当选的情况。总体上来讲,这20年来中国选举制度还是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指导方针下,不断冲破各种束缚的情况下向前发展。我们在人大工作的人都深有体会,地方选举中民主是经过很艰难的斗争,全国人大一步一步地在法律上将选举程序民主化,但实施中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这个斗争是很无声的,有时是很激烈的。
艰难的民主选举
原来我们在《选举法》中规定,可以搞预选。这就是因为过去我们确定正式候选人是靠协商。很多地方就搞“猫腻”,暗箱操作,那么协商来协商去,最终还是领导上定的人入选,没有民主程序。《选举法》就规定了如何确定候选人,要搞预选,预选得票多的人进入正式选举。结果有的地方就将预选搞成等额,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后来法律上就干脆取消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