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回 沈廷芳逃走被获 林经略勘问真情
话说众役齐喊道:“沈廷芳,你往那里走?”众人这一声喊,把一个沈廷芳唬得目瞪口呆。沈登道:“休得胡说,沈廷芳是我家大爷,现在京中太师府中。”差人取灯火一照,道:“你们半夜三更出来做什么?你家这花园门从来不开的,你二人到那里去?”沈登道:“你家老爷要拿我家大爷,大爷却在京中。我家太夫人差我二人到京,把大爷请来。因你在此缉拿吵闹,不敢行走,故此晚间开了花园门,好走。”众人道:“为你家公子打紧,带累我们比过几次。堪堪明日又逢比期,我们先把你二人拿去,暂宽一限再讲。”说毕,一齐动手,取了两条铁索,将二人锁了。正是:
狱囚遇见重回禁,病客逢医又上来。
众人将他二人锁了,堪堪天明,事带至辕门伺候。内中有个衙役叫道:“伙计,此人就是沈廷芳,原来扮作书童打扮,指望逃走。快把禀明写上。”
且表街坊那些百姓道:“包管无事,我等听说,这位大老爷是他老子的门生,料然无事。”一个传十,十个传百,百个传千,那些百姓纷纷向辕门而来。哪知相府有个家丁在外边要进府,门又闭着,不得进府。今日听见这个信儿,飞跑来到相府,打门里听见是熟人声音,走到门边。门里边〔问道〕:“你做什么事的?”那个家丁道:“快去报与老夫人知道,大老爷被经略差人拿辕门去了。”里边人听见,飞跑报与老太夫人知道。
老夫人闻信,大惊失色,道:“如今怎的好?”慌忙吩咐家丁打轿,老夫人央人去说情。即时上轿,来到刘尚书府中。这老爷就是老太太的妹丈。禀过刘公与夫人。刘公听见说沈老太太到了,心中暗想:“早上来此,必有原故。”慌忙同夫人出来迎接,口称:“姐姐,这早至舍,有何要事?”沈老太太听了,流下泪来,道:“妹妹有所不知,因你姨侄沈廷芳被经略差人拿去,今特来央妹丈前去说个人情。”说毕,放声大哭。刘公道:“若说讨这个人情,却也甚难。这是个封宪衙门,又不容情况,且上方宝剑利害,怎生进去会他?我闻宋朝英被他拿来,当堂就是一夹棍。这个人情只好另寻别人去说。”沈老太太听了,哭道:“妹丈不去救你姨侄,还有何人?”刘夫人道:“你不肯去,谁肯前去。”说得刘琰只得依允,说道:“快请几位大乡绅前去。”刘公道:“留沈夫人在府。”即刻写下名帖,上轿去邀太仆寺察瑶,又去邀翰林院朱义、两署总督张成。他三人却不过情,且去走走。又约了几个小乡绅,都到辕门不表。
且说林公正在内堂与钱林讲说,只见中军官禀道:“差人拿着沈廷芳,现在辕门伺候。”林公听禀,叫吩咐传点开门。
不一时,大人升了大堂。众官参谒已毕,公立两边。林公正要审理公事,忽见中军官禀道:“今有合城文武大小官员、众乡绅求见大老爷,现在辕门。”呈上帖子。林公看罢良久,心中明白:这些众乡绅俱是为沈廷芳而来。向禀事官道:“本院多多拜上从位老爷,现当面会,奈有公事在身,容日相见便了。”禀事官答应道:“是。”遂出了辕门,将大老爷言语对众乡绅说了。刘琰道:“相烦再禀一声,我等有公事要见。”禀事官道:“大人回过,谁敢再禀。”众乡绅见不肯再禀,一时鼓噪起来。
林公坐在堂上,听辕门外喧哗,忙叫中军官问道:“是何人在此喧哗?”中军官道:“众乡绅求见大人。”林公吩咐:“请各位老爷进公馆等候一时,本院审过公事再来相会。”中军官即将此言回复众人。刘琰听了此言,道:“诸位年见,我们一同进去看审公事,审到沈大公子这案,我们大家一齐挤上堂去,也不怕他不依这一份上。”众人道:“说得有理。”大家一同进去,坐在官厅之上。
只见林公发出票来,传山阳县将林旭、姚氏、沈奎并沈高,淮安府带崔氏对词,并提臬司宋朝英到案对词。吩咐已毕,即叫汤彪取了上方宝剑过来。汤彪答应,即时取过。又吩咐中军过来,道:“本院今在法堂剖断曲直,如有闲〔杂〕人等立堂上乱我堂规者,用上方剑先斩后奏。”中军答应,手执上方宝剑走到堂下,高声叫道:“大老爷有令,今日法堂审理公事,如有一人上堂,紊乱堂规者,取上方剑先斩后奏,不要自误性命。”众乡绅听说,唬了一跳。大家无言,面面相觑。
只听得一声报名:“山阳县进。”又报道:“淮安府进。”山阳县来至丹墀跪下,禀道:“奉大老爷钧旨,提到林旭、姚氏、沈奎、沈高一案人犯,俱已带门听审。”林公道:“起来。”知县站一边。淮安府一到丹墀,行了礼,禀称:“臬司并崔氏俱已带到,在辕〔门〕伺候。”林公道:“贵府站在一旁。”知府打一躬,站在一边。提起朱笔,点了名字。中军叫道:“带各犯进来。”外边一声报道:“带各犯人进。”林旭、姚氏、沈奎、沈高、崔氏、宋朝英俱到堂下,跪满丹墀。林公吩咐将各犯打开刑具,带在一旁。
林公叫道:“差〔人〕上来。”众公差上堂跪下。林公问道:“尔等共拿沈府家丁几个?”公差禀道:“前项拿了一个门公、一个沈连,再后有人又拿两个家丁,昨晚三更时分拿了沈廷芳同一个家丁,现在辕门外,听大人发落。”林公吩咐带进来。众差人答应,飞出辕门外,将沈廷芳并沈府家人带进。只听里边报门:“犯人进。”众役吆喝一声:“进来。”众差人将沈廷芳并家丁带至丹墀跪下。正是:
青龙与白虎同行,吉凶事全然未晓。